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饥饿感
晚上,向坤收到了常彬发来询问见面情况的微信。
他自然是说聊的不错,回头继续深入了解看看。
不过常彬在知道向坤把晚上的见面挪到了下午,没有请唐宝娜去吃晚饭,也没有任何后续安排,五点多就分开各自回家后,还是狠狠地念叨了他一通。
稍晚的时候,常彬又发来微信,说通过王涵去了解了一下,女孩那边对向坤的印象好像也不错,觉得他“风趣幽默”,“挺有趣的”,“可以先当朋友”。
常彬表示这话听起来很有戏,让他主动一点,多聊聊,多约约,多见面。
向坤自然是一口答应,不过心下却是觉得,这应当只是唐宝娜委婉的拒绝而已,意思是向坤更适合当朋友——当然,这本来也和他的意愿相符。
在那之后,有三天时间,向坤和唐宝娜都没有任何联系,每日里依然是白天多泡在健身房,晚上则进行视觉和肺活量的训练。
向坤第一次饮血是7月14日,第二次是7月17,隔了三天。
而现在,距离7月17日饮兔血,已经过去整六天了,他还是没有一点困意,也未感觉到饥饿。
这六天来,他除了一些纯水外,便没有再吃其他东西,但每日里运动量却是极大。
他也不清楚,到底下一次饮血,会是什么时候到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前两次饮血,他都是在见到血以后,才开始产生强烈的饥饿感,但这次他希望能等到自己的身体主动“发出”那种需求来,也让他可以知道,自己一次饮血后,能够保持多久。
如今那剩下的兔子被他养得白白胖胖,还专门为给兔子买吃的跑了趟超市,他倒是真快成“铲屎官”了。
只希望能在搬家之前完成这次饮血。
23日晚,向坤正练习视力的时候,忽然收到了唐宝娜的微信。
“琦玉老师,在吗?”
“琦玉老师”是那天唐宝娜提到《一拳超人》时,开玩笑式地给他取的外号。
向坤想了想,回复了简单的一个字——“在”。
“在做什么呢?出来吃烧烤不?”
吃东西什么的……自然是不可能的。
向坤正准备找个借口推脱,忽然口舌生津,一股突如其来的饥饿感从心底涌起。
来了!
从发生变异以来,这是向坤第一次未见血之前产生饥饿感,他也顾不上想什么借口了,直接回了一句“不好意思有事去不了”,就把手机扔到了边上,开始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记行记录,并且打开记时软件进行计时。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要看看,这种饥饿感会对他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随着时间的增加,又会有什么其他变化。
之前的两次饮血,第一次去菜市场买鸡时,他很清楚地记得整个过程,但却有种身体在“自作主张”的感觉。
第二次在家中饮兔血,感觉就好了很多。
他在想,其中的差别,仅是因为菜市场时是第一次,还是的菜市场时自己对血液的需求更强烈?
这也是个需要验证的问题。
做好记录后,向坤盘腿坐在床上,开始认真感受身体的变化。
一般来讲,人有饥饿感,都是从腹内开始,从胃部排空后的收缩开始。
但向坤现在感知到的这股饥饿感,却并非是来自腹部,来自胃部,而更像是来自意识深处,来自身体的每一个器官、每一个细胞。
感觉了一下,身体的力量似乎并没有太大的下降,倒没有像普通人一样,一饿就四肢发软。
但是有这饥饿感的干扰,他也很难再集中注意力做什么事。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从晚上9点08分开始感觉到那股饥饿感,一直到凌晨3点多,饥饿感一点点变强,已经让向坤有些坐不住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开始频繁地起身,几次走到洗手间养兔子的笼边,又强行克制返回,也尝试着做其他事,转移注意力,但脑子里总是不断地想像杀兔饮血的画面,不断地回想着上一次饮血时身体的感觉。
最开始的时候,向坤每隔半小时会给自己拍段视频,对着摄像头念一首唐诗来确定自己的状态。
过了凌晨后,便缩短为每十分钟录一次,也是用这种方法来让自己做点什么,转移注意力。
向坤也好几次想要出门去,透透气,或是跑一跑,但之前他就已经有想过,这种状态绝对不能出门,以避免在控制不住的时候,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来。
不过让向坤有些意外的是,到了差不多五点半,日出的时候,那股饥饿感和饮血的冲动,忽然一下减轻了不少。
看来日出后,那抑制他本身身体机能的因素,同样也会抑制他对血液的渴求。
向坤松了口气,一边在电脑上记录身体的变化,一边调整呼吸继续忍耐。
白天的状况好很多,而且并没有随时间增加忍耐的难度,不过到了日落以后,饥饿感又开始加强了。
一直到了晚上7点33分,向坤在差点挥拳砸向墙壁之后,放弃了继续忍耐,用极快的速度解决掉了那只养了快一周的肉兔,抑制住直接牛饮的冲动,将血放到事先准备的量杯中。
量杯上有很清楚的刻度线,他分了四个量杯,前三杯都装了50ml,第四杯只装了20ml出头。
喝下第一杯50ml后,向坤可以明显感觉到自己的饥饿感还没有被满足,依然十分渴望那些兔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他没有马上继续喝,而是拿着手机计时,1分钟后,才喝下了第二杯50ml,然后继续计时,再隔2分钟后,才喝第三杯。
第三杯下肚后,向坤就很明显地感觉到,这血的效用有所下降。
一股强烈的困意袭来,但向坤强挺着,一边收拾,一边计时,在距离喝下第三杯兔血5分钟后,拿起第四杯喝下。
事实上向坤现在依然能感觉到对血液的渴望,但最后的这不到20ml下肚后,几乎没有带来多少帮助。
很显然,最后的第四杯,已经失去了兔血所能带来的效用。
这是上次向坤就有些怀疑,兔血离开兔子身体后,对他的效用会飞速下降,现在算是证实了。
1分钟后的第二杯,相比起第一杯,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而第三杯,效用下降的就很明显了。
由此可以推断,这个效用下降的时间,应该从兔血离开兔子1-3分钟后开始。
做好记录,向坤依然没有马上躺倒睡觉,而是坐在床上,与困意对抗。
他想看看饮血之后,能够抵挡这困意多久。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十五章数据
睁开眼,向坤看了眼手机:
7月25日晚上10:27。
回想了一下,昨天晚上睡过去之前,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忘了按秒表计时。
不过大概还是记得,最后一次看时间,大概是晚上8点50几分,那么睡着的时间,应该也差不多就是9点出头。
第一次饮鸡血睡过去,向坤没有具体统计时间,但大概也知道是差不多睡了27个小时,而第二次睡前就按了计时器,25小时17分。
这次看起来,也差不多是这个时间,25个小时出头。
第一次有特殊性,所以可以暂时不掺入样本,后两次的时间都是基本一样,已经可以差不多得出结论,他在饮血之后,需要至少25个小时的长时间睡眠,基本上相当于消失了一整天。
向坤决定在下一次睡眠的时候,设定一下闹钟,看看在睡眠期间,能不能被强行扰醒。
然后他便开始检查起自身的变化来,当先便是看向一直摆在不远处、架开的三本书——那是这段时间他用来训练视力的。
屋内的灯一直都是开着的,所以不存在光线问题,但向坤看了一眼后,便起身将一本书摆放的位置向后移,自己再一步一步向后退,一直退到背靠到了墙壁才停了下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第三次饮血之前,他的视力就已经比普通人要好一些了,但这个距离上,也肯定看不清那本书上的字的,甚至再往前一点都不行。
但现在,那书上的字,却字字清晰。
而且他知道,哪怕再将书放远个一米左右,他也依然可以看得清。
拉开窗帘,打开窗户,看着外面的夜色,向坤一时间有种整个世界都变得更清晰、开了高分辨率一样的感觉。
没有再过多地体验视力上的变化,向坤脱下衣服,去称了下体重,量了一下胳膊、大腿、腰腹的维度,都有明显的增加。
体重从上一次的87.4kg,提升到了91.7kg。
事实上,昨天晚上饮血之前,他有称过一次自己的重量,是87.1kg,比第二次饮血后的体重有了些微的下降。
而他饮下的兔血,包括后来喝的一杯清水,加起来也不会超过400g。
从他的肌肉维度的增长来看,很显然这些体重都加在了肌肉上。
向坤又测试了一下自己憋气的时间,从第三次饮血前最长的8分44秒,直接提升到了11分35秒。
在向坤来看,之前几天着重训练的视力和肺活量,都有了非常显著的提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当然,现在还没法直接确定,这些提升和他的训练有直接关系。
还需要等明天去健身房,测试一下这几天着重训练的左臂弯举的数据——原本他的右臂力量是要强于左臂的,如果身体变化只是饮血后的身体素质全面提升的话,那右臂应该还是比左臂更强才对。而若是左臂有了大幅的提升,那就可以证明,他这段时间的训练,确实对于饮血后身体变异、提升的方向,有直接的影响。
这段时间他单练左臂而完全不练右臂,为的就是这个。
不过即便没有拿健身房的器材来测试,单就他所量的上臂维度,以及主观的力量感受来看,左臂已经明显要强于右臂了。
还是依例记录了身体的各种变化、各种数据,并拍了照片,存了档后,向坤看着自己的照片,眉头微皱,如果自己一直这么在健身房进行高强度的力量训练的话,肌肉的维度好像提升得会太快了?
网上经常会有些健身的新手,在进健身房前就发出担忧,“不想练成肌肉怪,肌肉那么大块不好看”,然后肯定会有很多的健身房老鸟很是鄙视和无奈地回复,那样的肌肉不是随便能能练出来的,后面不仅需要大量长时间、科学系统的训练,还需要大量有计划的饮食摄入、补剂摄入,甚至会用到类固醇等药物。
不过向坤现在倒是真的遇到了这个问题,以他这次饮血后体型的变化来看,若是继续这么进行高前强度的力量训练,估计再饮几次血,他就要变成“魔鬼筋肉人”了。
一方面体型在短时间内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容易引来不必要的关注和猜测,另一方面,肌肉维度太大的话,也会影响灵活性,所以接下来,训练的方向和项目看来得做些改变。
这次饮血之后,向坤得到了几个重要的数据:
1,一次饮血后,到下一次自己产生饥饿感,约莫是6天时间,扣掉饮血后沉睡的25个小时,也就是说两次饮血之间可以5天不受影响的活动时间,不过这5天是5x24的5天,因为不需要休息、不需要睡觉也不需要进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2,而在产生饥饿感,到控制不住情绪,开始有失控行为,是22个小时左右。不过从回看23号晚开始录制的那些“念唐诗”的录像来看,如果产生饥饿感的时候是在夜晚的话,第4个小时开始,就已经有很明显的、无法压制的焦躁表现了,而如果是白天的话,应该可以好很多。
3,饮血后产生困意,到无法控制困意睡着,大概是一个半小时左右。
他现在暂时不能保证这些数据能一直有效,但至少可以给他一个参考,提前做好应对。
向坤看了眼手机,发现前天晚上给唐宝娜回了“不好意思有事去不了”后,她回了一句“没事,那改天再约”,以及一个委屈的表情。
单从聊天记录来看,很明显向坤显得有些不近人情和冷漠了,估计唐宝娜就算没把他拉黑,也不会再主动联系他了。
不过现在要是再回什么去解释的话,也有些太晚了,而且这结果,本来也是他所希望的。
想到那个可爱漂亮又性格开朗大方的女孩,向坤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
只是他没想到,第二天在健身房,就遇到了唐宝娜。
晚上七点多,向坤从健身房出来,准备回家的时候,正正在健身房楼下遇到了前来上瑜伽课唐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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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琦……向先生,你也在这健身呐?”
在这遇到向坤,唐宝娜同样有些意外,差点脱口而出“琦玉老师”,不过还是及时改口了,毕竟两人其实只见过一面,并没那么熟,只是两个人的时候用这称号开玩笑还好,现在边上还有其他人,当面这么叫就有些怪异了。
“是啊,我刚办这边的卡没几天。”
向坤在健身房门口和唐宝娜寒暄了几句后,便离开了。
两人都很默契地没有提起之前唐宝娜约烧烤被拒的事,一是旁边还有其他人在,二是这本身也不是什么值得提出来的事,你约吃夜宵,我有事去不了,这不是很正常么。
看着向坤离开,一直默默站在唐宝娜身边的高挑女孩好奇道:“这就是那个‘琦玉老师’?看起来好壮啊……”
对这点,唐宝娜其实也是有些吃惊的,今天向坤刚健身完,因为也没怎么流汗,所以也没换下运动短裤和背心,看起来确实颇有视觉冲击力。而上次在咖啡厅见面的时候,向坤穿着比较宽松的牛仔裤和t恤,看得出来很壮,但她着实没想到有这么壮。
女孩看向唐宝娜:“不过长的也就一般吧,还是个大光头,听你说是程序员?噢,是刚刚失业的程序员?娜娜,他为什么看不上你?”
“你这话说的,怎么好像我被甩了似的……”唐宝娜白了同伴一眼:“我本身对他也没有兴趣好不好,只是吃烧烤的时候顺口问了一下要不要来,他刚好有事而已。”
女孩名叫杨真儿,是唐宝娜的闺蜜和现在的同居室友,两人几乎是无话不谈,所以唐宝娜去相亲的事她是知道的,后来约向坤出来吃烧烤的时候,她也在边上——事实上这事还是她从旁撺掇的。
“得了吧,他那天拒绝你的邀约,过后也没有再主动联系,没有主动反约,这不就是表达了看不上你的意思么?”杨真儿一针见血地说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唐宝娜对此也无言反驳,只能是气道:“看不上就看不上呗,我又不是什么人见人爱的仙女……当时要不是你说要看看‘琦玉老师’,我也不会给他发微信好不好,都怨你!”
“哎呀,生气啦?好啦,都怨我都怨我!你明明就是人见人爱的小仙女好不好,都是那光头自己眼瞎……”杨真儿笑着揽着好友的肩膀一起进了瑜伽教室。
上完瑜伽课,回去的路上,唐宝娜却是越想越不得劲。
从小到大,她身边的追求者都很多,只是一直没有遇到喜欢的,而她又是个特别固执的人,认定了如果“感觉”不对,就不会将就,所以也一直都没有谈恋爱,随着年纪的增长,家里也就开始急起来。
其实她本身是很反感和排斥相亲的,觉得这种方式目的性太强了,之前家里安排了好多次都拒绝了,直到今年才终于是拗不过家里的轮番“开导”,去了两次——和向坤的这次,是第二次。
本来就是碍于自己姐姐和姐姐同学涵姐的情面,去走下过场,甚至都想好了,坐二十分钟就找借口走了,不过没想到那光头的“琦玉老师”,倒是挺有趣的,聊的也挺开心,而且一点都没有相亲的那种压力。
她本来还有些担心,会不会聊得太愉快了,让那“光头大叔”产生什么错觉。甚至都想好了,如果“光头大叔”频繁邀约或是不停微信发消息、打电话的话,要怎么应对,怎么拒绝才会比较合适。
但没想到的是,从那天分开后,“光头大叔”居然一条消息都没有发过,不论是问好、闲聊还是邀约,通通没有。
虽然她本来也是对向坤没有兴趣,想好了如果对方邀约,是要拒绝的,但对方直接没有消息,却是让她莫名感觉怪怪的。
本来她也没有太在意,反正这也是她想要的结果,但是几天后的晚上,和杨真儿一块在外面吃烧烤时,却又提起了和她相亲的“光头大叔”。杨真儿说这位“琦玉老师”肯定是没看上她,所以才会一直没跟她联系,还打了个赌,看宝娜能不能把“琦玉老师”约出来一起吃烧烤。
结果唐宝娜的邀请还真被拒绝了,本来这其实也不算什么,毕竟这种临时邀约,人家刚好有事太正常了。但是向坤的回复实在是显得有些太冷冰和随意了,而且之后也没有再发过任何的消息,这几乎就是明摆着在说“我对你没兴趣”了。
唐宝娜虽然嘴上说着不在乎,但架不住杨真儿不时的念叨,让她也有些憋屈的同时有些好奇——向坤到底为什么看不上她?这么干脆的拒绝,连多接触几次的打算都没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开车的杨真儿依然唧唧咋咋说着对向坤的判断,一会是对方可能喜欢的是屁股大、身材丰满、能生养的女人,一会是对方可能已经有了女朋友只是你姐姐的同学不知道,一会是向坤说不定喜欢的是男人……
唐宝娜终于忍不住了,直接拿出手机给向坤发了条微信。
……
虽然在健身房遇到唐宝娜的时候让向坤有些惊讶,也有略微的尴尬,但之后他倒是没想太多,在他看来,之前他的那些回复后,唐宝娜肯定不可能再联系他了,他现在也确实没时间和心情去考虑感情问题。
今天在健身房,通过大重量的单臂弯举,他已经确定了左臂的力量强于右臂不少,这证明了针对性的训练,确实可以决定饮血后身体变异或者说提升、进化的方向。
于是向坤今天调整了训练的项目,只做了一次的极限重量,测试这次饮血后各肌群的力量提升程度,然后便不再做极限或接近极限重量的训练,而是采用至少一组24次以上的训练方式,并且减少了力量训练,而增加了协调性、柔韧性和反应速度的训练。
很多训练的方式和动作,都是他昨晚在网上找来,临时整理的。
不过以他现在对自身肌肉的掌控,做两次后,就已经十分熟练和自如了。
接下来,向坤还准备对自己的感官进行加强训练,比如视力、听力、嗅觉等,他想要看看,这些感官能力的提升上限在哪里。
正坐在电脑前做训练计划的时候,向坤的手机响起,拿起一看,居然是唐宝娜发来的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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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个问题,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
看着唐宝娜发过来的这条微信,向坤有些懵,虽然只是文字,但他都已经可以透过这文字隐隐感觉出对面恼怒的语气了。
这是什么情况,难不成唐宝娜喜欢上自己了?
向坤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虽然身体发生异变后,相比之前的他,要显得年轻、精神了不少,身材也在两次异变后由肥胖变成了精壮,但真要说英俊帅气,实在还是谈不上的,五官的基调就在那摆着了,实在是帅不到哪去,何况还有一颗大光头。
虽然在咖啡厅见面的时候,两人聊得还算愉快,但向坤可不会盲目自信到凭这一面就能让唐宝娜倾心。
难道自己的身体经过几次变异后,还有一些自己所没察觉出来的能力——比如对异性的吸引力?
向坤一边心下犹疑猜测着,一边回微信。
虽然他现在没有恋爱的打算,但也不可能让对方误会他已经有女朋友,这是要牵累到常彬和王涵这俩介绍人的。
所以他的回复是:“当然没有啊,为什么这么问?”
几秒钟后,唐宝娜的消息又发过来了:“还是你有男朋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看到这条消息,向坤的第一反应是她打错字了?但旋即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不由得满脸黑线:
“我性取向很正常!”
唐宝娜:“那是我长的不好看,不符合你的审美?”
向坤:“你长的很好看。”
唐宝娜:“那是之前见面的时候,我表现得很无礼、性格很差?”
向坤:“并没有。”
唐宝娜:“那你为什么躲着我?”
向坤本来想回“我哪有躲着你”,确实,他也只是以有事为由没有应邀去吃夜宵而已,谈不上一个“躲”字。
不过这么回的话,其实有点嘴硬了。两人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在见面之后,作为男方的向坤一次都没有主动联系过女方,说是“躲”并不过分。
就在他犹豫着不知道要怎么解释的当口,唐宝娜的信息又发了过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你不要误会啊,我没有别的有意思。我只是觉得你这个人不错,可以当朋友,只是你这样躲着我的态度,让人很受伤啊!”
向坤知道她说的“没有别的意思”是什么意思,也隐隐有些明白她的想法了,斟酌了一下用词,回道:“并不是你不好,而是你太好了,各方面都非常优秀,我觉得我们发展下去的希望不大,我应该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唐宝娜马上回道:“你知道我喜欢什么类型?”
接着又马上接了一条消息:“我的意思是,总得有个互相了解的过程吧,就算没有结果,也可以当普通朋友啊!”
向坤还能说什么,自然是只能回复:“你说的有道理,是我错了。”
好在唐宝娜没有问“你错在哪了”,不然他还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明天晚上有空么,一起吃个晚饭,我会带上我舍友,你也可以带个朋友一起,地方待定,饭钱aa。”
一看到一起吃饭,向坤就有些头大,只好回复道:“说实话,我吃饭有自己的怪癖,比较挑剔,所以不喜欢和别人一起吃饭。”
唐宝娜:“那就不吃饭,下周末一起去远足。”
“ok。”这确实没法拒绝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看着手机上和唐宝娜的聊天记录,向坤颇感遗憾,如果在遭遇身体变异之前遇到唐宝娜,他肯定会全力追求的。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是那种心态的话,说不定从一开始就没戏了,就像以前的那么多次相亲一样。
窗外街道上忽然传来一阵尖叫,向坤凑到窗边往下一看,发现一个表情狰狞的年轻男人正拿着把刀在追捅一男一女,而那一男一女,似乎就是住在他楼下的小情侣。
向坤愣了一下,下意识拿起手机拨了110,在提示音响起的时候,他看到住在楼下的男生摔倒在地,而那女生为了护男友,被那凶徒连捅了两刀。
没来得及考虑太多,向坤赶紧冲出了房间,向楼下奔去,一边跑一边跟接通的110接线员说所在街道和门牌号,以及有人在行凶的事情。
向坤冲到楼下的时候,那凶徒仍在挥刀,但小卖部的老板这时候已经拿了一根拖把杆冲出来阻止,让他没法继续捅人。
向坤没有任何停顿,直接加速冲过去,一记飞踹将凶徒踹到了街对面,滚倒在地,刀子也掉到了地上,在他挣扎起来之前,向坤已经扑上去照着他面门就是一拳。
拳头砸在那凶徒脸上,噗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破裂一般,向坤本来摆起手臂,还准备再给几拳的,但发现那凶徒整个脸开始往外冒血,脖子耷拉着,已经昏死了过去,愣了一下,拳头停在了空中,没有再次落下。
……
当唐宝娜和向坤聊完微信的时候,杨真儿刚刚把车在地下车库停好,她回头看了眼坐在副驾的闺蜜,皱眉道:“你真和‘琦玉老师’约了一起去远足?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你不会真的喜欢他吧,你不是说了他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么,他都不搭理你,你还上赶着约他?”杨真儿十分不解地问道:“娜娜,这不像你啊?”
“我就是觉得这个人可以当朋友而已啊!一起去远足,又不算是说我要和他单独出去,一大群人呢……”
唐宝娜说着直接下了车,往电梯走去。
其实她在给向坤发完第一条微信的时候就后悔了,但后悔也来不及了,便干脆把想问的话都问了,然后也不知为什么,就是觉好像憋了一口气,一定要把向坤约出来一次。
杨真儿锁好车,跟上来站在电梯前,侧着头看向好友,小声道:“你不会是想施展你的魅力,让他爱上你,然后再一脚把他踹开吧?”
“瞎说什么呢,看多了吧你……”唐宝娜翻了个白眼。
“还是这几天被我念叨着,你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了?哎呀呀,那可真是我的罪过呀!我那是开玩笑的你不会不知道吧?你还记得前年你去我家的时候,见过一面的那傻大个么,那是我表哥,他到现在还一直对你念念不忘呢……你的魅力是毋庸置疑的啦!用不着在那光头身上证明什么……”
“哎呀,不是你想的那样了!你干嘛……”
“我看看你刚刚和他聊了什么?”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十八章没有什么不同
“打110,打120,叫救护车!”
在把行凶的歹徒放倒后,向坤赶过去检查被捅的那对小情侣,两人身上血迹斑斑,躯干和四肢都有多处刺伤。
这段时间向坤看了很多医学类相关的文章,急救知识也学了不少,简单检查了一下,确定两人没有被刺破动脉,便让他们按住伤口,不要乱动,等救护车来。
警察和救护车很快便赶到了,那被向坤一拳捶晕过去的凶徒虽然一直没醒过来,但依然被杂货店老板和赶过来帮忙的街坊领居拿绳子绑得跟粽子似的。
很快人都被救护车载走了,包括那凶徒在内。
听现场急救的医生所说,被袭击的小情侣虽然被刺了好几刀,但好在都没刺中要害,没有生命危险。
至于那凶徒,鼻梁骨肯定断了,应该还有点脑震荡,不过也没有生命危险。
向坤也是松了口气,当时第一拳下去后,老实说他真是有点意外——对自己的拳头力量估算不足,那凶徒整个脸都好像被砸懒了,整个人瞬间软了下去,他第一反应还以为自己把人打死了。
按理说,那样的情况,就算真的一拳把人打死了,应该也是正当防卫无疑,那凶徒倒地后第一反应可是去捡刀,这一点杂货店老板以及杂货店门口的监控都可以证明。
但人要是真的打死了,肯定免不了一系列的麻烦,到时候他身上的秘密,很有可能会暴露出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和杂货店老板,都一起去警局,做一下笔录,他们俩都是目击证人,特别是向坤,还直接放倒了凶徒。
不过在警车上,坐在前排的警官也让向坤放宽心,他们看过杂货店门口的监控了,他这妥妥的正当防卫,不会有事的,去做完笔录,就可以回来了,还问他身上有没有伤,要不要先去医院检查一下。
向坤自然不愿意去医院,而且他也确实没有受任何伤,下楼后一记飞踹加上一拳那凶徒就gg了。
警官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向坤身上沾满了鲜血,不仅双手,连脸颊和嘴角都有,乍看起来似乎比被被救护车载走的那三位还惨。
和向坤一起坐在警车后排的杂货店老板,从上车开始,嘴就一直没停过,一会跟前座的警官讲那的凶徒行凶的过程,一会夸赞向坤的身手不错是不是以前有练过。
不过从他嘴中,向坤也知道了,那行凶的凶徒,原来是住在向坤楼下那女生的前男友,上个月也来闹过一次,差点打起来,还是因为女生现男友的几个朋友在,把人拉开了,才没有出事。
却没想到,那家伙今天直接带了刀过来行凶。
对警官和杂货店老板的话,向坤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除非直接问到他,否则他也不插话。
这个时候,他的注意力其实都在自己身上。
之前放倒凶徒、检查小情侣伤情的时候,向坤沾上了很多的血,见血之后,他一样有想要饮血的冲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或许是因为昨晚才刚刚从饮血后的沉睡中醒来,对于鲜血的需求和渴望并不强烈,所以他可以很容易地控制住自己的冲动。
而且向坤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以擦汗的动作伪装,将手臂上沾到的血液蹭到了嘴里。
这尝试性的“一口”,让向坤微微放下了心——相比起兔血来,人血并没有让他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觉。
其实之前他一直有些担心,怕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也像各种有关“吸血鬼”的作品里一样,必须喝人血才能生存,这是他很难接受的。
在分局里很快地做了笔录后,那名把他们载来的警官便安排人把他们送回了家。
到家后已经是晚上11点多,向坤直接到洗手间的笼子里,将今天早上才刚买的兔子提了出来,直接宰杀放血,然后用量杯装了50ml喝掉。
向坤感觉了一下,再次肯定,人血和兔子血,并没有什么不同。
虽然看到血液后,身体依然还有一定的饥饿感,但向坤喝完50ml后,没有再将那只兔子剩下的血喝完,而是直接将剩下的血和兔子一起处理打包了。
一是他不想自己再次陷入25个小时的沉睡,二是他不愿意放纵自己对血液的需求,刻意地进行克制。
坐到电脑前,向坤思考了一会,将今天得到的几个信息记录在文档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今天这个突发事件,还有一个让向坤注意的地方,是他在看到那凶徒行凶,到冲至楼下飞踹、抡拳,整个过程非常的理智和清醒,所以在第一拳捶重了以后,第二拳可以很及时地停住。
这一点对他而言,并不正常。
向坤并不是一个很大胆的人,类似的情况,在大学的时候他曾经见到过,那时候是两个社会社会上的年轻人在校门口拿刀追砍一名他们学校的学生,那学生没跑掉,被砍了好几刀,据说后来住了半年医院,好在没有落下什么残疾,只是留下了几刀狰狞刀疤。
当时向坤距离冲突的地方还有二、三十米,和一大群本院系的学生走在一起,他只记得自己手脚冰凉,下意识地就随着人群往边上躲,至于出手阻止什么的,根本想都没想过。在砍人的年轻人被学校保安制服,学生被救护车送走后,他的手都还有些抖。
向坤几乎可以肯定,如果是之前的自己,没有发生身体变异,在楼上看到下面发生的事情后,最多就是打电话报警,是肯定不敢跑下去阻止的。
但之前,向坤在看到拿刀的凶徒时,心里一点担心和害怕都没有,他非常笃定对方威胁不到自己。
这是一种身体本能的反应。
向坤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拳头,那一拳将凶徒的脸直接砸烂了,力量自然很强,但他的拳头、指关节并没有任何损伤,连皮都没有蹭破。
向坤忽然心中一动,拿过自己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用酒精清洗了一下后,在手指肚上轻轻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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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刃很锋利,向坤的指肚立刻被划出一道口子,随后鲜血便流了出来,疼痛感也随之传递到神经。
看来刀枪不入什么的,还是想多了啊……
向坤舔了舔手指,自己的血好像尝起来没有任何作用。
正准备起身找张创可贴把伤口贴住,向坤忽然心中一动,在灯光下仔细地观察了一下伤口,重新坐了回来。
刚刚把指肚上的血迹舔掉后,伤口处并没有再渗出血液来,那道大概6、7mm的伤口,已经仅剩一条淡淡的痕迹,似乎已经开始愈合了?
