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房子(1 / 2)

('第三十四章房子

打工是不可能去打工了,和人接触的工作都不太适合,需要坐班的工作同样如此。

不过向坤也不是就没办法了,他四年大学不是白上的,这几年的工作亦不是白干的,除了加班外,大多数时间也没有花在休闲娱乐或风花雪月上,而全都投入在了新技术的学习上——本来是想着公司发展甚至上市后,他可能会有更大的担子。

没法去应聘、上班,但在家里接一些外包的单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他其实也有这个门路。

虽然收入肯定不稳定,但至少时间可以相对自由,也不用与人长时间接触,是现在比较好的选择。

几轮变异之后,他不仅身体机能变强了很多,整个人的思维速度、记忆能力,也比之前要强不少,而且更容易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以及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

以前或许需要50个小时才能干完的工作,现在在他保持全神贯注、精神高度集中、连续工作的状态下,或许不到30个小时就能做完。而且这30个小时,还可以是连续性的,不吃不喝不休息,直接一天多就完成。

但向坤并没有马上开始着手接单子,因为从上周末跟着唐宝娜去远足了一趟回来后,他就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去。

向坤从毕业后就进入了之前的公司,一干干了七年,基本上可以说是公司元老之一了。

以他的工作年限,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工资相对整个行业而言,可以说是相对偏低一些的了,但之前他也没太在乎,毕竟他这么七年来远超996的工作强度,奔着的也不是那些工资,而是公司的期权。

公司gg了以后,期权什么的自然就是废纸了,七年的目标一下被咔嚓斩掉。不过和公司里大部分员工不太一样的是,他平常基本没什么多余花费,这七年里赚下的工资基本都在那外环买下的房子上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外环的房子比不上内环那么值钱,涨的也没那么快,但从他买下房子后到现在,几年时间,也已经了有每平八千多的涨幅。

现在把房子卖掉,还掉剩下的房贷,加上本来的积蓄,还能有一百多万。

在2019年,一百多万在这座城市里,不算少,但也算不上什么巨款。不说其他,想全款买套好点的房子,都做不到。

最开始时向坤想的是,如果自己因为这个“病”挂了,那这套房子就是留给父母养老的念想。

开始时他存着的还是“治病”的想法,所以留在这座大城里,如果挺不住被迫要去医院的话,医疗条件以及各种讯息也肯定要好一些。

但随着一次次的饮血、变异后,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

特别是在和唐宝娜一起远足那次后,他觉得可能远离人群和都市,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确实,他现在没有什么必须要留在这座城市的理由。

回到老家的话,他也想好了,这一百多万先给父母买份大额的商业保险,然后剩下的钱存起来,自己只需要很少一部分钱,就可以撑好几年了。

不结婚、不养孩子、不追求生活品质的话,其实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的。

……

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向坤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不管是什么决定,先把房子收回来是肯定的。

之前的租户其实也是向坤这套房子唯一的租户,从他这房子交房后就开始租了,两边都不是很计较的人,遇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这几年配合的还算不错。

搬走之后,那租客还特意简单清洗了一下房子,所以向坤过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一地狼藉的景象。

当初交房时,本身房子就配有简装,所以向坤也没有再花钱多做装修,当时想着如果以后收回来自己住,再重新装修,所以只买了简单的几样必要的家具,以及空调、洗衣机等几样电器,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后来自己添置的。

之前的租户虽然人不错,但家里也是有两个小孩的,住了几年,墙壁、地砖什么的多少也都会有些污损,不过本来就是便宜的简装,向坤也不怎么在乎,很痛快地就把押金一分不少地都退了。

又简单清扫了一下,当天晚上向坤就搬了过来——反正他租屋里也没多少东西,早上花一个小时就打包好了。

搬东西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估计还在上幼儿园的小胖妞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站在向坤家门口张望。

“小妹妹,有事吗?”向坤走过来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他们家搬走了吗?”小胖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然后一边向他身后探着,一边奶声奶气地问道。

向坤知道,“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估计是之前租户家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没记错的话应该都上小学了。

“是啊,他们搬走了,不过搬的不远,就在旁边那小区,他们走前没有告诉你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小胖妞瘪了瘪嘴,似乎有些不高兴,也没回答向坤,扭头向旁边走去,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又跑回来,从兜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给向坤:“叔叔,给你吃。”

向坤愣了下,刚想推说叔叔不吃,但看到小胖妞那希冀的眼神,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糖果,然后摸了摸她的脑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刘诗铃,诗歌的诗,铃铛的铃,我家住在706,就在那边!”小胖妞指了指走廊另一边一户大门开着屋子说道。

“原来是邻居,那以后就请多关照了?”向坤笑着点头道。

小胖妞连连点头:“嗯嗯,我会照顾你的。”

在自己房子里的第一晚,向坤没有立刻出去熟悉附近的情况,而是躺在自家阳台上,安静地望着夜空中的月亮。

在买下这套房子后,他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当自己搬进来住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当然,那时他的设想中,当他住进来的时候,这套房子应当是已经按照他的想法重新装修过,家具、家电也都换过,并且已经有了女主人。

甚至在那设想中,他所住的房子,也未必是这一套,可能是套视野开阔的江景高层,可能是地处核心地段的学区房,也可能是幽静高端的独栋别墅。

那曾经是他不多的闲暇时间里,最常出现的yy。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三十五章听觉和味觉的协同

向坤的房子只有七十平,两室一厅,阳台也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比较窄小了。

不过比较好的一点,是视线还不错,与其他高楼相隔比较远,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峦。

向坤没有搬椅子出来,就这么直接躺在阳台的瓷砖上——当然,地上已经仔细地擦过一遍了。

夜色之下,向坤的状态特别好,身体机能达到顶峰,感官能力经过最近三次饮血后的针对性训练,继而变异进化,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

不过受限于器材手段,他没有办法做出准确的测试和统计,他有用手机下过一个可以发出1-22000赫兹频率声音的app,但这只能测试他听到声音的频率范围,还是没法完全测试他的听觉整体提升程度。他也曾以固定音源为参考,然后拉长距离,以能听到声音的最远距离做为判定标准。但这种判断方法需要比较固定、稳定的环境,很容易受到干扰,也很难准确测试。

嗅觉亦是同理,都只能进行一个比较主观的大概测试。

躺在阳台瓷砖上的向坤,闭上了眼睛,放松身体肌肉,而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听觉和嗅觉上,主听觉,次嗅觉。

声音一时间就像水库泄洪一般汹涌奔腾而来,各种杂音交错一起,气味亦是如此。

人的大脑对外界信息的处理,有一套很成熟的机制,可以说是保护机制,也可以说是偷懒机制。

当注意力不在声音、气味上的时候,虽然听觉、嗅觉器官一直都在收集信息,但这些信息会被大脑弱化、过滤甚至阻断。

而当注意力集中到声音、气味上的时候,又可以根据注意力所专注的信息,集中和增强信息的传递,屏蔽掉其他的影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听到一种声音、闻到一种气味、锁定一个感官信息是一回事,如何通过这个感官信息做出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就好像一个人坐在家里,听到屋外有一辆汽车呼啸而过。

如果他被这声音吸引了注意力的话,那他的脑海里会下意识地出现一辆车在屋外马路上飞速开过的画面。

能够出现这一画面,是因为他本身对屋外的马路很熟悉,也听过汽车的声音,见过汽车在屋外马路飞驰的样子。

而若是更熟悉汽车引擎声、排气声的人,甚至可以直接分辨出外面的汽车是四缸还是六缸发动机,是福特还是丰田,是破柴油货车还是超跑,脑海中构建的画面也会更具体和丰富。

而这个坐在家中的人,听到楼上有哒哒哒的清脆脚步声,会分辨出这声音是高跟鞋,如果没有见过楼上的住户,他的脑海里或许会出现一个妙龄女郎的大长腿穿着高跟鞋走来走去的画面,但如果见过楼上的住户是个五十岁的大妈,那听到高跟鞋声音的时候就是个五十岁大妈在走动的画面。

大脑会根据自己的“数据库”、经验、逻辑和本能,来进行必要的“脑补”。

所以能够收集到感官信息是一回事,这些信息能不能真的有用,帮助大脑做出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向坤之所以直接躺在地上,不是因为没有椅子可以搬出来,没有毯子可以铺地上,而是因为在这种钢筋水泥构成的建筑物中,除了空气外,墙体、地面是声音传播的主要介质,所以躺在地上,直接接触地面,可以更容易地听到整栋大楼的声音。

在听到各种杂乱声音中,向坤细细分辨,慢慢筛选,从离自己最近的声音开始,先是最近的楼下608,听声音似乎是一对中年夫妻,正在谈论去北方上大学的儿子,而电视里则在放在的新闻联播。

往旁边,隔壁一片寂静,没有脚步声,没有电器使用的声音,没有说话的声音,也没有听到呼吸声,但是有窗帘被吹动的声音,应该是窗户门关,而主人未归。

然后他听到了白天见过的小胖妞刘诗铃的声音,于是将她发声的地方定位为706——他知道知道小胖妞家是706。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从声音来判断,小胖妞和妈妈在家,她妈妈正在催着她去洗澡,而她还赖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不肯动。

以706为定位点,向坤继续分辨听到的声音,做出判断。

在听到脚步声的时候,他可以根据自己家里的结构,以及其他的参照声,比如开水龙头的声音,打开煤气点火的声音,端起杯子的声音,其他电器被打开的时候,来判断别人在家中的什么位置,甚至处于什么样的移动趋势中。

同时他还可以借用气味来辅助判断,比如听到402有人锅铲相撞、烹炒食物的声音,才配合嗅觉闻到的气味,便可以判断出对方在做的是什么菜,甚至连口味都能猜个七七八八。

而且气味和声音相互验证,也可以有助于他更精准地进行位置的确定。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从外面来看,整个小区的灯慢慢熄灭变少,各家各户的声音、动静也都慢慢变小。

到了凌晨一点多,向坤才睁开眼,从地上坐起来,伸了个懒腰。

他已经利用声音和气味,将整栋楼的动静,每一家每一户都“逛”了一遍。虽然到现在真正碰见、道了名姓、算认识的,只有706的小胖妞刘诗铃一个,但这一晚上,通过声音和气味,他却几乎将所有人都认遍了,甚至知道了不少“秘辛”。

当然,向坤这么做并不是想要探知别人的隐私,而是在进行训练。

就和肌肉围度提升以后,他开始转而训练耐力和敏捷一样,在感官能力飞速提升后,他需要训练大脑处理所获得感官信息的能力。

就好像两个体重一样、肌肉含量也差不多的职业运动员,因为所从事的运动不同,进行的训练不同,发力的方式也不同,发力的结果自然也不同。职业拳击手的出拳,自然就要比职业篮球员的重,而职业篮球员在同对抗程度下完成篮球动作的能力,也肯定比职业拳击手强。

所以向坤知道,光是感官能力变强没有用,他还需要进行练习,知道怎么样应用这强大的感官能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一阶段是在收集之前所没有的声音和气味“样本”,建立“数据库”,成为嗅觉、听觉的本能,已经完成了大半。

第二阶段就是现在做的事情,如何用声音和气味,帮助向坤判定周围的环境和情况,成为他的“超级眼”。

别看他现在“逛”完一栋楼都要五六个小时的时间,等到他熟悉以后,或许只有一两秒钟,就可以迅速靠声音和气味定位楼里任何人的任何位置,甚至在大脑里建立整栋楼的实时全息影像。

向坤已经发现了,在感官能力进化的同时,他的大脑同样也在进化着,至少现在同时沉浸在多种声音之中时,就不会再出现最开始时那恶心、头晕的感觉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向坤背着运动包出门,准备去健身房——虽然这里距离之前的健身房很远,要乘地铁再转公交车,至少也要四五十分钟的时间,但他并不打算换地方健身,毕竟会员卡已经办了,可没法退钱。

而且他也不打算乘车去,而是准备直接跑步去,这跑步的过程同样也是训练的过程。

出门后,向坤正巧看到706的刘诗铃也正出门,在她身后是一个身材比较丰腴、和她有六七分相似的少妇,应该是她的妈妈。

“光头叔叔!”刘诗铃一看到向坤,就跑过来招呼道。

而听到这招呼,她妈妈立时一囧,赶紧跟过来说道:“哎呀,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乱称呼。你是708的新租户吧?以后就是邻居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小胖妞跑去按电梯,向坤则和诗铃妈妈聊了一会,知道他们其实是今年才搬入的706,是买的房子。刘诗铃的父亲是做工程的,经常不在家,而诗铃妈妈则是专职的家庭主妇,主要就是带这独生女。

向坤也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程序员,已经工作七年了,不过倒是没有告诉她,自己现在还是无业的状态。

他们倒没有等多久,这里一个单元有两个电梯,很快就有下行的电梯到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叮咚一声,电梯门开,却是一个狗头伸了出来,作势欲扑,站在电梯门口正准备进去的刘诗铃被吓了一跳,连退了两步,差点跌倒,边上的向坤赶紧出手把她扶住。

回头看去,电梯里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妙龄女郎,牵着只成年哈士奇,那哈士奇明显十分兴奋,一看电梯门开就想要扑出来,女郎本来一手在玩手机,差点没拉住。

“pinkie!piop!别动!”女郎改用两手拉着狗,大声呵斥着。

但哈士奇还是不断地想出来,而电梯外的小胖妞显然已经被吓到了,一副怯怯的模样,抱着向坤的大腿不敢说话。

诗铃妈妈显然也认识这牵狗女郎,皱眉道:“杨小姐,你家的狗要拉好啊,这电梯这么小的空间,狗这么大,孩子这么小,被咬到被扑到怎么办……”

杨小姐拉着狗,头也不抬地说道:“没事的,pinkie只是想和小朋友玩,不会咬人的,我牵着呢!……piop!sit!快sit!!”

诗铃妈妈显然不是第一次跟这杨小姐抱怨了,也知道没什么用,便按着电梯对向坤说道:“你们先下去吧,我们等下一梯。”

向坤却是拉着小胖妞的手,一起走进了电梯。

本来小胖妞还有些害怕,不太肯进去,但看到刚刚还十分活泼欲扑,杨小姐怎么也拉不住的哈士奇,这时候却忽然缩到了杨小姐的身后,狗头紧贴着电梯壁,似乎还在发抖。

向坤回头对诗铃妈妈说道:“没事的,一起进来吧。”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三十六章其他的味道

电梯门缓缓关上,电梯内,向坤牵着小胖妞刘诗铃的手,和诗铃妈妈站在一边,而那杨小姐牵着她的爱犬pinkie在另一边。

只不过这时候那只哈奇士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兴奋模样,整只狗缩成一团,紧贴着电梯角落,似乎要把自己缩进电梯壁里一般,任那杨小姐怎么拉怎么喊都没用。

哈士奇经常被人叫作“二哈”,因为经常会抽风、犯二,而且服从性比较差,爱捣乱,爱拆家,和阿拉斯加、萨摩耶被一起叫作“雪橇三傻”。

不过实际上不论是哈士奇还是其他两种雪橇犬,智商都并不低。本身雪橇犬是西伯利亚牧民驯化的工作犬,在风雪之中拉雪橇的时候,他们分辨方向的能力要比人强,所以经常需要头犬自己做出决断和选择。

所以雪橇犬服从性不高,不是因为它们不懂主人的命令和意图,而是它们觉得自己比主人聪明,喜欢自作主张,而主人又没有建立起足够的微信压服住它们。又或是就是故意想要调皮捣蛋,达成自己的目的。

这杨小姐养的哈士奇显然就没有驯好,别说把她当主人了,恐怕就是当成同伴,都是比它地位更低的。

向坤知道刚刚那哈士奇并不是要攻击小胖妞,而只是想要和她玩。但那种情况下,如果被扑到的话,不说容易跌倒受伤,单就心理上的惊吓,就不轻了。

归根结底,狗没训好,还是那杨小姐的锅。

不过杨小姐镇不住自己的宠物,向坤却可以。

之前他还经常夜里“巡街”的时候,偶尔也会遇见觅食的野狗、野猫,或是半夜出来遛狗的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当时就发现了,只要在那些猫犬注意到自己的时候,自己屏住呼吸,略微绷紧肌肉,流露出凶狠的气息,它们立刻会退缩逃跑甚至是趴伏于地,哪怕他根本什么动作都没做。

曾经就遇到一只被主人松开牵引绳的拉布拉多,跑过来要嗅他,结果被他的看了一眼,直接就趴在地上不敢动了。而且隔天再次遇见的时候,哪怕被他的主人牵着,一看到向坤,也是立刻趴下,低眉顺眼,任主人怎么拉都不敢动。

在家里的时候,向坤对买回来的肉兔也实验过,一样把兔子吓得瑟瑟发抖,缩成一团。

但对鸟类却似乎没有用,广场上的鸽子、停墙上的麻雀,都对他的“恐吓”完全无视,去菜市场的时候,拿鸡、鸭实验过也一样不搭理他。

向坤猜测,这应该是猫、犬等动物有着比较灵敏的感官能力,通过他身上散发出的信息素,感知到了强烈的危险,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反正现在,他可以肯定,以后这位杨小姐养的哈士奇,见了他或小胖妞,立刻就会绕道。

小胖妞拉着向坤的手,好奇地从他大腿边伸出脑袋,看那电梯角落里“面壁”的哈士奇,眼里的惊吓和恐惧慢慢的消散了。

“你如果不怕它的话,它就会怕你了。”向坤摸摸小胖妞的脑袋说道。

旁边的诗铃妈妈看了看向坤,又看了看角落里突然怂掉的哈士奇,心里有些疑惑,她在边上看得很清楚,那狗似乎是看了向坤一眼,就被“吓到”了?

