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孤狼,就好办多了。
郑直对狼很是了解。一只孤狼的话,面对一个成年男子,还真不一定有胆子单挑。更何况,此时他的手里,还握着一把石斧。
若想杀掉一头狼,就一定不要让它发出狼嚎,避免引来狼群的攻击。
所以,一定要速战速决。
麻秆腿,铜头铁骨豆腐腰。这是说的腿和腰部是狼的弱点。
其实,狼的腹部和脖子,也一样很脆弱。若想秒杀掉狼,就只能选择脖子处下手。
因为,有斧子。
郑直看了眼长达二十公分的斧刃,还算锋利。又一眼扫到了脚边一节三十公分左右的树枝,连忙脱掉外衣,左手拾起树枝,用衣服将左手和树枝缠绕包裹起来,做了一个诱饵。
虽然杀头狼能给五点战功,正好购买药品,可若能无伤杀掉,岂不是更好!
郑直重新拿起斧子,看向大灰狼,发现灰狼至始至终都没有向前跨出一步,只在原地龇牙咧嘴,低声咆哮。
原来是外强中干,怂狼一头。
郑直不会在这跟狼干耗着,也不会让狼跑掉。毕竟人的智慧是狼无法企及的。
正处在对峙状态的郑直,忽然转身向侧后方跑去,一边跑,一边侧头用余光观察灰狼的动向。
只是,这跑的速度也忒慢了点。看似腿倒腾的挺快,可这一步也就二十公分的距离。
果然,灰狼上当追了上来。以为面前的人类害怕了,它等的就是这个时候,到嘴边的食物岂能放过?
郑直通过眼睛的余光看到狼越来越近,直到只剩两米的时候,这才转过身来,同时将左手直接伸向了灰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