用指甲在伤口上刮了一下,也感觉不到什么疼痛。
向坤用力把伤口往两边掰,那伤口又从新被掰开,流出了一些透明的组织液,他用拇指在伤口周边使劲按压了一会,才重新又有鲜血从伤口处冒出来。
很显然,这伤口的恢复情况,肯定是要比普通人快得多的。
向坤没有再继续“自虐”,拿手机将伤口的情况拍下来,每隔1分钟拍一张,如此过了13分钟,那伤口已经几乎看不到了。
虽然伤口很小、很浅,但他很确定,在变异之前,是不可能这么快就恢复如初的。
对于外创的快速恢复,应当也是身体变化的一部分。
过了一会,向坤再次拿起刀,选了根手指划了一刀,同样是大概6、7mm的伤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次他没有直接用嘴舔掉流出来的血,而是拿棉签和酒精清理——他要排除掉自己唾沫有帮助恢复的可能。
然后开始计时,过了大概15分钟,伤口再次愈合到几乎看不到的程度。
上一次如果是从刚划破手开始计时的话,应该也是差不多15分钟,如此看来,恢复的时间应该都一样。
向坤统计的结果记到文档上,然后把刀对准了手掌。
经过测量,这次划拉的长度达到了3.2cm,而且伤口也比指肚上的更深。
流的血依然不多,将血液清理掉后,向坤注视着手掌上的伤口,故意将手掌表皮撑开,让伤口成开口状,无法粘合在一起。
但让向坤惊奇的是,伤口两边的组织,竟然从伤口内部开始,自动向对面靠拢,几分钟后,表皮也也被拉扯着合到了一起,只留下一道淡淡伤痕。
向坤用力一撑,又把那伤痕撑开,流出了一些组织液。
如此往复了几次,伤口依旧是在15分17秒左右的时候,完全愈合。
看来愈合的速度,和伤口大小、深浅并没有关系?
咬了咬牙,向坤开始拿自己的大腿做“实验”,划出了一道更深更长的口子……
一整晚上,向坤都在对着自己切切扎扎,如果这些画面被人看到的话,肯定会觉得这是一个有自毁倾向的神经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直到早上八点多,向坤已经在身上先后弄出各种大小、深浅的三十几个创口,也因此流了不少的血。
在前面的几个小时中,不论伤口大小,恢复速度基本都是14分50几秒到15分30秒之间。
甚至有一次,向坤直接一狠心,拿刀把手掌捅了个对穿,依然还是15分钟恢复如初。
但在后面的两个小时中,伤口恢复的速度开始变慢,延长到了17甚至18分钟,哪怕是几mm极浅的小伤口也是如此。
向坤推测原因,一是这一晚上恢复的次数太多,失血也不少,恢复能力因此下降;二是天亮、日出后,身体机能受到抑制,恢复能力同样也受限了。
相对来说,向坤更偏向于后一种推测,毕竟恢复速度下降,是从日出后开始的。
向坤没有再继续“实验”,不过他现在有个想法,既然之前已经证明,自己身体的变异或者说进化,可以针对性地训练和引导,那么……或许自己也可以通过不断地尝试,来告诉身体,需要提升快速恢复这项能力,以让身体在下次饮血变异后进行提高?
也许经过几轮饮血的提升,可以把创伤的恢复速度提升到5分钟甚至2分钟以内?
这个能力,对于向坤而言,确实有着极强的吸引力。虽然平常的时候好像用不到,但是意外这种事情,谁能说得准呢?
有助于提升生存机会的能力,绝对是要重点关注的。
上午9点多,向坤准备出门的时候,却有人找上了门来。
是一个女记者和摄影师,一问之下知道是冲着昨晚的事情来采访的,从杂货店老板那里知道了见义勇为的年轻人是向坤,于是找了过来,陪同的还有向坤的房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对于采访,向坤很坚决地拒绝了,一开始表示这事不算什么,顺手为之的。
但是拗不过女记者的纠缠和房东在旁边帮腔,只好说自己怕被凶徒报复,不想接受采访。
记者又说可以给他打码、变声,甚至可以不拍他的人,只用旁外音收入。
然后还暗示了一下,会给他一定的报酬。
向坤犹豫了一下,依然还是拒绝了。
他现在只想尽量地低调,最好不要让人知道这事是他干的。
记者依然不放弃:“向先生,这确实是值得宣传的好事啊,你放心,那个歹徒已经被警方控制起来了,判刑最少也是三年以上,没有机会来找你麻烦的。而且,你昨天见义勇为的视频,现在网上已经传得到处都是了,本地论坛都上了热搜榜前十了。”
向坤一愣:“视频?”
“你不知道?”记者说着,拿出手机调出了本市最大的社交论坛,打开来给他看:“你看看,从昨晚到现在,已经上百万的点击、上千的回复了,现在热度还在上升。而且已经有不少人转发到了微博上,说不定你很快都要上微博热搜了……”
从那视频的角度来看,应该是他们附近楼上的人拍的,一开始是那凶徒拿刀追袭小情侣,然后杂货店老板拿着拖把杆出来阻拦,但是也不敢太靠近,接着一道身影从旁边楼房的小门中冲出来,直接一记飞踹,把凶徒踹飞在地,他自己的拖鞋也飞了出去,然后立马骑到凶徒身上,抬手就是一拳,直接打晕了过去。
整个过程不过两秒钟左右,行云流水,看起来跟动作片似的,特别那冲出来的身影,又是大号运动短裤,又是大光头,又是人字拖,一副隐士高人的模样……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二十章听觉和嗅觉
向坤看着那视频有些懵,而且他发现高亮的回复里,还有其他角度的视频,只是相对不那么清晰,显然当时拍下视频的并不只一人。
他甚至还看到的监控摄像头拍下的视频,不知道是不是杂货店老板上传的。
向坤有些头大,把手机还给记者后,还是借口有事要办,匆匆离开了家。
在街上走了一会后,向坤觉得这事也没什么大不了,阻止那凶徒的时候,自己并没有展现出什么超越普通人的能力来,只要自己坚持不接受采访,不露正脸,保持低调,等这事情过去,也没什么人会再关注他了。
说到底,网民们关注的只是这个事件而已。
向坤去了市里最繁华的地段,然后找了家路边的饮料店,买了杯饮料,眼睛半眯着,坐在门口,似乎在打瞌睡一般。
但实际上,他却是将注意力都放在了听觉上。
身后饮料店里店员说话的声音、顾客点单的声音,外面行人的脚步声、说话声,更远处马路上汽车的行驶声、喇叭声,附近商场促销活动的广播声、音乐声,各种各样的声音,在向坤脑海中一一分辨。
然后他锁定住其中一种声音,开始集中注意力去“捕捉”。
比如听到某个脚步声,便一直追寻这个脚步声,感觉它的移动和方位,推算与自己的距离、鞋底的材质等等,直到声音远去,再听不到。
用这种方式,向坤依靠听力,在意识中“构建”出了周边的情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上一次饮血后,向坤就发现了自己的听力有了大幅的提升,也比普通人要强出一些。
在第三次饮血后,向坤调整了自己的训练计划,降低了力量训练的比重,增加了身体敏捷、平衡性的训练,特别是对视力、听力、嗅觉这些感官方面的针对性训练,做了很多的计划。
向坤在饮料店门口从上午十点多一直坐到下午五点多,眼睛没有睁开过,屁股也没有挪过地,饮料店的人估计都觉得他睡着了。
下午五点十五分,向坤睁开眼,伸了个懒腰,仿佛真的睡了一觉般,然后起身离开饮料店,把手里那杯奶茶直接扔进了垃圾桶里——其实他一口都没喝。
向坤并没有回家,而是继续针对听觉的训练。
他在街上信步行走,随意寻找各种声源进行追踪。
有时候是远远看到有人在交谈或是打电话,便慢慢靠近,缩短距离,直到能隐约听到对方的谈话内容,然后再拉开距离,不断地提高能够听到声音的最大距离。
有时候是在一堆声音中随意锁定一个,然后去追寻声音的来源,比如一堆脚步声中的一个,比如不在视线之内的犬吠声,比如不知在哪里响起的手机铃声。
有时候是以一个位置确定、持续的音源为中心,比如某个商场的广播,某个服装店的音乐,甚至一些机器的声音,慢慢拉开距离。
对于听觉的训练,向坤的方法就是多听,多分辨,寻找和锻炼听力的极限。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都要花上差不多十个小时的时间在街上到处游走,听各种类型的声音,进行听觉上的训练。
向坤发现,相比起白天,晚上的训练效果要好得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仅晚上各项身体机能要更强,精神状态更佳,听觉更灵敏,而且晚上各种噪音也要少得多,相对更安静,对目前这阶段的他而言,训练起来更轻松一些。
所以向坤白天依然还是去健身房锻炼身体,晚上则在街上四处游荡,随机地搜寻各种声音。
也因此听到了很多之前想都没有想到的声音,比如草丛里、水沟中各种虫子的叫声、爬动声,比如老鼠的啃噬声,比如各种建筑内的各种材质因热胀冷缩或其他震动而发出的声音,比如风吹过不同结构的街巷和道路时不同的声音,还有一些很细微的声音,他甚至都找不到具体的来处。
除了听觉外,向坤也会进行嗅觉的训练,和听觉训练一样,也是对各种气味进行分辨和追踪。
不过嗅觉和听觉虽然都是在街上进行训练,但训练的时候却是分开来的,因为在现阶段,如果同时又听、又嗅的话,两种感官都无法完全集中注意力,会互相干扰。
所以最开始训练嗅觉的时候,他会找个地方坐下来,闭上眼,戴上耳塞,封闭这两种主要感官,而只用鼻子去感知周围,分辨周围气味中各种不同的味源。
相比起声音来,气味其实要更加难以分辨,难以训练。很多时候,一种较强的气味,会将其他气味压制住,而在一个环境中待了一段时间后,鼻子适应了周围的气味,嗅觉对气味的敏锐度也会下降。
所以有时候,他甚至会故意去选择那些味道比较大、比较杂的地方,比如垃圾堆、臭水沟、臭水塘,或是美食街、小吃街等等地方进行训练。
7月30日晚,向坤从健身房回来后便没有出门,因为他再次感觉到了饥饿感。
算起来,距离上一次饮血差不多就是六天时间,和上一次做出的统计时间差不多。
这次向坤没有再进行忍耐实验,感觉到饥饿后,便将家里剩下的那只肉兔处理了,饮下了165ml左右的兔血。
随后困意来袭,向坤拿起手机定了个闹钟,在23小时后响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想要看看,在沉睡过程中,自己能不能被噪音吵醒。
之所以设置在23小时后,还是担心如果太早被吵起来,睡眠不足的话,不知道对身体会不会有什么过大的影响。
闹铃时长设置为1分钟,重复3次。
……
当向坤再次睁开眼睛后,躺在床上的他有一瞬间的愣神,隐约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变得有些不一样了,但是躺了几分钟,思考了一会后,却没有想到到底哪里不一样。
从床上坐起,拿起手机一看,果然自己没有被闹铃吵醒,看来在饮血之后的沉睡期中,靠闹铃的声音,是没法把自己吵醒的。
只是的不知道,如果进行肢体接触的话,是否会醒来?又需要多剧烈的肢体接触?
至于这次沉睡的时间,25小时27分,依然在之前的统计范围之内,并没什么变化。
向坤忽然觉得房间里有点吵,甚至能听到外面路边摊喝酒的人聊天吹牛的声音,以为自己睡前忘了关窗,但走过去一看,却发现窗户关得好好的。
向坤愣了一下,随即他意识到,并不是外面的噪音变大,而是自己的听觉变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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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坤打开窗户,外面的声音立刻愈加清晰地传入耳内,声音之大、之杂,一时间让他颇为不适,甚至产生了耳鸣。
不仅是声音,伴随而来的还有各种强刺激性的味道,激得他差点眼泪鼻涕都流下来。
向坤赶紧把窗户重新关上,不由皱眉:这听觉和嗅觉的提升,未免也太过了?
如果都是这么灵敏的话,那生活在城市里,岂不是一种折磨?
好在他的担心没有多久,在强行适应了一段时间后,向坤便发现,听觉和嗅觉极度灵敏带来的影响很快就减轻了。
只有在他把注意力放到听觉或是嗅觉上的时候,那纷杂的声音讯息、气味讯息,才会重新清晰起来。
就像第二次饮血后,其实他的听觉就已经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了,但如果不是某天晚上在天台上闭上眼睛,忽然听到了原本以为听不到的声音的话,他可能还没有发现。
人的大脑,会对感官获得的信息进行过滤甚至屏蔽,只接收人们想要的、有需要的信息。
相比起力量、视力和肺活量的提升,听觉、嗅觉上的提升,比较难以量化和统计,或是需要专门的设备。
向坤在自己的房间里,闭上眼睛,尝试着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听觉上,接受着各种声音信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听觉大幅增强后,向坤获取的声音信息,对整个时间的判断,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不单单是把所有的声音都增强了那么简单,各种杂乱的声音信息充斥着大脑,短时间内,他需要分辨各种声音的来源和属性,一时间竟有些“听不过来”的感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向坤忽然觉得脑袋很晕,还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他赶忙睁开眼睛,长吸一口气,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难道自己还是不适应听觉的提升?
不过回想了一下刚刚的感觉,他很快意识到,或许并不是因为听觉,而是因为大脑对于过多的声音信息有些应付不过来了。
人类的大脑其实无时不刻不在想着偷懒,当然,这种偷懒其实也是一种自保的手段。
感官器官是无时不刻不在收集信息的,但这些信息,一直都会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很多时候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嗅到的、感觉到的,远比自己以为的要多得多。
就好像那些视觉盲点的图,乍一看的时候人们经常都没有发现一些奇怪的点,在看到提示后才会发现,其实那些奇怪的点自己一直有看到,只是被大脑给忽略掉了。
而现在,向坤虽然感官进化了,接收到的信息数以倍计,但大脑在处理这些信息的能力,似乎并没有得到足够的进化,毕竟之前训练的时候,也没有同时接收那么多的声音讯息。
于是休息了一会后,向坤换了一个模式,只把注意力投注到单个的声音之上。
……
在外面传来的车鸣声、吆喝声、音乐声中,向坤的细细地剥除和选择,找到了离自己最近的声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滴答、滴答,那是洗手间水龙头在滴水的声音?不,那不是他家的水龙头,而是隔壁的。
一阵哗啷杂音,在水管中涌动,那是楼上按下了抽水马桶,废水下排的声音。
有清脆的枪声?那是楼上的年轻人在家里玩枪战游戏或是看电影?
隐约听到有人在说话,似乎是女声,但是细细嗡嗡,听不真切,听不清在说的内容。
……
向坤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微眯着眼睛在过道行走着,然后下了楼梯,他在追寻那女声的来源。
这种判断声音来源的能力,也是之前的几天,他一直着重训练的,现在看来效果还是不错。
几分钟后,向坤终于找到了那女声的来源,并不在他们这栋楼,而是在斜对面的杂货店里,是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在和人通电话。
此时向坤站在街对面,距离杂货店十几米远,而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在二楼,视线之内根本看不到,还隔了一堵墙。
但向坤已经可以听到杂货店老板女儿通话的内容了。
这个时候,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按下了静音,除了那在通话的女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这需要向坤高度集中注意力,一旦放松下来,转移了注意力——比如杂货店的老板和他打了个招呼后,那来自杂货店老板女儿的声音就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了,因为来自其他方向的种类庞杂、大小各异声音,立刻会占据他的脑海。
但就目前而言,向坤对于自己听力的提升,依然是十分的吃惊。
这个幅度,远远超出他之前的预期了。
毕竟之前对身体力量进行训练的时候,两次饮血后,提升依然还是在正常人的范畴之内,除了力量恢复速度和耐力比较变态外,绝对的力量并没有超出正常人可以达到的程度。
但现在,只是经过了五天的训练,向坤的听觉已经远超常人了,他不相信普通人再怎么通过训练,能够达到这种程度。
不过向坤猜测,或许他在听觉、嗅觉的感官器官提升上并没有太大,而是原本的感官器官能力并没有得到完全的发挥。
向坤依旧伴着夜色,像之前几天的晚上一样,信步游走,试验着自己刚刚通过针对性训练及变异提升的听觉和嗅觉。
如果说最开始感觉到身体发生一系列变异的时候,向坤的感觉是恐惧和担心的话,那现在,他却更多的是好奇和兴奋。
在发现自己暂时似乎没有生命危险后,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不便,但几次变异对身体各项机能带来的提升,还是让向坤对于身体的变异持一种更加积极和主动的态度——反正是要变异的,那不如按自己所希望的方向进行变异?
这几天,向坤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通宵夜行,附近的几十条街道都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但是今晚重新走在上面,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新鲜感,就像几天之前,他第一次深夜出行,踏上这些街道时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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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觉得已经陷入“沉睡”的安静街道,现在走过去,却发现连边的建筑中,有各种各样细碎的谈话声、电视声、手机声,很多人都还没有睡着。
原本觉得空无一物的街面,现在走上却,却发现两边各个角落、暗处、水沟里,有很多虫子和小动物在窸窸窣窣地移动着。
几天前以前需要集中注意力去倾听才能听到的声音,现在想不听到都很难,这些声音,以及气味,已经融入到了他的感官“数据库”中,成了他判断周围环境的依据和经验。
相比起听觉,其实嗅觉带来的陌生感和新鲜感要强得多,有很多味道,都是他第一次闻到。
他要确定这些味道的来源,给这些味道打上标签,“录入”自己的“数据库”中。
每个成年人,都是有自己的嗅觉和听觉的“数据库”的,便是所谓的经验。就好像在人群中忽然闻到一股臭鸡蛋味,就知道是有人放屁了,听到楼上的脚步声,也可以分辨出是穿着高跟鞋、拖鞋还是赤脚。
而向坤,在各个感官器官机能获得大幅提升后,便需要“更新”他的“数据库”,在此之后,他的感官提升,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
向坤忽然停下了脚步,驻足望向东面街道拐角处。
现在是晚上11点47分,这个时间段,有些街道还非常热闹,而有些街道则几乎已经看不到人影。
他现在所出的这片区域,就是相对比较冷清的地段,本身没有多少商户,住户也不多,加上有不少待拆迁的老房子都空着,所以过了晚上10点后,就很少有行人了,只能偶尔看到送外卖的电动车悠悠经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本来便是打算往那边去的,越是寂静幽暗的地方,他的感官会愈加的敏感,排除掉各种都市特有的、嘈杂纷乱的声音或气味干扰,越方便他进行针对性的训练。
但现在他却犹豫了,因为他闻到了一丝气味——那是鲜血的味道,而且有很大的可能,是人血。
也是几天前在楼下遇到小情侣被袭的事情,加上他这段时间嗅觉强了许多,他才能够有分辨人血和兔血、鸡血区别的能力。
不过现在,隔了老远,从空气中各种味道里锁定的那丝血腥味,向坤也不敢百分百确定就是人血。
如果是人血的话,那里恐怕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了?
现在向坤可是不愿意再扯上什么麻烦了,之前那次是因为就发生在他家楼下,就在眼皮子底下,而且受侵害的还是算得上认识的人,没办法无动于衷。
但现在……
如果那个方向有麻烦,自己只要换个方向就行了,本来就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算不上见死不救吧?
再说了,那里也未必真的有人受伤流血,说不定是自己闻错了,并不是人血呢?又或者只是有人玩耍,自己不小心摔倒流了点血?
这么想着,向坤向着相反的方向走了两步,但两秒钟后,他长叹了口气,还是向着那疑似有人血的方向赶了过去。
他知道,以他的性格,如果今天没有去那里查看一番的话,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个疑团,会一直在脑海里纠结,可能几个月或者几年都无法摆脱。倒不是因为他会觉得自己可能会错过救人的时机而内疚,而更多的是因为好奇……
……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鲜血气味发出的地方,距离向坤不过三十几米,快步冲过街角,边看到倒在街边一堆建材垃圾里的身影。
居然真的是人?
向坤也来不及对自己判断人血气味的准确度感到满意,一边掏出手机拨打110,一边注意着周围的情况,慢慢向那倒地之人靠近。
不过以向坤的感官能力判断,那捅人的凶手,已经不在附近了。
没多久,警察就来了,然后是救护车,向坤作为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人和报案人,自然又被警察留着问话。
刚到现场的警察只是简单地确认了他的身份,然后为了一下他发现现场和报警的经过,便让他先等一会。
结果过了一会,来了一名刑警,向坤一看,却是熟人——之前处理楼下小情侣遇袭案,给他做笔录的,就是这名姓陈的警官。
陈警官显然也还认得向坤,也没法不认得,毕竟他的特点太鲜明了。
“你认识这受害人?怎么让凶手跑了?”以陈警官对向坤身手的判断,按理说对方就算有武器在手,向坤应该也是有一战之力的。
向坤赶紧说道:“我和那伤者不认识的,就是刚巧路过,听到点动静,就过来看了一眼……”
陈警官问道:“这么晚了,你这是要去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说:“噢,我打算去富祥街那边吃点烤肉。”
“你现在还住在华文街?一路走过来的?那可有点远啊?”陈警官奇怪道。
“反正晚上没什么事,也不赶时间,就走路锻炼一下。”向坤说道。
陈警官点了点头,又问了一遍他听到动静,然后发现伤者的全过程。不过这一次,就比之前那警察问的详细得多了。
事实上向坤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当他闻到血液气味的时候,凶手应该早就已经离开了,否则以他的听力,不可能什么都没听见。
不过如果不这么说的话,实在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里实在是有些偏僻了点,他完全没有道理到这来,难道说是要过来随地小解的?
这次陈警官没有把向坤带回局里做笔录,问完话后,给他留了个电话,然后交代道:“回头可能还会有需要让你协助调查,会电话联系你,你要是有想起什么的话,也可以打我电话告诉我。”
向坤应了,便准备离开。
在回答陈警官问话的时候,他观察到旁边的警察去对面街边的atm机边上查看,而靠着强大的听力,他也听到了警察之间的谈话,知道了被害人被袭击之前,刚去atm取了钱,凶手可能是在那里就一路尾随。
向坤本来准备沿着之前的路线回去,但走了几步后,却又改了主意,他忽然有个想法想要尝试一下。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二十三章气味追凶
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独特的味道,这一点向坤在这次嗅觉大幅提升后,感受更为清楚。
不过他今天晚上才刚醒来几个小时,对于各种气味的分辨还很生疏,之前在犯罪现场,他就曾经想过,能不能找到行凶者的气味,然后循味追踪。
但向坤缺少嗅源,当时那行凶者应该离开不久,现场还有残留味道,不过他没能从各种气味中分辨出来,或者说有太多个选项,没有办法确定。
警察来了后,现场人多起来,自然更难追踪了。
不过向坤之前靠着强大的听力,听到了警察间的交谈,知道凶器还没有找到。
凶器上应该沾有被害人的鲜血,在现场来看,并没有发现用来擦拭刀刃上血迹的东西,所以那凶器上的血液应该还残留着,没来得及处理,或者擦拭后的纸、布也还在行凶者身上。
向坤于是萌生了一个想法,想看看自己能否通过对血液气味的追踪,找到那行凶者或是凶器。
受害者血液味道最浓的方向,自然就是之前的犯罪现场了。
但向坤不会返回那里,而是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按他的判断,他看到受害者的时候,行凶者离开不会超过三分钟。
而向坤在闻到鲜血气味之前,并没有见到可疑的人物,也没有听到的慌张奔走的脚步,显然那行凶者伤人后逃离的方向,不会是他这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排除掉一边后,那行凶者还有两条路可以走,但其中一条巷道直通到外面的主干道,那边很热闹,这个时间段依然有不少行人,而且监控摄像头也不少,很容易就被定位。
按照那行凶者没有直接在atm门口动手,而是尾随到比较偏僻的地方再下手的风格来看,应该不会往那边去。
所以向坤便选择了剩下的那条路,一路梭巡而去。
不过他基本没法按着受害者血液的气味追踪,因为那么做的话,肯定还是往犯罪现场的方向而去。
向坤倒也并不气馁,反正他本来也没有将抓到行凶者当成自己的任务或责任,只是尝试地练习一下嗅觉的追踪能力而已。
向坤把自己想象成那行凶者,每到路口时,都几乎是下意识地选择一边继续前进。
如此走了很远,犯罪现场留下血液的气味已经十分微弱,向坤也几乎要放弃追踪的时候,忽然一丝极淡的、“熟悉”的气味,夹杂在各种浓厚的、混杂的气味之中,被他嗅到。
向坤立时精神一振,这气味就是那被害者的血液气味,虽然淡到几乎消散,但它的来源方向,和犯罪现场的方向不同,也就是说,他很可找到目标了。
循着味道,向坤来来回回走了十几分钟,终于确定了那血液气味的源头在一个开放式的垃圾箱里。
那垃圾箱显然是给附近居民扔生活垃圾的,有些装厨余的垃圾袋破开,里面的汤汤水水、食物残渣到处都是,一走近,各种刺鼻味道汹涌袭来,特别是现在向坤嗅觉增强了许多后,更是煎熬。
他必须得保持着注意力的集中,才能始终锁定那丝丝被害者的血液气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看着上面满是苍蝇盘绕的垃圾箱,向坤不由得有些犹豫,自己又没有义务追查嫌犯,干嘛要去翻垃圾箱?
但犹豫了一会,他还是想看看,自己追踪的目标到底对不对,到底是不是沾有那受害者血液的东西,会不会是凶器?
向坤叹了口气,凑上前将垃圾箱上的苍蝇赶走,然后开始俯身翻找。
没多久,向坤就找到了沾着受害者血迹的东西,并不是凶器,而是一双带血的棉纱手套。
向坤没有直接用自己的手拿,从边上扯了片熟料袋捏住手套,拿起来凑到鼻子边闻了一下,一股子夹杂着各种类型的臭味熏得他连打了三个喷嚏。
不过他还是从这股子臭味中,敏锐的捕捉到了那一丝人的味道。
那是手上的汗腺、皮脂腺等各种皮肤腺体的分泌物,闷在的手套内,这股子气味并没那么容易消散。
至于受害者血液的味道,那自是不必说,哪怕不用闻的,直接用肉眼都能看到手套上沾满的血迹了。
向坤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告诉陈警官手套的位置,但最后想了想,还是把手套再扔回了垃圾箱,也没有给陈警官打电话,实在是借口不好找。
而且他觉得,以警察的搜索力度,应该很快也会找到这边来。
当然,希望那时候这垃圾箱还没被环卫工清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虽然得到了那行凶者的气味,但向坤在附近转了几圈后,却始终一无所获。在城市里,不论声音还是气味,都有太多的干扰。
第二天,向坤用陈警官给的号码加了他的微信,询问了一下案情的进展。
他本来并不太抱希望,因为他知道警察一般是不会向外透露正在调查的案件进度的,但没想到的是,陈警官直接给他发来了一张照片。
警方的查案效率,比向坤想象的还要快得多,就一晚上,已经确认了嫌疑人的身份!