电梯很快到了一层,直到向坤牵着小胖妞和诗铃妈妈都已经出了大楼电子门,杨小姐还是没能把她的爱犬拉出电梯。

……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出了小区,跟小胖妞和她妈妈告别后,向坤先是快步走,走了10分钟就开始跑。

他奔跑的速度很快,引来不少路人的侧目,看着他背着包的样子,以为是上班族要赶时间,倒也没有多惊奇。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向坤这一跑就要跑二十多公里。

向坤并没有踩着自己的速度极限跑,而是以一个中等速度,让他能够有能力同时观察和思考。

他曾经自己粗略地测过一次百米速度,大概在11秒多的水平。

对一般人来说,这肯定已是个很惊人的成绩,至少已经是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水平了,但相对于向坤而言,既然还远没到超越人体极限的地步,那就只能说一般。

不过若是比长跑的话,向坤觉得,他应该可以轻松地刷新几项世界记录。

毕竟他的恢复能力实在太快了,可以以接近极速的速度进行长时间奔跑,到达极限后慢跑个一会又能再以全状态继续,如果用在马拉松里,几乎可以说是开挂了。

向坤在跑步的时候,同时也在观察着四周,记录着周遭的街道情况、路边的商店或其他标志性建筑物,并与昨晚事先看过的网上地图相对照,在脑中建立起这片区域的立体信息图。

这既是因为以后要在附近生活,他需要了解一下这片区域的环境,也是同时训练自己的观察力和记忆力。

向坤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跑到了健身房,这个速度比起使用公共交通,自然要慢不少,但相对于跑步而言,却是一个很强悍的成绩了。何况这时候的向坤,基本没怎么流汗,更没有显现出一点疲累的表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在健身房待了一上午后,向坤便做出了决定,不再来这个健身房了。

楼下拳馆的那位年轻教练,在知道向坤来健身房后,便找了过来,问向坤要不要加入他们拳馆,不是作为学员,而是作为拳手。他透露,拳馆的创始人之一,也就是之前他和向坤切磋的时候,作为裁判的那名老教练,愿意亲自教导向坤。

向坤感谢了他们的青睐,不过还是拒绝了。

这件事让他意识到,这段时间在健身房的表现,加上前几天在拳馆以及和唐宝娜远足时的表现,已经让很多人注意到了自己的特别,自然而然会向他投注更多的注意力。

虽然他知道拒绝后,拳馆的人也未必会再来纠缠,但这种注意依然还会存在。就好像他现在已经没有再用过极限大重量进行卧推、深蹲、硬拉等训练,但健身房的很多教练和会员,还是经常会关注他的训练,毕竟他最开始几次在健身房的三大项成绩已经传开,大家都会好奇他是怎么练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在健身房的训练,自然会变得有些缩手缩脚,顾虑很多。

所以虽然会员卡才刚办没多久,又没法转让,十分可惜,但向坤还是只能换地方训练了。

好在他现在所进行的训练,本来也不是非常依赖器械了,徒手也可以进行。

于是离开健身房后,一整个下午,向坤便在所住小区附近十公里范围内,寻找比较僻静的、可以让他放心进行训练和测试的城所。

最后选定的地点,还是那离小区四公里多的一座小山。

山脚有一块废弃的工地,这里本来是要建一片别墅区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建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来住边上的居民都已迁离,山边看着一片乱糟糟的,基本没什么人过来,杂草丛生,甚至连路都不好找。

到了太阳落山,天暗下来后,这边更是一片寂静,根本看不到一点光亮,看着远处的几个小区,有种身在阴影中窥视外界的感觉。

向坤非常满意这个地方,决定暂时就先在这里进行各种练习。

这里离居民区虽然也不算很远,但气味、声音和各种光的干扰已经少了很多,很适合向坤对感官的训练。

相比起城市、居民区的味道,这山里的味道要简单许多,但对向坤而言,却要相对陌生一些。

他闻到了一股腐烂和血腥的气味,离自己并不远,按他的分辨来看,应当是老鼠的尸体?

他循味而去,打开手机照明,看到草堆里果然有只被开膛破肚惨死的老鼠。

确认了自己的判断后,向坤便准备离开,但他忽然又停住了脚步,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细细分辨空气里散发的信息素。

除了老鼠的味道,还有一丝其他的味道,是猎杀了这老鼠的动物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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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向坤从未闻过的气味,不是猫,不是狗,也不是其他任何他已知的动物,不过他倒也并不奇怪,毕竟他的气味“数据库”还很有限,而且基本都是在闹市区“收集”的。

是什么动物呢?

向坤忽然有些好奇起来,而当他一好奇,那就必须要找到结果。

他回过头,重新把手机灯光打开,拿了根树枝,检查起那只老鼠的尸体。

老鼠的尸体上有很多向坤叫不上名字的虫子,在树枝拨动下,这些虫子于手机的灯光下四散奔逃,有的钻进草丛,有的钻进土里,而在老鼠尸体上,还有为数不少的细小蛆虫在爬着。

如果是以前,看到这种景象,向坤估计会觉得头皮发麻、恶心,但现在看着却没什么感觉,甚至还能用心地去分辨这些虫子身上的气味、蠕动时发出的声音。

检查了一下,这只老鼠死了应该有一段时间了,不过他也不懂根据腐烂程度来判断尸体准确的死亡时间。

向坤又仔细闻了一下,刚刚那股让他觉得很奇怪的气味,源头应该已经早已离开,不在这里,气味非常不明显,已经快要消散了。

有很大可能,那气味的源头就是杀死的这只老鼠的捕食者。

不过让他有些奇怪的是,这只死掉的老鼠虽然死相凄惨,但并没有缺胳膊少腿,还算是比较完整,被开膛破肚后似乎内脏也没有被吃掉,那么那猎杀它的动物,只是单纯地看它不顺眼,或是当成了玩具虐杀?

但那气味既不是猫也不是狗,除了猫狗外,还有什么动物会这么干?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又深嗅了几口,寻找着那引起他注意的气味离开的方向,但走了几步后,发现根本找不到那气味离开的方向。

可能是因为太久了?

向坤拿着手机在那死老鼠的周围仔细地照着,检查着地面的痕迹,想要看看有没有残留脚印什么的,但直找得手机电量快耗完了,也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周围除了他子的脚印外,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或者说他能够看出来的信息。

关掉手机的手电筒,向坤在旁边坐了下来,深吸一口气,放松肌肉,闭上眼睛,将感官放开,继续用嗅觉和听觉探索周围。

向坤不单是在练习,他也是在寻找。

那引起他注意的气味,让他十分地好奇,就算没法找到那气味的源头,他也希望能在这山林中找到同类的气味,然后追踪而去,确定一下这气味到底是什么生物留下的。

每个生物个体的气味都有不同,而每个生物族群的气味,也都有各自的特色。

刚刚那个特殊的气味,夹杂在其他味道中,其实很不明显。

但向坤在要离开的时候,却又十分准确地闻到了那个气味,并被那个气味吸引,而那气味又并不在他的“数据库”中,是他从未闻过的气味。

这似乎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就好像是身体在告诉他——应该要注意那个气味。

向坤一直在山中坐到了太阳出来,就在那只死老鼠旁边五米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如果是一般人,在大晚上,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林里,就算胆子再大的人估计也难免会觉得不安和紧张,至少会担心有虫子爬到身上什么的。

但向坤虽然闭上了眼睛,也什么都看不见,对周围十几米内的一切却都十分清楚,那有只蚯蚓在钻土,那有只虫子在捕食,那有只蜘蛛在织网,那有几只蚂蚁正在结队前行……哦,有只甲虫落到了肩膀上,屈指弹飞。

好在蚊子对他都没有兴趣,从变异之后,就没有被咬过。

一整个晚上,向坤并没有再等到那气味出现。

当然,他坐在那里,也没法用气味和声音搜寻整座山,虽然这座山很小。

所以他起身后,开始搜山。

之所以昨晚没有这么做,是因为他虽然听觉、嗅觉远超常人,要在熟悉的街道上闭着眼睛行走没问题,但在这路都没有的山上,估计没走几步就要撞树或是踩空。

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向坤搜完了这座不大的小山。

到了中午一点,终于离开,跑步回了家,换下沾满各种污迹的衣服,洗了个澡后,向坤去了本市最大的动物园。

对那气味,向坤一直有些放不下,对于身体给他的“信号”,他一直都很重视,哪怕这“信号”十分地不明显,因为这有可能能够帮助他更了解自己的身体。

所以他来动物园,自然也不是来消遣,而是来丰富他的“数据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想要看看,动物园里有没有那气味的同类样本。

向坤买了票后,一路进去,没有错过任何一个馆舍、笼栅,收集了每种动物的气味。

哪怕有些动物一直缩在馆舍里,没有出现在外面的活动区让游人观赏,也不妨碍向坤“捕捉”它们的气味。

一直到下午六点要闭园的时候,向坤才算是把园中所有动物的气味都详细地分辨过。

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和他昨晚闻到的那丝特殊气味属于同类。

这让向坤更加地好奇了。

回家后,他拿了个手电筒,再次前往那小山中,准确地找到了那只死老鼠。

已经是夜里8点多,向坤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根小木棍,再次仔细地检查起那只死老鼠。

虽然腐烂程度更严重了,但向坤还是找到了两个贯穿伤口,看着像是被爪子穿透的?

只是那爪子怕是有他食指那么粗了吧?

大型猫科动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是不对啊,今天在动物园里,什么虎、豹、狮,他可是都闻过了,气味种类都不对。

而且这又不是深山老林又或是未开发地带,不可能有那种野兽存在,顶多有野猫野狗。

再退一步讲,如果是有那种大型食肉猛兽在这里捕食,也不会只有这么一只死老鼠在,应该会有更多的痕迹,不可能搜不出来。更何况,死老鼠边上,也没有脚印留下,这太不合常理了。

向坤又在小山周围,以及湖边搜寻了一整晚,依然是一无所获,还是没有那个气味的踪迹。

天亮之后,他再次上山,以那只死老鼠所在的地方为中心,向周围再次仔细地搜寻了一遍,一直到下午五点多,还是没有任何线索,也找不到这山上有什么猛兽出现的迹象。

向坤也开始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过于偏执了?

或许那气味,其实只是因为快要消散了,自己没有判断准确,闻“岔”了呢?

回家进楼道的时候,正遇到那养哈士奇的杨小姐从电梯里快步走出,紧皱着眉头,似乎有些焦急。

她没有理向坤,向坤自然也不会出声打招呼,两人就像没有看到对方一样,擦肩而过。

不过当向坤在电梯里按好了楼层后,那杨小姐却忽然返身过来,挡住了电梯门。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三十八章寻狗

被那杨小姐挡住电梯门关合,盯着看了几秒后,向坤皱眉道:“你到底进不进来?”

杨小姐似乎犹豫了一会,问道:“你……你有看到我家pinkie么?”

这是狗丢了?

想到之前那只哈士奇和杨小姐在一起时的表现,向坤觉得走丢似乎并不是什么奇怪事。

“没看到。”向坤回答得言简意赅。

但那杨小姐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打算,看着他道:“如果是你把pinkie拐走的,你把它还回来就好,我不会追究的……如果你要钱,我也可以给。”

向坤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位小姐,我们不认识吧?除了前天在电梯里见过一面外,没有其他接触了吧?我都没跟你说过话……你怎么会怀疑我偷你的狗?”

杨小姐说道:“你那天……我家pinkie明显被你吓到了!这几天都不敢再进那个电梯!你肯定很讨厌狗!你……如果pinkie真的被你拐跑了,你把它还给我,以后我不带它出门了好不好?”

向坤有些无语地看着电梯门口的杨小姐,觉得那条哈士奇摊上这么个主人,也真是倒霉透了。

向坤并不讨厌狗,他很清楚,如果一条狗惹人讨厌、影响别人,那有九成的原因是主人的问题。就好像熊孩子惹人厌,大都是家长的问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并没有拐你的狗,那天之后也没有再见过你的狗,你与其浪费时间在这纠缠我,不如赶紧去找。去业主群里发动下周围养狗的住户帮忙,再贴下寻狗启事。但我劝你一句,狗找回来后,去网上看看,找找怎么养狗、训狗的内容,不然你这么养,你和狗都会很痛苦的。”

听了向坤的话后,杨小姐有些失魂落魄地退了两步,让电梯门缓缓关上。

在电梯门快要关上前,向坤却心中一动,按住了开门键,电梯门又缓缓打开。

“杨小姐,你说你的狗是什么时候走丢的,在哪走丢的?”

向坤走出电梯,对还在电梯旁发呆的杨小姐问道。

杨小姐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说道:“昨天……昨天晚上我带pinkie出去玩,我跟朋友打电话,一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昨晚我和几个朋友找了大半夜都没找到,你说pinkie会不会被狗贩子……我看网上好多都说有狗贩子抓狗,去卖给狗肉火锅店的……”说着忍不住就泪眼汪汪要哭了。

向坤懒的安慰他,再次问道:“在哪走丢的?”

“就在小区边上那个花园中心的大草坪上,附近有狗的都会带去那里遛。”

“你打电话的时候,狗没牵着么?”

“到那我就把狗绳解开了……以前pinkie也走丢过两次,但都没一两小时就找到了,这次……这次说不定真被人拐走了……”杨小姐眼巴巴地看着他:“你……你要帮我找狗吗?你如果帮我找到的话,我可以给你钱……”

向坤摆了摆手:“我不需要你的钱,有空的话我会帮你找的,如果找回来,你要好好学学怎么养狗训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嗯嗯,如果pinkie找回来,我就带它一起去上课……”杨小姐赶紧说道,虽然她只见过向坤一面,而且觉得他好像不喜欢自家的狗,但却莫名觉得他应该很有能力,说的话很有说服力。

向坤懒得和她多说,直接走出大楼,向小区外走去。

向坤当然不是看那杨小姐长得好看要献殷勤,也不是爱心爆发想要助人为乐,而是在猜测,杨小姐的哈士奇走丢,会不会和他在找的那个特殊气味的源头有关?

同时他也想试试自己循味追踪的能力,能不能找到那只走失的哈士奇。

杨小姐所说的那个草坪,离小区并不远。

老实说,这边养狗的人大都没有什么文明养狗的意识,草坪和附近的道路边上,随处可见狗屎,狗主人都没有处理,都指着环卫工人来清扫。

现在已经快要晚上六点,又有不少人牵着宠物到附近溜达玩耍。

这些各种各样宠物狗留下的浓重气味,也对向坤的追寻那只哈士奇的气味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向坤倒是不需要找杨小姐要那只哈士奇的东西做嗅源,因为上次在电梯相遇时,他已经对那气味有印象了。

在草坪附近转了一圈后,向坤终于“抓”住了那只哈士奇的气味。

气味延伸的方向有很多个,向坤先是排除了往他们小区的方向,然后在剩下的几个方向里,一一循味排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虽然向坤搬过来满打满算不过三天时间,而且这三天里还大半时间都泡在了那座小山丘及其周围。

但因为专门花了时间记忆、梭巡和探查,对小区周围的情况,他其实比大多数住户都要了解,特别是很多边边角角、动物喜欢去而人类却会忽视的地方。

追踪气味,特别是在城市里追踪气味,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一是有太多的干扰,二是各种水泥路面、柏油路面相对来说不容易附着气味,气味更容易消散而缺乏指向性。

即便是训练有素的城市追踪犬,要准确追踪到目标也不容易,需要动用很多的人力,花费大量的时间。

但向坤现在的嗅觉已经比大多数犬类要强,而且他有主观分析和思考的能力,在追索气味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的环境、地形和所得的其他信息进行分析,推测目标可能的移动方向和位置。

到了晚上十一点多,向坤终于找到了线索。

但这线索,却是一大滩血迹,还有几撮狗毛。

从这流血量来判断,那只哈士奇怕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向坤在这里却忽然闻到了之前在那山里闻到的特殊气味,这次比在那死老鼠边上闻到的,要强烈得多!

是那“玩意”干的!

这里距离杨小姐遛狗的那个草坪已经很远,比较偏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那滩狗血边上,也没有发现什么的其他动物或是人类的足迹,尸体竟然就这么不翼而飞?

但向坤这次没有再奇怪,因为他直接抬头看向空中,看向旁边一棵大树的横枝,他知道,那“玩意”在上面待过。

难怪他之前在山里怎么都找不到死老鼠周围有什么中大型动物留下的痕迹,原来那“玩意”是可以飞的!

那老鼠很可能不是在山里猎杀的,而是它杀死后,从空中扔到山里的。

是什么东西?是鸟?有那么大的鸟?可以直接猎杀一只成年哈士奇?

向坤的表情有些凝重,这玩意是动物的话,那绝对是一只十分危险的“凶兽”,能够猎杀哈士奇,那杀人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他拿出了手机,想要直接拨打110,但想了想,还是打开微信,点开陈警官的头像。

打了几个字后,向坤又犹豫了起来,踌躇片刻,还是把手机收了起来。

他看向远处,虽然哈士奇的尸体肯定是被那“玩意”给带着飞走了,但哈士奇出血量太大,便是飞行,也难免一路有血液落下,还是让向坤有追踪的线索。

他顺着气味,走了十几米后,果然看到了几滴落在草上的血滴,然后继续往前走,每间隔一段距离,便发现一些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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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坤追寻着气味和痕迹走了几百米,在湖边停了下来,因为气味到这里彻底断掉了,从地上滴落的些丝血迹来看,最后的方向是湖中。

是那“玩意”带着哈士奇的尸体飞过湖去了,还是扔到湖里去了?

