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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闺蜜和金美仙是什么“朋友”,看一眼就知道了。

她的外套是香奈儿的,旧款,领口和衣领上有残留的污渍,虽然被小心地清理干净,但奢侈品的成衣料子金贵,颜色褪了些必有痕迹。

尺码也不合身,金美仙小巧玲珑,穿的小号,张闺蜜人要高些,穿小号的衣服不是穿不上,但行动间透出局促,捉襟见肘。

这不是她的衣服。

同样的还有包,张闺蜜背的就是香奈儿经典的菱格纹包,五金和羊皮表面有不少划痕。但她使用得非常小心,刚才放下包都没忘记在下面垫几张纸巾。

细心的呵护和粗劣的划痕显然冲突,唯一的解释就是使用者有两人。

金美仙不把奢侈品当奢侈品,随便使用,留下很多大大咧咧的痕迹。而落到张闺蜜手上后,她细心使用,尽量减少损耗。

再看里面的衣服和鞋,并不是什么奢侈品牌,却更贴身,显然这才是张闺蜜真实的经济水平。

这两个“朋友”,关系并不对等。

与其叫闺蜜,不如说跟班更合适。

张闺蜜脸色涨得通红,很想大声反驳,可很奇怪,她敢和王室友互怼,却莫名害怕简静。话到嘴边,像是鱼刺卡住喉舌,怎么都吐不出来。

简静不忍心再为难她,缓和语气:“你们的关系好吗?”

“她脾气不好。”张闺蜜嗫嚅道,“有时候说话口没遮拦的,不太好听。但对我还不错。”

不加后面那句还没事,加了句辩白,惹火了王室友。她反唇相讥:“不错?打了你几巴掌,你还觉得不错?”

没等张闺蜜解释,王室友憋不住了,抖出来:“本来我不想说的,人都死了,积点德。可你这么颠倒黑白,我也算佩服。告诉你们,金美仙是死有余辜。”

季风挖坑:“一个人脾气不好,也不能说死有余辜吧?”

王室友张口欲说什么,可出口的刹那,突然犹豫了。

季风给简静丢眼色,再来一下。

她:你自己上,白长这张脸了。

季风不好和她长时间“眉来眼去”,免得被这群人精小朋友看穿把戏,只好自己出马,语重心长道:“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帅哥的魅力是无穷的。

王室友的迟疑消散无踪:“金美仙害死了余秋。”

“怎么可能?”程嘉佑不信。他了解金美仙,千金大小姐,脾气不好,经常得罪人,可又不是极道片,哪能害人性命?

王室友说:“余秋以前是我们宿舍的,她家庭条件一般,但人长得很漂亮,金美仙就老看她不顺眼,总要刺两句。有一回,她背了个很贵的包回来,说男朋友送的,结果金美仙就说,学校里的富二代她都认识,没听说哪个在追她,别是给人包养了。”

流言可畏,杀人诛心。

金美仙未必想夺人性命,可余秋的命运,却仍然因为室友的一句话而改变。

那时,余秋本来已经被学校推荐去国外做交换生,可有人气愤不过,暗中举报了她。学校再三衡量,在流言的迫使下,取消了她的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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