按陈警官的说法,那嫌疑人今年三月份刚刚刑满释放,四月份到了本市,没想到几个月后就又犯下了大案——昨晚那被捅伤的受害人,经抢救无效,已经于凌晨过世了。
嫌疑人的照片和资料已经发给了车站、机场和各个酒店、旅社,稍晚的时候本地的电视台也会放出通缉的新闻,落网可以说是时间问题。
陈警官也交代向坤,如果有看到那嫌疑人的话,不要冲动,打电话报警,或是直接打给他都可以。
在向坤看来,那嫌疑人基本上已经预定牢饭了,如今这时代,摄像头遍布,到处都要实名认证,都要身份证开道,更何况背了命案,现在肯定有大量警力都投入在追捕他上面。
既然这样,向坤也就没想着根据他得到的嫌犯气味去追踪了,毕竟这是一座有一千多万人口的大城市,在没有确定范围的情况下,想靠气味去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让向坤没有想到的是,在那嫌犯落网之前,居然先被他给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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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嗅觉器官是鼻子,而起嗅觉作用的,是鼻孔内部的各种神经细胞。
一般来讲,要想让嗅觉更灵敏,分辨的气味更多更细,需要更多的嗅觉细胞。比如人类有约500万个嗅细胞,而狗的嗅细胞,多达一亿到两亿个,所以狗的嗅觉远比人类要强得多得多。
向坤一直在琢磨着,自己力量提升,肌肉可以感觉到明显的增加,而且用力的时候,硬如钢铁,似乎比普通人发力的时候肌肉硬度要强不少,很显然肌肉纤维有着明显的增强和变化。
那么嗅觉的提升,在器官上,又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是不是会有更多的嗅细胞或相关的神经?
又或者单个的细胞获得了增强,功效比普通人的嗅细胞要强出许多倍?
他现在鼻子的外形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所以后者看来可能性更大?
如果向坤有医学方面的背景,并且有相关设备的话,估计现在就弄点自己的鼻腔样本去研究了,反正他现在恢复能力那强,取点样本根本没什么影响。
说不定光这个发现,就可以得个诺贝尔奖什么的。
……
8月2日,距离向坤7月31日晚遇到有人被捅伤已经过去了一天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昨天和今天,他都依然按照自己的定下的计划和节奏,白天去健身房训练,晚上在街上游荡,训练听觉、嗅觉,同时也是收集各种声音和气味的“数据库”。
而且,他隐约觉得,在晚上进行训练,似乎效果会更好。
这一点还需要后续的实验来证明。
自从昨天在微信上和陈警官聊过,知道那嫌犯已被通缉后,向坤便没怎么关注这事了,在他看来那嫌犯在真实身份已经暴露的情况下,没可能在警方这样的注意力下逃掉的。至于他前天晚上从那垃圾箱里的手套上“采集”到的气味是不是来自嫌犯,他也没想着去验证了。
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向坤并没想着去找那嫌犯,那嫌犯却出现在了向坤的视野里。
或者确切点说,那嫌犯的气味出现在了向坤的嗅觉范围之内。
下午六点多,向坤从健身房出来,正准备沿着之前计划好的路线,训练嗅觉和听觉,没走两步,却忽然从众多纷杂的气味中,闻到了一丝有些熟悉的气味。
前天晚上,向坤为了看看自己一路循味追踪的结果,最后忍着恶臭去翻了垃圾箱,找到了疑似嫌犯留下的带血手套,虽然过程可以说相当不堪回首,但那味道确实让他印象深刻,何况到现在才过去不到两天。
向坤立刻抬眼四下搜索那嫌犯的所在,以气味来判断,目标应该离他不会超过十米。
这段时间虽然他重点训练自己的嗅觉和听觉,但视力同样没有放下,特别是因为总是在夜晚到处走,所以他在夜晚视物的能力也大为提升,加上针对性的训练,动态视觉亦有一定程度的增强。
向坤飞快地扫过周围可以的路人,但却没有找到目标。
很快,他感觉到气味变淡了一些,目标已经离他越来越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微皱眉,他倒不是正义感爆棚想要捉拿通缉犯,事实上他现在只想尽可能低调一点,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能力,所以就算找到了嫌犯,他也是通知陈警官来抓人,没有说非要自己把人逮到,装一把英雄。
但现在闻到气味,却没见到人,就像尿一半没尿完一样,让向坤实在憋得难受。
于是他循着味道的方向开始慢慢行进,集中注意力,认真地寻找发出气味的目标。
十几分钟后,他终于在一间手机维修店的门口,看到了一个满头蓬松微卷黄发、戴着墨镜的黑瘦男子。
虽然已经看过陈警官发给自己的嫌犯照片,但那是证件照,以及几张监控拍下的极模糊的图片,但老实说真人和图片差别真的蛮大的,特别是那一头蓬松黄发——照片上的可都是黑发、平头。
走近了些,以向坤的视力,从那黄发男子下巴、鼻子、嘴巴,以及身高体型,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就是陈警官发给他的通缉嫌犯。
正当向坤拿出手机,在微信上跟陈警官汇报他发现通缉犯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一个喊声让他吓了一跳:
“向先生!”
向坤一愣,回头看去,却见是唐宝娜和之前在健身房楼下遇到和她站在一起的清秀女孩,两人正一人拿着杯果汁,向他走来。
“向先生,你在和谁发消息呢?怎么叫你半天了都没听到?”和唐宝娜走在一起的女孩好奇地说道。
向坤知道,估计是他刚刚注意力高度集中在嗅觉和视觉上,所以一定程度上隔绝了大量的声音信息,才会没有听到她们叫自己。
不过向坤还是有些莫名其妙,如果是唐宝娜这么说就算了,但唐宝娜边上这妹纸是怎么回事?我和你不熟吧,怎么用这个口气跟我说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他也来不及应承她们,第一反应是回头看向那黄毛嫌犯所在的方向。
不知道是因为那妹纸叫他的声音太大了吸引了注意力还是其他原因,黄毛刚好也向他看过来。
两人就这么突兀地来了一个对视。
虽然对视只有瞬间,零点几秒的时间,向坤很快就“自然”地移开了视线,一副在看街道另一边景象的模样。
但黄毛还是意识到了什么,突然加快脚步走远。
“妈的!”向坤低骂了一声,回头跟唐宝娜说道:“回头再联系!”然后快步向黄毛追去。
这个时候街上行人正多,刚下班的,要去吃晚饭的,人流十分密集,而那黄毛显然是个经验丰富的逃跑者,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很快就消失在了向坤的视线中,也不知道是不是蹿进旁边的店面或是巷子里。
刚刚怕被黄毛发觉,向坤在确定目标后,没有离太近,保持了一段距离,所以没能第一时间追上。
如果是一般人,这时候估计只能一路搜索,或是硬猜黄毛的逃跑路线了,但向坤锁定了黄毛的气味,却并不担心跟丢。
他甚至还有闲暇拿手机跟陈警官发自己的位置,不过陈警官那边可坐不住了,电话直接打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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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警官电话打过来,一接通就是一连追问,先是确认向坤看到的到底是不是那个通缉的嫌犯,向坤没法说自己通过气味判断的依据,自然没法把话说得太满,只能说是差不多可以肯定。
而且最重要的,那人和他对视了一眼后,居然跑了。
听到向坤说正在追嫌犯,陈警官又急了,让他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他们的人马上就会到,让他千万不要自己抓人,那嫌犯穷凶极恶,身上很可能带着管制刀具,十分危险。
“放心吧,我不会逞英雄的,就盯着他的位置,等你们来。我的位置你知道吧?在微信上共享给你了……”
向坤一边和陈警官打电话,一边不慌不忙地在街中行进,追循着那黄毛的气味。
事实上,当黄毛这般狂奔,剧烈运动的时候,身上的味道散发地会更浓,更方便向坤的追踪。
所以在后面的向坤并不太急,这种城市中的追击,很多时候并不是直线距离取胜,不是说他先跑100米,你要追上他就一定要跟着跑100米距离。可能对方七拐八绕自以为甩掉你的时候,你直接锁定了目标位置,插近路20米就到了。
向坤停下了脚步,看着面前的狭窄路巷,这是两栋建筑之间留下的通道,不过可能因为翻建、违建的原因,明显离得过近,使得整个通道看起来颇为逼仄、阴暗,地上还有积水,一般人见了,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肯定不会想着进去。
但向坤知道,那黄毛此时就躲在这窄道里。
将手机暂时拿离耳畔,向坤侧耳倾听,清晰地听到了窄道里传出来的粗重喘气声,很显然刚刚那番狂奔,让他累得不轻。一般来说隔这么远的距离,外面街道上又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喘气再大声也不用担心被听到,奈何却是遇到了向坤。
当然,即便他能憋住气,身上的气味也是无法隐瞒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左右看了眼,然后跟电话里的陈警官报了街名和这边窄道两边的店铺名字,加上有微信的共享位置,他相信警察一会不可能找不到。
老实说,向坤不太明白那黄毛躲在这窄道里要干嘛,是想等自己找不到他人,以为他已经跑远后,再出来走掉?
不过也不管他怎么想的,向坤只在这守着,等警察来就是,有气味和声音双重锁定,也不怕他有其他路可以溜掉。
虽然亲自出手也可以有很大把握制服黄毛,但他并不想那么做。过多地展现自己的特异之处,很容易引来不必要的关注。
但向坤没站几秒钟,身后就响起了一个有些气急的声音:“喂!光头!你刚刚骂谁呢?”
……
一个多小时前。
唐宝娜和杨真儿正在一家专做沙拉的店里吃东西。
“那个‘琦玉老师’呢?你不是和他约的这周末一起去远足么?你们有联系确定时间地点了么?咱们后天不是就要出发了?”杨真儿看着坐在对面的好友,忽然问道。
结果这一通问题过去后,唐宝娜居然一声不吭,只是专注地吃东西。
做了多年闺蜜的杨真儿自然知道她这表现是什么意思,一挑眉:“不是吧,不会是从那天之后,你们就又没有任何联系了吧?”
唐宝娜白了她一眼:“要联系什么,也没什么好瞎聊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光头真的是……不识好歹啊!活该到现在还单身!”杨真儿气道。
唐宝娜叹气,她现在其实很后悔那天在健身房楼下遇到向坤后主动发的那些微信消息,但发都发了,现在又能怎么办?
不过在面上,她肯定不能承认:“我们就是普通朋友啊,你难道和每个朋友都经常聊天么?晚上我会跟他确定下时间,看看到时要不要接他。哎,真儿,你到时可别给人眼色看,人家又没做错什么事。”
“相亲能相出个普通朋友来?好好,我不说了不说了。”杨真儿说着,拿着手机刷起微博来。
过了一会,杨真儿把手机递过去给好友道:“娜娜,你看这光头,像不像你家‘琦玉老师’?这飞踹,拖鞋都飞了……”
刚吃完东西的唐宝娜接过手机看了眼上面的视频,标题取的相当有市井传说的意味:
“真正的中国功夫实战——隐居都市的武僧路见不平两招击杀行凶匪徒!”
至于视频的内容,则是个穿着背心、短裤、人字拖的光头,飞踹持刀歹徒,而后扑上去一拳将人“打死”的过程。视频非常短,只有几秒钟,但看着确实是相当带感,虽然拍摄的距离有点远,效果却一点不比一般的动作大片差。
杨真儿看到的这个视频,自然就是之前向坤阻止楼下小情侣被袭时被旁边楼上的住户拍下的,只不过原版视频更长,有小情侣被刀刺的画面,看着更血腥,而这个视频截掉了那些,只从向坤冲出来飞踹开始,配上这标题,倒真很容易让人误以为这穿短裤的光头是个会武功的和尚了。
“这好像真的是琦……真的是向先生。”唐宝娜看了几遍后忽然说道。
杨真儿愣了一下,拿回手机又看了遍视频:“不会吧……”她刚刚说像向坤,其实不过是因为都是光头随口一说,根本没有往那方面想。
唐宝娜却一边拿自己的手机查着什么,一边说道:“还记得那天在健身房楼下我们遇到他时他穿的背心、短裤吗?就和视频里的一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而后,唐宝娜将自己的手机转过来向着杨真儿:“这事正好就发生在上周我们在健身房楼下遇见他的那天,而且就是我们市,你看,这是当时的新闻。”
杨真儿怔怔地看完新闻,还有完整的视频,然后惊叹抬头:“娜娜,那‘琦玉老师’不会真的是武僧吧?”
“僧你个头……”
“嘿嘿,周末远足一定要把他约到啊,我要好好‘采访采访’。”
两人玩闹着离开餐厅,准备去健身房上瑜伽课,不过现在时间还早,便先在街上逛逛,一人拿杯果汁,边走边喝。
结果正聊着的时候,唐宝娜却是一愣,指着前面一个穿着背心短裤、背着运动挎包、正在低着头看手机的光头说道:“向先生?”
“我去,这么巧?”杨真儿看到了,也挺高兴的,于是和唐宝娜一边向向坤的方向走去,一边喊着:“向先生。”
但直到了跟前,向坤才像吓了一跳似的转头发现了她们。
这个表现,让杨真儿颇为不满,略带嗔怪的语气道:“向先生,你在和谁发消息呢?怎么叫你半天了都没听到?”说着,眼睛瞟向向坤的手机屏幕。
但这时候向坤却忽然骂了一声“妈的!”把她吓了一跳,然后留下一句“回头再联系”就转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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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真儿不可置信地转头的对唐宝娜道:“他他他……他刚刚在骂我?”
确实,向坤刚刚第一反应的“妈的”,脸半冲着她,确实像在骂她。
向坤和那黄毛离得比较远,那回头的对视又只是零点几秒的一瞬间,马上就装成看向其他方向,所以杨真儿和唐宝娜也没有意识到他是在盯着某人。
看到向坤扔下一句“回头联系”就直接走人了,杨真儿却是气不过:“不行,得让他回来说清楚!为什么骂人?”
唐宝娜却是拉住好友,有些迟疑道:“我觉得……他好像不是骂你?可能是口头禅,‘我靠’什么之类的意思?他好像有急事……”
但她话说一半,人已经被杨真儿拖着往前走了。
向坤别看只是快步行走,但速度依然不慢,在人流里快步穿插,十分灵活迅速。如果不是停了下来,两女还真没那么容易追上他。
看到向坤停下来,杨真儿过去喊道:“光头!你刚刚骂谁呢?”
向坤有些诧异地回头看向两人:“你们怎么跟过来了?”
然后意识到了什么,无奈道:“不好意思,刚刚召集,脏话蹦出来了,不过真不是在骂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杨真儿皱眉:“那是在骂谁?你在这干什么,和人打电话怎么鬼鬼祟祟的?”指了指他手上拿着的正在通话中的手机。
看到向坤这表情神态,并不似作伪,杨真儿和唐宝娜也察觉到,他似乎确实在做什么事情中?
向坤刚准备回答,忽然转身面对窄巷,躲藏在里面的黄毛竟然冲了出来。
向坤现在的动态视力比普通人要强太多,清楚地看到那黄毛狰狞的脸部肌肉、凶恶的眼神,以及缩在右胯边紧握着一柄短匕的右手。
这货疯了?
没有紧张,没有害怕,没有慌乱,面对拿着短匕凶神恶煞冲出来的黄毛,向坤不但没有躲,反而身体向左一跨,挡住了他冲出窄巷的路线,然后在他把短匕捅过来的时候,左手很随意却十分准确地捏住他的手腕,把他身体往前带,而还握着手机的右手,直接撑住他的肚子把他往空中掀了起来。
于是这么一个照面,黄毛就被向坤借势掀到空中,然后背部着地,重重地摔了一下,后脑也受到了不小的冲击,整个人都有点懵逼,握着的短匕也因为胳膊的扭曲而松手掉落。
看到黄毛晃了晃脑袋,翻过身手撑着地要爬起来,向坤自然不能允许,走过去用膝盖顶住他的后腰,将他重新顶回地上,然后左手将他的两条手臂都先后掰过来别在身后,用自己的膝盖压住。
虽然黄毛奋力反抗,但在向坤的力量压制下,整个过程看起来却似乎十分地简单,向坤甚至只用了一只左手就解决了——右手现在还握着手机。
“我操!放开老子!你妈的!老子杀了你!老子杀你全家!操你*%¥#@!……”
黄毛疯狂大骂,于是向坤左手捏住他的头发,直接把他脸正面冲下地压在路面上,这样一来他根本没有办法再张口,甚至不需要张口,就已经把鼻子和嘴唇磨出了血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般单手是很难把人脸正冲地面按着的,因为被按的人肯定会挣扎转头,脑袋一歪就撇过去了,单手很难制住。
但向坤对这黄毛的力量却是碾压级的,一只手就轻松做到,另一只手拿着手机托了下有些下滑的眼镜,抬头看向一脸懵逼的唐宝娜和杨真儿:“不用怕,这是通缉犯,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快就来……”
在把黄毛压制住后,不知怎么,向坤忽然有一种砸烂黄毛的脑袋,或者直接膝盖用力,把他脊椎顶断的冲动。
但向坤很确定,自己并没有被黄毛的骂声影响,也并非因为他拿匕首袭击自己而恼怒。
这种冲动很突然也很莫名,很难形容,更像是玩游戏的时候花了不菲代价学到一项新的高阶技能,想要找个怪试验一下,又或是花了大量时间精力练了一首歌、一支舞,想要寻找一个舞台表演给人看。
在力量彻底压制,制住黄毛后,向坤忽然有一种想要尽情释放自己力量的冲动。
不过这种冲动心血来潮一般,并不算很强烈,向坤可以控制住,所以他抬头看向唐宝娜和她朋友,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刚刚黄毛冲出来的时候,唐宝娜和杨真儿其实并没怎么注意到,更没看到其手中的短匕。
所以向坤忽然一下把旁边一个人抓起来甩到空中后背、后脑着地,然后又上前直接把人十分粗暴地压制在地面,着实是把两人给吓到了,这时候都下意识地紧靠在了一起,退后了两步。
不过随着向坤制住黄毛,抬头解释,加上她们这时候也看到了黄毛掉到地上的短匕,亦是明白了过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的手机里传来陈警官的声音:“向先生,怎么回事?!你那边发生了什么?你动手了?你和嫌犯动手了?……”
向坤和黄毛的交手虽然短暂,但动静着实很大,又是在这人流密集的街道,在最开始把旁边的行人吓到自觉地让开一圈后,很快便引起了“围观”,有些人更是第一时间拿出手机开始拍视频。
好在不到两分钟,警察就到了。
几名警察是接到陈警官的命令过来的,接手了黄毛,并且确认了其身份,铐住带回警局,向坤也跟着一道过去。
上警车前,向坤对唐宝娜和杨真儿指了指手机,示意回头用手机联系。
看着载着黄毛和向坤的警车开走,又有更多的警车过来,杨真儿忍不住对好友低声说道:“娜娜,你之前说他失业,他现在不会是跑去当警察了吧?”
“怎么可能,当警察哪有那么容易的,他又不是警校毕业。”唐宝娜皱眉说道,不过还真别说,从刚刚她们看到向坤的一系列过程来看,他真像在办案的便衣似的。而她们俩,刚刚似乎差点破坏了人家抓犯人。
不会是彬哥和涵姐搞错了,向坤其实本职就是警察,之前当程序员只是去当卧底?
不知不觉间,唐宝娜也开始大开脑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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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警察回到分局后,黄毛便被人押走了,办完手续就要开始连夜审讯,警方已经掌握了部分证据,基本上可以证明他就是7.31抢劫杀人案的凶手,他就算不承认也没用。
向坤则被陈警官叫到了一个空着的会议室里,把门一关上,陈警官就忍不住念叨起来:
“你怎么回事?我不是交代过了,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嫌犯可能带有管制刀具,十分危险吗?你怎么还动手了?仗着能打,就要空手入白刃?”
向坤也无奈,他也不想出手啊,他也想低调啊,但那黄毛脑子瓦特了拿着刀向自己冲来,他难道能躲么,边上可是有唐宝娜和她朋友的。
不过他也知道,陈警官是好意,也是为他的安全着想,所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职业搏击选手在街面上被小混混用刀偷袭致死或致残的新闻并不少。
“那家伙藏在一条窄道里,我本来是守在外面,等你们的人过来的,谁知道他忽然发了疯就拿刀冲出来,我也是没办法,不出手不行了。”
听了向坤的解释后,陈警官想了想,指指椅子让他坐下说,然后递了根烟过去,向坤说不抽,他便自己点了一根,也坐了下来。
看着在抽烟的陈警官,向坤不由得有些疑惑,这是什么架势?
“向先生,我记得上次登记个人信息的时候,你说是之前的公司倒闭了,暂时待业?现在怎么样,新工作有眉目了么?”
向坤有些奇怪,怎么陈警官忽然关心起他的个人情况来了,于是斟酌了一下语句回道:“我想暂时先休息一段时间,整理一下,对职业生涯重新做下规划。”
“向先生从小练武吧?”陈警官又问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呃,也不能说是练武……就是,对功夫什么的有点兴趣,一直都断断续续有在自己瞎练,然后泡下健身房,练练力量什么的,也没有系统地跟人练过。”向坤其实以前对功夫、搏击什么的并没什么兴趣,更没有练过武,顶多就是看些动作电影而已,但他知道陈警官肯定是对他的身手有疑问,所以必须得编个理由,给个解释。
接下来陈警官又东拉西扯地说了一会,又是漫威超级英雄,又是武侠什么的,听得向坤愈加迷糊,干脆直接问道:“陈警官,你现在应该很忙吧?那嫌犯刚被抓,你不用亲自去审吗?”
陈警官把烟头放到烟灰缸里捻熄,说道:“那边没那么快,还没开始。你知道么,这小子其实挺有反侦察意识的,案子发生后,我们调了atm附近的录像,发现不论是atm里、外,旁边的治安摄像头,商店外的摄像头,都没有拍到嫌犯。他选择下手的地方,刚好没有监控,而且一路还避过了其他监控视角。作案后,选择的逃跑路线,同样避过了监控,只有其中几个监控画面里疑似拍到了他的身体一角,但也无法确定他的确切去向和身份……”
“你们不是第二天就确定了他的身份?”向坤奇怪道,他并不认为那嫌犯是什么聪明人。
最开始他还以为是仇杀之类,结果后来一听警察说,是抢劫?这都什么时代了,聪明人还会在街上持刀抢劫甚至杀人?现在还有多少人会带大笔现金在身上?据说那被他捅伤后抢救无效身亡的被害人,其实只从atm领了1000现金,是明天参加喜宴要包红包的。结合那嫌犯刚刑满释放的背景,估计还是十几年前的犯罪思维,所谓的反侦查能力在现代的刑侦手段上都是白搭。
陈警官点头:“那是因为我们从其他监控里得到了他的清晰画面,确定了他的身份,又找到了他在本市的住处,在那找到很多证据。不过这小子估计也是听到风声,知道这次事情大了,在我们找到他住处前就跑了,才会在街上被你碰到。”
向坤认真听着,并不说话。他知道,陈警官忽然很反常地透露出这些调查内容,肯定是有什么话要对他说的。
果然,说到这里陈警官话音一转:“当时我们认为嫌犯能那么恰好地躲过多个监控,必然是提前有踩点,所以调出了案发前几天atm附近,及那一带的各路口监控录像检查。”
向坤心头咯噔一下,意识到什么了。
陈警官问道:“向先生,那天你遇到那起案子,并不是偶然吧?你这段时间,一直在晚上到处义务‘巡查’?”
向坤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陈警官刚刚一直跟他聊什么超级英雄、武侠,原来是他这段时间每天晚上“巡街”,被监控拍了下来,而在查线索的时候,又被警方给发现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每天晚上不睡觉,在街上“巡街”一整晚,连续好几天,这样的情况,肯定不正常。
陈警官认为,向坤可能是因为那天在自家楼下阻止了一起凶案,而开始有了想法,想当“义务警察”,故意每天的晚上在街上巡查,想要“见义勇为”。
向坤心中大喊冤枉,那晚上发现被捅伤的被害人,真是偶然!而且是他并不想遇到的偶然!
但他并不能这么解释,陈警官的理解,反而是最好的,不然很难解释为什么连续几晚深夜跑出去“巡街”,只能嗫嚅。
于是陈警官又跟他念叨了十几分钟,反复告诫他遇到事情报警,而不要自己逞英雄后,才让他离开了分局。
今天向坤逮到了那嫌犯,可以拿到警局的两万奖励,不过这钱得过一段才能拿到手,算是个意外之喜。
本来还有记者什么的约着要采访,向坤自然都拒了,而且希望陈警官不要透露他的姓名和身份给媒体知道。如果可以的话,最好网上可以出现的有关他擒下嫌犯的视频也稍微限制一下。
对此,陈警官倒是颇为欣赏,觉得向坤是那种真正想要“打击犯罪”,而不是为名声的人。
……
站在分局门口,向坤却是有些后怕。
如果不是自己之前因为阻止楼下凶案而认识了陈警官,如果不是那凶案现场是自己发现的,让警方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的话,警方在调取前几日的监控录像时,看到他这么个天天晚上不睡觉每天通宵“巡街”的“光头大汉”,肯定会当成嫌疑人调查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要是一调查,发现向坤不仅每天晚上通宵巡街,白天还能在健身房泡一整天,那肯定会觉得奇怪。
然后要是搜查一下他的房间,找到他电脑上的一些记录文档,甚至是扔到街道垃圾箱里做了层层包裹的兔子尸体,问题就更多了。
他不知道到时会怎么样,虽然罪名肯定栽不到他头上,但自己身体变异的事情暴露出来是肯定的。
“看起来,之前还是不够小心啊。”向坤喃喃自语。
好在他买的房子的租客已经给了他准信,找好房子准备搬家了,大概6号左右就能把房子空出来。到时他会搬过去,那边虽然周边配套生活设施也很齐全,但相对来说人口密度没有这边那么大,监控之类的也没那么多。
回家后,向坤又回了一下唐宝娜之前发的微信,把今天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
唐宝娜也把杨真儿误会被他骂而跑过去理论的事情解释了,还跟向坤确认了一下网上现在热传的那个“隐居武僧真功夫”的视频上,那光头是不是他。
到最后都已经过十二点了,唐宝娜才停下了话头,互道晚安。末了告诉向坤,之前约好一起远足的时间,是周日早上七点。
聊着聊着,不知不觉竟是聊了快两个小时。
两人之间本来有些陌生甚至可以说是“尴尬”的“朋友关系”,没想到竟是因为这件事而莫名地融洽、正常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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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后,向坤总结了一下最近这段时间自己的训练计划,做了些修改,暂时不再在夜里出去通宵“巡街”了,训练听觉和嗅觉的方式还有很多。
而且他这次饮血之后听觉和嗅觉能力大幅提升,哪怕在白天受到一定抑制后,也依然很强,在闹市中亦不会被嘈杂的声音和各色的气味所干扰。
就像今天,就直接在闹市区靠着气味,锁定了那个做了一定乔装的嫌犯。
向坤对电脑里记录自己身体变异各种数据的文档,重新做了下伪装和加密——其实本来他就已经做了些伪装,一般人打开他的电脑没那么容易找到那些文档的,快速访问栏和历史浏览记录里都不会出现。
同时他上网的痕迹,每次关闭浏览器前,也都会自动清除。
但这种程度的伪装,在已经有预设立场,想要找出问题的计算机高手面前,几乎和没有一样,很容易就能把那些文档找出来。
今天的事情过后,特别晚上“巡街”的行为被人发现后,向坤觉得自己必须要更加谨慎一点了。
几个记录他身体变化的文档所在的文件夹被他继续进行了打包、伪装、加密,看起来就像是某个应用程序文件夹下的dll文件,而打开它也需要密码,虽然密码只有六位,但输入错误两次就会执行向坤编入的脚本,直接将里面的文档内容重新用乱码写一遍。
向坤一直在思考,自己的变异情况如果被曝光的话,会出现什么情况。但可能性实在太多,也没有什么可以参考的例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所以最后向坤还是决定,在发现其他“病例”前,自己还是要全力伪装、隐瞒,不要让人发现。
而后向坤拿了把刀来,对着自己的指肚划了一刀,然后开始计时。
伤口只有几毫米,鲜血涌出来后像一颗红色的果实一般吊在伤口外。
把血抹掉后,向坤观察着伤口,和之前一样,每间隔一段时间就拍张照片。
上一次饮血之前,向坤发现了自己伤口恢复的能力远超常人,于是抱着“针对性训练”的想法,“自残”了一整晚。
不过后来他把训练重心放在了听觉和嗅觉上,所以没有再安排针对性的训练。
从上次饮血的沉睡中苏醒后,向坤还没来得及检查自己的恢复能力是不是有什么变化。
13分钟过去,向坤手指上的伤口已经基本看不见了。
然后向坤又换了几个部位,在另一手的手臂,还有大腿上也都割了深浅不一、长度不一的伤口,同样也是13分钟复原,基本上误差都不会超过5秒。
可以确定,他的伤愈能力是有提升的,上次饮血前的测试,在日落之后,都是稳定的15分钟左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向坤不太能确定的,是他那些针对性的“自残式训练”,对于伤愈能力的提升,有没有帮助。
考虑了一会后,向坤决定还是将“自残式训练”安排进接下来几天的针对性训练计划中。
反正现在晚上他不会再出去“巡街”,可以在家里进行训练。
这次他会采用更激进的“自残”方式,进一步发掘和训练自己的伤愈能力。
至于白天的训练计划,他有些犹豫要不要去学习搏击。陈警官以为他是从小练武,有武术或搏击的底子,但向坤其实从来没有练过武,没有任何搏击基础。
不论是上一次在楼下一脚一拳解决那袭击小情侣的凶徒,还是今天在街上一个照面放倒那黄毛嫌犯,向坤基本都是身体本能或者说随意的反应。
虽然这两人全都持刀,但向坤在面对他们的时候,感觉不到丝毫的威胁,没有一点害怕、紧张的感觉,而且他们的动作在他现在的动态视力下,非常容易做出预判,再加上力量上的碾压,根本不需要什么的搏击技巧。
力量、反应、速度什么的,显然他已经基本上处于人类巅峰了,如果将各种感官能力算进去的话,应该算是超越普通人类了。
如果再加上搏击技巧的话,是不是能让自己将这些身体机能上的优势,更好地发挥出来?