又或者,那“玩意”不仅可以飞天,还可以入水?

就在向坤看着湖对面,在想要不要到那边去看看的时候,忽然闻到了那让他追踪了三天的特殊气味,顺着那气味传来的方向,猛地转头望去。

只见相距十几米外的一棵大树上,站着一个人影,正俯瞰着他,看那身形,像是披着一件遮蔽全身的大衣,而且脑袋显得特别大,又或是戴着个面具或头套。

“什么鬼?……”向坤心里瞬间冒起的一堆有关吸血鬼的传说来。

不过在下一瞬,那“人影”就从树上跃了下来,然后嘭地一下展开“双臂”,掀开他的大衣,朝向坤俯冲而来。

“卧槽你妹!卧槽!……”

向坤吓了一跳,全身肌肉紧绷,向旁边飞跃了起来,躲避那“人影”的扑击。

如果那扑过来的“人影”,真的是个容貌狰狞的人,哪怕长得再可怕,再诡异,向坤都已经有了心理预期,不会受到太大的惊吓。

但随着距离飞速拉近,在今晚不错的月色下,向坤远超常人的动态视觉,准确地看到了那扑向他的“人影”是个什么东西——那根本不是他原本以为的一个穿着大衣的人,而是一只长着丑陋大脑袋的巨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向旁边飞跃,在地上几个翻滚后起身,速度很快,但那巨鸟的速度更快,巨大的翅膀扇动两下后便又到了向坤的身前,两个巨爪踩向他。

躲无可躲,向坤也是发了狠,直接任那巨鸟的双抓抓中他的两肋,然后借势而起,一把揪住巨鸟的脑袋,将他往地上拽,逼着巨鸟与自己在地面缠斗。

向坤在变异之后,还是第一次这么彻底激发所有力量,这次再没有任何的留手,一手揪住那巨鸟脑袋边的羽毛,不让它的喙啄到自己,一手挥起拳头拼了命地猛砸。

每砸一下都情不自禁爆发出一声怒喊,而每一下都砸的那巨鸟发出怪异的尖叫。

巨鸟两个下肢最开始是用爪子不停地攻击向坤的躯干,但他将自己的身体尽可能地贴住巨鸟,不让它攻击到自己的腹部和裆部,只任它的爪子钩抓自己的背和腰,任那有他指头粗的利爪刺入自己的腰肋。

向坤就是跟它拼消耗,看是它的爪子利,还是自己的拳头狠。

砸了十几拳后,那巨鸟显然受不了了,松开了刺入向坤体内的利爪,下肢使劲一蹬,整个身体一挣,想要挣脱,向坤也顺势松手,滚到旁边——他也有些撑不住了,那巨鸟的爪子一个劲撕扯他的腰肋,若非他贴得太近让巨鸟的下肢无法撑开,估计他没挥两拳,身体已经被巨鸟撕开了。

那巨鸟没有继续攻击向坤,发出一声惨嚎,挣扎着向边上飞去,但飞了一段距离又跌跌撞撞落到地上,再跌跌撞撞飞起,几秒钟后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远处传来犬吠声和人的脚步声,向坤知道,现在时间还不算太晚,还有一些出来遛狗的人离的不是很远,刚刚这里的动静太大了,引来了注意。

向坤也没有在原地多逗留,快速扫视了一下周围,捡起刚刚打斗时掉落碎裂的眼镜,还有遗落在旁的手机,然后捡起几根巨鸟身上掉下的巨大羽毛塞在裤袋里,捂着腰快步离开。

向坤没有立刻回家,而是找了个偏僻无人的角落,半躺在草地上休息。

他其实伤得很重,腰背上被那巨鸟的爪子刺穿了好几个血洞,大量的出血把他的衣服和裤子都弄得湿漉漉的,肋骨也断了几根,内脏必然也是有大量出血和损伤,他在与巨鸟缠斗的时候,甚至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部分肌肉群在痉挛抽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锤击巨鸟头部的右拳也受伤严重,整个拳头都血肉模糊,掌骨也断了,现在连松开拳头伸直指头都做不到。

如果是普通人,现在只有送医院急救,甚至要进icu了,小命都未必保得住。

但向坤并不打算去医院,倒不是他宁愿死也不愿意暴露自己身体的秘密,而是他知道,自己死不了。

他可以感觉到,那些从外到内的伤口,都在快速的修复和愈合。

躺在地上的向坤回想着那只巨鸟的模样,忽然意识到——这货是猫头鹰啊!

但有这么大的猫头鹰??

那翅膀张开后,比他的臂展还要大一圈啊!单论躯干,估计都有一米五、一米六左右高了!

也难怪刚刚他会误认为是人。

站在树上阴影中,远远看去,真的就像个披着大衣的人。

向坤忽然想到什么,抬起血肉模糊的右手,看着手臂上的血迹,那些血有他自己的,也有那只巨鸟——或者说巨型猫头鹰的。

向坤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忽然对着手臂上的血液舔了一口,口水混杂着那血液吞入腹中。

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脑子里仿佛炸开一道白光,向坤再次感觉到了全身细胞的“雀跃”和“激动”,这种“雀跃”,甚至远超他第一次喝鸡血、第一次喝兔血时的感受。

这血液带来的“愉悦感”、“快感”并不是作用于舌头的味蕾之上或是胃里,而仿佛是从体内最深处反馈出的感觉,就好像每一个细胞都在发表着同一个意见,在向他欢呼。

向坤长吐了口气,表情甚至有点享受。

如果这时候有人看到这画面的话,一定会被吓到——一个满脸是血、浑身是伤的光头大汉,躺在草地上,舔着手臂上的血液,然后一脸的陶醉享受——实在是太变态了!

向坤感觉到体内涌起了一股饥饿感,按照正常时间,他应该是在明天才会产生饥饿感的。

不过这时候的饥饿感,和平日里的并不相同,有点像是在提醒向坤——需要更多刚刚喝下的那种血液!

躺在草地上休息了一会,向坤掀起已经破烂不堪的t恤,检查了一下腰上的伤口,抹掉血迹后,便已看不到伤痕了。而右手上的伤势也已差不多复原,手指亦是伸缩自如。

向坤从地上爬起来,但刚一站起,脑海里却闪过一道画面。

他发现自己仿佛戴着vr眼镜般,正以第一人称视角翻动着身下的一个被撕开的垃圾袋,“自己”的手竟然变成了爪子,而撕开的垃圾袋里依稀看到一个兔子耳朵。

整段画面只有1秒多钟的时间,向坤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明白他看到的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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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爪子的时候,向坤就意识到了,他所看到的画面,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视角,而且应该不是实时的。

也就是说,自己刚刚看到的,是那猫头鹰记忆里的画面?

在向坤的理解中,一般动物的记忆应该是储存在大脑的各个神经元中,而他只是吞下了一点点血而已,又不是猫头鹰的脑子,这到底是什么原理?

暂时放下对原理的猜测,这短短1秒多的画面,也蕴含着不少的信息。

画面里那被撕裂开的垃圾袋中的兔子,似乎就是他饮血的时候杀死的。

向坤又不免想到了各种吸血鬼文艺作品里的传说,被吸血鬼咬过不死的人,也会被转化成吸血鬼。仿佛吸血鬼的口水里有一种病毒,沾染到的人就会被转化一般。或许这只猫头鹰,就是因为吃到了沾了他口水的兔子,所以变异了?

但向坤马上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

1,他在取兔血的时候,都是放血放到容器里再喝的,并没有让自己的口水沾到兔子上。

2,他看到的画面里,“自己”的爪子已经十分巨大了,显然是已经变异后的巨型猫头鹰。

向坤又回忆看到的那1秒多钟画面里周围的景色,做出判断,那应该是在垃圾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只巨型猫头鹰,会不会是偶然找到兔子后,对他产生了兴趣,于是找了过来?

不过若是如此的话,猫头鹰应该直接就来袭击自己才对,为什么会又是抓鼠又是捕犬?

总不能是故意用这行为来吸引他,把他引诱到这偏僻之处下手吧?他遇见那死老鼠,并且对死老鼠身上猫头鹰留下的特殊气味感兴趣,可完全都是意外,如果要刻意引起他的注意,死老鼠应该扔他家阳台才对。何况真要找偏僻之处对他下手,那他这几天夜里在那小山里的时候,是更好的机会吧。

这只猫头鹰,应该和他一样,是因为某种原因变异的生物?

至于为什么要攻击他,向坤在尝过一口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后也明白了——这是把他当成食物了。

他也忽然意识到,为什么那只死老鼠死得凄惨却没有被吃掉,这只猫头鹰,很可能和他一样,整个消化系统都变异了,只喝血而不食肉。

如此巨大的身躯,应该也是变异的结果。

而猫头鹰把老鼠的尸体扔到山里,把哈士奇的尸体扔进湖里,或许……是在毁尸灭迹?

向坤借着月光看了一下自己,身上沾满泥土和血污,t恤已经被脱下来,赤裸着上身,这般模样,如果走在路上,被人看见,怕是得打电话报警?……或是拍视频发抖音?

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凌晨,但路上可不是一个人都没有。

而且回小区的时候,也一定会引起保安的注意,这是他不希望看到的情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思索了一会,向坤向不远处的湖边走去,直接跳进了湖边的浅谈里,身体立刻陷进淤泥,直接没到腰间。

用湖水简单把身上的血迹洗去,然后从湖中爬上来,裤子也沾满了淤泥,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上面的血迹。

回到了所住的小区,这般狼狈的模样自然引起门口的保安侧目。

向坤回以苦笑:“去跑步,不小心跌进湖里了。”

保安一脸懵逼,然后满脸同情和关怀的眼神看着向坤走进小区的背影。

赤着上身、满是泥泞、湿漉漉地回到家,向坤快速地把湿了的裤子和鞋子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然后简单地冲了个澡,便坐到笔记本电脑前。

从搜索引擎上,向坤了解到,世界最大的猫头鹰是毛腿鱼鸮,体长70-77cm,体重为1.5-5.5kg,作为鸟类,已经是非常大坨了,但相比向坤晚上遇到的那只巨型猫头鹰,还是小了好几圈。

身长达到一米五、一米六,体重几十公斤的鸟类并不是没有,像鸵鸟、鸸鹋、鹤鸵之类,但这些鸟在地面奔跑或许很快,却都不能飞行,因为太重了。

向坤又搜索了一下各种猫头鹰的图片,觉得那只巨型猫头鹰的长相,比较类似乌林鸮,头大而圆,面盘十分明显,没有耳簇羽。不过相比起他找到的乌林鸮图片,他所见到的那只巨型猫头鹰,羽毛颜色明显更深,而且也没有任何的白色斑点,在黑夜里潜藏于暗处,十分难被发现。

这么大的猫头鹰,在城市附近出现,只要被人看到,一定会引起极大的关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现在街上那么多监控,几乎人手一只手机,手机几乎都能拍照录视频,只要被看到,很容易就会被拍到。

于是向坤又在网上以巨鸟、巨大的猫头鹰、怪鸟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没有得出想要的结果后,又进一步扩展搜索关键词,并且用爬虫脚本辅助,在本市和周边几个城市的本地论坛、贴吧进行搜索和信息抓取。

但从结果来看,并没有人发现这只巨型猫头鹰。

唯一让向坤觉得可能有些关联的,是邻市某县的贴吧上一个贴子,有人说晚上在他们村头的树上看到一个人站在树上看他,他被吓了一跳,想拿手机灯光照一下,那人就不见了。

从描述来看,很可能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之前向坤也差点误认为是穿着大衣的人站在树上。

可惜那人反应慢了点,没有拍到照片。

从之前追踪那巨型猫头鹰的情况,以及他看到的那1秒多的画面来看,向坤觉得,这只巨型猫头鹰应该有着远超同类的智商,而且它在刻意地躲避人类,很可能只在深夜于城市周边出现,白天藏在某些隐蔽的地方没有冒头。

这只巨型猫头鹰,要么是刚刚变异、变成这么巨型没多久,要么之前应该都是在深山老林里生活,在刻意躲避人类的情况下,没被发现可以理解。

否则若是长时间待在城市周边,哪怕再小心,这么大一坨巨鸟,都很难完全躲过人类的视线。

如果它是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那么它出来的原因是什么?究竟这猫头鹰是刻意寻找,才在垃圾堆里找到了那向坤扔弃的兔尸,还是只是偶然发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些问题,暂时都没有答案。

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把向坤当成了猎物,现在向坤同样对那只巨型猫头鹰很感兴趣。

他觉得,或许从这只猫头鹰身上,可以找到自己身上这一系列变化的原因。

当然,那只猫头鹰的血,同样也是他十分需求的,他可以肯定,这猫头鹰的血要远比兔血、鸡血、鸭血等任何他之前尝过的血,对身体提供的能量大得多。

按照本来的规律,今天他就会产生饥饿感,然后饮血,家里也已经买了三只肉兔,这次他会提高饮血量,取两只兔子的血。

他可以把饮血的时间提前,现在就开始,然后等到他醒过来,如果还是25个小时的话,那应该就是明天凌晨,正好可以趁夜出去寻找那只巨型猫头鹰。

多一次饮血,多一次变异,不论力量、恢复能力、感官能力也都会有一定的提高,对他和那只猫头鹰对抗,能有不小的帮助。

但向坤又有些担心,如果晚上这番激斗后,那只猫头鹰被吓到了,或是觉得自己这个猎物太难对付,于是放弃了,离开了的话,那该怎么办?

如果它又扎回深山老林里,离个几十上百公里的话,向坤可没有把握能追踪得到。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四十一章追猎

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向坤不知道那只巨型猫头鹰是否有和他一样的快速恢复能力,现在是找了个地方休息舔舐伤口等机会再来猎杀他,还是休息好以后就直接飞远了。

但如果要找那猫头鹰的话,在天明之前,应该是最容易的。

毕竟这个时间段,那猫头鹰的气味残留还没消散,而天明前向坤的身体机能、嗅觉也在巅峰。

更何况,那猫头鹰怕人,不敢白天行动,向坤同样不想自己猎捕猫头鹰的过程被人撞见。

如果可能的话,向坤甚至希望能活捉那只巨型猫头鹰。

它要是真的也有很强恢复能力,那就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取一些血,变成长期“饭票”,肯定比一锤子买卖更划算。

何况,他也想观察研究一下那只巨型猫头鹰,看看它到底为什么会变这么大只,到底是一个新的物种,还是和自己一样是突然变异,变异的原因又是什么。

不过这也是想想罢了,他并没有活捉那只猫头鹰的设备和能力,也没有饲养、研究的地方。真的找到猫头鹰后,肯定是一场无法留手的搏杀。

做了决定,向坤却没有立刻出门。

因为还有个很重要的问题:就算找到了那只巨型猫头鹰,怎么捕捉?

之前在湖边与那猫头鹰之间的短暂搏杀,其实只有很短的十几秒钟,他基本上可以确定,如果拖到地面上的话,他的力量并不会逊色那猫头鹰,而他就算赤手空拳,也能把那猫头鹰揍个半死——他很确定,自己当时已经把猫头鹰一只眼睛打瞎了,当然,它能不能恢复,多久能恢复,暂时不得而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如果带着工具,哪怕只是一柄短刀,一个锤子,一柄螺丝刀之类,也能对战斗力、杀伤性有很大提升。

但那猫头鹰能飞……

这就决定了打与不打的主动权在猫头鹰身上。

之前在湖边是那猫头鹰主动来攻击他,所以被他摁在地上揍。

如果猫头鹰一心要跑呢?

向坤想过,猎枪、麻醉枪什么的肯定想都别想了。弄个弩?还是复合弓?问题是他现在大半夜的哪里去弄弓、弩?而且临时弄到的话,没有练习和熟悉,也不能保证准度。一般的箭矢不经过改造的话,杀伤性也有限,哪怕他真的能射中,也未必能造成足够的伤害,让那么大一坨猫头鹰失去飞行能力。

而且向坤刚刚搜索猫头鹰的有关特性,发现猫头鹰不仅夜间视觉极强,嗅觉和听觉也都相当发达。如果和他一样,经过变异后又加强了的话,那就更可怕了。想要偷偷摸摸接近偷袭,都未必能办到。

于是向坤冒出个想法,或许……

报警吧?

这么大一只猫头鹰,能够猎杀成年哈士奇,那威胁性相当大了。而且也可以说是珍惜物种,需要保护。

到时候不论是警局、园林局还是什么部门派人来,肯定都会有更专业的设备和人员进行捕捉。

擒住那只巨型猫头鹰后,肯定会送到专业的机构进行相应的研究和观察,说不定就能找到它能长这么大的原因,找到引起变异的因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向坤同样很快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来他很难说服警局或是其他部门有这么大一只猫头鹰,引起他们足够重视,二来派出人来也不太可能按他的指挥来猎捕,毕竟他没法告诉别人自己的气味追踪能力比猎犬还强,三来就算真的那只猫头鹰被捕捉到,真的有研究和保护的价值,他就算是最先发现的人,也不一定有资格获得研究的进展和报告。而且到时候他也肯定没有机会从猫头鹰身上弄到血来喝了。

一般来讲,向坤做事都是喜欢谋定而后动,先做好准备,做好预案,但当真的已经事到临头没时间再做准备的时候,他倒也有先做再说的决断。

所以他也没有再多做思虑,再考虑下去,天都要亮了,直接带上瑞士军刀、手电筒和一根螺丝刀便出门。

现在自然没时间去准备什么武器了,家里倒是有一把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但对上那只巨型猫头鹰,这刀不见得会比螺丝刀强多少。反而带着刀出门,容易产生误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凌晨3:21,向坤再次来到了之前与那巨型猫头鹰遭遇的湖边。

向坤发现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在和他打斗中落到地上的羽毛,这时候已经一根都看不到了。

一般来讲,看到这种情况,都会觉得刚刚应该有人来过,把那些羽毛捡走了。或是风大,吹到了其他地方去。

但向坤之前离开的时候,在裤袋里装了几根羽毛,到家后却找不到了。

当时他还觉得是不是自己下湖的时候弄丢了,但现在看到湖边的羽毛全都消失,他却是想到了之前在自己身上做过的实验——切下了小指肚上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然后没过多久,自己伤口痊愈后,那块肉也变成了粉末。

这些羽毛,或许也和他那块小指上的肉一样,离开身体后,就变成了粉末消散在空气里了?

