早饭过后,艾伦就开始忙了起来。
想要写一本好的小说,可没有那么简单。
说真的,艾伦他都想不行就写《哈利波特》的原着了。
不过这本书真要是写出来,虽然有不少的乐子可以看,但是造成的动乱也不会少。
于是,艾伦就只能换本书了。
既然已经是巫师了,而且之后的发行也是在魔法界,所以要写的小说自然也是魔法之类的存在。
而这种题材的书,哪怕艾伦看的不多,只要他东拼西凑一些,那么一本好书还是能搞定的。
于是,一刻钟过后,艾伦开始写了。
构思?
构思个屁,落笔就是干(肝)。
只要他写的够快,那么灵感永远在后面追他。
反正他写的是麻瓜世界里的所幻想的魔法世界,并不是巫师们所在的魔法世界。
所以,都是假的,自然也不用多严谨了。
脑海里诸多想法生出、碰撞、融合,这也导致他手中的笔从羽毛笔变成了钢笔,书写的速度也完全跟不上脑子里的想法。
至于魔法界里的速记羽毛笔,艾伦完全没想过。
因为在他的认知里,那种被施了魔法的羽毛笔,就和人工智障似得。
虽说那种羽毛笔会随着想法自己写字,但是它也会偶尔抽风啊。
只要偶尔抽一下风,那么一整张纸就别想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