想了下,他决定明天去健身房楼下的拳馆看看。那里好像说有个曾经拿过省散打比赛前三的高手坐镇当教练,可以过去看看,能不能报个短期的班。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做完训练计划后,向坤不由觉得时间有点紧,虽然他现在不饮血的话就不用睡觉,等于一天有24小时可以用,但两次饮血之间,真正能给他支配的时间,其实也就5天。
按照时间推算,他下一次感觉到饥饿,应该是在两天后,也就是8月5号。
而自己在8月4号,还约了和唐宝娜她们一起去远足。按照之前唐宝娜的说法,基本上肯定要耗去至少一整个白天的时间了。
也就是在这次的饮血间歇中,让他通过针对性训练来“引导”变异的时间,已经很少了。
……
8月4日,周日早上6:30。
杨真儿开着她的mini,载着唐宝娜去接向坤。
因为前天在街上的“误会”,又亲眼见到了向坤徒手“秒杀”持刀通缉犯,知道他是之前那视频里的光头“高手”后,杨真儿对向坤的态度有了很明显的转变。
这个中年失业程序员的身份上,一下子多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在看到向坤穿着条运动短裤、白色板鞋、背着个多功能电脑背包下楼后,杨真儿还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你怎么穿成这样?”上车打完招呼后,杨真儿问道。
向坤一愣:“不是说要爬山,穿宽松点么?”
唐宝娜说道:“算了,反正咱们这次没打算在山上过夜,而且那条路也不是太难走。”
杨真儿便没再就向坤的服装说什么,一边调头一边问道:“向先生,你不是买房了吗,怎么住在这里?”
刚刚向坤出来的那栋楼明显是自建房,一看就知道是租住的。
“我买的房不在这,在外环,租这里离我以前上班的公司比较近。”向坤随口答道,对于她知道自己买了房,并不感到奇怪。他前晚和唐宝娜聊天的时候已经知道,杨真儿是她的闺蜜好友并且现在住在一起,知道这些王涵转告的“相亲条件”很正常。
“你的房子还在建么?”
“已经的交房很久了,我租出去了。”
“为什么买了房子不住租出去,反而自己租房子?我看这里的环境很一般吧?”杨真儿有些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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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买了不住,反而去租?
向坤觉得自己最开始那句就已经回答了,不过杨真儿既然再问,他就再解释一下:“住那里我每天上班要多花一倍多的时间在路上,意味着每天要少睡至少半小时以上。”
“那你当时为什么要买在外环?”杨真儿又问。
“因为只买得起外环。”向坤实话实说。
“你可以住在外环,然后每天开车上班啊,房子都买了,再买辆车,也差不了多少吧?”
“自己开车消耗的时间不见得比用公共交通来得少,而且养车的花费也很高,完全没必要。”
“那你买房子不就没意义了?”
“有啊,现在每平已经比我买的时候涨了至少八千了。而且房租也比我现在租的要高一些,可以贴补我还房贷。”
“你的新工作找好了吗?”
“暂时还没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要不要我和娜娜帮你介绍?”
“谢谢,但不用了,我暂时不打算找工作,要休息一段时间。”
“你以前是不是练过武,你不会真是武僧吧?”
“没练过……我头发是因为开始谢顶才剃光的,不是因为当和尚。”
“你以前是不是经常打架?前天看你对那个通缉犯,一下就摔飞了,他还拿着刀……还有那视频里也是,一脚就把人踹飞了……”
唐宝娜打断道:“行了,别说话了,专心的开车,你刚刚差点闯红灯了!”
上车后,向坤对于杨真儿连珠炮式的各种问题,只要没涉及到他身体变异的秘密,基本都是照实回答。
不论是失业的状态,还是买房时没什么钱的窘境,谢顶脱发的情况,都没有任何的隐瞒或修饰,全是很直接地回答。
如果是以前,是在一个有兴趣的相亲对象面前的话,回答这些问题,他肯定会好好斟酌一番,不会答得这么随意,想要给对方一个好印象,不愿意让对方知道自己落魄的一面。
但对现在的他而言,并不在乎唐宝娜或是杨真儿对他的满不满意——甚至不满意还更好。
他现在心思,其实并不在车上,不在这次远足活动上,也不在唐宝娜身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一直在想着,昨天晚上进行的“自残式训练”。
他昨晚不再是简单地用刀来划出伤口了,而是采用了火烧的方式。发现烧伤的痊愈速度,要比刀伤慢得多,需要15分40多秒。不过即便是烧到焦黑碳化,也同样可以在15分40多秒后恢复如初。
向坤还咬牙砸断了自己的一根小指,恢复到完全没有一点疼痛感、可以自由活动,需要18分钟。
而且他很确定,自己的骨头也绝对比普通人要硬得多得多,他用了两次才砸断。
不过这些都不是昨晚最大的发现。
最大的发现,是他削下了自己的小指上的一块约米粒大小的肉。
小指上的伤口在13分钟后同样恢复如初,一点疤痕都没有,而那小一块被割下来的肉,竟然化成了一片氧化的灰粉。
而他的血,在凝固之后,同样变成了一些淡灰色的粉末,一撮就散。
虽然对此早有猜测,但直到那一刻,他才彻底确定,自己的身体构成,和正常人的差异,越来越大了。
……
开车上了高速,走了一个半小时,下高速后又走了一个多小时,他们才到了这次远足会和的地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唐宝娜和杨真儿她们有一个经常一起远足的群,这次除了他们三个外,还有其他男男女女十几个人。
结果向坤下车一看,发现那十几个先到的人里,竟然还有两个认识的。
其中一个,是向坤这段时间总是去的那家健身房的教练——就是当初向坤刚到健身房,就过来跟他搭话,然后比卧推成绩的沈教练。
而另一个,同样也是教练,不过不是健身房里的教练,而是健身房下面一家拳馆的教练。
向坤昨天去了拳馆,想要报个课程,学一段时间散打或是拳击之类的搏击项目,进行短期培训。
不过听了拳馆的人介绍,却发现,一个课程下来,2个月时间,大部分都是在练身体素质,进行力量和体能训练,实际的搏击技巧训练、指导的内容并不多。
于是向坤提出自己不想参加身体训练,只想要学习具体的搏击技巧和技术动作,想参加高阶别的课程。
结果这话刚好被边上的一名教练听到了,那名教练回头打量了他几眼,立刻嗤笑道:“经常健身吧?块头不小,肌肉也练的不错,我就经常听到你们这样的人说什么力量已经够了,但你们那肌肉和散打的肌肉根本不是一回事,来来来,你打我一拳,用你全力,就往这里打,使劲……”
教练说着就走到向坤面前,拍拍自己的腰腹,示意向坤出手。
其实刚刚他已经在边上听向坤和那拳馆的接待员说了有一会了,从说话的内容基本上就可以判定这是个之前没有系统练过的雏,便过来装个b,顺便也是展示一下拳馆的实力。
本身那教练还不时有在打比赛,保持着训练,抗击打能力比普通人强得多,而他又很鸡贼地卡住了距离,让向坤很难打出重拳。等下向坤出拳的时候,他再找准角度,将腹部迎上去,一般不太会发力的,拳头都会被弹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可惜他遇到的是向坤。
在这两周来刻意地进行各种力量、耐力、敏捷的训练,三次饮血后,肌肉的控制能力越来越强,即便被卡着距离,依然可以很小幅度地转胯送肩,把力量发出来。
于是看起来动作很小的一拳,便让教练像虾米一样趴到了地上,半天说不出话来。
向坤当然没有使出全力,有过两次与人动手的经历后,他现在很清楚自己的力量有多强。
那教练倒地的情况,很快就引来了拳馆里的其他教练和学员,哗啦啦一下围了过来,一直在边上的接待员赶紧向他们解释。
缓过一会后,那倒地的教练爬起来,满脸通红、脑门迸满青筋,就要拉着向坤上擂台。
“妈的!居然看走眼了!扮猪吃老虎是吧?哪个拳馆来的?来来来,到擂台上来打!”
向坤也没有推脱或是辩解,接过那教练扔来的拳套,戴上后,脱了鞋袜,也上了擂台。
那教练显然把向坤当成了故意装新手过来找茬、踢馆的人了,所以上了擂台后,基本没有留手,连续狂攻,组合拳和腿法一波接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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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坤没有经过任何搏击训练,自然没有专业的脚步和格挡。
但他的反应、力量和敏捷都是最顶级的,后两者还好说,并没有超过普通人的极限太多,前者却因为现在感官的极度灵敏,而变得远超常人。
基本上那名教练一出手,向坤就能判断出他的攻击方向,很从容地躲闪,他的脚步,他的动作,都是下意识做出来的,十分地自然。
看起来虽然没有搏击选手的滑步、垫步、撤步等技术脚步,但依然能够轻松地躲过攻击。
不过向坤在躲闪了几下后,便忽然站定,两臂护住头,两肘夹住肋,任那教练的拳头打在身上。
既不躲闪,也不反击,向坤就是故意想要承受一下对方的拳脚。
“邦!邦!邦!啪!……”
戴着拳套的拳头落在向坤的胳膊和腰腹上,鞭腿抽在大腿上,都发出很大的声音,打击力度十足。
连续中了几下后,那教练也略停顿了下,似乎想看看向坤能不能承受住,别说普通人了,就是以前一起对练的散打队队友,大腿被他这么实打实地踢中几下,都会疼得很难站稳,而且这么一通连攻,他的体力也是有些跟不上了。
结果看到向坤竟然勾了勾手腕,示意他继续的手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又挨了那教练几下后,向坤竟是直接把架着的双臂放了下来,用腰腹受了几拳后,甚至直接拿脸去接了一记摆拳。
受了这一拳后,向坤后退了两步,背靠到了缆绳上,张嘴活动了下下巴和脖子。即便是他,用脸颊着生生吃了一拳后,也很不好受。可以感觉到,口腔内部已经破皮流血了。
一拳集中后,那教练也停了下来,因为他也没想到能打中。而且他也很清楚自己拳的轻重,向坤没戴护具,他也怕把人打出事来。
一直充当裁判的另一位较年长的教练过来站在两人中间,摆手示意比试结束,然后过去检查向坤的情况。
旁边围观的拳馆年轻学员都是为年轻教练鼓掌叫好,确实,在他们看来,那个新来“踢馆”的人,全程都被压制着打,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就像是个傻大个。
向坤对那年长的教练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然后直接离开了拳馆。
和这教练短暂“切磋”,虽然他一拳都没有出,没有任何反击,看起来似乎全程在挨打,但其实收获却是不少。
他已经做出了决定,不去这类拳馆学习搏击技术了。
因为他明白了,不论是拳击、散打、泰拳还是其他搏击技术,多年下来的发展,都是建立在普通人类的身体素质之上的,不论是力量、敏捷、反应、身体弱点等等,都是如此。
而向坤现在的身体,已经和普通人有了很大的差异,可以预见的未来,这些差异会越来越大,对普通人适用的搏击技术,对他而言,可能反而是舍本逐末、舍近求远的方式。
当然并不是说他就不需要练习搏击技术了,只是他所需要的搏击技术,是需要专门针对他的能力特点来重新设计,而在这类拳馆中,他不可能放开来展示自己的身体素质和各种能力,也没有办法让其他人来理解他、帮他进行搏击技术的修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只能像之前一样,一切都自己来。
……
那名散打教练看到向坤的时候,也是有些惊讶。
他们几个认识唐宝娜、杨真儿,是因为他和楼上健身房的沈教练是朋友,而沈教练的女朋友是瑜伽教练,和唐宝娜、杨真儿相熟。她们有一个微信群,经常会一起组织去远足、爬山、骑车之类的户外活动。
对于长相可爱漂亮又是单身的唐宝娜,群里几个单身男性自然都多少有些想法,只是唐宝娜虽然给人的感觉是很外向活泼,但只要一对她表露出朋友以上的想法,立刻就会被拒千里之外。
听到唐宝娜这次要带个男的一起,而且据说还是相亲对象,几个男生都是心生敌意,刚刚就暗里说着要给对方个下马威,那个年轻的散打教练就是最积极的。
结果没想到人来了一看……
竟然就是昨天在拳馆里打过的向坤。
他可不像昨天在拳台边上围观的那些拳馆学员一样,觉得向坤从头到尾没有还手,都在挨打,就是被自己碾压了。
事实上,昨天在向坤离开之后,那位充当临时裁判的年长教练、也是拳馆实际上的主人,就私下里对他说,向坤可能没有系统地练过拳,但真打起来,他肯定不是对手,不说其他,两个人的抗击打能力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他的拳根本没法对向坤造成威胁。
至于向坤的拳,虽然在拳台上没有出过一拳,但之前可不就是因为他想要装b让向坤打了一拳,直接就趴了,才恼羞成怒的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冷静下来回想,他也知道年长教练说的没错,在拳台上最开始向坤躲闪的时候,自己连攻了几个回合,根本连毛都摸不到,最后是向坤站定了不动才让他打到的,而后来也是故意放下了抱架,才让他打中了脸,根本就是故意要试自己的拳。
所以今天再见到,他也不会想着要再切磋一番分个胜负,实力有差距就是有差距,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上去挑衅只能是自取其辱。
于是跟向坤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便走到一边去了。
而健身房的沈教练也很开心地过来和他招呼,这段时间在健身房,两人早就混熟了。
看到本来最积极要找向坤麻烦的散打教练竟然一见到人就偃旗息鼓,其他几个男生不由奇怪地凑过去低声询问。
散打教练并没有把昨天的事情具体说给他们听,只告诉他们,向坤肯定比他的能打得多。再加上不久后沈教练告诉他们,之前跟他们说的那个卧推、深蹲、硬拉数据爆表的大牛就是这位光头大哥后,这些人看向坤的眼神立马就不一样了。
向坤自然不知道其他人的想法,在这里遇见沈教练和昨天才交过手的散打教练确实有些意外,但也并没有想太多,更没有和那散打教练再打一场的想法。
自从下车后,他的注意力就全在这片山林中了。
本来这次远足,向坤其实参加的不是太乐意,因为他现在时间很紧,按照之前的规律推算,明天就是下一次感觉到饥饿,需要饮血的时间了。他要在饮血之前,进行足够多的训练,以影响身体变异、进化的方向。
但到了这里后,他却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在房间里闷了许久,然后突然打开门,走出去一般,觉得整个人的感官范围一下子扩大了一倍还不止——而这还是在白天他身体机能和感官都受到一定抑制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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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人烟稀少、尚未开发的山区,没有的都市里嘈杂的噪音干扰,没有各种乱七八糟的气味萦绕,也没有各种钢筋水泥、高楼大厦的遮挡。
向坤感觉对气味的锁定和分辨,对声音的辨识,都提高了很多,甚至连视力似乎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可以想见,如果是在夜晚,能力还会有进一步的提升。
莫非……
真正适合自己的地方,是在野外,是在大山里?
“看来你很少到山里来吧?别陶醉了,走吧,到山上空气更好!”唐宝娜看到向坤闭着眼一副呼吸新鲜空气的样子,笑着催促道。
他们所在的地方看着是山脚,但实际上要开始爬山,还有挺远一段路。
而且按他们规划的路线,并不走那些开好的路,而专走各种小道,路况极差,行进速度自然也快不起来。
不过他们本来也不是要拼公里数的,走的很随意,如果有谁累了,就停下来休息,或是看到不错的风景,也要停下来拍个照。
路上,唐宝娜和杨真儿也从同行的人那知道了那散打教练说向坤比他能打的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于是两人一左一右凑到向坤边上。
唐宝娜忽然说道:“常威!你还说你不会武功!”
另一边的杨真儿则道:“说!你是不是少林寺是武僧!”
两人说完,也不待向坤回应,自己先笑得弯了腰。
向坤无语,干脆直接加速往前面去,两女自然不肯放过他,也紧跟而上。
他们现在已经在爬山了,是一条十分狭窄的土路,而且坑坑洼洼,很不好走。他们已经走了两个多小时,又正是中午最热的时段,唐宝娜和杨真儿体力都消耗不少,香汗淋漓,眼看着向坤走的也不快,但就是怎么也赶不上他。
“哎!你说他是不是有练什么内功啊?怎么这么热的天,也不见他怎么流汗?”杨真儿在好友身边低声问道。
唐宝娜白了她一眼:“你这想象力真是越来越强了,还真当他是少林武僧、隐世的高手啊?”不过经杨真儿这么一提醒,她也发现,向坤看起来也太轻松了点,哪怕他身体素质再好,这么大热天走了两个多小时崎岖山路,也不应该看着连汗都没怎么流啊?
正想着的时候,唐宝娜忽然脚下一空,惊叫一声,往旁边摔了下去。
旁边当然不是什么万丈悬崖,只是一个二十几厘米的小坑,但依然让唐宝娜扭伤了脚踝。
前面的向坤在唐宝娜踩空的一瞬间就回过了头,只是距离有点远,已经赶不及拉她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时候大家都围了过来,瑜伽老师脱了唐宝娜的鞋袜,可以看到脚踝已经开始肿起来,让她试着活动了两下,却是低呼出声,疼得受不了。
“娜娜,很疼吗?能站起来吗?”杨真儿也急得不行。
唐宝娜抱着脚踝直摇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瑜伽老师皱眉道:“没法走了。”然后抬头看向几个男生:“得往回走,你们谁来背一下娜娜?”他们这地方,车基本上是开不进来的,只能是徒步往回走。
如果是以前,这时候这帮家伙肯定是争先恐后想表现,但这次,所有人的第一反应,却都是看向了向坤。
向坤知道自己也不好推脱,而且他看着唐宝娜的脚踝,确实好像扭得挺严重的,于是走过来蹲下,让瑜伽老师和杨真儿帮唐宝娜趴到他背上。
唐宝娜缓了一会后,想要让其他人继续原来的计划,杨真儿和向坤送她回去就可以了。
但大家都不同意,而且他们也觉得,向坤一个人没法把唐宝娜送到停车的地方,之前这一路,可是走了两个多小时。
沈教练过来说道:“一会累了换人,轮流背。”
向坤没有多说什么,但开始往回走后,其他人却发现,哪怕多背着一个人,他们也有点跟不上向坤的速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原本来的时候走了两个多小时,向坤背着一个人,竟然缩短了一半的时间,这其中自然有少了之前停下来休息、拍照所耗时间的缘故,但他的速度也确实快了很多。
跟在向坤身后一路追赶的沈教练等人,自然也没法开口帮向坤换着背一段——看起来他仿佛比其他人都要轻松。
唐宝娜脚踝的疼痛已经缓解了不少,本来她也有些担心向坤背着她在这么难走的路上,会很辛苦,想着走一段就让他停下来休息一会。
但很快她就发现,哪怕背着她这么九十多斤的重量,向坤走起来依然很稳,没有那种沉重、费力的感觉。
他的呼吸很平稳,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平缓,也感觉不到身上有多少汗。
而且和奇怪的是,来的时候走了两个多小时,这会又背着她走了这么久,向坤的身上居然很冰很凉,唐宝娜就好像趴在一块冰水袋上一样,十分舒服。
“你身上怎么这么凉?不会真的和真儿说的一样,你练了什么内功吧?”唐宝娜忍不住好其地在向坤耳边问道。
感觉到耳畔的香风,向坤下意识缩了下脖子。
这几乎可以说是这几年来,他和异性接触最紧密的一次了。但和以前不同的是,现在他的感官能力非常之强。
不仅可以听到背上唐宝娜的呼吸声、心跳声,还能清晰地闻到她身上的各种味道,香水味、衣服上的香味、汗液中荷尔蒙的味道,全都清清楚楚地通过鼻子,进入大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老实说,他觉得唐宝娜身上分泌的气味,比香水味要好闻一些。
“可能我体质比较怪异,怕冷不怕热,夏天不怕热,也不怎么流汗。而且我没有头发,散热也好啊。”向坤直接随口胡诌道。
不过唐宝娜的话也引起了他的注意,难道自己的体温比普通人要低?
回到停车的地方,小心地将唐宝娜放上车后座,然后与气喘吁吁跟上来的众人道别。
杨真儿一边拿车上的抽纸擦汗,一边把空调开到最大,然后赶紧开车往回赶。
把唐宝娜送到医院,拍了片,做了处理、包扎后,向坤又和杨真儿一起把她送回了家——运气不错,只伤到韧带,并没有伤到骨头。
拒绝了杨真儿搭嘴让他留下来吃晚饭的提议,向坤回家的路上买了根计数字温度计。
回到家后,向坤第一时间测量了自己的体温,拿起一看,果然不出所料:
2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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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体的体温一般都是在36~37c左右,一旦体温出现变化,无论变高变低,都会对人体产生损害。
高烧到40度,应该还可以撑一段。
但是体温低过30度?向坤觉得差不多就应该快变死人了吧?
而他现在,恒定体温就是28度。
而且他发现,从变异后,他好像对周围的温度变化,不那么敏感了?
他的其他感官能力得到了加强,但对温度的感觉,却反而下降了,或者说,是适应力更强了?
虽然向坤在日出之后、太阳底下,身体机能会受到一定抑制,但对于烈日所带来的炎热,却并没有什么感觉,甚至比以前更加耐热了。
就好像这次和唐宝娜一行人去远足,其他人都是一身汗,唯有他是全身清爽,流的汗很少,也感觉不到多少酷热。
或许,这说明日出之后对身体的抑制,和温度的提升没有关系?
向坤很快否定了这一推测,没感觉到热,并不代表环境温度提升,就他他的身体机能受抑制没关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知道,人体温度恒定在36~37这个范围,是有原因的。
一方面是自然界中超过三分之二的真菌无法在37度以上的环境中存活,这个温度可以降低人生病的几率;另一方面是温度超过37度的话,人体需要消耗更多的热量,需要摄入更多的食物,同样不利于生存。
很显然,身体变异之后,并不需要靠温度的提升来杀灭真菌减少生病几率,他的免疫系统应该已经与普通人有极大的不同了。
同时这个体温,或许也和他除了新鲜血液外,不需要进食其他食物,有一定关系。
向坤没有继续深究体温的问题,反正他现在也很难得出什么结论,只是将体温记录在了文档之中,并且决定以后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测量一下体温,将体温也列入到需要定时记录的数据之列。
第二天,8月5日晚上7点35分,在预计的时间段,饥饿感再次降临。
向坤走向早已准备好的兔子,放血饮血,收拾兔尸,处理得干净利落。
但是这次杀死一只兔子,饮下170ml血液后,他却非常明显地感觉到了饥饿难解,没有喝够。
不过看了一会剩下的那只兔子,向坤犹豫了一会,还是没有继续杀兔饮血。
在困意来袭沉睡之前,他先跟家里父母、自己的租客那里发了微信,说明天白天有事,手机可能会打不通或是没接,等明晚再联系。以免到时候他们联系不上自己,找上门来,或是出其他事情。
……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从医院回来后,唐宝娜便半躺在沙发上,高翘着扭伤的脚踝。
杨真儿拿着刚送到的外卖,在桌上摆着。
“怎么样,感觉好点了么?要不要我喂你,唐大小姐?”
唐宝娜白了她一眼,挣扎着从沙发上坐起,把脚挎到了桌几上。
“哎哎,这上面放吃的东西呢,你脚上味道那么重!”杨真儿赶紧从旁边搬了个沙发矮墩给她放脚。
唐宝娜一瞪眼:“你说什么?谁脚臭?”
杨真儿缩了下脖子:“我又没说你脚臭,是说味道,你裹脚上的脚,味道重嘛!”
给好友把吃的盛好,端到她手上后,杨真儿又问道:“要不要给你家里打个电话,回家里住一段?我明天也要开始上班了,可没法照顾你。”
唐宝娜嗔道:“不是吧!我这才刚伤,你就嫌弃我了?”
“哪敢嫌弃你啊,我这不是怕你一个人在家里不方便么?不说其他的,你自己一个人怎么去上洗手间……”
“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两人笑闹了一阵后,话题不由得扯到了向坤的身上。
杨真儿说道:“哎,娜娜,你说那‘琦玉老师’,明明是练过武的,连拳馆的张教练都说打不过他,为什么咱们问的时候,还一直说没有,你说这有什么好瞒的?后来看他背着你一路回来那轻松劲,那身体素质,我觉得就是职业运动员都比不上吧?他之前真的是个天天加班的程序员?”
唐宝娜同样也觉得有些奇怪,而且她被向坤背在背上,全程都感觉到身下传来的冰凉,向坤就像是个人体空调一样,帮她驱散了炎热。向坤说他是体质特异,怕冷不怕热,但她总觉得这还是很难解释。
边上杨真儿继续道:“而且之前咱们中午的时候聚在一起吃东西,结果他说他已经吃过两根能量棒,不吃了?吃东西还偷偷吃的,很奇怪啊?”
“他有跟我说过,他吃饭有怪癖,比较挑,所以不喜欢和人一起吃饭。”唐宝娜解释说。
杨真儿点了点头:“难怪让他留下来一起吃晚饭都不肯,不过这人怪归怪,至少不装。基本上有什么说什么,不像你上次相亲的那个海归,没聊几句就开始吹他在英国认识什么什么人,去过什么什么地方,以后公司要在纳斯达克上市bbb……”
原来在车上的时候,她是故意问那些看起来有些世俗和“何不食肉糜”的问题的,就是想要故意刺激一下向坤,但没想到的是,向坤竟然完全不在意,缺钱就说缺钱,失业就说失业,脱发就说脱发,一点都掩饰或是回避的意思都没有。
不过也正是之前向坤这么的直接和坦诚,让杨真儿有些不明白,练武的问题,对他而言反而是一个有利的、可以装b的问题吧?为什么却要否认?