向坤顺着那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开始追踪,那只猫头鹰和他的缠斗虽然只有十几秒,但双方都伤得极为惨烈,流了很多的血,所以两边的气味都有大量的残留。

而因为受伤的原因,当时那只猫头鹰也无法用太快的速度飞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风的影响下,空气中气味的指向性会有些飘忽,但向坤并不是单纯靠气味追踪,他判定以那只猫头鹰的行动风格,即便是在夜里,它也不太可能往人群密度高的方向飞,肯定还是向山更多、树更多、更少建筑、更荒僻的方向逃。

一个小时后,向坤捏着一片树叶深嗅了一口,然后抬头望向几十米外山坡上的树丛,虽然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一片树影,但他知道,那只猫头鹰就在那里。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之前发现那只死老鼠的地方。

他并不认为这里有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临时巢穴,因为之前他就把这小山给详细搜了一遍,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残留,甚至那只死老鼠,都应该是从空中扔下来的,它就没有进来过。

至于现在跑到这来,估计只是因为这座孤山,是最近的距离里,最适合它藏匿、恢复的地方。

向坤捏紧了手中的螺丝刀,慢慢地向那边走去。

当向坤从一棵树后走出来,看向正站在一块巨大岩石上的巨型猫头鹰时,那猫头鹰也正瞪着碗大的眼睛看着他。

很显然,当向坤确定猫头鹰位置的时候,猫头鹰也察觉到了他的到来。

向坤没有贸然上前,因为他借着月光观察到,那只猫头鹰头部受创的地方、被他打瞎的一只眼睛,已经恢复了大半。

很显然,它的恢复速度虽然比不上向坤,但同样也远超其他动物。

猫头鹰紧紧盯着向坤,巨大的身体随着他的移动而微微调整位置,保持正面对向,翅膀也保持着半张的状态,随时可以腾开飞起——它所处的位置,正上方没有树枝遮挡,可以直接飞走。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四十二章动物世界

哪怕之前已经近身搏杀过一次,但现在再看到那月光下站于岩石上宛若一个成人般高大的猫头鹰,向坤依然觉得这画面有些震撼。

向坤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他在着那只猫头鹰的肢体语言,明显感觉得到,这只猫头鹰对自己的忌惮、害怕。

但它又没有一发现自己就振翅飞走——真这样的话,自己是肯定追不上的,只能继续按着它飞走的方向慢慢追索,但那样的话,天亮前怕是难找到了。

而且以这猫头鹰的感知能力,在自己发现他的时候,它基本也已发现了自己,直接飞走就是了,根本没它的办法。

不飞,那就证明,它还有其他想法……

要么,它因为某些原因,暂时飞不起来。

要么,它还有些不甘心,还想着要干掉向坤。

以向坤的判断,第二个原因的可能性大点。

不论是哪一个原因,这都是他的机会。

不过他也不敢直接冲上去动手,怕把这猫头鹰给吓跑,最好是能让它主动来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在距离猫头鹰十几米的距离停了下来,因为他注意到,猫头鹰的身体微向后挪了一丝,似乎有了退缩的迹象,可能是观察到他的恢复状况要更好,所以准备要逃了。

向坤脑子飞速转动着,这种对峙的情况肯定没法持续太久,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只猫头鹰越觉得没法占便宜,越会选择逃离。

向坤把手中螺丝刀缓缓抬起,放到口中咬着,然后慢慢地从口袋里拿出瑞士军刀,打开刀刃,动作尽可能地缓慢、轻柔,以避免惊吓到那只猫头鹰,让它直接飞走。

打开瑞士军刀的刀刃后,向坤拿着刀在自己的左手臂上划了长长的一道口子。

鲜血很快流出,然后一滴接一滴沿着手肘滴落到地面。

向坤又把刀交刀左手,在右臂上也同样划了一条长口子。

他就这么把两臂的伤口亮给猫头鹰看。

他之前舔过一口猫头鹰残留在自己手臂上的血液,感受到了身体对那血液的强烈渴求,所以他猜测那猫头鹰有很大可能也是在觊觎着他的血液。

这只巨型猫头鹰之所以在湖边偷袭他,应该不是单纯因为攻击性强,而是有猎食的目的。

否则它有攻击人类习惯的话,应当早就被曝光了,不符合它体现出来的行动习惯。

猫头鹰的血液对向坤有很强的诱惑力,那并不是单纯感官上对美味的欲望,而是来自于身体本能的呐喊,这种诱惑力更高于一般动物对食物的渴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自认为自己是比较理性和有克制力的,依然需要不小的毅力来对抗血液的诱惑。事实上,他现在冒着危险出现在这里,选择直面这只极度危险的巨型猫头鹰,很大的原因,也是因为那对血液的需求。

那只巨型猫头鹰,就算是有着比其他动物更高的智商,他也不相信这只畜牲真能有那么强的控制力。

手上的伤口不过十几秒钟就不再往外渗血,血液变得粘稠而缺乏流动性,伤口也开始从两端慢慢地靠拢。

于是向坤又拿瑞士军刀各切了一刀,让血液继续往外流。

一边向那猫头鹰展示着自己的伤口和血液,一边向前慢慢地迈了两步,向坤注意到,那猫头鹰的姿态明显地开始变得有攻击性。

它要忍不住了!

猫头鹰的一对巨翅猛地张开,拍动之后向向坤的头顶飞去,然后猛地一个折落,两爪张开,往向坤压下。

向坤的注意力一直保持着高度的集中,感官能力也达到了巅峰,他甚至能听到那只猫头鹰的心跳和呼吸声。

所以在猫头鹰刚准备有攻击动作的时候,他就已经提前意识到了。

当猫头鹰腾空而起的时候,向坤已经把咬着的螺丝刀拿到了手上,降低重心,做好的攻击的准备。

向坤的动态视觉能力也发挥到了极致,牢牢地锁定着猫头鹰在空中的位置,没有一点躲闪和退缩,在猫头鹰于自己头顶向下扑击的时候,他也蓄尽全力向上冲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的计划很清楚,不论是用拳头还是螺丝刀,击中猫头鹰其他的部位,或许能伤到甚至重创它,但想要让它失去飞行和反击的能力却很难。

所以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猫头鹰的眼睛!

而且是之前被他打瞎,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的那只眼睛!

向坤的反应完全出乎巨型猫头鹰的预料,它比一般的猫头鹰智商高得多,它甚至可以看得出来向坤在故意用血液诱惑它,逼它出手攻击,只是它确实忍受不了这样的诱惑,也不想忍了。

在它的判断中,向坤面对它的攻击,第一反应应该是躲闪开来再反击,就像之前在湖边一样,所以它的第一下扑击其实并没有尽全力,它有把握在向坤躲闪之后的第二次扑击将其抓住,然后直接带到空中,带到它的真正“主场”中。

然而向坤没有向旁边躲闪,而是直接迎着它跃起,以至于让它应对失策,加上一边的眼睛还未复原,视觉出现偏差,让向坤在两只爪子中间穿过,在空中抱住了它!

向坤在抱住猫头鹰的同时,便已用螺丝刀狠狠插进了猫头鹰的眼睛里,然后拔出来,再插进去!

一声凄厉的鸣叫声中,向坤抱着那只巨大的猫头鹰从空中跌落,往山下滚去,很快就砸中树干弹开,螺丝刀飞出,但向坤依然紧紧抱住猫头鹰没有松开。

猫头鹰也没有立刻死亡,拼命地进行着反击,两人再次在地上贴身肉搏,这次是更惨烈搏杀。

……

温暖的阳光落在脸上,向坤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发现自己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山坡上,一条腿挂在一棵树干上,身体被卡在杂草丛中,整个人就像一个s。

他把挂在树干上的腿缩了回来,人便向山坡下滚了下去,然后撞在另一棵树上停了下来。

向坤揉着被撞得生疼的腰肋爬起来,揉了揉脑袋,看向四周。

还是在那小山上,看太阳的位置,应该是早上。

但向坤知道,距离他和那只猫头鹰的大战,肯定不止几个小时。

他抬头看向上方,山坡上有很多断枝,看起来一片狼藉,那是之前他和巨型猫头鹰最后打斗的地方。

向坤向上爬去,走到了他最后失去意识睡过去的地方,那里除了他的一只鞋外,并没有巨型猫头鹰的影踪,连根羽毛或血迹都没有。

但向坤知道,那只猫头鹰并没有跑掉。

在睡过去之前,他很确定那只猫头鹰死在了他的怀里,而且他还喝了大量的血。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四十三章一觉醒来

在与那猫头鹰的搏杀中,向坤占得先机,所以接下来的贴身肉搏,基本都是那猫头鹰的垂死挣扎而已,虽然他也被利爪抓伤,骨头也撞断了很多根,但对他而言都只能算是“皮外伤”而已。

杀掉猫头鹰后,向坤再没能克制住自己,直接就着猫头鹰的伤口大口地喝起血来。

向坤没有量杯,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血,但肯定很多就是了。

他最后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过去的。

至于消失不见的猫头鹰尸体,甚至连血迹都没有残留,在之前见过羽毛莫名消失后,向坤也已经有了心理预期。

这巨型猫头鹰非常可能是和自己同样变异的生物,就像自己的肉被割离身体后没多久就变成极细的粉末,这只猫头鹰在死亡之后,整个身体可能也发生了那样的变化。

那样的粉末,只要很轻的一阵风吹过,就会消散在空气中,和灰尘没什么两样。

向坤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除了衣服破破烂烂外,身上没有任何的伤痕,之前与猫头鹰搏斗时造成的伤势,已经在睡觉的时候恢复了。

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机能有了极大的提升,甚至不需要具体地去测试,只要把拳头握紧,就能感觉到肌肉里充沛的力量。而且他能够单独控制的肌肉群也更多了,这是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他的肌肉发达程度。

而更明显的,是听觉、嗅觉的提升,之前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才能分辨的气味种类、声音来处,现在只要心意一动就可以捉到,对自己的感官控制,愈发的随心所欲。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很显然,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对他的增益非常大,远不是兔血或其他血能比得上的。

就像以前跟着常彬健身时,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样:三分练,七分吃。

针对性的训练,还是要保证有针对性的、足够的补充,才能最大限度地将训练的成果体现出来。

不过向坤没有再进一步地检查自己身体的变化,也没有检查自己的身体机能到底提升了多少,得先离开这里再说。

但也不能直接就走。

向坤一边搜索着猫头鹰可能残留的任何部分,一边将属于自己的东西收集回来。

鞋子,碎裂的手机,手电筒,瑞士军刀,钥匙,甚至一些属于他衣服的碎布,还特别花了不少时间靠着气味找到了那掉落在草中的螺丝刀。

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形象,虽然身上很脏,但并没有什么血污,他和猫头鹰的血,在干掉后便会变成粉末,很容易清除。

裤子的破损不算严重,鞋也找了回来,向坤简单地清理了一下身上的泥土、碎叶、杂草,然后跑了回去,装作出来晨跑的样子。

向坤并不是第一次赤膊回小区,不过上次是凌晨,除了保安外,基本没遇到其他住户,这次是早晨,遇到了不少要出门的住户,都是对精赤着上身的向坤频频注目,特别是女性住户,虽然都皱着眉,好像表情不豫的样子,但目光停留在向坤身上的时间却很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的肌肉十分发达,但他的肌肉乍看起来并不如很多体脂比较低、专门塑形的人那么“漂亮”,而更像是打篮球、练拳击的,腹肌分离度看起来并不明显,没有很夸张的八瓣,乍一看更像是一块有些弧度的铁板一般。背面看倒三角也没有非常夸张,背阔肌虽然很发达、很宽,但腰也很粗。

不过这具身体所蕴含的力量感,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来,这无关乎审美观,而是一种基于生物本能的判断。

慢跑着进了小区门口,跟盯着他看的老保安点头打了个招呼,正准备继续往里跑的时候,那老保安却开口了:“先生,您这是又去湖边了?”

向坤愣了一下,停住脚步:“噢,我是去晨跑去了,不过不是去湖边。”他有些纳闷,自己现在又不像上次故意跳湖里弄湿,还沾了一身湖泥,为什么要这么问?

老保安笑道:“噢噢,早上换班的时候,小李说您昨晚不小心摔到湖里了,我还以为您这是一大早又跑去了……那个湖挺危险的,有些地方看着很浅,其实淤泥很深,落下去就会往下陷,跟沼泽似的,就算会水都没用,还是要小心啊……”虽然向坤刚搬过来没几天,但是他这光头辨识度太高,所以保安们对他倒是都不陌生。

但老保安的话,却让向坤愣了一下。

昨晚?

心中虽有疑惑,向坤却没有多问,只是解释了一句:“好的,多谢,我以后会小心。”

回到家,向坤直奔笔记本电脑前,唤醒了屏幕,然后一看右下角的时间:

8:15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再看日期:

2019811

向坤皱眉,他在湖边遭遇巨型猫头鹰,短暂交手、受伤后回家,就已经是8月11日的凌晨了。

他再次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而等到他找到那巨型猫头鹰时,是凌晨四点多。

一番对峙、搏杀,最后他杀死猫头鹰、饮血的时间并不确定——也没法确定,手机被摔坏了。

但大概应该是在凌晨五点左右,可能不到五点。

而按照他醒来时阳光照射的角度来判断,应该在六点半左右。

也就是说,他饮血后,只睡了一个多小时?!

本来向坤刚醒的时候,看到是早上,还以为已经是8月12日的早上,按规律来说,他睡25个小时是比较正常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甚至因为饮了大量巨型猫头鹰的鲜血,就是睡了超过4时,他也不会觉得惊讶。

但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只睡了1个多小时!

联想到上次饮完兔血,还有明显饥饿感就睡,直接睡了32个小时,远超平时的25小时。

向坤分析,或者所饮的血液越满足他的需求,品质越高,越足量,他睡的时间就越少?

这么看来,睡眠是在弥补能量供应不足?

那如果自己很饿、饿到极限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不进食,直接靠长时间的睡眠来解决?

不过之前在做饥饿忍耐时间实验的时候,忍耐了22个消失,只有越来越强烈的焦躁,却并没有困意,或者是忍耐的时间还不够?

或者下次可以把自己置身于没有“食物”环境中来做这个实验?

想了一下,他觉得这个实验可以先放着,不急着做,因为现在有更多的事要做,而且他有些担心就算真的这样睡着了,睡眠时间也可能太长,万一一睡十天、二十天甚至几个月,会有不受控制的意外发生。说不定还会对身体有什么损伤,影响身体的变异情况等等。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四十四章记忆

向坤先用电脑打开京东买了个1199的红米手机,他之前那手机也是个千元机,用了一年多,碎成那样,也根本没有任何修的必要了。

反正他以前大部分时间都在电脑前,手机基本不装游戏,连视频都很少看,顶多在地铁上刷刷知乎、github、、看看电子书之类,现在则大部分精力和时间都在针对变异的训练上,手机被用到最多的功能一是计时,一是手电筒……

而且现在没有收入,有坐吃山空的危机,买太贵的手机,万一再摔坏的话,可没钱换了。

看了下,本市的仓库有货,预计下午就能送到。

顺便再在淘宝找了个包邮的、最便宜的黑框平光镜,之前的那副眼镜在湖边的时候碎掉了,还是得买一个新的替换,才能保持在熟人面前的熟悉形象。

然后向坤开始进行每次醒来后都要做的事,测量、统计身体的各项数据。

体重方面,他又涨了1.4kg,体重已经到了95.4kg。

体温倒是降的不多,27.4c。

或许是因为和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两次搏杀,身上多次遭受重创,让身体觉得自己正处于极度危险之中,极需提高恢复能力,所以这次他的刀伤恢复速度得到了大幅提升,从12分23秒,到了10分55秒——这还是在白天恢复能力受到抑制的情况下,若是按照以往日出后恢复速度大约受20%抑制来推算,日落后的恢复时间应该在9分05秒到9分06秒左右,提升可谓巨大。

嗅觉和听觉的提升,暂时还没办法做一个很具体的统计,不过主观来讲,可以感觉到提升很明显。

还有另外一点让向坤意外发现的,就是自己的骨骼似乎都发生了变化,在电脑上对比变异最开始时和现在的照片,肩宽和臂长,似乎都发生了变化,再仔细对比,好像身高也变高了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站在墙边做好了标记,然后用米尺量了一下。

179.7cm,确实变高了。

之前公司体检的时候,身高数据是177.5cm,虽然早上、晚上不同时间段测量,不同的测量仪器测量会有一些差异,大学时体检的时候也曾经测出过178.9的身高,但即便是以那个身高做参照,他现在也是长了近1cm。

可惜第一次变异后,他没有对身高、肩宽、臂长这些数据做测量统计,毕竟当时没有想过,自己竟然连骨骼也会发生变化。

不过在经历过昨晚与那巨型猫头鹰的搏杀后,他对于自己现在开始骨骼二次发育,倒并没有太过惊奇。

他现在其实一直在思考着自己昨晚喝了猫头鹰的血睡着后,做的一个梦——这是他7月11日身体发生变异以来,第一次做梦。

刚醒的时候他没有太过在意,但现在再回想起来,他却忽然意识到,那可能并不只是个梦。

梦里的画面,就和之前向坤尝了一口猫头鹰血后,所看到的那个1秒多钟的画面类似,都是以猫头鹰的第一视角在活动。

这次,在梦中,向坤看到的就不再只是1秒钟的画面了,而是非常多、但是时间顺序十分混乱、似乎没有逻辑关联、场景跳跃性很大的画面,一个接一个地堆垒着让他看。

而且很大一部分都是在空中翻飞或俯冲的画面,老实说,体验并不怎么好。

但现在向坤一回忆那梦中的画面时,却发现自己竟然可以再把梦中“见过”的画面再调出来,重新“观看”。

这和回忆自己现实里看过的画面,或是其他记忆时的感受完全不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就好像是在自己的大脑里另外开了一个小窗口,可以用第一人称浏览别人的经历。

是的,他在梦中看到的那些画面,应该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记忆。

之前只是舔了一口血,所以只获得了1秒多钟的画面。

而后来向坤几乎可以说是饱饮了猫头鹰的血液,于是直接做了一个梦,得到了一大堆原属于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记忆画面。

记忆信息难道真的是储存在血液里,喝的越多得到的越多?