“娜娜,找老夏一起,让她给参谋参谋,看看你和‘琦玉老师’到底有没有戏?”杨真儿坐到唐宝娜身边建议道。
“不要!我都跟你说过了,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说不定以后都不联系了呢!”唐宝娜立刻说道。
“不是吧,他今天背了你那么久,把你千里迢迢平安送回,你这就‘以后都不联系’了?未免有些过河拆桥了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喂!”唐宝娜瞪她,伸手欲掐。
她赶紧抬起双手作投降状:“好好好,就是普通朋友好不好?那你就不觉得他有点神秘么?”
“有什么好神秘的,除了有没有练武的问题,其他的你问什么他都回答你了吧?而且说不定他确实没练过武,就是单纯身体好呢?”
“虽然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挺正常的,但我总觉得他有点让人看不透的感觉。但具体说是哪一点,又说不上来,你别说你没这么觉得!介绍老夏给他认识下呗,老夏专门研究心理的,眼睛一向很毒,肯定能看出什么来的。”
“那你约,你不是加他微信了?”
“我约算个什么事,又不是我相亲对象……好好好,普通朋友,还是你约吧,你比较有借口啊,说是感谢他今天背你回来,请客……”
“他不喜欢和人一起吃饭。”
“那就请他打牌,明天晚上怎么样,来家里!”
唐宝娜只好犹犹豫豫地发了微信,过了一会,收到了回复,面无表情地把手机递给杨真儿。
看着向坤回复的八个字“不好意思,明天有事。”,杨真儿有些发愣,喃喃自语:“娜娜,看来他真的对你没兴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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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坤是8月5日晚上8点07分躺下睡觉的,按照之前的几次统计,他大概应该是在8月6日晚上9点多的时候醒来。
但当他睁开眼,拿起手机看睡前按好的计时器的时候,却愣住了:
32:15:34。
他这一觉,竟然睡了32个小时?!
再看手机以上显示日期、时间,已经是8月7号的凌晨4点多。
这不太对劲……
向坤皱眉,然后闭上眼睛感受这次饮血后身体的变化。
相比起前几次饮血、沉睡、苏醒后的身体感觉,这一次的变化似乎小了很多。
当然,他还是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肌肉更有力量了,嗅觉、听觉、视觉等感官能力也有一定程度的增强,但相比起之前那几次,特别是上一次醒来时,那整个世界仿佛都不一样的直观冲击,还是有不小差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也就是说,变异或者说进化的速度,变慢了?
这和自己沉睡时间变长有没有关系?
或者是因为进食不充分?
毕竟他在饮下170ml兔血后,依然还有饥饿感。
而且这次饮血后,涌起的困意,也相对没有前几次那么强。
他的饮血量相比前几次,其实并没什么变化,再前一次,165ml反而还少了一些。
那也就是说,应该是他对血液的需求变大了?
不过要验证这点,得等到下次饮血了——他并不打算现在就破坏自己的饮血规律。
看了眼那只还被养在洗手间门口的肉兔,向坤琢磨着,到下次饮血的时候,得取两只兔子的血量了。
接下来还是每次苏醒后的标准程序,称体重,量围度,拍照片,检测视力、听觉、嗅觉的增幅,闭气的时间,受创后恢复的时间,以及体温等数据。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再进行极限重量的力量训练,转而进行耐力向、敏捷向的训练后,向坤的肌肉围度的提升很小了,但体重依然每次饮血后都有稳步的提升,现在他的体重已经来到了94kg。
不到一米八的向坤,如果穿着背心短裤,或者是比较修身的衣裤,看起来虽然显得比较壮硕,特别两块胸肌和背阔非常明显,但也不会有人觉得,他会有快190斤重。
向坤觉得,在他改变了训练方式后,肌肉围度增长速度下降,但是肌肉的质量应该有了很大的提升。如果现在把他和其他成年男性切同样一块体积的肌肉去称的话,他的肌肉很可能会重不少。
除此外,刀伤的愈合速度,是12分钟23秒,相比起之前的13分钟,提升幅度不是很大。
而体温也从28c,继续降到了27.6c,由此可见,体温应该不是一次性降下来,而是从第一次饮血开始,一次一次降下来的。
做好了统计后,向坤看了下手机,微信有好几条新消息。
有租户给他发来的,8月6日房子已经清理好了,就等他什么时候有空,过去检查,然后退押金。
有老妈给他发来的,就是问问他工作怎么样,身体怎么样,不过因为沉睡前有先发了微信报备,老妈倒是没有因为没收到回复就直接打电话。
还有唐宝娜的,只是发了个探头探脑的表情。
现在自然不好给他们回复,都已经快天亮了,不如上午再找个时间回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略作思考了一下,向坤开始做接下来这一个五天周期的训练计划。
今天过去看下房子,然后整理打扫一下,差不多就可以搬过去了。
这边的房子他和房东早就说好,这个月房租已经交了,让房东有找新租客的缓冲期,退房也没什么问题。
等搬到他自己的房子后,自己的私密空间大了,很多训练都可以在家里进行。
而且那边虽然现在也发展很快,住户很多,但相较现在住的地方而言,还是比较容易找到人比较少的地方,做一些比较“私密性”的训练的。
他记得,离小区三四公里,就有一座小山,还有一座不小的湖,本来那边有块地是被一家开发商拿下的,想要开发高档别墅区,毕竟也算是“依山伴水”了嘛,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迟迟没有动工。
不过搬家之后,还有一个问题,向坤也必须要考虑。
那就是钱。
7月11日,公司倒闭,他成了失业状态,几年打拼的成果一朝归零时,他是郁闷、憋屈的,甚至多年不碰酒的他第一次一个人跑去借酒消愁。
但当时他卡上还有一些积蓄,也不觉得自己就找不到工作——以他的技术能力,不说被人多么看重、高薪聘请,找份能在本市立足的工作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来向坤这几年工作的理想,就是帮公司上市,然后拿到股权,资产暴涨,甚至提前实现财务自由。住学区房,开豪华车,再娶个漂亮的、知书达理的老婆,生几个孩子,把父母接来再买一套房子给他们住……
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在身体发生变异后,最开始时,向坤所考虑的,是生死的问题,是身上这“病”能不能治,会不会死的问题。
但是在如今快一个月过去后,包括第一次饮鸡血在内已经有过五次饮血、有过六次变异的向坤,对死亡的恐惧,对身体变异的害怕,已经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却是越来越强的好奇和兴奋。
毫无疑问,随着一次次的变异,他的身体已经一步步地在超越普通人类的极限,不论是感官能力还是其他身体机能。
他很想知道,自己的变异或者说进化,究竟能达到什么程度?
不论是吸血鬼也好,其他什么存在也好,至少他可以明确地感觉到,自己的变化方向是在“变强”。
现在再让他去找工作,一来是他的某些特性确实不适合长时间与人接触,很容易露馅,二来也是他实在提不起性质去打工赚钱了,他的精力全都放在了自己的身体变异情况以及如何引导变异的“训练”上。
可要在城市里生活,肯定是需要钱,哪怕他现在没有了吃饭的压力,但每个月固定的水费、电费、物业费、手机费、网费、杂七杂八的费用是省不了的,加上固定的、可以预见会稳步提升的肉兔消耗,以及每个月还在交的房贷还款,都必须要有准备。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三十四章房子
打工是不可能去打工了,和人接触的工作都不太适合,需要坐班的工作同样如此。
不过向坤也不是就没办法了,他四年大学不是白上的,这几年的工作亦不是白干的,除了加班外,大多数时间也没有花在休闲娱乐或风花雪月上,而全都投入在了新技术的学习上——本来是想着公司发展甚至上市后,他可能会有更大的担子。
没法去应聘、上班,但在家里接一些外包的单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他其实也有这个门路。
虽然收入肯定不稳定,但至少时间可以相对自由,也不用与人长时间接触,是现在比较好的选择。
几轮变异之后,他不仅身体机能变强了很多,整个人的思维速度、记忆能力,也比之前要强不少,而且更容易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以及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
以前或许需要50个小时才能干完的工作,现在在他保持全神贯注、精神高度集中、连续工作的状态下,或许不到30个小时就能做完。而且这30个小时,还可以是连续性的,不吃不喝不休息,直接一天多就完成。
但向坤并没有马上开始着手接单子,因为从上周末跟着唐宝娜去远足了一趟回来后,他就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去。
向坤从毕业后就进入了之前的公司,一干干了七年,基本上可以说是公司元老之一了。
以他的工作年限,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工资相对整个行业而言,可以说是相对偏低一些的了,但之前他也没太在乎,毕竟他这么七年来远超996的工作强度,奔着的也不是那些工资,而是公司的期权。
公司gg了以后,期权什么的自然就是废纸了,七年的目标一下被咔嚓斩掉。不过和公司里大部分员工不太一样的是,他平常基本没什么多余花费,这七年里赚下的工资基本都在那外环买下的房子上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外环的房子比不上内环那么值钱,涨的也没那么快,但从他买下房子后到现在,几年时间,也已经了有每平八千多的涨幅。
现在把房子卖掉,还掉剩下的房贷,加上本来的积蓄,还能有一百多万。
在2019年,一百多万在这座城市里,不算少,但也算不上什么巨款。不说其他,想全款买套好点的房子,都做不到。
最开始时向坤想的是,如果自己因为这个“病”挂了,那这套房子就是留给父母养老的念想。
开始时他存着的还是“治病”的想法,所以留在这座大城里,如果挺不住被迫要去医院的话,医疗条件以及各种讯息也肯定要好一些。
但随着一次次的饮血、变异后,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
特别是在和唐宝娜一起远足那次后,他觉得可能远离人群和都市,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确实,他现在没有什么必须要留在这座城市的理由。
回到老家的话,他也想好了,这一百多万先给父母买份大额的商业保险,然后剩下的钱存起来,自己只需要很少一部分钱,就可以撑好几年了。
不结婚、不养孩子、不追求生活品质的话,其实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的。
……
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向坤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不管是什么决定,先把房子收回来是肯定的。
之前的租户其实也是向坤这套房子唯一的租户,从他这房子交房后就开始租了,两边都不是很计较的人,遇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这几年配合的还算不错。
搬走之后,那租客还特意简单清洗了一下房子,所以向坤过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一地狼藉的景象。
当初交房时,本身房子就配有简装,所以向坤也没有再花钱多做装修,当时想着如果以后收回来自己住,再重新装修,所以只买了简单的几样必要的家具,以及空调、洗衣机等几样电器,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后来自己添置的。
之前的租户虽然人不错,但家里也是有两个小孩的,住了几年,墙壁、地砖什么的多少也都会有些污损,不过本来就是便宜的简装,向坤也不怎么在乎,很痛快地就把押金一分不少地都退了。
又简单清扫了一下,当天晚上向坤就搬了过来——反正他租屋里也没多少东西,早上花一个小时就打包好了。
搬东西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估计还在上幼儿园的小胖妞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站在向坤家门口张望。
“小妹妹,有事吗?”向坤走过来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他们家搬走了吗?”小胖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然后一边向他身后探着,一边奶声奶气地问道。
向坤知道,“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估计是之前租户家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没记错的话应该都上小学了。
“是啊,他们搬走了,不过搬的不远,就在旁边那小区,他们走前没有告诉你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小胖妞瘪了瘪嘴,似乎有些不高兴,也没回答向坤,扭头向旁边走去,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又跑回来,从兜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给向坤:“叔叔,给你吃。”
向坤愣了下,刚想推说叔叔不吃,但看到小胖妞那希冀的眼神,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糖果,然后摸了摸她的脑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刘诗铃,诗歌的诗,铃铛的铃,我家住在706,就在那边!”小胖妞指了指走廊另一边一户大门开着屋子说道。
“原来是邻居,那以后就请多关照了?”向坤笑着点头道。
小胖妞连连点头:“嗯嗯,我会照顾你的。”
在自己房子里的第一晚,向坤没有立刻出去熟悉附近的情况,而是躺在自家阳台上,安静地望着夜空中的月亮。
在买下这套房子后,他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当自己搬进来住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当然,那时他的设想中,当他住进来的时候,这套房子应当是已经按照他的想法重新装修过,家具、家电也都换过,并且已经有了女主人。
甚至在那设想中,他所住的房子,也未必是这一套,可能是套视野开阔的江景高层,可能是地处核心地段的学区房,也可能是幽静高端的独栋别墅。
那曾经是他不多的闲暇时间里,最常出现的yy。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三十五章听觉和味觉的协同
向坤的房子只有七十平,两室一厅,阳台也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比较窄小了。
不过比较好的一点,是视线还不错,与其他高楼相隔比较远,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峦。
向坤没有搬椅子出来,就这么直接躺在阳台的瓷砖上——当然,地上已经仔细地擦过一遍了。
夜色之下,向坤的状态特别好,身体机能达到顶峰,感官能力经过最近三次饮血后的针对性训练,继而变异进化,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
不过受限于器材手段,他没有办法做出准确的测试和统计,他有用手机下过一个可以发出1-22000赫兹频率声音的app,但这只能测试他听到声音的频率范围,还是没法完全测试他的听觉整体提升程度。他也曾以固定音源为参考,然后拉长距离,以能听到声音的最远距离做为判定标准。但这种判断方法需要比较固定、稳定的环境,很容易受到干扰,也很难准确测试。
嗅觉亦是同理,都只能进行一个比较主观的大概测试。
躺在阳台瓷砖上的向坤,闭上了眼睛,放松身体肌肉,而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听觉和嗅觉上,主听觉,次嗅觉。
声音一时间就像水库泄洪一般汹涌奔腾而来,各种杂音交错一起,气味亦是如此。
人的大脑对外界信息的处理,有一套很成熟的机制,可以说是保护机制,也可以说是偷懒机制。
当注意力不在声音、气味上的时候,虽然听觉、嗅觉器官一直都在收集信息,但这些信息会被大脑弱化、过滤甚至阻断。
而当注意力集中到声音、气味上的时候,又可以根据注意力所专注的信息,集中和增强信息的传递,屏蔽掉其他的影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听到一种声音、闻到一种气味、锁定一个感官信息是一回事,如何通过这个感官信息做出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就好像一个人坐在家里,听到屋外有一辆汽车呼啸而过。
如果他被这声音吸引了注意力的话,那他的脑海里会下意识地出现一辆车在屋外马路上飞速开过的画面。
能够出现这一画面,是因为他本身对屋外的马路很熟悉,也听过汽车的声音,见过汽车在屋外马路飞驰的样子。
而若是更熟悉汽车引擎声、排气声的人,甚至可以直接分辨出外面的汽车是四缸还是六缸发动机,是福特还是丰田,是破柴油货车还是超跑,脑海中构建的画面也会更具体和丰富。
而这个坐在家中的人,听到楼上有哒哒哒的清脆脚步声,会分辨出这声音是高跟鞋,如果没有见过楼上的住户,他的脑海里或许会出现一个妙龄女郎的大长腿穿着高跟鞋走来走去的画面,但如果见过楼上的住户是个五十岁的大妈,那听到高跟鞋声音的时候就是个五十岁大妈在走动的画面。
大脑会根据自己的“数据库”、经验、逻辑和本能,来进行必要的“脑补”。
所以能够收集到感官信息是一回事,这些信息能不能真的有用,帮助大脑做出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向坤之所以直接躺在地上,不是因为没有椅子可以搬出来,没有毯子可以铺地上,而是因为在这种钢筋水泥构成的建筑物中,除了空气外,墙体、地面是声音传播的主要介质,所以躺在地上,直接接触地面,可以更容易地听到整栋大楼的声音。
在听到各种杂乱声音中,向坤细细分辨,慢慢筛选,从离自己最近的声音开始,先是最近的楼下608,听声音似乎是一对中年夫妻,正在谈论去北方上大学的儿子,而电视里则在放在的新闻联播。
往旁边,隔壁一片寂静,没有脚步声,没有电器使用的声音,没有说话的声音,也没有听到呼吸声,但是有窗帘被吹动的声音,应该是窗户门关,而主人未归。
然后他听到了白天见过的小胖妞刘诗铃的声音,于是将她发声的地方定位为706——他知道知道小胖妞家是706。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从声音来判断,小胖妞和妈妈在家,她妈妈正在催着她去洗澡,而她还赖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不肯动。
以706为定位点,向坤继续分辨听到的声音,做出判断。
在听到脚步声的时候,他可以根据自己家里的结构,以及其他的参照声,比如开水龙头的声音,打开煤气点火的声音,端起杯子的声音,其他电器被打开的时候,来判断别人在家中的什么位置,甚至处于什么样的移动趋势中。
同时他还可以借用气味来辅助判断,比如听到402有人锅铲相撞、烹炒食物的声音,才配合嗅觉闻到的气味,便可以判断出对方在做的是什么菜,甚至连口味都能猜个七七八八。
而且气味和声音相互验证,也可以有助于他更精准地进行位置的确定。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从外面来看,整个小区的灯慢慢熄灭变少,各家各户的声音、动静也都慢慢变小。
到了凌晨一点多,向坤才睁开眼,从地上坐起来,伸了个懒腰。
他已经利用声音和气味,将整栋楼的动静,每一家每一户都“逛”了一遍。虽然到现在真正碰见、道了名姓、算认识的,只有706的小胖妞刘诗铃一个,但这一晚上,通过声音和气味,他却几乎将所有人都认遍了,甚至知道了不少“秘辛”。
当然,向坤这么做并不是想要探知别人的隐私,而是在进行训练。
就和肌肉围度提升以后,他开始转而训练耐力和敏捷一样,在感官能力飞速提升后,他需要训练大脑处理所获得感官信息的能力。
就好像两个体重一样、肌肉含量也差不多的职业运动员,因为所从事的运动不同,进行的训练不同,发力的方式也不同,发力的结果自然也不同。职业拳击手的出拳,自然就要比职业篮球员的重,而职业篮球员在同对抗程度下完成篮球动作的能力,也肯定比职业拳击手强。
所以向坤知道,光是感官能力变强没有用,他还需要进行练习,知道怎么样应用这强大的感官能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一阶段是在收集之前所没有的声音和气味“样本”,建立“数据库”,成为嗅觉、听觉的本能,已经完成了大半。
第二阶段就是现在做的事情,如何用声音和气味,帮助向坤判定周围的环境和情况,成为他的“超级眼”。
别看他现在“逛”完一栋楼都要五六个小时的时间,等到他熟悉以后,或许只有一两秒钟,就可以迅速靠声音和气味定位楼里任何人的任何位置,甚至在大脑里建立整栋楼的实时全息影像。
向坤已经发现了,在感官能力进化的同时,他的大脑同样也在进化着,至少现在同时沉浸在多种声音之中时,就不会再出现最开始时那恶心、头晕的感觉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向坤背着运动包出门,准备去健身房——虽然这里距离之前的健身房很远,要乘地铁再转公交车,至少也要四五十分钟的时间,但他并不打算换地方健身,毕竟会员卡已经办了,可没法退钱。
而且他也不打算乘车去,而是准备直接跑步去,这跑步的过程同样也是训练的过程。
出门后,向坤正巧看到706的刘诗铃也正出门,在她身后是一个身材比较丰腴、和她有六七分相似的少妇,应该是她的妈妈。
“光头叔叔!”刘诗铃一看到向坤,就跑过来招呼道。
而听到这招呼,她妈妈立时一囧,赶紧跟过来说道:“哎呀,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乱称呼。你是708的新租户吧?以后就是邻居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小胖妞跑去按电梯,向坤则和诗铃妈妈聊了一会,知道他们其实是今年才搬入的706,是买的房子。刘诗铃的父亲是做工程的,经常不在家,而诗铃妈妈则是专职的家庭主妇,主要就是带这独生女。
向坤也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程序员,已经工作七年了,不过倒是没有告诉她,自己现在还是无业的状态。
他们倒没有等多久,这里一个单元有两个电梯,很快就有下行的电梯到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叮咚一声,电梯门开,却是一个狗头伸了出来,作势欲扑,站在电梯门口正准备进去的刘诗铃被吓了一跳,连退了两步,差点跌倒,边上的向坤赶紧出手把她扶住。
回头看去,电梯里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妙龄女郎,牵着只成年哈士奇,那哈士奇明显十分兴奋,一看电梯门开就想要扑出来,女郎本来一手在玩手机,差点没拉住。
“pinkie!piop!别动!”女郎改用两手拉着狗,大声呵斥着。
但哈士奇还是不断地想出来,而电梯外的小胖妞显然已经被吓到了,一副怯怯的模样,抱着向坤的大腿不敢说话。
诗铃妈妈显然也认识这牵狗女郎,皱眉道:“杨小姐,你家的狗要拉好啊,这电梯这么小的空间,狗这么大,孩子这么小,被咬到被扑到怎么办……”
杨小姐拉着狗,头也不抬地说道:“没事的,pinkie只是想和小朋友玩,不会咬人的,我牵着呢!……piop!sit!快sit!!”
诗铃妈妈显然不是第一次跟这杨小姐抱怨了,也知道没什么用,便按着电梯对向坤说道:“你们先下去吧,我们等下一梯。”
向坤却是拉着小胖妞的手,一起走进了电梯。
本来小胖妞还有些害怕,不太肯进去,但看到刚刚还十分活泼欲扑,杨小姐怎么也拉不住的哈士奇,这时候却忽然缩到了杨小姐的身后,狗头紧贴着电梯壁,似乎还在发抖。
向坤回头对诗铃妈妈说道:“没事的,一起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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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门缓缓关上,电梯内,向坤牵着小胖妞刘诗铃的手,和诗铃妈妈站在一边,而那杨小姐牵着她的爱犬pinkie在另一边。
只不过这时候那只哈奇士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兴奋模样,整只狗缩成一团,紧贴着电梯角落,似乎要把自己缩进电梯壁里一般,任那杨小姐怎么拉怎么喊都没用。
哈士奇经常被人叫作“二哈”,因为经常会抽风、犯二,而且服从性比较差,爱捣乱,爱拆家,和阿拉斯加、萨摩耶被一起叫作“雪橇三傻”。
不过实际上不论是哈士奇还是其他两种雪橇犬,智商都并不低。本身雪橇犬是西伯利亚牧民驯化的工作犬,在风雪之中拉雪橇的时候,他们分辨方向的能力要比人强,所以经常需要头犬自己做出决断和选择。
所以雪橇犬服从性不高,不是因为它们不懂主人的命令和意图,而是它们觉得自己比主人聪明,喜欢自作主张,而主人又没有建立起足够的微信压服住它们。又或是就是故意想要调皮捣蛋,达成自己的目的。
这杨小姐养的哈士奇显然就没有驯好,别说把她当主人了,恐怕就是当成同伴,都是比它地位更低的。
向坤知道刚刚那哈士奇并不是要攻击小胖妞,而只是想要和她玩。但那种情况下,如果被扑到的话,不说容易跌倒受伤,单就心理上的惊吓,就不轻了。
归根结底,狗没训好,还是那杨小姐的锅。
不过杨小姐镇不住自己的宠物,向坤却可以。
之前他还经常夜里“巡街”的时候,偶尔也会遇见觅食的野狗、野猫,或是半夜出来遛狗的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当时就发现了,只要在那些猫犬注意到自己的时候,自己屏住呼吸,略微绷紧肌肉,流露出凶狠的气息,它们立刻会退缩逃跑甚至是趴伏于地,哪怕他根本什么动作都没做。
曾经就遇到一只被主人松开牵引绳的拉布拉多,跑过来要嗅他,结果被他的看了一眼,直接就趴在地上不敢动了。而且隔天再次遇见的时候,哪怕被他的主人牵着,一看到向坤,也是立刻趴下,低眉顺眼,任主人怎么拉都不敢动。
在家里的时候,向坤对买回来的肉兔也实验过,一样把兔子吓得瑟瑟发抖,缩成一团。
但对鸟类却似乎没有用,广场上的鸽子、停墙上的麻雀,都对他的“恐吓”完全无视,去菜市场的时候,拿鸡、鸭实验过也一样不搭理他。
向坤猜测,这应该是猫、犬等动物有着比较灵敏的感官能力,通过他身上散发出的信息素,感知到了强烈的危险,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反正现在,他可以肯定,以后这位杨小姐养的哈士奇,见了他或小胖妞,立刻就会绕道。
小胖妞拉着向坤的手,好奇地从他大腿边伸出脑袋,看那电梯角落里“面壁”的哈士奇,眼里的惊吓和恐惧慢慢的消散了。
“你如果不怕它的话,它就会怕你了。”向坤摸摸小胖妞的脑袋说道。
旁边的诗铃妈妈看了看向坤,又看了看角落里突然怂掉的哈士奇,心里有些疑惑,她在边上看得很清楚,那狗似乎是看了向坤一眼,就被“吓到”了?
电梯很快到了一层,直到向坤牵着小胖妞和诗铃妈妈都已经出了大楼电子门,杨小姐还是没能把她的爱犬拉出电梯。
……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出了小区,跟小胖妞和她妈妈告别后,向坤先是快步走,走了10分钟就开始跑。
他奔跑的速度很快,引来不少路人的侧目,看着他背着包的样子,以为是上班族要赶时间,倒也没有多惊奇。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向坤这一跑就要跑二十多公里。
向坤并没有踩着自己的速度极限跑,而是以一个中等速度,让他能够有能力同时观察和思考。
他曾经自己粗略地测过一次百米速度,大概在11秒多的水平。
对一般人来说,这肯定已是个很惊人的成绩,至少已经是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水平了,但相对于向坤而言,既然还远没到超越人体极限的地步,那就只能说一般。
不过若是比长跑的话,向坤觉得,他应该可以轻松地刷新几项世界记录。
毕竟他的恢复能力实在太快了,可以以接近极速的速度进行长时间奔跑,到达极限后慢跑个一会又能再以全状态继续,如果用在马拉松里,几乎可以说是开挂了。
向坤在跑步的时候,同时也在观察着四周,记录着周遭的街道情况、路边的商店或其他标志性建筑物,并与昨晚事先看过的网上地图相对照,在脑中建立起这片区域的立体信息图。
这既是因为以后要在附近生活,他需要了解一下这片区域的环境,也是同时训练自己的观察力和记忆力。
向坤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跑到了健身房,这个速度比起使用公共交通,自然要慢不少,但相对于跑步而言,却是一个很强悍的成绩了。何况这时候的向坤,基本没怎么流汗,更没有显现出一点疲累的表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在健身房待了一上午后,向坤便做出了决定,不再来这个健身房了。
楼下拳馆的那位年轻教练,在知道向坤来健身房后,便找了过来,问向坤要不要加入他们拳馆,不是作为学员,而是作为拳手。他透露,拳馆的创始人之一,也就是之前他和向坤切磋的时候,作为裁判的那名老教练,愿意亲自教导向坤。
向坤感谢了他们的青睐,不过还是拒绝了。
这件事让他意识到,这段时间在健身房的表现,加上前几天在拳馆以及和唐宝娜远足时的表现,已经让很多人注意到了自己的特别,自然而然会向他投注更多的注意力。
虽然他知道拒绝后,拳馆的人也未必会再来纠缠,但这种注意依然还会存在。就好像他现在已经没有再用过极限大重量进行卧推、深蹲、硬拉等训练,但健身房的很多教练和会员,还是经常会关注他的训练,毕竟他最开始几次在健身房的三大项成绩已经传开,大家都会好奇他是怎么练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在健身房的训练,自然会变得有些缩手缩脚,顾虑很多。
所以虽然会员卡才刚办没多久,又没法转让,十分可惜,但向坤还是只能换地方训练了。
好在他现在所进行的训练,本来也不是非常依赖器械了,徒手也可以进行。
于是离开健身房后,一整个下午,向坤便在所住小区附近十公里范围内,寻找比较僻静的、可以让他放心进行训练和测试的城所。
最后选定的地点,还是那离小区四公里多的一座小山。
山脚有一块废弃的工地,这里本来是要建一片别墅区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建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来住边上的居民都已迁离,山边看着一片乱糟糟的,基本没什么人过来,杂草丛生,甚至连路都不好找。
到了太阳落山,天暗下来后,这边更是一片寂静,根本看不到一点光亮,看着远处的几个小区,有种身在阴影中窥视外界的感觉。
向坤非常满意这个地方,决定暂时就先在这里进行各种练习。
这里离居民区虽然也不算很远,但气味、声音和各种光的干扰已经少了很多,很适合向坤对感官的训练。
相比起城市、居民区的味道,这山里的味道要简单许多,但对向坤而言,却要相对陌生一些。
他闻到了一股腐烂和血腥的气味,离自己并不远,按他的分辨来看,应当是老鼠的尸体?
他循味而去,打开手机照明,看到草堆里果然有只被开膛破肚惨死的老鼠。
确认了自己的判断后,向坤便准备离开,但他忽然又停住了脚步,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细细分辨空气里散发的信息素。
除了老鼠的味道,还有一丝其他的味道,是猎杀了这老鼠的动物留下的?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三十七章一只死老鼠
这是向坤从未闻过的气味,不是猫,不是狗,也不是其他任何他已知的动物,不过他倒也并不奇怪,毕竟他的气味“数据库”还很有限,而且基本都是在闹市区“收集”的。
是什么动物呢?
向坤忽然有些好奇起来,而当他一好奇,那就必须要找到结果。
他回过头,重新把手机灯光打开,拿了根树枝,检查起那只老鼠的尸体。
老鼠的尸体上有很多向坤叫不上名字的虫子,在树枝拨动下,这些虫子于手机的灯光下四散奔逃,有的钻进草丛,有的钻进土里,而在老鼠尸体上,还有为数不少的细小蛆虫在爬着。
如果是以前,看到这种景象,向坤估计会觉得头皮发麻、恶心,但现在看着却没什么感觉,甚至还能用心地去分辨这些虫子身上的气味、蠕动时发出的声音。
检查了一下,这只老鼠死了应该有一段时间了,不过他也不懂根据腐烂程度来判断尸体准确的死亡时间。
向坤又仔细闻了一下,刚刚那股让他觉得很奇怪的气味,源头应该已经早已离开,不在这里,气味非常不明显,已经快要消散了。
有很大可能,那气味的源头就是杀死的这只老鼠的捕食者。
不过让他有些奇怪的是,这只死掉的老鼠虽然死相凄惨,但并没有缺胳膊少腿,还算是比较完整,被开膛破肚后似乎内脏也没有被吃掉,那么那猎杀它的动物,只是单纯地看它不顺眼,或是当成了玩具虐杀?
但那气味既不是猫也不是狗,除了猫狗外,还有什么动物会这么干?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又深嗅了几口,寻找着那引起他注意的气味离开的方向,但走了几步后,发现根本找不到那气味离开的方向。
可能是因为太久了?
向坤拿着手机在那死老鼠的周围仔细地照着,检查着地面的痕迹,想要看看有没有残留脚印什么的,但直找得手机电量快耗完了,也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周围除了他子的脚印外,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或者说他能够看出来的信息。
关掉手机的手电筒,向坤在旁边坐了下来,深吸一口气,放松肌肉,闭上眼睛,将感官放开,继续用嗅觉和听觉探索周围。
向坤不单是在练习,他也是在寻找。
那引起他注意的气味,让他十分地好奇,就算没法找到那气味的源头,他也希望能在这山林中找到同类的气味,然后追踪而去,确定一下这气味到底是什么生物留下的。
每个生物个体的气味都有不同,而每个生物族群的气味,也都有各自的特色。
刚刚那个特殊的气味,夹杂在其他味道中,其实很不明显。
但向坤在要离开的时候,却又十分准确地闻到了那个气味,并被那个气味吸引,而那气味又并不在他的“数据库”中,是他从未闻过的气味。
这似乎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就好像是身体在告诉他——应该要注意那个气味。
向坤一直在山中坐到了太阳出来,就在那只死老鼠旁边五米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如果是一般人,在大晚上,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林里,就算胆子再大的人估计也难免会觉得不安和紧张,至少会担心有虫子爬到身上什么的。
但向坤虽然闭上了眼睛,也什么都看不见,对周围十几米内的一切却都十分清楚,那有只蚯蚓在钻土,那有只虫子在捕食,那有只蜘蛛在织网,那有几只蚂蚁正在结队前行……哦,有只甲虫落到了肩膀上,屈指弹飞。
好在蚊子对他都没有兴趣,从变异之后,就没有被咬过。
一整个晚上,向坤并没有再等到那气味出现。
当然,他坐在那里,也没法用气味和声音搜寻整座山,虽然这座山很小。
所以他起身后,开始搜山。
之所以昨晚没有这么做,是因为他虽然听觉、嗅觉远超常人,要在熟悉的街道上闭着眼睛行走没问题,但在这路都没有的山上,估计没走几步就要撞树或是踩空。
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向坤搜完了这座不大的小山。
到了中午一点,终于离开,跑步回了家,换下沾满各种污迹的衣服,洗了个澡后,向坤去了本市最大的动物园。
对那气味,向坤一直有些放不下,对于身体给他的“信号”,他一直都很重视,哪怕这“信号”十分地不明显,因为这有可能能够帮助他更了解自己的身体。
所以他来动物园,自然也不是来消遣,而是来丰富他的“数据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想要看看,动物园里有没有那气味的同类样本。
向坤买了票后,一路进去,没有错过任何一个馆舍、笼栅,收集了每种动物的气味。
哪怕有些动物一直缩在馆舍里,没有出现在外面的活动区让游人观赏,也不妨碍向坤“捕捉”它们的气味。
一直到下午六点要闭园的时候,向坤才算是把园中所有动物的气味都详细地分辨过。
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和他昨晚闻到的那丝特殊气味属于同类。
这让向坤更加地好奇了。
回家后,他拿了个手电筒,再次前往那小山中,准确地找到了那只死老鼠。
已经是夜里8点多,向坤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根小木棍,再次仔细地检查起那只死老鼠。
虽然腐烂程度更严重了,但向坤还是找到了两个贯穿伤口,看着像是被爪子穿透的?
只是那爪子怕是有他食指那么粗了吧?
大型猫科动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是不对啊,今天在动物园里,什么虎、豹、狮,他可是都闻过了,气味种类都不对。
而且这又不是深山老林又或是未开发地带,不可能有那种野兽存在,顶多有野猫野狗。
再退一步讲,如果是有那种大型食肉猛兽在这里捕食,也不会只有这么一只死老鼠在,应该会有更多的痕迹,不可能搜不出来。更何况,死老鼠边上,也没有脚印留下,这太不合常理了。
向坤又在小山周围,以及湖边搜寻了一整晚,依然是一无所获,还是没有那个气味的踪迹。
天亮之后,他再次上山,以那只死老鼠所在的地方为中心,向周围再次仔细地搜寻了一遍,一直到下午五点多,还是没有任何线索,也找不到这山上有什么猛兽出现的迹象。
向坤也开始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过于偏执了?
或许那气味,其实只是因为快要消散了,自己没有判断准确,闻“岔”了呢?
回家进楼道的时候,正遇到那养哈士奇的杨小姐从电梯里快步走出,紧皱着眉头,似乎有些焦急。
她没有理向坤,向坤自然也不会出声打招呼,两人就像没有看到对方一样,擦肩而过。
不过当向坤在电梯里按好了楼层后,那杨小姐却忽然返身过来,挡住了电梯门。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三十八章寻狗
被那杨小姐挡住电梯门关合,盯着看了几秒后,向坤皱眉道:“你到底进不进来?”
杨小姐似乎犹豫了一会,问道:“你……你有看到我家pinkie么?”
这是狗丢了?
想到之前那只哈士奇和杨小姐在一起时的表现,向坤觉得走丢似乎并不是什么奇怪事。
“没看到。”向坤回答得言简意赅。
但那杨小姐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打算,看着他道:“如果是你把pinkie拐走的,你把它还回来就好,我不会追究的……如果你要钱,我也可以给。”
向坤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位小姐,我们不认识吧?除了前天在电梯里见过一面外,没有其他接触了吧?我都没跟你说过话……你怎么会怀疑我偷你的狗?”
杨小姐说道:“你那天……我家pinkie明显被你吓到了!这几天都不敢再进那个电梯!你肯定很讨厌狗!你……如果pinkie真的被你拐跑了,你把它还给我,以后我不带它出门了好不好?”
向坤有些无语地看着电梯门口的杨小姐,觉得那条哈士奇摊上这么个主人,也真是倒霉透了。
向坤并不讨厌狗,他很清楚,如果一条狗惹人讨厌、影响别人,那有九成的原因是主人的问题。就好像熊孩子惹人厌,大都是家长的问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并没有拐你的狗,那天之后也没有再见过你的狗,你与其浪费时间在这纠缠我,不如赶紧去找。去业主群里发动下周围养狗的住户帮忙,再贴下寻狗启事。但我劝你一句,狗找回来后,去网上看看,找找怎么养狗、训狗的内容,不然你这么养,你和狗都会很痛苦的。”
听了向坤的话后,杨小姐有些失魂落魄地退了两步,让电梯门缓缓关上。
在电梯门快要关上前,向坤却心中一动,按住了开门键,电梯门又缓缓打开。
“杨小姐,你说你的狗是什么时候走丢的,在哪走丢的?”
向坤走出电梯,对还在电梯旁发呆的杨小姐问道。
杨小姐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说道:“昨天……昨天晚上我带pinkie出去玩,我跟朋友打电话,一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昨晚我和几个朋友找了大半夜都没找到,你说pinkie会不会被狗贩子……我看网上好多都说有狗贩子抓狗,去卖给狗肉火锅店的……”说着忍不住就泪眼汪汪要哭了。
向坤懒的安慰他,再次问道:“在哪走丢的?”
“就在小区边上那个花园中心的大草坪上,附近有狗的都会带去那里遛。”
“你打电话的时候,狗没牵着么?”
“到那我就把狗绳解开了……以前pinkie也走丢过两次,但都没一两小时就找到了,这次……这次说不定真被人拐走了……”杨小姐眼巴巴地看着他:“你……你要帮我找狗吗?你如果帮我找到的话,我可以给你钱……”
向坤摆了摆手:“我不需要你的钱,有空的话我会帮你找的,如果找回来,你要好好学学怎么养狗训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嗯嗯,如果pinkie找回来,我就带它一起去上课……”杨小姐赶紧说道,虽然她只见过向坤一面,而且觉得他好像不喜欢自家的狗,但却莫名觉得他应该很有能力,说的话很有说服力。
向坤懒得和她多说,直接走出大楼,向小区外走去。
向坤当然不是看那杨小姐长得好看要献殷勤,也不是爱心爆发想要助人为乐,而是在猜测,杨小姐的哈士奇走丢,会不会和他在找的那个特殊气味的源头有关?
同时他也想试试自己循味追踪的能力,能不能找到那只走失的哈士奇。
杨小姐所说的那个草坪,离小区并不远。
老实说,这边养狗的人大都没有什么文明养狗的意识,草坪和附近的道路边上,随处可见狗屎,狗主人都没有处理,都指着环卫工人来清扫。
现在已经快要晚上六点,又有不少人牵着宠物到附近溜达玩耍。
这些各种各样宠物狗留下的浓重气味,也对向坤的追寻那只哈士奇的气味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向坤倒是不需要找杨小姐要那只哈士奇的东西做嗅源,因为上次在电梯相遇时,他已经对那气味有印象了。
在草坪附近转了一圈后,向坤终于“抓”住了那只哈士奇的气味。
气味延伸的方向有很多个,向坤先是排除了往他们小区的方向,然后在剩下的几个方向里,一一循味排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虽然向坤搬过来满打满算不过三天时间,而且这三天里还大半时间都泡在了那座小山丘及其周围。
但因为专门花了时间记忆、梭巡和探查,对小区周围的情况,他其实比大多数住户都要了解,特别是很多边边角角、动物喜欢去而人类却会忽视的地方。
追踪气味,特别是在城市里追踪气味,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一是有太多的干扰,二是各种水泥路面、柏油路面相对来说不容易附着气味,气味更容易消散而缺乏指向性。
即便是训练有素的城市追踪犬,要准确追踪到目标也不容易,需要动用很多的人力,花费大量的时间。
但向坤现在的嗅觉已经比大多数犬类要强,而且他有主观分析和思考的能力,在追索气味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的环境、地形和所得的其他信息进行分析,推测目标可能的移动方向和位置。
到了晚上十一点多,向坤终于找到了线索。
但这线索,却是一大滩血迹,还有几撮狗毛。
从这流血量来判断,那只哈士奇怕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向坤在这里却忽然闻到了之前在那山里闻到的特殊气味,这次比在那死老鼠边上闻到的,要强烈得多!
是那“玩意”干的!
这里距离杨小姐遛狗的那个草坪已经很远,比较偏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那滩狗血边上,也没有发现什么的其他动物或是人类的足迹,尸体竟然就这么不翼而飞?
但向坤这次没有再奇怪,因为他直接抬头看向空中,看向旁边一棵大树的横枝,他知道,那“玩意”在上面待过。
难怪他之前在山里怎么都找不到死老鼠周围有什么中大型动物留下的痕迹,原来那“玩意”是可以飞的!
那老鼠很可能不是在山里猎杀的,而是它杀死后,从空中扔到山里的。
是什么东西?是鸟?有那么大的鸟?可以直接猎杀一只成年哈士奇?
向坤的表情有些凝重,这玩意是动物的话,那绝对是一只十分危险的“凶兽”,能够猎杀哈士奇,那杀人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他拿出了手机,想要直接拨打110,但想了想,还是打开微信,点开陈警官的头像。
打了几个字后,向坤又犹豫了起来,踌躇片刻,还是把手机收了起来。
他看向远处,虽然哈士奇的尸体肯定是被那“玩意”给带着飞走了,但哈士奇出血量太大,便是飞行,也难免一路有血液落下,还是让向坤有追踪的线索。
他顺着气味,走了十几米后,果然看到了几滴落在草上的血滴,然后继续往前走,每间隔一段距离,便发现一些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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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坤追寻着气味和痕迹走了几百米,在湖边停了下来,因为气味到这里彻底断掉了,从地上滴落的些丝血迹来看,最后的方向是湖中。
是那“玩意”带着哈士奇的尸体飞过湖去了,还是扔到湖里去了?
又或者,那“玩意”不仅可以飞天,还可以入水?
就在向坤看着湖对面,在想要不要到那边去看看的时候,忽然闻到了那让他追踪了三天的特殊气味,顺着那气味传来的方向,猛地转头望去。
只见相距十几米外的一棵大树上,站着一个人影,正俯瞰着他,看那身形,像是披着一件遮蔽全身的大衣,而且脑袋显得特别大,又或是戴着个面具或头套。
“什么鬼?……”向坤心里瞬间冒起的一堆有关吸血鬼的传说来。
不过在下一瞬,那“人影”就从树上跃了下来,然后嘭地一下展开“双臂”,掀开他的大衣,朝向坤俯冲而来。
“卧槽你妹!卧槽!……”
向坤吓了一跳,全身肌肉紧绷,向旁边飞跃了起来,躲避那“人影”的扑击。
如果那扑过来的“人影”,真的是个容貌狰狞的人,哪怕长得再可怕,再诡异,向坤都已经有了心理预期,不会受到太大的惊吓。
但随着距离飞速拉近,在今晚不错的月色下,向坤远超常人的动态视觉,准确地看到了那扑向他的“人影”是个什么东西——那根本不是他原本以为的一个穿着大衣的人,而是一只长着丑陋大脑袋的巨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向旁边飞跃,在地上几个翻滚后起身,速度很快,但那巨鸟的速度更快,巨大的翅膀扇动两下后便又到了向坤的身前,两个巨爪踩向他。
躲无可躲,向坤也是发了狠,直接任那巨鸟的双抓抓中他的两肋,然后借势而起,一把揪住巨鸟的脑袋,将他往地上拽,逼着巨鸟与自己在地面缠斗。
向坤在变异之后,还是第一次这么彻底激发所有力量,这次再没有任何的留手,一手揪住那巨鸟脑袋边的羽毛,不让它的喙啄到自己,一手挥起拳头拼了命地猛砸。
每砸一下都情不自禁爆发出一声怒喊,而每一下都砸的那巨鸟发出怪异的尖叫。
巨鸟两个下肢最开始是用爪子不停地攻击向坤的躯干,但他将自己的身体尽可能地贴住巨鸟,不让它攻击到自己的腹部和裆部,只任它的爪子钩抓自己的背和腰,任那有他指头粗的利爪刺入自己的腰肋。
向坤就是跟它拼消耗,看是它的爪子利,还是自己的拳头狠。
砸了十几拳后,那巨鸟显然受不了了,松开了刺入向坤体内的利爪,下肢使劲一蹬,整个身体一挣,想要挣脱,向坤也顺势松手,滚到旁边——他也有些撑不住了,那巨鸟的爪子一个劲撕扯他的腰肋,若非他贴得太近让巨鸟的下肢无法撑开,估计他没挥两拳,身体已经被巨鸟撕开了。
那巨鸟没有继续攻击向坤,发出一声惨嚎,挣扎着向边上飞去,但飞了一段距离又跌跌撞撞落到地上,再跌跌撞撞飞起,几秒钟后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远处传来犬吠声和人的脚步声,向坤知道,现在时间还不算太晚,还有一些出来遛狗的人离的不是很远,刚刚这里的动静太大了,引来了注意。
向坤也没有在原地多逗留,快速扫视了一下周围,捡起刚刚打斗时掉落碎裂的眼镜,还有遗落在旁的手机,然后捡起几根巨鸟身上掉下的巨大羽毛塞在裤袋里,捂着腰快步离开。
向坤没有立刻回家,而是找了个偏僻无人的角落,半躺在草地上休息。
他其实伤得很重,腰背上被那巨鸟的爪子刺穿了好几个血洞,大量的出血把他的衣服和裤子都弄得湿漉漉的,肋骨也断了几根,内脏必然也是有大量出血和损伤,他在与巨鸟缠斗的时候,甚至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部分肌肉群在痉挛抽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锤击巨鸟头部的右拳也受伤严重,整个拳头都血肉模糊,掌骨也断了,现在连松开拳头伸直指头都做不到。
如果是普通人,现在只有送医院急救,甚至要进icu了,小命都未必保得住。
但向坤并不打算去医院,倒不是他宁愿死也不愿意暴露自己身体的秘密,而是他知道,自己死不了。
他可以感觉到,那些从外到内的伤口,都在快速的修复和愈合。
躺在地上的向坤回想着那只巨鸟的模样,忽然意识到——这货是猫头鹰啊!
但有这么大的猫头鹰??
那翅膀张开后,比他的臂展还要大一圈啊!单论躯干,估计都有一米五、一米六左右高了!
也难怪刚刚他会误认为是人。
站在树上阴影中,远远看去,真的就像个披着大衣的人。
向坤忽然想到什么,抬起血肉模糊的右手,看着手臂上的血迹,那些血有他自己的,也有那只巨鸟——或者说巨型猫头鹰的。
向坤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忽然对着手臂上的血液舔了一口,口水混杂着那血液吞入腹中。
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脑子里仿佛炸开一道白光,向坤再次感觉到了全身细胞的“雀跃”和“激动”,这种“雀跃”,甚至远超他第一次喝鸡血、第一次喝兔血时的感受。
这血液带来的“愉悦感”、“快感”并不是作用于舌头的味蕾之上或是胃里,而仿佛是从体内最深处反馈出的感觉,就好像每一个细胞都在发表着同一个意见,在向他欢呼。
向坤长吐了口气,表情甚至有点享受。
如果这时候有人看到这画面的话,一定会被吓到——一个满脸是血、浑身是伤的光头大汉,躺在草地上,舔着手臂上的血液,然后一脸的陶醉享受——实在是太变态了!
向坤感觉到体内涌起了一股饥饿感,按照正常时间,他应该是在明天才会产生饥饿感的。
不过这时候的饥饿感,和平日里的并不相同,有点像是在提醒向坤——需要更多刚刚喝下的那种血液!
躺在草地上休息了一会,向坤掀起已经破烂不堪的t恤,检查了一下腰上的伤口,抹掉血迹后,便已看不到伤痕了。而右手上的伤势也已差不多复原,手指亦是伸缩自如。
向坤从地上爬起来,但刚一站起,脑海里却闪过一道画面。
他发现自己仿佛戴着vr眼镜般,正以第一人称视角翻动着身下的一个被撕开的垃圾袋,“自己”的手竟然变成了爪子,而撕开的垃圾袋里依稀看到一个兔子耳朵。
整段画面只有1秒多钟的时间,向坤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明白他看到的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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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爪子的时候,向坤就意识到了,他所看到的画面,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视角,而且应该不是实时的。
也就是说,自己刚刚看到的,是那猫头鹰记忆里的画面?
在向坤的理解中,一般动物的记忆应该是储存在大脑的各个神经元中,而他只是吞下了一点点血而已,又不是猫头鹰的脑子,这到底是什么原理?
暂时放下对原理的猜测,这短短1秒多的画面,也蕴含着不少的信息。
画面里那被撕裂开的垃圾袋中的兔子,似乎就是他饮血的时候杀死的。
向坤又不免想到了各种吸血鬼文艺作品里的传说,被吸血鬼咬过不死的人,也会被转化成吸血鬼。仿佛吸血鬼的口水里有一种病毒,沾染到的人就会被转化一般。或许这只猫头鹰,就是因为吃到了沾了他口水的兔子,所以变异了?
但向坤马上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
1,他在取兔血的时候,都是放血放到容器里再喝的,并没有让自己的口水沾到兔子上。
2,他看到的画面里,“自己”的爪子已经十分巨大了,显然是已经变异后的巨型猫头鹰。
向坤又回忆看到的那1秒多钟画面里周围的景色,做出判断,那应该是在垃圾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只巨型猫头鹰,会不会是偶然找到兔子后,对他产生了兴趣,于是找了过来?
不过若是如此的话,猫头鹰应该直接就来袭击自己才对,为什么会又是抓鼠又是捕犬?
总不能是故意用这行为来吸引他,把他引诱到这偏僻之处下手吧?他遇见那死老鼠,并且对死老鼠身上猫头鹰留下的特殊气味感兴趣,可完全都是意外,如果要刻意引起他的注意,死老鼠应该扔他家阳台才对。何况真要找偏僻之处对他下手,那他这几天夜里在那小山里的时候,是更好的机会吧。
这只猫头鹰,应该和他一样,是因为某种原因变异的生物?
至于为什么要攻击他,向坤在尝过一口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后也明白了——这是把他当成食物了。
他也忽然意识到,为什么那只死老鼠死得凄惨却没有被吃掉,这只猫头鹰,很可能和他一样,整个消化系统都变异了,只喝血而不食肉。
如此巨大的身躯,应该也是变异的结果。
而猫头鹰把老鼠的尸体扔到山里,把哈士奇的尸体扔进湖里,或许……是在毁尸灭迹?
向坤借着月光看了一下自己,身上沾满泥土和血污,t恤已经被脱下来,赤裸着上身,这般模样,如果走在路上,被人看见,怕是得打电话报警?……或是拍视频发抖音?
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凌晨,但路上可不是一个人都没有。
而且回小区的时候,也一定会引起保安的注意,这是他不希望看到的情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思索了一会,向坤向不远处的湖边走去,直接跳进了湖边的浅谈里,身体立刻陷进淤泥,直接没到腰间。
用湖水简单把身上的血迹洗去,然后从湖中爬上来,裤子也沾满了淤泥,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上面的血迹。
回到了所住的小区,这般狼狈的模样自然引起门口的保安侧目。
向坤回以苦笑:“去跑步,不小心跌进湖里了。”
保安一脸懵逼,然后满脸同情和关怀的眼神看着向坤走进小区的背影。
赤着上身、满是泥泞、湿漉漉地回到家,向坤快速地把湿了的裤子和鞋子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然后简单地冲了个澡,便坐到笔记本电脑前。
从搜索引擎上,向坤了解到,世界最大的猫头鹰是毛腿鱼鸮,体长70-77cm,体重为1.5-5.5kg,作为鸟类,已经是非常大坨了,但相比向坤晚上遇到的那只巨型猫头鹰,还是小了好几圈。
身长达到一米五、一米六,体重几十公斤的鸟类并不是没有,像鸵鸟、鸸鹋、鹤鸵之类,但这些鸟在地面奔跑或许很快,却都不能飞行,因为太重了。
向坤又搜索了一下各种猫头鹰的图片,觉得那只巨型猫头鹰的长相,比较类似乌林鸮,头大而圆,面盘十分明显,没有耳簇羽。不过相比起他找到的乌林鸮图片,他所见到的那只巨型猫头鹰,羽毛颜色明显更深,而且也没有任何的白色斑点,在黑夜里潜藏于暗处,十分难被发现。
这么大的猫头鹰,在城市附近出现,只要被人看到,一定会引起极大的关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现在街上那么多监控,几乎人手一只手机,手机几乎都能拍照录视频,只要被看到,很容易就会被拍到。
于是向坤又在网上以巨鸟、巨大的猫头鹰、怪鸟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没有得出想要的结果后,又进一步扩展搜索关键词,并且用爬虫脚本辅助,在本市和周边几个城市的本地论坛、贴吧进行搜索和信息抓取。
但从结果来看,并没有人发现这只巨型猫头鹰。
唯一让向坤觉得可能有些关联的,是邻市某县的贴吧上一个贴子,有人说晚上在他们村头的树上看到一个人站在树上看他,他被吓了一跳,想拿手机灯光照一下,那人就不见了。
从描述来看,很可能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之前向坤也差点误认为是穿着大衣的人站在树上。
可惜那人反应慢了点,没有拍到照片。
从之前追踪那巨型猫头鹰的情况,以及他看到的那1秒多的画面来看,向坤觉得,这只巨型猫头鹰应该有着远超同类的智商,而且它在刻意地躲避人类,很可能只在深夜于城市周边出现,白天藏在某些隐蔽的地方没有冒头。
这只巨型猫头鹰,要么是刚刚变异、变成这么巨型没多久,要么之前应该都是在深山老林里生活,在刻意躲避人类的情况下,没被发现可以理解。
否则若是长时间待在城市周边,哪怕再小心,这么大一坨巨鸟,都很难完全躲过人类的视线。
如果它是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那么它出来的原因是什么?究竟这猫头鹰是刻意寻找,才在垃圾堆里找到了那向坤扔弃的兔尸,还是只是偶然发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些问题,暂时都没有答案。
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把向坤当成了猎物,现在向坤同样对那只巨型猫头鹰很感兴趣。
他觉得,或许从这只猫头鹰身上,可以找到自己身上这一系列变化的原因。
当然,那只猫头鹰的血,同样也是他十分需求的,他可以肯定,这猫头鹰的血要远比兔血、鸡血、鸭血等任何他之前尝过的血,对身体提供的能量大得多。
按照本来的规律,今天他就会产生饥饿感,然后饮血,家里也已经买了三只肉兔,这次他会提高饮血量,取两只兔子的血。
他可以把饮血的时间提前,现在就开始,然后等到他醒过来,如果还是25个小时的话,那应该就是明天凌晨,正好可以趁夜出去寻找那只巨型猫头鹰。
多一次饮血,多一次变异,不论力量、恢复能力、感官能力也都会有一定的提高,对他和那只猫头鹰对抗,能有不小的帮助。
但向坤又有些担心,如果晚上这番激斗后,那只猫头鹰被吓到了,或是觉得自己这个猎物太难对付,于是放弃了,离开了的话,那该怎么办?