他之前喝过鸡血,喝过兔血,可是从来没有看到过任何画面。看来这种特性只存在于他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这类变异生物中,如果那只猫头鹰喝了他的血,是否也能看到他的记忆?

只是这些画面没有时间排序,毫无规律,实在是让人看着很头大。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猫头鹰智商还不够高,所以记忆混乱,又或者是通过这种方法得到的记忆,都是这样。

那些记忆里的有用信息还需要消耗时间慢慢分析、提取,不过有几点却是已经可以确定的。

一是那只猫头鹰并非生下来就如此特异,它和向坤一样,都是后天发生的变异。只是具体如何变异、是怎么变异的,还需要慢慢去挖掘那些记忆画面。

二是猫头鹰确实和向坤一样,变异之后都是靠喝其他生物的血液为生。从他看到的画面来看,至少这只猫头鹰变异后所猎杀的生物数量、所进食的次数,要远比向坤多得多。

三是那猫头鹰原本确实生活在一片深山中,后来也确实是在垃圾场发现向坤杀死的兔子,从而盯上向坤,只是它似乎并不能准确地追踪到向坤的位置,在湖边撞见寻狗而来的向坤,应该只是意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至于它为什么离开深山,进入城市的范围,暂时没找到答案,不过从那些画面来看,向坤确实是它袭击的第一个人类。

很显然,这只猫头鹰能变得那么大,还能继续飞行,便是得益于和向坤身上一样的变异。

对于猫头鹰这种需要捕猎为生的猛禽而言,它们的生存方式就是狩猎,变异的方向自然是拥有更强大的猎食能力——在体型变大后,它的猎物也确实变得更加的丰富,锋利的利爪甚至可以刺透野猪的硬皮。

这只猫头鹰的智商,也随着变异有一定的提升。

向坤忍不住猜测,历史上那些精怪传说,其原型,是不是就是这类变异后的动物?

向坤甚至在想,如果某只变异的动物,本来就是人类豢养,有着强烈的与人交流的冲动和需求,是不是有可能通过一次次的变异,进化出说话的能力?

而死后会变成粉末、彻底消散这一特点,或许也是传说始终是传说,没有证据的原因?

当然,这些都只是猜测。

向坤之前一直想要找到和自己一样的“病例”,却没想到到头来找到最近似的,竟然是只猫头鹰。

而且这猫头鹰还想杀自己,最后又死在了自己的手里,血还被自己喝了。

向坤又忍不住想,会不会自己是第一个变异的人类?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四十五章出行

向坤复盘了一下与巨型猫头鹰的两场搏杀。

第一场在湖边是遭遇战,猫头鹰虽然占了先手,但也不能完全算偷袭,毕竟向坤当时已经靠着气味锁定了它,有了反应的时间。

从应对上来说,他做的没什么问题,躲过第一次扑击后,没有选择继续逃跑,把后背亮给巨型猫头鹰,而是选择直接贴身肉搏,靠力量硬拼。所以他虽然失了先手,又是仓促应对,依然靠着以伤换伤的方式把猫头鹰拼跑。

第二场在山林里,向坤变成了主动求战的一方,他甚至放血来诱惑巨型猫头鹰攻击。然后利用猫头鹰从上而下扑击的瞬间,抓准了时机和空档,直接跃起穿过双爪,抱住猫头鹰,将螺丝刀捅入了眼中。

看起来好像是在行险,但实际上向坤靠着强大的动态视觉,对猫头鹰的动作判断得很准,加上算准猫头鹰一眼伤势还没恢复,对视线有影响,空间和距离的判断会有偏差和延迟,他成功的把握更大。

总结下来,向坤认为:

1,动态视觉能力需要继续加强,正面搏杀或是遇到危险的时候,能起到关键作用;

2,力量还需要提升,但与此同时,灵活性和速度、弹跳也不能受影响,这需要平衡两者之间的训练量。在进行力量训练的同时依然要大量灵活性、敏捷性和奔跑速度的训练,这样才能避免体重和块头过度增长;

3,他之前关于搏击技术的判断确实没错,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大部分成体系的搏击技术,都对他帮助不大,因为那些技术针对的是正常人的身体。他不需要打比赛、打擂台,像昨晚那种搏杀,一旦接触,生死都只是一瞬间决断,就是更快、更强、更狠、更准,再多的技术都不如一根螺丝刀、一块铁器来的有用。不过也不是什么技术都不需要了,他同样需要自己总结和学习,找到适合自己、更好发挥自己身体机能的方法;

4,遇到巨型猫头鹰这种变异猛禽或猛兽,不能蛮干,更不能露怯,要针对它们的弱点,找准后就全力以赴,要比它更狠,更凶。

回想之前面对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两次搏杀,向坤发现自己除了最开始看清那只猫头鹰的样子后受到了一些惊吓外,其他时候不论是在湖边跟它以伤换伤,还是在山里飞身刺杀,有紧张、有兴奋,但却没有一点害怕和恐惧的情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被猫头鹰重创的伤口很疼,但那疼痛却又让他很兴奋,甚至感觉到自己能爆发出平时更强的力量来,越疼思维反而越灵敏。在疼痛、伤口愈合后,还会有种以前长跑或健身后的快感。

他感觉到,自己似乎很享受那种命悬一线的搏杀。

这应该是身体变异带来的变化,因为以前的他,行事一向小心谨慎,直白点说比较胆小也没有问题。

这也让他暗暗给自己敲响警钟,需要注意监控自己的情绪。

遇到危险,该狠、该凶、该拼命的时候要拼,但平常的时候却需要克制,以免被这种嗜斗、凶狠的情绪影响。

接下来,向坤花了几个小时时间,将他所得到的那些来自巨型猫头鹰记忆的画面进行了一个粗略的整理。

各种猫头鹰变异后的记忆画面里,景色至少横跨过四季,所以这只猫头鹰变异的时间应该至少在一年左右。

而画面里,猫头鹰变异后捕杀、饮血的大小猎物在两百一十三只。

如果以向坤为参照的话,那它应该经过了至少两百一十三次变异——可能还有不少捕杀、饮血的记忆画面没有被向坤得到。

而它经过的人类城市,除了向坤所熟悉的本市的一些地方,还有另外一个它刚离开深山时经过的、相对落后的县城或村镇。

虽然画面里没有任何可以供向坤判断方位的标志性建筑或店铺名,但看到了路上行驶的几辆汽车牌照前的汉字和字母,知道那是邻市。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想起了昨晚在湖边被巨型猫头鹰袭击后,回到家中用电脑搜索时,找到的那条贴吧消息,正是邻市某县的县城贴吧里发的贴。

于是向坤找到那贴,直接给那人发了短消息,表示自己是新闻网站的记者,想要采访他。

然后找他之前发的贴子,并用他的用户名、所在地、年龄等方式进行全网搜索,找到了他的微博帐号,确定了他家是在邻市某县某村。

下午收到京东发来的新手机后,向坤便直接出门,搭公交前往车站,买了前往邻市的车票。

到邻市车站后,向坤又转车前往那发贴者所在的县城。

在车上,向坤终于收到了那发贴者回的私信,不过对方很显然不相信向坤是记者,觉得他是骗子。

向坤也不废话,直接让他发个电话号码过来,给他充100块话费当采访红包,并表示之后采访还有其他报酬。

那人将信将疑地发了个号码过去,结果马上就收到运营商短信提示,果然充了100块的话费。

紧接着向坤的电话就打了过去,询问当时的情况,以及他看到那树上怪人具体在村里的哪个位置、哪棵树。

发帖者便将他之前贴子的话又详细地说了一遍,向坤不时插嘴提问。

“那个站树上的怪人有移动过吗?移动的方式是什么样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怪人的形状怎么样,比如头大不大、四肢能看到吗?”

“你后来有走近树边观察吗,那边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比如脚印啊、爪痕啊,或是粪便之类的?”

“它消失之前,有没有看到它运动的方向,向上还是向下?”

那发帖者都一一回答了,末了很奇怪地问:“您是哪个网站的记者啊?怎么会对我那个贴子感兴趣,那帖子也没几个人回,没多少点击和热度啊?”

向坤随口诌道:“我是uc新闻的记者,我们最近在做一个乡村怪谈的专题,所以专门到处收集类似的故事,得有现实依据、有亲身经历者的,所以在网上找到了你那贴子,我觉得可以挖掘一下……你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吧?”

“那是当然,肯定真实的啊!对了,你之前说的其他报酬是……?”发帖者不疑有他,开始惦记之前说的报酬了。

“放心,等我把故事报给我们总编审核,通过的话我会正式跟你申请面对面采访,到时候会有一笔可观的采访费的。”

挂掉电话后,向坤人已经在县城车站了,他直接在车站外找了辆车,前往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子。

本来和那发帖者打完电话、听了他的描述后,向坤就觉得对方一个月前看到的那个树上“人影”很大可能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等到汽车驶上前往村子的山路时,向坤又更加确定了——因为这条路他在那只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里看到过,不过记忆画面里是从空中俯瞰。

向坤第一时间根据线索找过来,就是想要找到那只猫头鹰本来生活的地方,看看能不能找到它是如何变异的线索,或是有没有其他同类。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四十六章入山

快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向坤本来的打算是晚上先去探一下那发帖者所说的树,确定下他当时看到的是不是那只巨型猫头鹰,让载他来的车等一会,晚上到附近的镇上找个酒店或旅馆休息一晚,明天再进山搜索。

但是天暗下来后,向坤就改变了主意。

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在夜里的视觉能力出现了大幅的提升或者说变异。

在光线微弱的时候,他可以主动的切换到一个新的视觉模式下,就好像在视网膜上多覆了一层“镜片”,原本已经昏暗的环境,会瞬间变得清晰无比,甚至比他从电影、电视里看过的那些夜视仪的画面还要清晰。

但这模式下看到的景物,又和正常情况的不同,因为没有色彩,整个世界就像黑白组成,或者确切地说,应该是不同程度的明、暗组成,但这种模式,却可以让他很清楚地判断正在移动的物体以及距离。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视觉提升了,这是完全地多了一种新的模式。

他很清楚,这不是他训练、影响变异方向的原因,九成九是因为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

他看过资料,猫途鹰的夜视能力可是非常强的。

而有了这个能力,向坤也就有了夜间在山里行动的能力,很多事情就不是必须要白天才能做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所以到了地方后,向坤直接让载他来的小车回去了。

村里的年轻人大都到城市去打工或读书去了,留守的大多是老人。村里没有路灯,除非有什么热闹,否则休息的都很早,路上不会有很多人。

所以向坤没有受到任何打扰,悄咪咪地找到了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口那棵最大的树。

虽然向坤此前从来没有爬过树,但相对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这自然不是什么问题。

三下五除二上了树后,向坤切换到了正常的视觉模式,然后打开手电,仔细检查那发帖者说的“人影”大概所处的位置。

倒不是说用夜视模式就看不清,但有些痕迹,还是需要色彩分辨能力,在强光下更容易看出细节来。

在树上窸窸窣窣地找了二十几分钟后,向坤果然找到了爪印。

他知道如果那个发帖者一个月前看到的树上人影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话,那以其体重,加上变大、锋利的爪子,肯定会留下比较深的爪印,而且肯定会在比较粗的横枝上。

一个月的时间,猫头鹰的气味已经消散,但爪印却依然残留。

找到爪印后,向坤精神一振,自己的分析判断和第一直觉并没有错,这一路并没有白跑。

向坤从树上下来后,拿出手机,调出地图app,在上面观察起这村子周边的情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事实上,在来的路上,向坤就已经做过调查了,这村子虽然在山上,但远远称不上是深山,离最近的镇子只要四十多分钟的车程,路况也说不上糟糕,车来车往并不少,这里顶多只是那只猫头鹰离开原本栖息地后的途经落脚点而已。

别说现在根本就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就算有,向坤也不可能从这里就开始循味追踪。

地图上,这村子往东面和南面都是越来越多的平原和城市,越来越繁华。

往北面有一座大山,不过翻过大山后也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城镇。

只有往西,越往西,山林就越多、越密,开发度就越低,一直深入到邻省境内。

向坤推测,那只猫头鹰之前生活的地方,应该就是在那一带。

他也没有在附近多留,没有先找地方休息一晚,而是直接背着背包往西面走去,踏着夜色钻进大山里。

他的背包里有两套换洗的衣服和几双袜子、内裤,有一个充电宝,一个手电筒和一排备用的电池,一把瑞士军刀,一个水壶。

如果是野外生存的爱好者看到向坤带的这些东西,怕是要直摇头,实在是太少了,很多基本的必备品都没有。

但对向坤而言,这些东西却是足够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事实上因为刚刚发现的夜视能力,向坤在夜里行进的时候,甚至都不需要手电筒。

他并不是都沿着路走,也不是向着西面就一路莽,经常会停下来找棵比较高的树爬上去,或是登上其他高点,视野较好的地方,四下观察。

向坤是在拿周边的景物,对比他所看到的那些猫头鹰记忆里的画面,以此来追踪那猫头鹰的足迹和栖息地,寻找它留下的任何痕迹。

……

8月16日下午两点,一个光头背包客在环山公路上飞速狂奔着。

他并不只是在公路上跑,在经过一些拐弯的时候,甚至会直接从上方往下跳来抄近路。

上下的高度至少超过两层楼高,但那光头落下来后在路上一滚就卸掉力,继续全力狂奔。

如果有人看到的话,一定会觉得很吃惊,不仅吃惊于那光头的奔跑速度、从那么高的地方跃下,更吃惊于……这家伙居然赤着双脚。

这个光头自然就是向坤了,在孤身一人进入深山后第五天,他决定结束这段旅程回家了。

虽然满打满算,向坤在山里的时间只有四天半,差不多110个小时。但他和普通人不同,他这110个小时基本就没有停下来休息过,不管白天黑夜,始终在不停地移动。不需要寻找食物、做饭,不需要休息、睡觉,甚至不需要找地方拉撒。所以他这四天半时间的实际利用率,可能比普通人十五天都来得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所以他连鞋子都走烂掉了,衣服背包里带了替换的,鞋子却没有办法。只能是一双真皮肉脚走天下,最开始没走多久就双脚血肉模糊,擦破磕伤无数,不过反正恢复能力强,也没多在意,就当是做创伤恢复的针对性训练了。

这四天半,向坤找到了很多那只猫头鹰留下的痕迹,大多是在各种地方残留下的爪印,甚至根据那些记忆画面,找到了一具死于猫头鹰之手的野兽骨骸,上面留下的痕迹也显示了那只猫头鹰的爪子有多么可怕的杀伤力。

还找到了那只猫头鹰变异后的窝——在悬崖壁上的一个岩洞。

向坤也确定猫头鹰变异之前捕猎和生存的范围,很多景物都和那他所获得的那些记忆画面相互对应。

可惜并没有找到任何那只巨型猫头鹰变异原因的线索。

除此外,向坤也狩捕了几只山中野物,虽然他只带了把瑞士军刀,要对付野猪这类皮糙肉厚的中大型动物吃力点,但逮个野兔、野鸡之类的还是很简单的。

向坤主要还是为了尝试一些这些野物的鲜血,和菜市场买的蓄养的禽、畜有什么的区别,全都是微微舔了一口,没敢多尝,以免摄入太多血液后,进入睡眠状态。

得到的结果就是,和菜市场买的并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次山中之行,倒也并非一无所获。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四十七章猫头鹰前辈

向坤本来以为,那只猫头鹰的变异方向应该大都单纯地依靠动物本能和原本习性,不像他一样有刻意地训练和引导。

但在那猫头鹰崖壁巢穴不远处,一块位于林中溪流旁、布满爪痕的岩石,却让向坤意识到,这只猫头鹰其实是有在进行针对性训练的。

向坤在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里,并没有看到它在这磨爪的画面,而是根据那岩石上留下痕迹的爪间距,判定这些爪痕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所留。

从岩石上的痕迹来看,它在这石头上不单单是在磨爪,而有大量抓、刺、枣的攻击,初期可以看到的爪子“凿刻”的痕迹很浅,而后期则越来越深,这明显是把这块石头当成了假想猎物在攻击,向坤也可以想象到,最开始它的爪子肯定伤痕累累、甚至经常折断,但有恢复能力打底,对生存没什么影响,而在饮血变异后,爪子的锋利程度和硬度肯定都会有大幅提升。

那只巨型猫头鹰那巨大而锋利的爪子,便是这么一次次变异加强而来。

发现猫头鹰的训练方式后,向坤也冒起过一个念头,他是不是也可以模仿猫头鹰,把自己的指甲也弄锋利?如果之前他也有一手利爪的话,都不用什么武器了,面对那巨型猫头鹰直接一招黑虎掏心就能有不小的杀伤力……

但几乎一瞬间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鸟类的爪子和人类的手构造不一样,人类双手的最主要功能还是使用工具。要是能变异出十根能自如伸缩的“铁爪”还好,要是直接把指甲变异成野兽一样的尖爪,或者又硬又长,那不仅容易引人注目,平日里做事也不方便,敲键盘都容易卡到。

向坤还在猫头鹰那崖壁上的岩洞巢穴中,发现了一堆小石子,起初他没搞明白猫头鹰堆这堆石子要做什么,也不像是在铺窝,难道这只猫头鹰还会给自己的窝弄“景观”?