如果它又扎回深山老林里,离个几十上百公里的话,向坤可没有把握能追踪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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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向坤不知道那只巨型猫头鹰是否有和他一样的快速恢复能力,现在是找了个地方休息舔舐伤口等机会再来猎杀他,还是休息好以后就直接飞远了。
但如果要找那猫头鹰的话,在天明之前,应该是最容易的。
毕竟这个时间段,那猫头鹰的气味残留还没消散,而天明前向坤的身体机能、嗅觉也在巅峰。
更何况,那猫头鹰怕人,不敢白天行动,向坤同样不想自己猎捕猫头鹰的过程被人撞见。
如果可能的话,向坤甚至希望能活捉那只巨型猫头鹰。
它要是真的也有很强恢复能力,那就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取一些血,变成长期“饭票”,肯定比一锤子买卖更划算。
何况,他也想观察研究一下那只巨型猫头鹰,看看它到底为什么会变这么大只,到底是一个新的物种,还是和自己一样是突然变异,变异的原因又是什么。
不过这也是想想罢了,他并没有活捉那只猫头鹰的设备和能力,也没有饲养、研究的地方。真的找到猫头鹰后,肯定是一场无法留手的搏杀。
做了决定,向坤却没有立刻出门。
因为还有个很重要的问题:就算找到了那只巨型猫头鹰,怎么捕捉?
之前在湖边与那猫头鹰之间的短暂搏杀,其实只有很短的十几秒钟,他基本上可以确定,如果拖到地面上的话,他的力量并不会逊色那猫头鹰,而他就算赤手空拳,也能把那猫头鹰揍个半死——他很确定,自己当时已经把猫头鹰一只眼睛打瞎了,当然,它能不能恢复,多久能恢复,暂时不得而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如果带着工具,哪怕只是一柄短刀,一个锤子,一柄螺丝刀之类,也能对战斗力、杀伤性有很大提升。
但那猫头鹰能飞……
这就决定了打与不打的主动权在猫头鹰身上。
之前在湖边是那猫头鹰主动来攻击他,所以被他摁在地上揍。
如果猫头鹰一心要跑呢?
向坤想过,猎枪、麻醉枪什么的肯定想都别想了。弄个弩?还是复合弓?问题是他现在大半夜的哪里去弄弓、弩?而且临时弄到的话,没有练习和熟悉,也不能保证准度。一般的箭矢不经过改造的话,杀伤性也有限,哪怕他真的能射中,也未必能造成足够的伤害,让那么大一坨猫头鹰失去飞行能力。
而且向坤刚刚搜索猫头鹰的有关特性,发现猫头鹰不仅夜间视觉极强,嗅觉和听觉也都相当发达。如果和他一样,经过变异后又加强了的话,那就更可怕了。想要偷偷摸摸接近偷袭,都未必能办到。
于是向坤冒出个想法,或许……
报警吧?
这么大一只猫头鹰,能够猎杀成年哈士奇,那威胁性相当大了。而且也可以说是珍惜物种,需要保护。
到时候不论是警局、园林局还是什么部门派人来,肯定都会有更专业的设备和人员进行捕捉。
擒住那只巨型猫头鹰后,肯定会送到专业的机构进行相应的研究和观察,说不定就能找到它能长这么大的原因,找到引起变异的因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向坤同样很快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来他很难说服警局或是其他部门有这么大一只猫头鹰,引起他们足够重视,二来派出人来也不太可能按他的指挥来猎捕,毕竟他没法告诉别人自己的气味追踪能力比猎犬还强,三来就算真的那只猫头鹰被捕捉到,真的有研究和保护的价值,他就算是最先发现的人,也不一定有资格获得研究的进展和报告。而且到时候他也肯定没有机会从猫头鹰身上弄到血来喝了。
一般来讲,向坤做事都是喜欢谋定而后动,先做好准备,做好预案,但当真的已经事到临头没时间再做准备的时候,他倒也有先做再说的决断。
所以他也没有再多做思虑,再考虑下去,天都要亮了,直接带上瑞士军刀、手电筒和一根螺丝刀便出门。
现在自然没时间去准备什么武器了,家里倒是有一把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但对上那只巨型猫头鹰,这刀不见得会比螺丝刀强多少。反而带着刀出门,容易产生误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凌晨3:21,向坤再次来到了之前与那巨型猫头鹰遭遇的湖边。
向坤发现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在和他打斗中落到地上的羽毛,这时候已经一根都看不到了。
一般来讲,看到这种情况,都会觉得刚刚应该有人来过,把那些羽毛捡走了。或是风大,吹到了其他地方去。
但向坤之前离开的时候,在裤袋里装了几根羽毛,到家后却找不到了。
当时他还觉得是不是自己下湖的时候弄丢了,但现在看到湖边的羽毛全都消失,他却是想到了之前在自己身上做过的实验——切下了小指肚上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然后没过多久,自己伤口痊愈后,那块肉也变成了粉末。
这些羽毛,或许也和他那块小指上的肉一样,离开身体后,就变成了粉末消散在空气里了?
向坤顺着那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开始追踪,那只猫头鹰和他的缠斗虽然只有十几秒,但双方都伤得极为惨烈,流了很多的血,所以两边的气味都有大量的残留。
而因为受伤的原因,当时那只猫头鹰也无法用太快的速度飞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风的影响下,空气中气味的指向性会有些飘忽,但向坤并不是单纯靠气味追踪,他判定以那只猫头鹰的行动风格,即便是在夜里,它也不太可能往人群密度高的方向飞,肯定还是向山更多、树更多、更少建筑、更荒僻的方向逃。
一个小时后,向坤捏着一片树叶深嗅了一口,然后抬头望向几十米外山坡上的树丛,虽然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一片树影,但他知道,那只猫头鹰就在那里。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之前发现那只死老鼠的地方。
他并不认为这里有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临时巢穴,因为之前他就把这小山给详细搜了一遍,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残留,甚至那只死老鼠,都应该是从空中扔下来的,它就没有进来过。
至于现在跑到这来,估计只是因为这座孤山,是最近的距离里,最适合它藏匿、恢复的地方。
向坤捏紧了手中的螺丝刀,慢慢地向那边走去。
当向坤从一棵树后走出来,看向正站在一块巨大岩石上的巨型猫头鹰时,那猫头鹰也正瞪着碗大的眼睛看着他。
很显然,当向坤确定猫头鹰位置的时候,猫头鹰也察觉到了他的到来。
向坤没有贸然上前,因为他借着月光观察到,那只猫头鹰头部受创的地方、被他打瞎的一只眼睛,已经恢复了大半。
很显然,它的恢复速度虽然比不上向坤,但同样也远超其他动物。
猫头鹰紧紧盯着向坤,巨大的身体随着他的移动而微微调整位置,保持正面对向,翅膀也保持着半张的状态,随时可以腾开飞起——它所处的位置,正上方没有树枝遮挡,可以直接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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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之前已经近身搏杀过一次,但现在再看到那月光下站于岩石上宛若一个成人般高大的猫头鹰,向坤依然觉得这画面有些震撼。
向坤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他在着那只猫头鹰的肢体语言,明显感觉得到,这只猫头鹰对自己的忌惮、害怕。
但它又没有一发现自己就振翅飞走——真这样的话,自己是肯定追不上的,只能继续按着它飞走的方向慢慢追索,但那样的话,天亮前怕是难找到了。
而且以这猫头鹰的感知能力,在自己发现他的时候,它基本也已发现了自己,直接飞走就是了,根本没它的办法。
不飞,那就证明,它还有其他想法……
要么,它因为某些原因,暂时飞不起来。
要么,它还有些不甘心,还想着要干掉向坤。
以向坤的判断,第二个原因的可能性大点。
不论是哪一个原因,这都是他的机会。
不过他也不敢直接冲上去动手,怕把这猫头鹰给吓跑,最好是能让它主动来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在距离猫头鹰十几米的距离停了下来,因为他注意到,猫头鹰的身体微向后挪了一丝,似乎有了退缩的迹象,可能是观察到他的恢复状况要更好,所以准备要逃了。
向坤脑子飞速转动着,这种对峙的情况肯定没法持续太久,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只猫头鹰越觉得没法占便宜,越会选择逃离。
向坤把手中螺丝刀缓缓抬起,放到口中咬着,然后慢慢地从口袋里拿出瑞士军刀,打开刀刃,动作尽可能地缓慢、轻柔,以避免惊吓到那只猫头鹰,让它直接飞走。
打开瑞士军刀的刀刃后,向坤拿着刀在自己的左手臂上划了长长的一道口子。
鲜血很快流出,然后一滴接一滴沿着手肘滴落到地面。
向坤又把刀交刀左手,在右臂上也同样划了一条长口子。
他就这么把两臂的伤口亮给猫头鹰看。
他之前舔过一口猫头鹰残留在自己手臂上的血液,感受到了身体对那血液的强烈渴求,所以他猜测那猫头鹰有很大可能也是在觊觎着他的血液。
这只巨型猫头鹰之所以在湖边偷袭他,应该不是单纯因为攻击性强,而是有猎食的目的。
否则它有攻击人类习惯的话,应当早就被曝光了,不符合它体现出来的行动习惯。
猫头鹰的血液对向坤有很强的诱惑力,那并不是单纯感官上对美味的欲望,而是来自于身体本能的呐喊,这种诱惑力更高于一般动物对食物的渴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自认为自己是比较理性和有克制力的,依然需要不小的毅力来对抗血液的诱惑。事实上,他现在冒着危险出现在这里,选择直面这只极度危险的巨型猫头鹰,很大的原因,也是因为那对血液的需求。
那只巨型猫头鹰,就算是有着比其他动物更高的智商,他也不相信这只畜牲真能有那么强的控制力。
手上的伤口不过十几秒钟就不再往外渗血,血液变得粘稠而缺乏流动性,伤口也开始从两端慢慢地靠拢。
于是向坤又拿瑞士军刀各切了一刀,让血液继续往外流。
一边向那猫头鹰展示着自己的伤口和血液,一边向前慢慢地迈了两步,向坤注意到,那猫头鹰的姿态明显地开始变得有攻击性。
它要忍不住了!
猫头鹰的一对巨翅猛地张开,拍动之后向向坤的头顶飞去,然后猛地一个折落,两爪张开,往向坤压下。
向坤的注意力一直保持着高度的集中,感官能力也达到了巅峰,他甚至能听到那只猫头鹰的心跳和呼吸声。
所以在猫头鹰刚准备有攻击动作的时候,他就已经提前意识到了。
当猫头鹰腾空而起的时候,向坤已经把咬着的螺丝刀拿到了手上,降低重心,做好的攻击的准备。
向坤的动态视觉能力也发挥到了极致,牢牢地锁定着猫头鹰在空中的位置,没有一点躲闪和退缩,在猫头鹰于自己头顶向下扑击的时候,他也蓄尽全力向上冲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的计划很清楚,不论是用拳头还是螺丝刀,击中猫头鹰其他的部位,或许能伤到甚至重创它,但想要让它失去飞行和反击的能力却很难。
所以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猫头鹰的眼睛!
而且是之前被他打瞎,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的那只眼睛!
向坤的反应完全出乎巨型猫头鹰的预料,它比一般的猫头鹰智商高得多,它甚至可以看得出来向坤在故意用血液诱惑它,逼它出手攻击,只是它确实忍受不了这样的诱惑,也不想忍了。
在它的判断中,向坤面对它的攻击,第一反应应该是躲闪开来再反击,就像之前在湖边一样,所以它的第一下扑击其实并没有尽全力,它有把握在向坤躲闪之后的第二次扑击将其抓住,然后直接带到空中,带到它的真正“主场”中。
然而向坤没有向旁边躲闪,而是直接迎着它跃起,以至于让它应对失策,加上一边的眼睛还未复原,视觉出现偏差,让向坤在两只爪子中间穿过,在空中抱住了它!
向坤在抱住猫头鹰的同时,便已用螺丝刀狠狠插进了猫头鹰的眼睛里,然后拔出来,再插进去!
一声凄厉的鸣叫声中,向坤抱着那只巨大的猫头鹰从空中跌落,往山下滚去,很快就砸中树干弹开,螺丝刀飞出,但向坤依然紧紧抱住猫头鹰没有松开。
猫头鹰也没有立刻死亡,拼命地进行着反击,两人再次在地上贴身肉搏,这次是更惨烈搏杀。
……
温暖的阳光落在脸上,向坤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发现自己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山坡上,一条腿挂在一棵树干上,身体被卡在杂草丛中,整个人就像一个s。
他把挂在树干上的腿缩了回来,人便向山坡下滚了下去,然后撞在另一棵树上停了下来。
向坤揉着被撞得生疼的腰肋爬起来,揉了揉脑袋,看向四周。
还是在那小山上,看太阳的位置,应该是早上。
但向坤知道,距离他和那只猫头鹰的大战,肯定不止几个小时。
他抬头看向上方,山坡上有很多断枝,看起来一片狼藉,那是之前他和巨型猫头鹰最后打斗的地方。
向坤向上爬去,走到了他最后失去意识睡过去的地方,那里除了他的一只鞋外,并没有巨型猫头鹰的影踪,连根羽毛或血迹都没有。
但向坤知道,那只猫头鹰并没有跑掉。
在睡过去之前,他很确定那只猫头鹰死在了他的怀里,而且他还喝了大量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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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那猫头鹰的搏杀中,向坤占得先机,所以接下来的贴身肉搏,基本都是那猫头鹰的垂死挣扎而已,虽然他也被利爪抓伤,骨头也撞断了很多根,但对他而言都只能算是“皮外伤”而已。
杀掉猫头鹰后,向坤再没能克制住自己,直接就着猫头鹰的伤口大口地喝起血来。
向坤没有量杯,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血,但肯定很多就是了。
他最后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过去的。
至于消失不见的猫头鹰尸体,甚至连血迹都没有残留,在之前见过羽毛莫名消失后,向坤也已经有了心理预期。
这巨型猫头鹰非常可能是和自己同样变异的生物,就像自己的肉被割离身体后没多久就变成极细的粉末,这只猫头鹰在死亡之后,整个身体可能也发生了那样的变化。
那样的粉末,只要很轻的一阵风吹过,就会消散在空气中,和灰尘没什么两样。
向坤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除了衣服破破烂烂外,身上没有任何的伤痕,之前与猫头鹰搏斗时造成的伤势,已经在睡觉的时候恢复了。
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机能有了极大的提升,甚至不需要具体地去测试,只要把拳头握紧,就能感觉到肌肉里充沛的力量。而且他能够单独控制的肌肉群也更多了,这是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他的肌肉发达程度。
而更明显的,是听觉、嗅觉的提升,之前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才能分辨的气味种类、声音来处,现在只要心意一动就可以捉到,对自己的感官控制,愈发的随心所欲。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很显然,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对他的增益非常大,远不是兔血或其他血能比得上的。
就像以前跟着常彬健身时,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样:三分练,七分吃。
针对性的训练,还是要保证有针对性的、足够的补充,才能最大限度地将训练的成果体现出来。
不过向坤没有再进一步地检查自己身体的变化,也没有检查自己的身体机能到底提升了多少,得先离开这里再说。
但也不能直接就走。
向坤一边搜索着猫头鹰可能残留的任何部分,一边将属于自己的东西收集回来。
鞋子,碎裂的手机,手电筒,瑞士军刀,钥匙,甚至一些属于他衣服的碎布,还特别花了不少时间靠着气味找到了那掉落在草中的螺丝刀。
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形象,虽然身上很脏,但并没有什么血污,他和猫头鹰的血,在干掉后便会变成粉末,很容易清除。
裤子的破损不算严重,鞋也找了回来,向坤简单地清理了一下身上的泥土、碎叶、杂草,然后跑了回去,装作出来晨跑的样子。
向坤并不是第一次赤膊回小区,不过上次是凌晨,除了保安外,基本没遇到其他住户,这次是早晨,遇到了不少要出门的住户,都是对精赤着上身的向坤频频注目,特别是女性住户,虽然都皱着眉,好像表情不豫的样子,但目光停留在向坤身上的时间却很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的肌肉十分发达,但他的肌肉乍看起来并不如很多体脂比较低、专门塑形的人那么“漂亮”,而更像是打篮球、练拳击的,腹肌分离度看起来并不明显,没有很夸张的八瓣,乍一看更像是一块有些弧度的铁板一般。背面看倒三角也没有非常夸张,背阔肌虽然很发达、很宽,但腰也很粗。
不过这具身体所蕴含的力量感,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来,这无关乎审美观,而是一种基于生物本能的判断。
慢跑着进了小区门口,跟盯着他看的老保安点头打了个招呼,正准备继续往里跑的时候,那老保安却开口了:“先生,您这是又去湖边了?”
向坤愣了一下,停住脚步:“噢,我是去晨跑去了,不过不是去湖边。”他有些纳闷,自己现在又不像上次故意跳湖里弄湿,还沾了一身湖泥,为什么要这么问?
老保安笑道:“噢噢,早上换班的时候,小李说您昨晚不小心摔到湖里了,我还以为您这是一大早又跑去了……那个湖挺危险的,有些地方看着很浅,其实淤泥很深,落下去就会往下陷,跟沼泽似的,就算会水都没用,还是要小心啊……”虽然向坤刚搬过来没几天,但是他这光头辨识度太高,所以保安们对他倒是都不陌生。
但老保安的话,却让向坤愣了一下。
昨晚?
心中虽有疑惑,向坤却没有多问,只是解释了一句:“好的,多谢,我以后会小心。”
回到家,向坤直奔笔记本电脑前,唤醒了屏幕,然后一看右下角的时间:
8:15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再看日期:
2019811
向坤皱眉,他在湖边遭遇巨型猫头鹰,短暂交手、受伤后回家,就已经是8月11日的凌晨了。
他再次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而等到他找到那巨型猫头鹰时,是凌晨四点多。
一番对峙、搏杀,最后他杀死猫头鹰、饮血的时间并不确定——也没法确定,手机被摔坏了。
但大概应该是在凌晨五点左右,可能不到五点。
而按照他醒来时阳光照射的角度来判断,应该在六点半左右。
也就是说,他饮血后,只睡了一个多小时?!
本来向坤刚醒的时候,看到是早上,还以为已经是8月12日的早上,按规律来说,他睡25个小时是比较正常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甚至因为饮了大量巨型猫头鹰的鲜血,就是睡了超过4时,他也不会觉得惊讶。
但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只睡了1个多小时!
联想到上次饮完兔血,还有明显饥饿感就睡,直接睡了32个小时,远超平时的25小时。
向坤分析,或者所饮的血液越满足他的需求,品质越高,越足量,他睡的时间就越少?
这么看来,睡眠是在弥补能量供应不足?
那如果自己很饿、饿到极限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不进食,直接靠长时间的睡眠来解决?
不过之前在做饥饿忍耐时间实验的时候,忍耐了22个消失,只有越来越强烈的焦躁,却并没有困意,或者是忍耐的时间还不够?
或者下次可以把自己置身于没有“食物”环境中来做这个实验?
想了一下,他觉得这个实验可以先放着,不急着做,因为现在有更多的事要做,而且他有些担心就算真的这样睡着了,睡眠时间也可能太长,万一一睡十天、二十天甚至几个月,会有不受控制的意外发生。说不定还会对身体有什么损伤,影响身体的变异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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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坤先用电脑打开京东买了个1199的红米手机,他之前那手机也是个千元机,用了一年多,碎成那样,也根本没有任何修的必要了。
反正他以前大部分时间都在电脑前,手机基本不装游戏,连视频都很少看,顶多在地铁上刷刷知乎、github、、看看电子书之类,现在则大部分精力和时间都在针对变异的训练上,手机被用到最多的功能一是计时,一是手电筒……
而且现在没有收入,有坐吃山空的危机,买太贵的手机,万一再摔坏的话,可没钱换了。
看了下,本市的仓库有货,预计下午就能送到。
顺便再在淘宝找了个包邮的、最便宜的黑框平光镜,之前的那副眼镜在湖边的时候碎掉了,还是得买一个新的替换,才能保持在熟人面前的熟悉形象。
然后向坤开始进行每次醒来后都要做的事,测量、统计身体的各项数据。
体重方面,他又涨了1.4kg,体重已经到了95.4kg。
体温倒是降的不多,27.4c。
或许是因为和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两次搏杀,身上多次遭受重创,让身体觉得自己正处于极度危险之中,极需提高恢复能力,所以这次他的刀伤恢复速度得到了大幅提升,从12分23秒,到了10分55秒——这还是在白天恢复能力受到抑制的情况下,若是按照以往日出后恢复速度大约受20%抑制来推算,日落后的恢复时间应该在9分05秒到9分06秒左右,提升可谓巨大。
嗅觉和听觉的提升,暂时还没办法做一个很具体的统计,不过主观来讲,可以感觉到提升很明显。
还有另外一点让向坤意外发现的,就是自己的骨骼似乎都发生了变化,在电脑上对比变异最开始时和现在的照片,肩宽和臂长,似乎都发生了变化,再仔细对比,好像身高也变高了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站在墙边做好了标记,然后用米尺量了一下。
179.7cm,确实变高了。
之前公司体检的时候,身高数据是177.5cm,虽然早上、晚上不同时间段测量,不同的测量仪器测量会有一些差异,大学时体检的时候也曾经测出过178.9的身高,但即便是以那个身高做参照,他现在也是长了近1cm。
可惜第一次变异后,他没有对身高、肩宽、臂长这些数据做测量统计,毕竟当时没有想过,自己竟然连骨骼也会发生变化。
不过在经历过昨晚与那巨型猫头鹰的搏杀后,他对于自己现在开始骨骼二次发育,倒并没有太过惊奇。
他现在其实一直在思考着自己昨晚喝了猫头鹰的血睡着后,做的一个梦——这是他7月11日身体发生变异以来,第一次做梦。
刚醒的时候他没有太过在意,但现在再回想起来,他却忽然意识到,那可能并不只是个梦。
梦里的画面,就和之前向坤尝了一口猫头鹰血后,所看到的那个1秒多钟的画面类似,都是以猫头鹰的第一视角在活动。
这次,在梦中,向坤看到的就不再只是1秒钟的画面了,而是非常多、但是时间顺序十分混乱、似乎没有逻辑关联、场景跳跃性很大的画面,一个接一个地堆垒着让他看。
而且很大一部分都是在空中翻飞或俯冲的画面,老实说,体验并不怎么好。
但现在向坤一回忆那梦中的画面时,却发现自己竟然可以再把梦中“见过”的画面再调出来,重新“观看”。
这和回忆自己现实里看过的画面,或是其他记忆时的感受完全不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就好像是在自己的大脑里另外开了一个小窗口,可以用第一人称浏览别人的经历。
是的,他在梦中看到的那些画面,应该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记忆。
之前只是舔了一口血,所以只获得了1秒多钟的画面。
而后来向坤几乎可以说是饱饮了猫头鹰的血液,于是直接做了一个梦,得到了一大堆原属于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记忆画面。
记忆信息难道真的是储存在血液里,喝的越多得到的越多?
他之前喝过鸡血,喝过兔血,可是从来没有看到过任何画面。看来这种特性只存在于他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这类变异生物中,如果那只猫头鹰喝了他的血,是否也能看到他的记忆?
只是这些画面没有时间排序,毫无规律,实在是让人看着很头大。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猫头鹰智商还不够高,所以记忆混乱,又或者是通过这种方法得到的记忆,都是这样。
那些记忆里的有用信息还需要消耗时间慢慢分析、提取,不过有几点却是已经可以确定的。
一是那只猫头鹰并非生下来就如此特异,它和向坤一样,都是后天发生的变异。只是具体如何变异、是怎么变异的,还需要慢慢去挖掘那些记忆画面。
二是猫头鹰确实和向坤一样,变异之后都是靠喝其他生物的血液为生。从他看到的画面来看,至少这只猫头鹰变异后所猎杀的生物数量、所进食的次数,要远比向坤多得多。
三是那猫头鹰原本确实生活在一片深山中,后来也确实是在垃圾场发现向坤杀死的兔子,从而盯上向坤,只是它似乎并不能准确地追踪到向坤的位置,在湖边撞见寻狗而来的向坤,应该只是意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至于它为什么离开深山,进入城市的范围,暂时没找到答案,不过从那些画面来看,向坤确实是它袭击的第一个人类。
很显然,这只猫头鹰能变得那么大,还能继续飞行,便是得益于和向坤身上一样的变异。
对于猫头鹰这种需要捕猎为生的猛禽而言,它们的生存方式就是狩猎,变异的方向自然是拥有更强大的猎食能力——在体型变大后,它的猎物也确实变得更加的丰富,锋利的利爪甚至可以刺透野猪的硬皮。
这只猫头鹰的智商,也随着变异有一定的提升。
向坤忍不住猜测,历史上那些精怪传说,其原型,是不是就是这类变异后的动物?
向坤甚至在想,如果某只变异的动物,本来就是人类豢养,有着强烈的与人交流的冲动和需求,是不是有可能通过一次次的变异,进化出说话的能力?
而死后会变成粉末、彻底消散这一特点,或许也是传说始终是传说,没有证据的原因?
当然,这些都只是猜测。
向坤之前一直想要找到和自己一样的“病例”,却没想到到头来找到最近似的,竟然是只猫头鹰。
而且这猫头鹰还想杀自己,最后又死在了自己的手里,血还被自己喝了。
向坤又忍不住想,会不会自己是第一个变异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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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坤复盘了一下与巨型猫头鹰的两场搏杀。
第一场在湖边是遭遇战,猫头鹰虽然占了先手,但也不能完全算偷袭,毕竟向坤当时已经靠着气味锁定了它,有了反应的时间。
从应对上来说,他做的没什么问题,躲过第一次扑击后,没有选择继续逃跑,把后背亮给巨型猫头鹰,而是选择直接贴身肉搏,靠力量硬拼。所以他虽然失了先手,又是仓促应对,依然靠着以伤换伤的方式把猫头鹰拼跑。
第二场在山林里,向坤变成了主动求战的一方,他甚至放血来诱惑巨型猫头鹰攻击。然后利用猫头鹰从上而下扑击的瞬间,抓准了时机和空档,直接跃起穿过双爪,抱住猫头鹰,将螺丝刀捅入了眼中。
看起来好像是在行险,但实际上向坤靠着强大的动态视觉,对猫头鹰的动作判断得很准,加上算准猫头鹰一眼伤势还没恢复,对视线有影响,空间和距离的判断会有偏差和延迟,他成功的把握更大。
总结下来,向坤认为:
1,动态视觉能力需要继续加强,正面搏杀或是遇到危险的时候,能起到关键作用;
2,力量还需要提升,但与此同时,灵活性和速度、弹跳也不能受影响,这需要平衡两者之间的训练量。在进行力量训练的同时依然要大量灵活性、敏捷性和奔跑速度的训练,这样才能避免体重和块头过度增长;
3,他之前关于搏击技术的判断确实没错,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大部分成体系的搏击技术,都对他帮助不大,因为那些技术针对的是正常人的身体。他不需要打比赛、打擂台,像昨晚那种搏杀,一旦接触,生死都只是一瞬间决断,就是更快、更强、更狠、更准,再多的技术都不如一根螺丝刀、一块铁器来的有用。不过也不是什么技术都不需要了,他同样需要自己总结和学习,找到适合自己、更好发挥自己身体机能的方法;
4,遇到巨型猫头鹰这种变异猛禽或猛兽,不能蛮干,更不能露怯,要针对它们的弱点,找准后就全力以赴,要比它更狠,更凶。
回想之前面对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两次搏杀,向坤发现自己除了最开始看清那只猫头鹰的样子后受到了一些惊吓外,其他时候不论是在湖边跟它以伤换伤,还是在山里飞身刺杀,有紧张、有兴奋,但却没有一点害怕和恐惧的情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被猫头鹰重创的伤口很疼,但那疼痛却又让他很兴奋,甚至感觉到自己能爆发出平时更强的力量来,越疼思维反而越灵敏。在疼痛、伤口愈合后,还会有种以前长跑或健身后的快感。
他感觉到,自己似乎很享受那种命悬一线的搏杀。
这应该是身体变异带来的变化,因为以前的他,行事一向小心谨慎,直白点说比较胆小也没有问题。
这也让他暗暗给自己敲响警钟,需要注意监控自己的情绪。
遇到危险,该狠、该凶、该拼命的时候要拼,但平常的时候却需要克制,以免被这种嗜斗、凶狠的情绪影响。
接下来,向坤花了几个小时时间,将他所得到的那些来自巨型猫头鹰记忆的画面进行了一个粗略的整理。
各种猫头鹰变异后的记忆画面里,景色至少横跨过四季,所以这只猫头鹰变异的时间应该至少在一年左右。
而画面里,猫头鹰变异后捕杀、饮血的大小猎物在两百一十三只。
如果以向坤为参照的话,那它应该经过了至少两百一十三次变异——可能还有不少捕杀、饮血的记忆画面没有被向坤得到。
而它经过的人类城市,除了向坤所熟悉的本市的一些地方,还有另外一个它刚离开深山时经过的、相对落后的县城或村镇。
虽然画面里没有任何可以供向坤判断方位的标志性建筑或店铺名,但看到了路上行驶的几辆汽车牌照前的汉字和字母,知道那是邻市。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想起了昨晚在湖边被巨型猫头鹰袭击后,回到家中用电脑搜索时,找到的那条贴吧消息,正是邻市某县的县城贴吧里发的贴。
于是向坤找到那贴,直接给那人发了短消息,表示自己是新闻网站的记者,想要采访他。
然后找他之前发的贴子,并用他的用户名、所在地、年龄等方式进行全网搜索,找到了他的微博帐号,确定了他家是在邻市某县某村。
下午收到京东发来的新手机后,向坤便直接出门,搭公交前往车站,买了前往邻市的车票。
到邻市车站后,向坤又转车前往那发贴者所在的县城。
在车上,向坤终于收到了那发贴者回的私信,不过对方很显然不相信向坤是记者,觉得他是骗子。
向坤也不废话,直接让他发个电话号码过来,给他充100块话费当采访红包,并表示之后采访还有其他报酬。
那人将信将疑地发了个号码过去,结果马上就收到运营商短信提示,果然充了100块的话费。
紧接着向坤的电话就打了过去,询问当时的情况,以及他看到那树上怪人具体在村里的哪个位置、哪棵树。
发帖者便将他之前贴子的话又详细地说了一遍,向坤不时插嘴提问。
“那个站树上的怪人有移动过吗?移动的方式是什么样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怪人的形状怎么样,比如头大不大、四肢能看到吗?”