但在检索了猫头鹰的记忆画面,发现了有一个捕猎、饮血后主动吞食石子的画面后,向坤有了一个猜测:

这会不会是猫头鹰抑制自己饮血后困意,回到巢穴再睡觉的方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要知道,野外不像都市,深山、密林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危险。

向坤是在菜市场买的肉兔,养在家里,需要的时候直接宰了饮血就是,饮完后困了倒头就睡,除非是他的亲人朋友有急事找他联系不到,有可能找上门来,不然一般是不会有人打扰、更不会有什么危险。

但那猫头鹰要饮血,是需要自己出手捕猎的。因为血液如果离开身体太久,或是猎物死掉太久的话,便没有效果,所以基本上都会直接就地饮血或是转移到附近饮血,而不会专门把猎物逮回自己的巢穴——毕竟它变异后狩捕的很多猎物体型都不小。

这样一来,假设这猫头鹰和向坤一样,饮血后会产生强烈困意,而且睡觉的时间会比较长且不容易被吵醒的话,那在野外随便找个地方睡觉就有危险了。

所以它将石子吞入腹中,以抑制困意,挺到它飞回巢穴,将腹中的石子吐出后,才安然睡去。

否则的话,实在无法解释,它为什么会去吞石子,又刚好都在崖壁上的巢穴里吐出,毕竟它变异后也只是饮血,而无法进食其他食物,不需要吞石子来促进消化。

至于为什么是石子,而不是肉或其他植物之类更适合“吃”的东西,向坤猜测可能是石头更单一、密度更高,有呕吐感的时候更容易被压制住,想吐的时候也更容易一次性吐干净。

当然,这些完全只是向坤的推理和猜测,到底是不是这样,他准备等回去后亲自做实验验证。

如果有效的话,这也是偶尔可以应急的办法。

就好像那天与猫头鹰一番大战后,如果他能靠这个方法暂时挺着不睡的话,或许就能看到那只猫头鹰的尸体消失的过程,这对他理解自己和猫头鹰身上的变异因素,是有不小帮助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在不安全的地方长时间沉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虽然这次没能找到这只猫头鹰变异的原因,但从其栖息地的各种痕迹,结合记忆画面的对比,探索它的变异过程,同样对向坤理解自身有很大帮助。

毕竟如果按照一次捕猎饮血后,就会有一次沉睡和变异来看,这只巨型猫头鹰变异的次数,可比向坤要多太多次了。

不论从变异的次数还是时间来看,它都是向坤的“大前辈”。

而且这四天半的山中生活,也让向坤更好地体验到了这次变异后身体机能的提升和变化,并进一步进行了熟悉和训练。

除了从猫头鹰的血液里获得了夜视能力外,他的动态视觉、听觉、嗅觉都有非常明显的加强,而且这种加强不单是灵敏度的加强。

在山林里,更是对很多其他生物造成的声音和气味有极强的瞬间分辨能力,这个是一直在都市生活的向坤之前所不具备的——相当于他直接拥有了猫头鹰在听觉和气味“数据库”。

这让他在山林里的生存十分地容易,甚至经常有种天地尽在我掌握的感觉。

有时候他甚至会想,自己要是也有猫头鹰的飞行能力就好了。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真要让他现在就变异出一对大翅膀,那就真的只能隐居山林了。

……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环山公路上狂奔的向坤忽然停了下来,在路边站定,回头望向山上。

这边自然已经算不上是“深山”,距离他这几天所在的区域已经很远,虽然开发度还是不高,没什么人,但至少已经修了盘山公路,山上有村落,有寺庙,偶尔有村民开车上下山,也有香客去寺庙进香。

向坤之所以停下来,就是听到了汽车的声音,十几秒后,一辆suv出现在拐弯处。

他抬起右手,比起大拇指,坐出个请求搭车的手势。

老实说,他其实不太抱有希望,之前已经有四辆下山的车经过他身边了,都对他伸出的“点赞之手”毫无反应,没有一点停车的打算。

当然,对此他并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就算位置变换,是他在开车,看到路边有这么个身高马大、风尘仆仆、赤着双脚的光头壮汉拦车,也不会停下来。

反正他一路跑下去,不时“抄近路”,也不会比搭车慢太多——这盘山路弯道太多、太急,即便是下山也没人敢开快。

他之前在手机有信号的时候就查过地图了,山下有个挺大的村子,应该可以雇到车,把他送到最进的县城或小镇,买车票回家。

不过这次他运气不错,那辆suv竟然慢慢在他身边停了下来。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四十八章真敢停

看到那辆suv在身边停下,向坤颇感意外,还真有人愿意停下来。

副驾的车窗降了下来,一个留着平头、皮肤黝黑的中年人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奇怪道:“兄弟,你怎么光着脚?”

向坤将之前就准备好的说辞拿了出来:“哎!我爬山的时候,鞋子坏了,只好直接光脚走了。你们这是要下山吗,可以捎我一程么,到山下放下我就行,我再自己找车。”

副驾的平头中年人回头看了眼开车的同伴,低声问道:“让他上车?”

正常来讲,他这个音量,还隔了车内车外这段距离,站在车外的人是听不到的,但以向坤的听觉,自然全都听得清清楚楚。不过他也并不在意,哪怕这车上的人有歹意,想要把他骗上车谋财害命,那他说不得又得“正当防卫”一番了。

不过以他的观察,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开车的同样是个看起来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戴着眼镜,看着挺斯文的。他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了下头。

于是副驾的平头中年人打开车门下车,对向坤说道:“上车吧,反正顺路,这大热天的,你又没穿鞋,走到山下别把脚走废了。”

平头中年人拉开后座车门坐了上去,让向坤坐副驾——因为后座还坐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文静少女。

向坤一边道谢,一边把背包拿下来抱在怀里,准备坐上车。

“等下。”戴着眼镜的司机却是忽然出声道。

向坤愣了下,刚跨到车上的脚缩了回来。要是他们忽然又改变了主意,其实他也不会有怨言,反正他本来也没指望真能搭上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那司机却是拉了手刹,挂到p档,然后开门下车,一边打开尾门,一边说道:“我车上还有双拖鞋,你先穿着,我44码的,你应该能穿吧?”

拿了拖鞋和一瓶矿泉水后,司机关了尾箱,绕到向坤身边,把拖鞋放到他脚边,又把矿泉水递给他。

向坤接过水道了声谢,便准备穿鞋。

“那个……那水是让你洗脚的。”司机有些尴尬地提醒道。

“噢噢。”向坤低头看了眼,也发现自己的脚实在是太脏了,外面都裹了一层凝固的、沾满了灰土的泥皮。

用那瓶矿泉水简单洗了下脚,穿上拖鞋,坐上了副驾驶,又是对重新上车的司机和坐到后排的平头中年人连番道谢。

汽车重新上路,向坤通过后视镜注意到,后排那名少女在他上车后,戴上了一副墨镜。

坐在少女身边的平头中年人注意到他的眼神,便笑着解释道:“这是我女儿,她眼睛看不见。”

向坤其实也有所猜测,不过听到平头中年人这么坦然说出来,一时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应,只能点了点头,然后转移话题道:“我从山上下来,一路伸了五次手,只有你们肯停车,我本来都想着,今天估计得步行下山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好人啊……好人会有好报的。”

“小兄弟,你这要爬山,也选双质量好点的鞋啊。”平头中年人在后排笑道。

向坤苦笑:“没办法,没经验啊,第一次爬山。”

“你这身打扮,还没穿鞋,也难怪一般人不敢停车了。”开车的司机笑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是啊,我也知道,所以你们愿意停车,我其实也有些意外。”向坤实话实说。

“因为我看得出来,你应该不是坏人。”司机说道。

“哦?这也能看出来?”向坤说道,“老实说,如果是我开车,看到一个我这模样的人站路边拦车,我是不敢停的。”

司机说道:“你刚伸手拦车的地方,路边没有什么遮挡的地方,视野较开阔,也就是说边上没法埋伏人,不会趁我们停车的时候冲过来。而且一般图谋不轨,想要蓄意搭车的人,都会装得比较可怜,或是比较弱势、和善。但你虽然连鞋都没有,表情却很平淡,眉头舒展,既没愁眉苦脸,也没任何笑容。从你的肢体语言来看,就是十个字:爱停不停,反正我伸手了。”

一席话听得向坤和后座的平头中年人都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虽然觉得他说的有些牵强,不过向坤还是一个马屁拍上去:“您这眼力实在是厉害,不会是学过心理学吧?”

“还真别说,我们这工作,还真的得有一点心理学的知识。”司机笑道。

也不待向坤猜职业,平头中年人直接在后排笑着补充道:“他是警察,而且是刑警,你要真是坏人或是逃犯什么的,那就给他送功劳了。”

向坤恍然,原来这才是原因啊。

不过开车的司机却摇头,正色道:“那倒不是,我要真觉得他可能是坏人,你和小苹果在车上,我也是不会停车的。”

又聊了一会后,向坤愕然发现,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司机是刑警就已经出乎他意料了,坐在后排那皮肤略黑、留着平头,看起来像庄稼汉的中年人竟然是大学的副教授。

这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当然,两人听到向坤是个程序员,也是颇为吃惊,司机笑称,向坤若是换一身僧袍,说是远游的苦行僧他都信。

向坤自称是公司刚刚倒闭,所以出来到处走走,爬爬山,看看风景,换换心情。自然是没说他在深山里已经待了四天半,只说从旁边一座山开始爬,结果不知道怎么就岔到这边山上来了,差点迷了路,好在找到了盘山公路,就顺着公路一直走。倒霉的是,鞋还坏了。

反正说的话里假中有真,真中有假,回头他们真要去验证,比较好验证的事情,基本都是真的。

那开车的刑警名叫李升,和坐后排的副教授李洋是亲兄弟,后排被李升昵称为“小苹果”的安静少女是李洋的女儿。

他们今天是到山上的庙里见一个亲戚的,顺便到山顶观鸟。

见亲戚就算了,“观鸟”这说法,却是让向坤颇为疑惑,毕竟李洋的女儿看不见啊。

李洋也看出他的疑惑,解释道:“我女儿虽然看不见,但是她的听力比普通人要好很多,而且能分辨出各种鸟的不同叫声,她甚至还能分辨出那些鸟发出叫声的意图,是示警、挑衅、问好还是求偶什么的。”

听力比较强向坤倒是能理解,他当初自己在训练嗅觉、听觉的时候,也会蒙住眼睛帮助把注意力集中到这两种感官上。当视觉无法依赖的时候,听觉和嗅觉都会迸发出更大的潜力。

能分辨不同鸟叫的声音也算正常,若给他时间训练,现在的他也能做到。当然,他有气味辅佐,判断种类更加容易。

但这少女竟能通过声音分辨鸟叫的意图,这就相当厉害了。

向坤倒是不觉得那位李洋教授在吹牛,于是开口请教少女,识别鸟叫声意义的方法。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四十九章科学讲证据

不过那少女似乎有些怕生和害羞,并没有回应向坤,李教授代为解释道:“她之前也跟我解释过,其实并没有固定分辨方法,即便是同一种类的鸟,每只都可能有所不同,得根据周围当时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有多只鸟发出叫声的话,也需要互相比对来进行参照判断。说到底,其实就是通过声音判断情绪吧。不过我按她的说法试过好多次,都是听不出什么来。我估计和她听力比较好,能听到的声音细节更多、频率范围更广也有关系……”

就着这个话题又聊了一会后,“小苹果”似乎也没那么怕生了,参与进了他们的讨论。

李洋说女儿的听觉比普通人强,能听到的细节更多,所以他很难学得来。但这个问题对向坤却是不存在,他很确定自己的听觉肯定比这少女还要强得多得多。

在和少女直接交流了一会后,他也抓住了分辨鸟语的一些诀窍,而且他也根据这段时间在深山里所听过的各种鸟叫声比对,确定这少女说的东西是有用的。

不过想要掌握,能够实际应用,还得再有实际的摸索和训练。

聊着聊着,向坤又得知了李洋这位副教授,居然是生命科学学院的,主要的研究领域是“自然与人工环境中具有重要功能的复杂微生物群落的相互关系”,从改进培养方法和掌握代谢特征的角度,尝试培养和分离具有重要功能和应用价值的尚不可培养微生物类群。

虽然向坤前段时间猛嗑了不少生物学、医学、细胞、基因方面的书籍,但当李洋真地聊到专业的地方,还是有些懵逼,只能当学生一样请教。

向坤一直希望能够就自己的情况,请教专业人士。李洋教授的专业领域和知识储备,应该算是“专业人士”无疑了。

当然,他也不会直接把自己的情况告诉李洋,而是慢慢地引导话题,往变异、基因突变的方向靠。

“……李教授,你说鸟类有没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发生变异,体型变到原本的三、四倍,甚至五、六倍大?”

“你是说个体,还是说整个族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个体,比如某只猫头鹰……或是秃鹫之类。”

“几乎没有可能,你要知道,体型变大三、四倍,那体重有可能就要增加十几倍,骨骼、肌肉承受不住的。”李洋摇头:“就算出现,那种个体也活不下去的。除非它的整个身体结构和组织强度都进行重塑,但发生于个体上的突变,是不会这么有序和稳定的。”

“……李教授,你说人有没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发生变异,比如消化系统,然后摄入能量的方式改变,整个人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随之发生改变,身体机能获得提升……”

“你不会是想说,变异后有超能力了吧?”李洋忍不住笑道,“我们常用一句话来表述基因突变的特点:普遍随机频率低,多害少利不定向。”

李洋继续解释道:“就是说,基因突变在生物界中普遍存在,生物个体发育的任何时期和任何部位都有可能发生,是随机的,并且突变频率很低。而且变异对于个体而言,一般都是有害的,有利的非常少。至于不定向性,指的是可以产生一个以上的等位基因……

“……人体是一个精密、复杂、稳定而有序的系统,任何的改变,都可能带来糟糕的后果。通常的外在表现,就是生病,或者畸形。向兄弟你是程序员,你说如果一个设计精密、复杂的大型程序,比如说操作系统这种,如果出了个bug,这bug是好是坏?”

向坤想了想,说道:“对程序员或管理员来说,bug肯定都是坏的,需要修补。不过有些时候对用户而言,bug可能也会带来好处……”

李洋点头:“你看,就是这样,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坏处,偶尔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少数会带来益处,但又有整体崩溃的风险。变异也是这样,如果只是很小的变异,那对整个人体而言,可能影响很小,或者会带来一定的好处、便利。比如乳糖耐受突变,使成人也能分泌乳糖分解酵素,可以更好更放心地享用乳制品。但如果变异影响很大,那带来的好处与坏处相比根本不值一提,甚至可能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让整个人体系统崩溃,乃至死亡……

“……未来或者有人为改造基因,诞生超级人类的可能,但现在……靠偶然的变异要出现电影、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基本上不可能。”

其实李洋说的这些,向坤之前看了大量生物、基因相关的书籍,也都是知道的。只是因为自己身上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身上发生的事情,让他没法完全相信教科书。

“李教授,你说有没有这种可能,自然界其实有一些一整套成熟的变异机制,只是一直隐藏……隐藏在某些人类或其他生物的体内,直到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才会激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李洋摇头:“你这已经是类似神秘学的范畴了,文艺作品、电影什么的,设定可以直接编,逻辑说的通就行了。但是科学讲的是证据,没有证据,可不能凭空推论。”

向坤又问:“李教授怎么看待吸血鬼?”

“你要是问我狂犬病或是卟啉病之类的,我可以聊聊,毕竟有病例,有病理研究,有各种文档。但是吸血鬼、丧尸什么的,本质上还是和超级英雄一样,是文艺作品、传说神话里的存在,没有任何实际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在现实中出现过。所以只能从文艺的角度谈,没法从科学的角度……嗯,《夜访吸血鬼》和《惊情四百年》我比较喜欢……”李洋笑道。

向坤很想回头拎住后座李洋的领子,大声对他说:老子就是吸血鬼,老子就是现成的证据!

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他肯定不会把自己的秘密透漏给第一次见的人。

其实他们早就到山下了,不过李升看他们三人讨论得很热烈——其实主要是向坤和李洋。于是干脆载向坤到市里的车站去,反正他们也要回市里。这一路,正好可以继续聊天。

到车站后,向坤跟李洋、李升、小苹果都互留了微信,然后下车告别。

看着向坤走进售票大厅的背影,车上的李洋摇头轻叹:“没想到这向兄弟,都三十岁了,还这么痴迷超级英雄。对了,小苹果,你之前说过的那叫什么词来着?什么二?”

“中二。”小苹果说着摇了摇头:“向叔叔这不叫中二,他好像是想从爸爸这里听到能帮他解释那些超级英雄、吸血鬼的理论。”

“这怎么可能嘛……”李洋笑道。

一边开车的李升忽然说道:“向兄弟的脚很脏。”顿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非常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嗯?”李洋疑惑皱眉,因为路上聊的投机,李升将向坤穿的那双拖鞋送给了他,李升说这话,肯定不是嫌弃向坤的脚脏,而是在表达其他的意思。

李洋略想了一下,便明白了:“你是说,向兄弟赤着脚走了很长的距离?”

李升点头:“他脚上裹的那层厚厚的硬泥,肯定不是在盘山公路上走出来的,他在山里肯定走了不短的路程。而且他洗脚的时候我在边上看到了,脚上并没有什么伤口。这就说明,他走得很有技巧,懂得怎么规避会伤脚的障碍。我怀疑,他是故意光着脚进山的,根本就没穿鞋。”

“故意不穿鞋?这又是为什么?”李洋问道。

“说不定他真是个苦行僧,啧啧,要是他穿个僧袍,我真要以为是有真功夫的和尚了。”李升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

李洋摇头:“人家不是程序员么,什么和尚别乱说,他自己都说了,光头是因为脱发……”

这时候他边上的小苹果忽然开口:“向叔叔身上没什么味道。”

这话让两人都是一愣,下午两点多,那么大的太阳,那么热的天,别说在山路上走了,就是站着不动十分钟,都要大汗淋漓。

但现在回想,向坤身上似乎干爽得很,根本没见怎么流汗。就算后来汗干了,之前流的汗,肯定也有残留的酸臭味。两人都很清楚,小苹果不仅耳朵比别人灵敏,嗅觉也一样,连她都说没什么味道,那肯定就是没怎么流汗了。

李升笑着摇了摇头:“这个向兄弟,有点意思。”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五十章三个实验上

向坤回到所在城市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一开家里的门,便是扑鼻而来的臭味。

他倒不觉得意外,在厨房的笼子里还养着三只兔子,差不多五天时间没人给它们铲屎,臭是肯定的。

向坤先打开厨房的门窗通风一下,然后检查笼子里的肉兔。

他离开前把冰箱里所有的菜叶都塞到了笼子里和笼子边上,水槽里装满了水。

至于那些菜叶能吃几天,他几天会回来,这些他自然没时间和精力去考虑,他养的是食物,又不是宠物。

本来他都以为这几只肉兔应该gg了,没想到检查一下发现,三只兔子虽然看着都蔫蔫的奄奄一息,却都还顽强地活着。

向坤犹豫了一下是不是要直接把三只兔子都宰了饮血,但考虑了一会后,还是决定按照自己一贯的时间表和节奏来进行。

而且,他打算要进行一些实验,有些提前需要准备的东西还没有备好。

于是向坤帮兔子清理了笼子,然后翻了下冰箱,找出颗之前租户留下的、不知道放了多久的苹果,切成细片放在食槽里给它们吃。

现在这个时间点,他自然不会再专门跑出去给兔子买吃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洗了个澡,换了衣服后,向坤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将此次山中之行的一些总结记了下来。

除此外,还有路上听李副教授女儿小苹果说的、如何理解鸟类叫声所表达意思的方法,也按照他的理解整理、记录了下来。

他对这个能力还是颇感兴趣的,而且也觉得以他现在得天独厚的听觉,应该很容易学会。

不过他对李副教授本人,其实兴趣更大。

虽然李副教授对向坤提的变异、吸血鬼之类的话题很不当回事,连深入讨论的想法都没有。但从李副教授的专业背景、工作环境来看,他确实是向坤目前能接触到的,最有可能、有能力帮助他私下研究他身体变异原因的人了。

当然,只是“有可能”而已,向坤现在自然不会跟李副教授透露任何信息,甚至短时间内都不会联系他。

他可不管保证人家会不会愿意帮他,会不会事先说好保密,在知道向坤秘密后,反手就一篇paper把他当成自己的重大发现、研究成果给发出去。

要么有深厚的情感基础,要么有一致的利益驱动,否则向坤绝不会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别人的道德底线上。

总的来讲,这次山中之行,虽然用掉了差不多一整个饮血周期的时间,但收获还是不错的。

何况在山中的这四天半,也是另一种方式的综合性训练,对于他掌握和熟悉从那巨型猫头鹰血液中获得的能力,有不小帮助。

不过也有遗憾,这次山中之行,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巨型猫头鹰变异原因和线索,其次是寻找其他的变异生物,最后是那只猫头鹰离开栖息地、进入城市区域的原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前面两点没有结果他觉得很正常,但第三点没找到确定的线索,却让向坤觉得有些许的不安。

对这只猫头鹰而言,没有季节性迁徙的需要,一般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熟悉的领地,跑到两三百公里外、人类聚居的地方。

要知道,它在那片山林中,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天敌。别说那里没有老虎狮子这种猛兽,就算有,也是它们需要害怕那只猫头鹰。

更何况,从那只猫头鹰的行为习惯,以及向坤得到的记忆画面来看,它是很清楚人类的危险性的,到了人类聚居的地方,也是尽全力躲避人类,避免被发现,甚至会故意地处理掉自己杀死饮血的猎物尸体。

这种情况下,它出现在大城市周边,就非常反常了。

如果说在向坤家小区附近出现,是冲着向坤来的话,那它首先也得飞到垃圾场周围,才能够找到那被向坤丢弃的兔子尸体,闻到向坤的味道。

他可不觉得,那猫头鹰能隔着几百里就“心有灵犀”感应到他。

一定是有什么它无法抗拒的原因,逼得它不得不离开自己的栖息地,逼得它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接近人类的聚居地。

不是受环境影响,不是被天敌威胁,难道是食物不足?

似乎也不可能,虽然那只猫头鹰变异后捕杀的猎物越来越大,越来越多,但那片山林区域很大,很广,短时间内根本不至于让它找不到鲜血供应。

或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普通动物的鲜血已经无法满足它的需求,它必须要汲取其他变异生物的鲜血?

这只是向坤的猜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不论是山林中的痕迹,还是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都无法证明这一点。

但他还是觉得,这种可能性是最大也是最合理的,否则无法解释那只猫头鹰为什么要离开栖息地,冒险靠近人类聚居地。

当时第一次闻到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气味时,可以说是他的身体给了他提示,让他去注意那气味。

或者说,变异的生物之间,有着互相猎杀、汲取对方血液的本能?

这也让向坤有些警醒,会不会以后也有一天,兔血无法满足他的生存需要,而必须要摄入其他变异生物的鲜血?

第二天一早,向坤便出门了,他需要采购一些东西,除了迎接今天有可能按期到来的饥饿感,还有三个实验要做。

上午9点,向坤便已买好了自己所需的物品,回到家中,开始做第一个实验。

他用1ml的一次性针管,抽取了少量自己的血液,然后分别打在了两只肉兔身上——他专门在网上找了给兔子静脉注射的方法。

然后他又换了根针管,用自己的唾液,兑了一点点纯净水,打进了另外两只兔子体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今天他买回了五只肉兔,连着之前的三只,家里已经有了八只。不过做实验的四只,都是新买的,精神看起来比较好。

向坤把注射了血液和唾液的四只兔子分到了两个新买的笼子里,然后开始计时和观察。

他想要看看,他的血液或唾液,会不会感染其他生物,让它们也变成变异生物?

毕竟影视、文艺作品里,被吸血鬼咬了之后没死,都会被转化为吸血鬼。

他自然是不会去咬兔子的,不过想来如果被咬就能被同化的话,那直接把唾液和血液注射进血管里,同样也可以。

不过观察了半个小时后,四只兔子除了看起来有些怂和蔫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

当然,他也不会只打算观察半小时。将买来的便宜摄像头对准两个笼子,然后连好电脑,开始录制视频,他准备进行长期观察和记录。

然后向坤便不去搭理那些兔子了,开始准备第二个实验。

他在面前的桌子上摆了四个玻璃器皿,以及配套的四个塞子。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五十一章三个实验下

用了一分多钟的时间,向坤就把四个器皿都装上了东西,塞上了塞子。

然后架好手机,开始拍摄。

第一个编号x-001的玻璃器皿中装的是20几毫升的血液。

第二个编号r-001的玻璃器皿中装的是一小块约莫3、4克重的带血肉块。

第三个编号k-001玻璃器皿中是一口唾液。

第四个编号t-001玻璃器皿中,得仔细看,才能发现有一根黑色的毛发——那是一根腿毛。

这四种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来自向坤的身上。

是的,他又给自己放血、割肉了,而且这次直接对大腿下手,割下了一块比上次还要大的肉块。

按理说,在和那巨型猫头鹰搏杀的时候,向坤受的伤要比自己割这么小块肉严重得多得多,换普通人大概率直接嗝屁了,但或许是当时注意力没在自己身上,肾上腺素大量分泌的原因,疼痛感远比不上现在。

在咬着牙割下了那块肉后,向坤疼得脸颊肌肉都不受控制地开始抽搐,心里大骂了自己几句傻逼……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该干什么,还是继续干。

疼痛来得快,去的也快,他很快把注意力放到的那些玻璃器皿之中。

之前有一次测试伤口恢复速度的时候,在小指肚上割下了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结果没多久那块就变成了粉末,也让他注意到自己的血液离开身体后过一段时间,同样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不过那时向坤并没有意识到会发生那样的现象,所以只是注意在观察伤口,而没有全程观测肉块和血液变化的过程,也没有录像。

在遭遇那只巨型猫头鹰,发现猫头鹰掉下的羽毛会消失,后来连尸体都消失后,向坤再次对这个现象产生了兴趣。

虽然那只猫头鹰已经“尸骨无存”了,没法时间倒流再给他“表演”一次,但他可以观测自己。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大腿上的伤口在飞速的愈合,几个密封的玻璃器皿里的东西也开始出现了变化。

最直观的就是那块肉和血液了,很明显地看到血液开始凝固,然后颜色先是变得极深,接着开始变淡,而那肉块同样如此,体积萎缩了一点,从暗红色,向深灰色过渡。

另一边唾液反倒是变得清澈了一些,只不过体积也是明显减少。

只有那根腿毛没有任何的变化,而且向坤腿上剪下那根腿毛的地方,也没有像受创的皮肤、肌肉一样自我修复,重新把毛长起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当向坤早上专门买来计时的电子表上显示到00:10:57的时候,大腿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被他切下的肉块依然还在慢慢变化着,已经变得有些像块石头了,血液则变得像是一堆深灰色粘稠的细沙一般。

唾液几乎消失不见,只能见到器皿底部铺着一层很细的深色粉末。

而原本以为几乎没有变化的腿毛,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颜色变淡了,变成了……一根灰色或者说接近白色的腿毛?

又过了几分钟,肉块已经变成了一块砂片石的模样,向坤用手指轻轻弹了一下玻璃壁,轻微的震动便让那块“石头”瞬间坍塌,化为粉末铺洒在底部。

x-001器皿里的血液也同样变成了一堆灰色粉末,体积相较原来血液的状态减少了许多倍。

k-001器皿里的口水已经完全不见,不剩一点液体,只有少量的灰色粉末。

就连t-001里的腿毛,也已经不见“毛样”,只剩一条几乎看不清的灰色痕迹。向坤拿起器皿稍微摇了一下,那条“痕迹”便汇聚成了一小堆灰色粉末,但重量很轻,一下子飘散在瓶子内。

电子表上的时间是00:14:46,虽然上次割下小指肚上的肉时他没有计时,但当时的伤口恢复时间是13分钟,而他那块肉完全变成粉末,也是在那之后,大概就是这个时间段。

所以可以判定,离体的身体组织,变成灰色细小粉末的时间,并没有因为他伤口痊愈的速度提升而相应变快。

如今摆在面前的四个瓶子,除了分量有些不同外,基本看不出有什么区别来,似乎都是一模一样的灰色粉末。

换个人来,肯定无法认出这四个瓶子的灰色粉末,是由什么转化而来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四个瓶子密封的瓶子标签上,除了四个编号外,向坤只标注了今天的日期,其他什么都没写。

旁人自然不可能猜到,那编号x代表的是血液,编号r代表的是血肉,编号k代表的是口水,而编号t则是腿毛……

看着这四个瓶子里的粉末,向坤的眼神有些复杂。

他心里冒出一个疑问:“我现在还能算是人类么……”

当初向坤在闻到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气味后,曾经去过动物园,收集各种动物的气味,以借助判断那“特殊气味”是属于什么动物。

当时在动物园里,他也是有看过猫头鹰的,有记下了猫头鹰的气味特点。

但他很确定,那只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和他在动物园里闻到的猫头鹰气味,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物种的气味。

这一点,在向坤前几天于深山中,找到其他同种类的猫头鹰后,也再次证实了——那只猫头鹰在变异之后,从气味上来讲,已经完全不属于猫头鹰这一物种了。

也许,经过了这么多次的变异后,自己离人类也已经越来越远了?

不过这有些复杂和怪异的情绪只存在了不到几秒钟,便被向坤赶出了脑海,他现在既没有冒出什么畸形的器官,也没有身体腐烂或是病得下不了床,反而身体机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要是再有自怨自艾的情绪,未免太矫情。

向坤将四个瓶子拿起来晃了晃,确定那些粉末没有再进一步变化的趋势后,便将它们收在了一个纸箱里,存放起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然后检查了一下手机录制的视频,虽然一机拍四瓶,但这红米手机的表现还算可以,至少把四个瓶子里的变化过程基本都清晰地拍了下来。

他已经想好了,以后如果找到值得信任、可以合作的研究人员或机构,这些东西会是他先抛出去的试探。

不暴露自己的变异情况,先让别人帮他搞明白,那些灰色的粉末是什么再说。

反正以向坤现在的知识水平,完全无法理解瓶子里那些身体组织发生的是什么反应,但肯定不是简单的氧化反应。

不说其他,肉块、唾液和血液里的水分哪里去了?玻璃壁上看不到有任何水气的存在,难道也被分解成h原子和o原子,稳定地包含在那些灰色粉末里了?而且,这么短短十几分钟里发生的快速反应,器皿上也感觉不到有温度的变化。

没有专业的设备和相关的大量知识储备,向坤现在也只能按能观察到的现象进行推测或者说猜测。

从他现在得到的信息来看:身体组织在外部环境无法长时间存在,十五分钟左右后便会变成灰色粉末,在死亡之后,尸体也疑似会发生同样的变化。而之前向坤做过实验,兔血在离开身体五分钟后再饮用,对他的效用就会大幅度的降低。

向坤推测:动物的血液里可能有某种特殊的成分或者说能量,暂将其定义为z,在血液离开身体、暴露于外部环境中后,z便飞速消散。

而向坤或者其他变异后的生物,消化系统发生了突变,能够从动物血液中吸收z,而z也是支撑他身体消耗、组织重塑、变异进化的主要原因。在他的身体组织离开身体后,z也随之消散。

不像其他动物的血液,失去z后,从外观上看不出太大变化。变异生物的身体组织构建基础就是z,所以失去z之后,便会快速崩溃分解,变成那灰色粉末。

这也让向坤忍不住怀疑,如果有一天自己没法摄入足够的血液,没有足够的z提供给身体的话,是不是整个身体就会直接崩解,变成粉末。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所以先搞明白这些粉末是什么成分,或许能帮助他验证自己的推测。

下午3:20,正在电脑前整理各种实验记录、视频、图片的向坤,忽然感觉到一股由身体最底层释放出的饥饿感。

他熟练地把各种文档打包、加密、隐藏,然后起身走向厨房。

厨房的笼子里,四只分开关着的肉兔依然没有任何特殊的反应,向坤看了一眼后,便走向剩下的四只兔子,取出了三只。

之前他每次都只喝一只兔子的血,刻意地控制饮血量,但上一次饮完兔血后明显感觉还有很强的饥饿感,而随后睡了32个小时,也让他意识到,确实是饮血量不足。

本来按照他的计划,应该是先从一只到两只就够了。

但他这次想要试验一下,看看大幅提升饮血量,会不会缩短睡眠时间,所以准备一次性喝下三只肉兔的鲜血。

十分熟练地解决了兔子,将血液分到量杯后,快速喝下。

这次总饮血量达到了450ml。

而后向坤开始了他今天要做的第三个实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拿起厨房调味台上一个碟子里的小石子——这些石子都他今天在花鸟市场买的装饰鹅卵石,每个都不过指甲盖大小。

这些石子全都已经被他洗干净,并且用开水汤过一遍,之所以要这么处理,是因为这些石子是他要拿来吞的。

是的,他的第三个实验,就是要验证之前在深山中那巨型猫头鹰崖壁巢穴里冒出的猜想。

要看看,那只猫头鹰吞到肚子里那些石子,是不是能帮它抵御饮血后的困意。

向坤只吞下了一颗,这石子别看很小,吞的过程还真不太舒服,可以清晰地感觉到一个硬物从食道而下的膈应。

不到十分钟,向坤的胃就有了反应,有了呕吐感,想要将那石子吐出来。

但是向坤发现自己确实可以压制住那呕吐感,不像其他食物下腹后,想要呕吐时那么恶心、难以抑制。

不过那石子留在胃里,确实让他十分地难受,甚至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胃在不时地抽搐,似乎在向他大声抗议一般。

但很神奇的,或许是因为胃部的不适感影响转移了身体的注意,向坤饮血后的困意,确实减轻了非常多。

从下午3:30饮血后开始计时,一直到晚上7:45,向坤依然没有被困意“击倒”睡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要知道,上一次他进行抗困意的测试时,一个半小时左右就已经有些神志不清,连怎么睡过去的都忘了。

而现在,四个小时过去,如果有需要的话,他还可以继续撑下去。

不过他的脸色也不太好,表情甚至有些狰狞,因为胃里的感觉实在是……相当难受。

虽然证明了自己之前对那巨型猫头鹰吞下石子返巢睡觉的猜想,但他还是决定,这只能做为一个不得已的保险选项,平常还是饮完血就睡好了。石子在胃里翻腾的感受,实在是太痛苦。他甚至宁愿在大腿上再割两块肉,也不想再坚持吞石四小时了。

7:58分,向坤主动将石子吐出来,然后躺到床上呼呼大睡。

8月18日晚上9:14,向坤从床上坐了起来,看了下手机上的计时器,确定了自己睡眠的时间依然在25个小时左右,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

随便扫了眼未接电话,六个未接电话里,有四个都是没有名字、疑似广告推销的号码,而另外两个,则都是陈警官的。

陈警官找自己做什么?