“你后来有走近树边观察吗,那边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比如脚印啊、爪痕啊,或是粪便之类的?”
“它消失之前,有没有看到它运动的方向,向上还是向下?”
那发帖者都一一回答了,末了很奇怪地问:“您是哪个网站的记者啊?怎么会对我那个贴子感兴趣,那帖子也没几个人回,没多少点击和热度啊?”
向坤随口诌道:“我是uc新闻的记者,我们最近在做一个乡村怪谈的专题,所以专门到处收集类似的故事,得有现实依据、有亲身经历者的,所以在网上找到了你那贴子,我觉得可以挖掘一下……你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吧?”
“那是当然,肯定真实的啊!对了,你之前说的其他报酬是……?”发帖者不疑有他,开始惦记之前说的报酬了。
“放心,等我把故事报给我们总编审核,通过的话我会正式跟你申请面对面采访,到时候会有一笔可观的采访费的。”
挂掉电话后,向坤人已经在县城车站了,他直接在车站外找了辆车,前往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子。
本来和那发帖者打完电话、听了他的描述后,向坤就觉得对方一个月前看到的那个树上“人影”很大可能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等到汽车驶上前往村子的山路时,向坤又更加确定了——因为这条路他在那只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里看到过,不过记忆画面里是从空中俯瞰。
向坤第一时间根据线索找过来,就是想要找到那只猫头鹰本来生活的地方,看看能不能找到它是如何变异的线索,或是有没有其他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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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向坤本来的打算是晚上先去探一下那发帖者所说的树,确定下他当时看到的是不是那只巨型猫头鹰,让载他来的车等一会,晚上到附近的镇上找个酒店或旅馆休息一晚,明天再进山搜索。
但是天暗下来后,向坤就改变了主意。
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在夜里的视觉能力出现了大幅的提升或者说变异。
在光线微弱的时候,他可以主动的切换到一个新的视觉模式下,就好像在视网膜上多覆了一层“镜片”,原本已经昏暗的环境,会瞬间变得清晰无比,甚至比他从电影、电视里看过的那些夜视仪的画面还要清晰。
但这模式下看到的景物,又和正常情况的不同,因为没有色彩,整个世界就像黑白组成,或者确切地说,应该是不同程度的明、暗组成,但这种模式,却可以让他很清楚地判断正在移动的物体以及距离。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视觉提升了,这是完全地多了一种新的模式。
他很清楚,这不是他训练、影响变异方向的原因,九成九是因为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
他看过资料,猫途鹰的夜视能力可是非常强的。
而有了这个能力,向坤也就有了夜间在山里行动的能力,很多事情就不是必须要白天才能做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所以到了地方后,向坤直接让载他来的小车回去了。
村里的年轻人大都到城市去打工或读书去了,留守的大多是老人。村里没有路灯,除非有什么热闹,否则休息的都很早,路上不会有很多人。
所以向坤没有受到任何打扰,悄咪咪地找到了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口那棵最大的树。
虽然向坤此前从来没有爬过树,但相对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这自然不是什么问题。
三下五除二上了树后,向坤切换到了正常的视觉模式,然后打开手电,仔细检查那发帖者说的“人影”大概所处的位置。
倒不是说用夜视模式就看不清,但有些痕迹,还是需要色彩分辨能力,在强光下更容易看出细节来。
在树上窸窸窣窣地找了二十几分钟后,向坤果然找到了爪印。
他知道如果那个发帖者一个月前看到的树上人影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话,那以其体重,加上变大、锋利的爪子,肯定会留下比较深的爪印,而且肯定会在比较粗的横枝上。
一个月的时间,猫头鹰的气味已经消散,但爪印却依然残留。
找到爪印后,向坤精神一振,自己的分析判断和第一直觉并没有错,这一路并没有白跑。
向坤从树上下来后,拿出手机,调出地图app,在上面观察起这村子周边的情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事实上,在来的路上,向坤就已经做过调查了,这村子虽然在山上,但远远称不上是深山,离最近的镇子只要四十多分钟的车程,路况也说不上糟糕,车来车往并不少,这里顶多只是那只猫头鹰离开原本栖息地后的途经落脚点而已。
别说现在根本就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就算有,向坤也不可能从这里就开始循味追踪。
地图上,这村子往东面和南面都是越来越多的平原和城市,越来越繁华。
往北面有一座大山,不过翻过大山后也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城镇。
只有往西,越往西,山林就越多、越密,开发度就越低,一直深入到邻省境内。
向坤推测,那只猫头鹰之前生活的地方,应该就是在那一带。
他也没有在附近多留,没有先找地方休息一晚,而是直接背着背包往西面走去,踏着夜色钻进大山里。
他的背包里有两套换洗的衣服和几双袜子、内裤,有一个充电宝,一个手电筒和一排备用的电池,一把瑞士军刀,一个水壶。
如果是野外生存的爱好者看到向坤带的这些东西,怕是要直摇头,实在是太少了,很多基本的必备品都没有。
但对向坤而言,这些东西却是足够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事实上因为刚刚发现的夜视能力,向坤在夜里行进的时候,甚至都不需要手电筒。
他并不是都沿着路走,也不是向着西面就一路莽,经常会停下来找棵比较高的树爬上去,或是登上其他高点,视野较好的地方,四下观察。
向坤是在拿周边的景物,对比他所看到的那些猫头鹰记忆里的画面,以此来追踪那猫头鹰的足迹和栖息地,寻找它留下的任何痕迹。
……
8月16日下午两点,一个光头背包客在环山公路上飞速狂奔着。
他并不只是在公路上跑,在经过一些拐弯的时候,甚至会直接从上方往下跳来抄近路。
上下的高度至少超过两层楼高,但那光头落下来后在路上一滚就卸掉力,继续全力狂奔。
如果有人看到的话,一定会觉得很吃惊,不仅吃惊于那光头的奔跑速度、从那么高的地方跃下,更吃惊于……这家伙居然赤着双脚。
这个光头自然就是向坤了,在孤身一人进入深山后第五天,他决定结束这段旅程回家了。
虽然满打满算,向坤在山里的时间只有四天半,差不多110个小时。但他和普通人不同,他这110个小时基本就没有停下来休息过,不管白天黑夜,始终在不停地移动。不需要寻找食物、做饭,不需要休息、睡觉,甚至不需要找地方拉撒。所以他这四天半时间的实际利用率,可能比普通人十五天都来得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所以他连鞋子都走烂掉了,衣服背包里带了替换的,鞋子却没有办法。只能是一双真皮肉脚走天下,最开始没走多久就双脚血肉模糊,擦破磕伤无数,不过反正恢复能力强,也没多在意,就当是做创伤恢复的针对性训练了。
这四天半,向坤找到了很多那只猫头鹰留下的痕迹,大多是在各种地方残留下的爪印,甚至根据那些记忆画面,找到了一具死于猫头鹰之手的野兽骨骸,上面留下的痕迹也显示了那只猫头鹰的爪子有多么可怕的杀伤力。
还找到了那只猫头鹰变异后的窝——在悬崖壁上的一个岩洞。
向坤也确定猫头鹰变异之前捕猎和生存的范围,很多景物都和那他所获得的那些记忆画面相互对应。
可惜并没有找到任何那只巨型猫头鹰变异原因的线索。
除此外,向坤也狩捕了几只山中野物,虽然他只带了把瑞士军刀,要对付野猪这类皮糙肉厚的中大型动物吃力点,但逮个野兔、野鸡之类的还是很简单的。
向坤主要还是为了尝试一些这些野物的鲜血,和菜市场买的蓄养的禽、畜有什么的区别,全都是微微舔了一口,没敢多尝,以免摄入太多血液后,进入睡眠状态。
得到的结果就是,和菜市场买的并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次山中之行,倒也并非一无所获。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四十七章猫头鹰前辈
向坤本来以为,那只猫头鹰的变异方向应该大都单纯地依靠动物本能和原本习性,不像他一样有刻意地训练和引导。
但在那猫头鹰崖壁巢穴不远处,一块位于林中溪流旁、布满爪痕的岩石,却让向坤意识到,这只猫头鹰其实是有在进行针对性训练的。
向坤在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里,并没有看到它在这磨爪的画面,而是根据那岩石上留下痕迹的爪间距,判定这些爪痕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所留。
从岩石上的痕迹来看,它在这石头上不单单是在磨爪,而有大量抓、刺、枣的攻击,初期可以看到的爪子“凿刻”的痕迹很浅,而后期则越来越深,这明显是把这块石头当成了假想猎物在攻击,向坤也可以想象到,最开始它的爪子肯定伤痕累累、甚至经常折断,但有恢复能力打底,对生存没什么影响,而在饮血变异后,爪子的锋利程度和硬度肯定都会有大幅提升。
那只巨型猫头鹰那巨大而锋利的爪子,便是这么一次次变异加强而来。
发现猫头鹰的训练方式后,向坤也冒起过一个念头,他是不是也可以模仿猫头鹰,把自己的指甲也弄锋利?如果之前他也有一手利爪的话,都不用什么武器了,面对那巨型猫头鹰直接一招黑虎掏心就能有不小的杀伤力……
但几乎一瞬间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鸟类的爪子和人类的手构造不一样,人类双手的最主要功能还是使用工具。要是能变异出十根能自如伸缩的“铁爪”还好,要是直接把指甲变异成野兽一样的尖爪,或者又硬又长,那不仅容易引人注目,平日里做事也不方便,敲键盘都容易卡到。
向坤还在猫头鹰那崖壁上的岩洞巢穴中,发现了一堆小石子,起初他没搞明白猫头鹰堆这堆石子要做什么,也不像是在铺窝,难道这只猫头鹰还会给自己的窝弄“景观”?
但在检索了猫头鹰的记忆画面,发现了有一个捕猎、饮血后主动吞食石子的画面后,向坤有了一个猜测:
这会不会是猫头鹰抑制自己饮血后困意,回到巢穴再睡觉的方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要知道,野外不像都市,深山、密林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危险。
向坤是在菜市场买的肉兔,养在家里,需要的时候直接宰了饮血就是,饮完后困了倒头就睡,除非是他的亲人朋友有急事找他联系不到,有可能找上门来,不然一般是不会有人打扰、更不会有什么危险。
但那猫头鹰要饮血,是需要自己出手捕猎的。因为血液如果离开身体太久,或是猎物死掉太久的话,便没有效果,所以基本上都会直接就地饮血或是转移到附近饮血,而不会专门把猎物逮回自己的巢穴——毕竟它变异后狩捕的很多猎物体型都不小。
这样一来,假设这猫头鹰和向坤一样,饮血后会产生强烈困意,而且睡觉的时间会比较长且不容易被吵醒的话,那在野外随便找个地方睡觉就有危险了。
所以它将石子吞入腹中,以抑制困意,挺到它飞回巢穴,将腹中的石子吐出后,才安然睡去。
否则的话,实在无法解释,它为什么会去吞石子,又刚好都在崖壁上的巢穴里吐出,毕竟它变异后也只是饮血,而无法进食其他食物,不需要吞石子来促进消化。
至于为什么是石子,而不是肉或其他植物之类更适合“吃”的东西,向坤猜测可能是石头更单一、密度更高,有呕吐感的时候更容易被压制住,想吐的时候也更容易一次性吐干净。
当然,这些完全只是向坤的推理和猜测,到底是不是这样,他准备等回去后亲自做实验验证。
如果有效的话,这也是偶尔可以应急的办法。
就好像那天与猫头鹰一番大战后,如果他能靠这个方法暂时挺着不睡的话,或许就能看到那只猫头鹰的尸体消失的过程,这对他理解自己和猫头鹰身上的变异因素,是有不小帮助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在不安全的地方长时间沉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虽然这次没能找到这只猫头鹰变异的原因,但从其栖息地的各种痕迹,结合记忆画面的对比,探索它的变异过程,同样对向坤理解自身有很大帮助。
毕竟如果按照一次捕猎饮血后,就会有一次沉睡和变异来看,这只巨型猫头鹰变异的次数,可比向坤要多太多次了。
不论从变异的次数还是时间来看,它都是向坤的“大前辈”。
而且这四天半的山中生活,也让向坤更好地体验到了这次变异后身体机能的提升和变化,并进一步进行了熟悉和训练。
除了从猫头鹰的血液里获得了夜视能力外,他的动态视觉、听觉、嗅觉都有非常明显的加强,而且这种加强不单是灵敏度的加强。
在山林里,更是对很多其他生物造成的声音和气味有极强的瞬间分辨能力,这个是一直在都市生活的向坤之前所不具备的——相当于他直接拥有了猫头鹰在听觉和气味“数据库”。
这让他在山林里的生存十分地容易,甚至经常有种天地尽在我掌握的感觉。
有时候他甚至会想,自己要是也有猫头鹰的飞行能力就好了。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真要让他现在就变异出一对大翅膀,那就真的只能隐居山林了。
……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环山公路上狂奔的向坤忽然停了下来,在路边站定,回头望向山上。
这边自然已经算不上是“深山”,距离他这几天所在的区域已经很远,虽然开发度还是不高,没什么人,但至少已经修了盘山公路,山上有村落,有寺庙,偶尔有村民开车上下山,也有香客去寺庙进香。
向坤之所以停下来,就是听到了汽车的声音,十几秒后,一辆suv出现在拐弯处。
他抬起右手,比起大拇指,坐出个请求搭车的手势。
老实说,他其实不太抱有希望,之前已经有四辆下山的车经过他身边了,都对他伸出的“点赞之手”毫无反应,没有一点停车的打算。
当然,对此他并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就算位置变换,是他在开车,看到路边有这么个身高马大、风尘仆仆、赤着双脚的光头壮汉拦车,也不会停下来。
反正他一路跑下去,不时“抄近路”,也不会比搭车慢太多——这盘山路弯道太多、太急,即便是下山也没人敢开快。
他之前在手机有信号的时候就查过地图了,山下有个挺大的村子,应该可以雇到车,把他送到最进的县城或小镇,买车票回家。
不过这次他运气不错,那辆suv竟然慢慢在他身边停了下来。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四十八章真敢停
看到那辆suv在身边停下,向坤颇感意外,还真有人愿意停下来。
副驾的车窗降了下来,一个留着平头、皮肤黝黑的中年人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奇怪道:“兄弟,你怎么光着脚?”
向坤将之前就准备好的说辞拿了出来:“哎!我爬山的时候,鞋子坏了,只好直接光脚走了。你们这是要下山吗,可以捎我一程么,到山下放下我就行,我再自己找车。”
副驾的平头中年人回头看了眼开车的同伴,低声问道:“让他上车?”
正常来讲,他这个音量,还隔了车内车外这段距离,站在车外的人是听不到的,但以向坤的听觉,自然全都听得清清楚楚。不过他也并不在意,哪怕这车上的人有歹意,想要把他骗上车谋财害命,那他说不得又得“正当防卫”一番了。
不过以他的观察,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开车的同样是个看起来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戴着眼镜,看着挺斯文的。他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了下头。
于是副驾的平头中年人打开车门下车,对向坤说道:“上车吧,反正顺路,这大热天的,你又没穿鞋,走到山下别把脚走废了。”
平头中年人拉开后座车门坐了上去,让向坤坐副驾——因为后座还坐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文静少女。
向坤一边道谢,一边把背包拿下来抱在怀里,准备坐上车。
“等下。”戴着眼镜的司机却是忽然出声道。
向坤愣了下,刚跨到车上的脚缩了回来。要是他们忽然又改变了主意,其实他也不会有怨言,反正他本来也没指望真能搭上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那司机却是拉了手刹,挂到p档,然后开门下车,一边打开尾门,一边说道:“我车上还有双拖鞋,你先穿着,我44码的,你应该能穿吧?”
拿了拖鞋和一瓶矿泉水后,司机关了尾箱,绕到向坤身边,把拖鞋放到他脚边,又把矿泉水递给他。
向坤接过水道了声谢,便准备穿鞋。
“那个……那水是让你洗脚的。”司机有些尴尬地提醒道。
“噢噢。”向坤低头看了眼,也发现自己的脚实在是太脏了,外面都裹了一层凝固的、沾满了灰土的泥皮。
用那瓶矿泉水简单洗了下脚,穿上拖鞋,坐上了副驾驶,又是对重新上车的司机和坐到后排的平头中年人连番道谢。
汽车重新上路,向坤通过后视镜注意到,后排那名少女在他上车后,戴上了一副墨镜。
坐在少女身边的平头中年人注意到他的眼神,便笑着解释道:“这是我女儿,她眼睛看不见。”
向坤其实也有所猜测,不过听到平头中年人这么坦然说出来,一时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应,只能点了点头,然后转移话题道:“我从山上下来,一路伸了五次手,只有你们肯停车,我本来都想着,今天估计得步行下山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好人啊……好人会有好报的。”
“小兄弟,你这要爬山,也选双质量好点的鞋啊。”平头中年人在后排笑道。
向坤苦笑:“没办法,没经验啊,第一次爬山。”
“你这身打扮,还没穿鞋,也难怪一般人不敢停车了。”开车的司机笑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是啊,我也知道,所以你们愿意停车,我其实也有些意外。”向坤实话实说。
“因为我看得出来,你应该不是坏人。”司机说道。
“哦?这也能看出来?”向坤说道,“老实说,如果是我开车,看到一个我这模样的人站路边拦车,我是不敢停的。”
司机说道:“你刚伸手拦车的地方,路边没有什么遮挡的地方,视野较开阔,也就是说边上没法埋伏人,不会趁我们停车的时候冲过来。而且一般图谋不轨,想要蓄意搭车的人,都会装得比较可怜,或是比较弱势、和善。但你虽然连鞋都没有,表情却很平淡,眉头舒展,既没愁眉苦脸,也没任何笑容。从你的肢体语言来看,就是十个字:爱停不停,反正我伸手了。”
一席话听得向坤和后座的平头中年人都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虽然觉得他说的有些牵强,不过向坤还是一个马屁拍上去:“您这眼力实在是厉害,不会是学过心理学吧?”
“还真别说,我们这工作,还真的得有一点心理学的知识。”司机笑道。
也不待向坤猜职业,平头中年人直接在后排笑着补充道:“他是警察,而且是刑警,你要真是坏人或是逃犯什么的,那就给他送功劳了。”
向坤恍然,原来这才是原因啊。
不过开车的司机却摇头,正色道:“那倒不是,我要真觉得他可能是坏人,你和小苹果在车上,我也是不会停车的。”
又聊了一会后,向坤愕然发现,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司机是刑警就已经出乎他意料了,坐在后排那皮肤略黑、留着平头,看起来像庄稼汉的中年人竟然是大学的副教授。
这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当然,两人听到向坤是个程序员,也是颇为吃惊,司机笑称,向坤若是换一身僧袍,说是远游的苦行僧他都信。
向坤自称是公司刚刚倒闭,所以出来到处走走,爬爬山,看看风景,换换心情。自然是没说他在深山里已经待了四天半,只说从旁边一座山开始爬,结果不知道怎么就岔到这边山上来了,差点迷了路,好在找到了盘山公路,就顺着公路一直走。倒霉的是,鞋还坏了。
反正说的话里假中有真,真中有假,回头他们真要去验证,比较好验证的事情,基本都是真的。
那开车的刑警名叫李升,和坐后排的副教授李洋是亲兄弟,后排被李升昵称为“小苹果”的安静少女是李洋的女儿。
他们今天是到山上的庙里见一个亲戚的,顺便到山顶观鸟。
见亲戚就算了,“观鸟”这说法,却是让向坤颇为疑惑,毕竟李洋的女儿看不见啊。
李洋也看出他的疑惑,解释道:“我女儿虽然看不见,但是她的听力比普通人要好很多,而且能分辨出各种鸟的不同叫声,她甚至还能分辨出那些鸟发出叫声的意图,是示警、挑衅、问好还是求偶什么的。”
听力比较强向坤倒是能理解,他当初自己在训练嗅觉、听觉的时候,也会蒙住眼睛帮助把注意力集中到这两种感官上。当视觉无法依赖的时候,听觉和嗅觉都会迸发出更大的潜力。
能分辨不同鸟叫的声音也算正常,若给他时间训练,现在的他也能做到。当然,他有气味辅佐,判断种类更加容易。
但这少女竟能通过声音分辨鸟叫的意图,这就相当厉害了。
向坤倒是不觉得那位李洋教授在吹牛,于是开口请教少女,识别鸟叫声意义的方法。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四十九章科学讲证据
不过那少女似乎有些怕生和害羞,并没有回应向坤,李教授代为解释道:“她之前也跟我解释过,其实并没有固定分辨方法,即便是同一种类的鸟,每只都可能有所不同,得根据周围当时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有多只鸟发出叫声的话,也需要互相比对来进行参照判断。说到底,其实就是通过声音判断情绪吧。不过我按她的说法试过好多次,都是听不出什么来。我估计和她听力比较好,能听到的声音细节更多、频率范围更广也有关系……”
就着这个话题又聊了一会后,“小苹果”似乎也没那么怕生了,参与进了他们的讨论。
李洋说女儿的听觉比普通人强,能听到的细节更多,所以他很难学得来。但这个问题对向坤却是不存在,他很确定自己的听觉肯定比这少女还要强得多得多。
在和少女直接交流了一会后,他也抓住了分辨鸟语的一些诀窍,而且他也根据这段时间在深山里所听过的各种鸟叫声比对,确定这少女说的东西是有用的。
不过想要掌握,能够实际应用,还得再有实际的摸索和训练。
聊着聊着,向坤又得知了李洋这位副教授,居然是生命科学学院的,主要的研究领域是“自然与人工环境中具有重要功能的复杂微生物群落的相互关系”,从改进培养方法和掌握代谢特征的角度,尝试培养和分离具有重要功能和应用价值的尚不可培养微生物类群。
虽然向坤前段时间猛嗑了不少生物学、医学、细胞、基因方面的书籍,但当李洋真地聊到专业的地方,还是有些懵逼,只能当学生一样请教。
向坤一直希望能够就自己的情况,请教专业人士。李洋教授的专业领域和知识储备,应该算是“专业人士”无疑了。
当然,他也不会直接把自己的情况告诉李洋,而是慢慢地引导话题,往变异、基因突变的方向靠。
“……李教授,你说鸟类有没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发生变异,体型变到原本的三、四倍,甚至五、六倍大?”
“你是说个体,还是说整个族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个体,比如某只猫头鹰……或是秃鹫之类。”
“几乎没有可能,你要知道,体型变大三、四倍,那体重有可能就要增加十几倍,骨骼、肌肉承受不住的。”李洋摇头:“就算出现,那种个体也活不下去的。除非它的整个身体结构和组织强度都进行重塑,但发生于个体上的突变,是不会这么有序和稳定的。”
“……李教授,你说人有没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发生变异,比如消化系统,然后摄入能量的方式改变,整个人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随之发生改变,身体机能获得提升……”
“你不会是想说,变异后有超能力了吧?”李洋忍不住笑道,“我们常用一句话来表述基因突变的特点:普遍随机频率低,多害少利不定向。”
李洋继续解释道:“就是说,基因突变在生物界中普遍存在,生物个体发育的任何时期和任何部位都有可能发生,是随机的,并且突变频率很低。而且变异对于个体而言,一般都是有害的,有利的非常少。至于不定向性,指的是可以产生一个以上的等位基因……
“……人体是一个精密、复杂、稳定而有序的系统,任何的改变,都可能带来糟糕的后果。通常的外在表现,就是生病,或者畸形。向兄弟你是程序员,你说如果一个设计精密、复杂的大型程序,比如说操作系统这种,如果出了个bug,这bug是好是坏?”
向坤想了想,说道:“对程序员或管理员来说,bug肯定都是坏的,需要修补。不过有些时候对用户而言,bug可能也会带来好处……”
李洋点头:“你看,就是这样,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坏处,偶尔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少数会带来益处,但又有整体崩溃的风险。变异也是这样,如果只是很小的变异,那对整个人体而言,可能影响很小,或者会带来一定的好处、便利。比如乳糖耐受突变,使成人也能分泌乳糖分解酵素,可以更好更放心地享用乳制品。但如果变异影响很大,那带来的好处与坏处相比根本不值一提,甚至可能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让整个人体系统崩溃,乃至死亡……
“……未来或者有人为改造基因,诞生超级人类的可能,但现在……靠偶然的变异要出现电影、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基本上不可能。”
其实李洋说的这些,向坤之前看了大量生物、基因相关的书籍,也都是知道的。只是因为自己身上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身上发生的事情,让他没法完全相信教科书。
“李教授,你说有没有这种可能,自然界其实有一些一整套成熟的变异机制,只是一直隐藏……隐藏在某些人类或其他生物的体内,直到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才会激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李洋摇头:“你这已经是类似神秘学的范畴了,文艺作品、电影什么的,设定可以直接编,逻辑说的通就行了。但是科学讲的是证据,没有证据,可不能凭空推论。”
向坤又问:“李教授怎么看待吸血鬼?”
“你要是问我狂犬病或是卟啉病之类的,我可以聊聊,毕竟有病例,有病理研究,有各种文档。但是吸血鬼、丧尸什么的,本质上还是和超级英雄一样,是文艺作品、传说神话里的存在,没有任何实际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在现实中出现过。所以只能从文艺的角度谈,没法从科学的角度……嗯,《夜访吸血鬼》和《惊情四百年》我比较喜欢……”李洋笑道。
向坤很想回头拎住后座李洋的领子,大声对他说:老子就是吸血鬼,老子就是现成的证据!
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他肯定不会把自己的秘密透漏给第一次见的人。
其实他们早就到山下了,不过李升看他们三人讨论得很热烈——其实主要是向坤和李洋。于是干脆载向坤到市里的车站去,反正他们也要回市里。这一路,正好可以继续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