向坤心下疑惑,想了几秒钟后,给陈警官拨了回去。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五十二章你自己问呗

拨通陈警官的电话后,只响了两声就被接起来。

“你这是跑哪去了?微信消息不回,电话也不接?”

向坤听着陈警官的语气,好像并不怎么恼火,而只是疑惑,应该不是什么大事,便找了个借口回道:“这几天跑出去旅游了,在山里,没信号。怎么了陈警官,有事找我吗?”

陈警官说道:“你之前逮到那通缉犯的奖金发下来了,过来签个文件确认。”

向坤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之前他在街上把那黄毛逮住后,是有奖金的,忘了是一万还是两万来着?

“我想起来了,上次在局里,不是有留我的银行卡号吗?”

“银行卡号是有,但你得再来局里签一份文件,确定身份之类的,总之就是一些必须的手续,没法直接把钱打给你。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到局里来一趟,很快就能弄好的。”

“那就……明天上午你看怎么样?”

“嗯,你过来的话给我打个电话,我要是不在,安排个同事帮你办。”

确定了之后,向坤犹豫着是不是要再多寒暄两句,关心下陈警官的工作生活什么的,那边陈警官却是先说道:“那先这样吧,对了……你最近……晚上没有再去‘巡街’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没有没有,顶多在我家小区附近夜跑一下。”向坤忍不住汗颜,陈警官还是担心他有做超级英雄、义务警察的想法啊。确实他现在也没在“巡街”,改成“巡山”了。反正他去的那孤山和湖边,都很偏僻,也没有摄像头。

陈警官继续交代:“以后要是遇到什么事情,记得先报警,要是不确定是不是需要报警,你有我微信、电话,也可以先问问我,不要自己逞英雄。”

“是是,陈警官放心,有事我绝对找警察,之前两次,呃……三次,我可都是第一时间先报警了的。”向坤这话说的是真心实意,他其实真是不喜欢多管闲事乱出头。之前那“见义勇为”的视频到现在还在网上传着,让他是很头大。

挂掉电话后,向坤翻了一下微信,果然看到一大堆的未读消息,包括陈警官的三条。

大部分群消息他都设定成了消息免打扰,只看了下和父母在一起的三人群,回应了几句老妈的关心,解释了一下为什么没回消息。

他又看到了唐宝娜发的一条消息,是昨天晚上发的,应该在他刚刚睡着后不久。

“琦玉老师,你最近怎么没去健身房?健身房的沈教练和拳馆的杨教练都在跟我打听呢。”

虽然觉得自己暂时不方便谈恋爱,也不想与其他人有比较频繁、亲密的接触,但不得不说,唐宝娜性格看起来是真挺不错的。

有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没有回复或是冷淡的回复,估计会让对方恼火,不会再联系他或是理他了。

毕竟唐宝娜这样的外貌和家世条件,追她的人一定很多,在朋友圈里肯定也是众星捧月,应该很少有人会这么屡次三番无视或拒绝她伸出的橄榄枝。

向坤想了想,要是“在吗?”这种时效性的消息,那就算了,但这条明显关心询问的消息,他觉得还是得回复一下,毕竟唐宝娜也是常彬介绍的,老是不回人消息也有点太不礼貌了——虽然之前没有回复确实不是故意的,而是没有看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段时间身体不太舒服,在家休息。你呢,脚踝的伤好了没?”

向坤回完消息,便起身准备去看看那四只注射了他血液和唾液的兔子状况如何。

但没想到,消息发过去不到三秒钟,回复就来了。

拿起手机一看,还真是唐宝娜的消息:

“我去!琦玉老师!你这网络延迟这么严重?都过了一整天了才回啊?”

然后又是第二条消息:

“身体不舒服?你不会是那天背我回来,中暑了吧?”

接着第三条消息:

“严不严重,有没有看医生吃药?”

第四条消息也很快接踵而至:

“你到现在才回复,不会是还病着呢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拿着手机,有些愕然地看着消息biubiubiu一个接一个的过来,着实惊叹于唐宝娜的手机打字速度,或者是语音识别?

向坤赶紧回复:“现在好多了,不过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去健身房了,对了,沈教练他们有说找我有什么事么?”

唐宝娜:“好像是有个什么比赛,想问你愿不愿意去参加。”

唐宝娜:“你到底身体是怎么了?真儿在制药公司工作,可以拿到好多刚上市效果很好的新药,你要是病毒性感冒之类的情况的话,可以试试。”

看到杨真儿居然在制药公司工作,向坤一下来了兴趣:“真儿在哪个制药公司工作,她是搞研究的么?”

这次唐宝娜没有秒回,过了一会,消息才过来:“你自己问她呗,你对制药公司感兴趣?”

向坤回道:“对医学、制药、生物科技方面有点兴趣,最近在想一个项目,可能会涉及这些领域。”

唐宝娜:“那过两天到我家来打牌怎么样,到时候还有个医科大学的硕士一起,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到时候直接问呀。”

向坤有些犹豫,不过想了下,只是打牌,又不是吃饭,应该还好应付,不会显出自己的怪异来。

“那你定好时间通知我。”

向坤回复完后,又加了一句:“最好在下周五之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因为下周五23号,按规律又到了他的饮血周期。

……

唐宝娜趴在沙发上回复完向坤的微信后,便起身快步走回房间——她的脚踝虽然还有一点肿没完全消完,但基本上已经不影响活动了。

房间里,杨真儿正在电脑前和同学吃鸡,唐宝娜直接凑在边上,紧挨着她,一起看屏幕,也不说话。

“怎么了爱妃,有什么事?快说!”

“没事,等你死了再说。”

“我去!别乌鸦嘴!本宫这局肯定要吃鸡的……”

然而话音刚落,她的角色就跪到地上了。

“啊啊啊啊!都怪你!”杨真儿愤怒地咆哮。

过了一会,退出客户端,杨真儿回头皱眉看向好又:“到底有什么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你之前不是说,要约老夏一块打牌吗?”唐宝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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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书友说书名搜索出了问题,去试了下,好像还真是,搜“吸血”没问题,单搜“鬼”也没事,但是“血”和“鬼”一连起来搜就找不到了,好像是这几天才这样,也不知道这两个字合起来是为什么会变成了禁词。

今天看到评论区有龙空来的书友,特意去龙空看了下,发现居然有推荐这本书的贴子了,十分感谢发贴的曲调悠扬书友,没有推荐、还没签约的十万字幼苗能被注意到,十分不易。

也感谢那些把本书加入书单的书友,感谢你们的推荐。对于字数还少的幼苗而言,你们的推荐、评论、收藏,就是珍贵的养分,是作者能写下去的动力。

有读者担心后续情节,老实说我也没法保证就一定不会崩,因为很多时候是不是崩其实各人的理解都不太一样,所谓我之仙草他之毒药就是这样。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本书不走灵气复苏的路线,不会开异界副本,整体风格还是会和前面差不多,主角会继续一路探索自己也探索世界,变异生物肯定不止主角和出现过的猫头鹰,但也是极稀少的,不会到烂大街的程度。

本来想在评论区回复的,结果提示我要绑定手机。好像没有绑手机,只能在后台回复说说,没法回复评论。去绑定的时候又发现,手机号绑定到了之前的一个老帐号上,然后找回了老帐号,发现起点无法解绑手机……蛋疼。

大家的评论和说说我一直有关注,感谢所有关注这本书的书友,你们的点击推荐收藏评论就是我的肾上腺素,是我码字更新的动力来源。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五十四章咖啡厅里的训练上

去分局办事,向坤没有再跑着去,10:30左右就到了分局。

陈警官不在,安排了个文职的同事来带他签那些文件。

签的过程其实很快,总共不到3分钟,然后钱就打过来了,马上在网银上就确认入账,两万元整,而且免税。

不过在签文件之前,向坤在分局里等了二十多分钟,但他其实并不觉得无聊或是难熬,反而希望陈警官的那位同事能继续忙他的事,让他多等一会。

因为在这二十多分钟里,向坤用他的听觉和嗅觉,“探索”了所在的这栋建筑。

从警员之间的谈话知道,昨晚抓了一批吸du人员,而从那些人的身上,向坤闻出了和一般人不太一样的气味。

有的闻起来是特殊的焦臭味,有的闻起来像夹杂着汗臭的金属味,这似乎是吸du者所特有的味道。

有些人似乎还生病了,身上有一些特殊的人体激素的气味。

有些人受了伤,身上有血腥味。

还有些人似乎毒瘾犯了,全身各种气味都变得更浓,流着鼻涕眼泪,说着不着边际的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通过这些气味的收集,以后可以更好地帮助向坤依靠气味辨别他人的行为和身份。

他甚至还想着分辨一下警察身上特有的味道,但后来发现,似乎不太容易。只能从部分警察身上的制服来分辨,那些制服有一丝相同类型的味道。但如果他们穿便衣的话,就不好分辨了。

他倒是闻到了手枪的特有味道,但警察大部分情况下,貌似都是不配枪的。就像那天在路上碰到的李升,虽然是刑警队的,在便服私下外出的时候,也没有带着枪。

向坤想到或许可以通过手铐或者证件上的特殊气味来辨别,不过首先他得拿个手铐或证件作为嗅源,放到鼻子下仔细地收集其中可以用来做辨别特征的特殊气味。

他还试图偷听警察的审问,但问题是审讯室的隔音比较好,似乎都是软质材料做墙面,吸音比较强,除非是跑到审讯室外,否则很难听到内容。

如果能在分局里多待几个小时的话,向坤觉得自己一定可以收集到更多的气味、声音信息,甚至有可能趁着别人不注意,弄来个手铐或者证件来闻一闻——当然,这也就是想想,为这种不必要的事情冒险,他是不会真的去干的——何况这画面要是被人看到,一定会觉得他是变态……

走出分局的大门,向坤回头,眼睛眯起,视线越过巨大的国徽,越过楼体上“公正廉洁忠诚为民”八个字,看着“藏”在楼顶,露出半张脸、亮得让人无法直视的太阳。

变异后,他本能地排斥阳光,身体机能在日出之后,也受到大幅的抑制。之前他也猜测,是否和日出后温度的提升有关系。但问题是即便是躲在18c的空调房里,主观感觉是好不少,各种机能的抑制却依然存在,并没有改善,所以他觉得温度可能不是重点。

不过刚刚在分局里,他听到几个警察在谈论,有个吸du人员在被抓捕的时候被烧伤了,送去了医院。

他忽然想起,自己被烧伤和断骨的恢复速度,要比被割伤慢了一大截。

按理说,骨伤比皮肉伤恢复慢很正常,但烧伤和刀伤如果所伤的面积一样,恢复速度不应该差那么多才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刚刚忽然冒起一个想法,或许烧伤之所以比割伤恢复慢,是因为那些被高温所伤的部位,温度持续升高,所以抑制了身体的恢复能力?

20%左右的恢复速度抑制,正好和日出后对刀伤恢复速度的抑制差不多?

要证明这一点,也很容易,只要做个实验,在烧伤后,将烧伤的皮肉全部割去,看看恢复的速度就可以了。

不过这个实验,还是得等到日落后再做。

离开分局后,向坤没有马上回家,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下,锁定了3.7公里外的一家漫咖啡,走了过去。

向坤点了一杯美式后,就在一楼角落找了个不太起眼,但视线很好的位置坐下。

他自然不是闲得蛋疼跑来喝咖啡,黑咖啡虽然要下腹半个小时左右才会吐出来,但同样不是他的最佳饮料——他的最佳饮料除了鲜血就是水。

他到这咖啡厅来,是要继续刚刚在分局未完的事情,用听觉和嗅觉等感官对人进行观察和分析,得出有用的信息。

这也是一种针对性的训练,训练对听觉和嗅觉的实际应用。

就好像一个身体素质顶尖的人,要成为一名职业球员、职业拳击手,一样要进行大量训练一样。

向坤现在视觉、听觉、嗅觉都已远超常人,但要完全发挥能力,还需要各种各样的训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之前他在街上、在山里、在自己家的阳台上所做的那些训练是一部分,现在要做的训练是另一部分。

之所以选择咖啡厅,一来咖啡厅是个半封闭的空间,不容易受到外界的声音和气味的干扰,里面的气味和声音也不容易散逸,更容易被感知。

二来到咖啡厅来的人,一般都会有一定时间的停留,能够给他观察、感知和分析的时间。

现在是上午11:33分,咖啡厅里的人不多,除了两男一女三位服务员外,一楼就只有三个人,而且三个都是女性。

初步,就以判断她们的职业做训练目标。

今天是周一,从这三人桌上饮料所剩的程度,杯中冰块溶化的程度来看,都至少来了有20分钟以上了,这三人大概率从事的都是不用坐班的职业,或者干脆就是和向坤一样,暂时没有职业。

其中两女坐在一起,显然是互相认识。

坐在长沙发上的,代号女1,坐在独立沙发上的,代号女2。

女2背对着向坤,横拿着手机,他透过手机一角的画面判断,应该是在玩吃鸡游戏。

而坐长沙发上的女1,看起来二十多岁的模样,不时拿起来自拍两张,似乎在发微信,很快手机又传来打开抖音视频的声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两女身上的香水味都很重,但女2身上有沐浴液的味道,而穿过女1的香水味后,仍能闻到身上的汗味,从汗味的酸臭程度来看,昨晚睡觉前应该没有洗澡。

女1脸上的妆粉很厚,但仍无法盖住脸上的憔悴和眼中的血丝,应该是经常熬夜,作息紊乱。

他听到的女2肚子每隔一会,就会发出一阵轻微的咕噜噜声音,嗯,胃不太好。

女1张嘴打了个哈欠,他看到女1嘴里的牙偏黄而且几个靠后的臼齿都有很严重的龋洞,显然不太注意口腔卫生,几秒后,他皱了下眉,闻到了哈欠时呼出的口腔气味,嗯,香草拿铁,沾了奶油的松饼,好像还有酸奶?从口气来看,胃也不太好。

两女身体都很差,胃尤其不好,应该经常熬夜,饮食和作息都不规律。

但应该不是混夜场的,因为没有闻到酒味和烟味。

几分钟后,从女2跟女1的对话中,向坤听到他们谈论到几个直播平台的名字,几个主播的名字,女2表示羡慕昨天晚上女1的土豪粉丝送的礼物,由此判断,女1和女2,是某个平台的主播,而且女1比女2要更有名,混得更好。

向坤收回了对女1、女2的关注,把注意力投到了女3身上。

他觉得对女1和女2的观察有点过度了,收集的信息大量冗余,效率有些低。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五十五章咖啡厅里的训练中

女3是位戴着眼镜的女性,留着齐耳的短发,她身上的香水味明显比女1、女2要淡很多,有一丝似有若无的茉莉和玫瑰的味道。

向坤觉得如果自己对香水味熟悉的话,说不定能直接判断出品牌和型号,从而判断出价格和目标的消费能力。

女3背对着他,看不到容貌,正在不断敲打着笔记本键盘,而从屏幕左上角未被她头部遮挡的部分来看,她是在写一个word文档。

以向坤的视觉,可以清楚地看清她文档左侧的几排字。

大概可以判断出,她是在写。

也就是说,她是个自由作家、职业撰稿人?

向坤忽然想要探寻一下她在写的东西,搞清楚她的笔名。

他犹豫着,是不是换一下位置,坐到她的斜后方,可以更方便远距离窥屏。

不过在他有动作前,女3却是先站了起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心中一喜,正想着可以一窥word文档全屏了,以他的记忆力,有个几秒时间就够记下整页了。

但女3在离开位置前,却是直接把笔记本给合上了……

嗯,好习惯。

她并不是去洗手间,而是去吧台,又点了几样吃的,一份原味松饼,一份核桃水果沙拉,支付宝扫码。

向坤嘀咕,看不出来还挺能吃啊,噢对,已经快12点了。

从吧台回来的时候,向坤看清了女3的长相,年龄应该在二十七八或是三十出头,五官清秀,素颜,金丝边眼镜,黑眼圈严重,显然休息的也不好。

女3坐下后,掀开电脑,到了win10的登录界面。

向坤侧耳倾听,敲击键盘的节奏: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最后最大声的一下显然是回车,大概率是前面5位字母加后面4位数字,或是5位数字加4位字母。

可惜坐在身后,看不到她敲击键盘的手指运动轨迹,若是坐在侧面的话,应该可以大致判断出她敲击的按键区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向坤刚刚记住了她敲击按键的声音,虽然这些声音乍一听好像没什么不同,但实际上是有差别的。

特别是对于高熟练度的文案工作者而言,手指的运行轨迹,敲击按键的力度和角度都相对比较固定,敲击各个按键的声音,理论上是可以识别的。

只是向坤虽然可以听出这几个按键声有不同,却无法将它们与具体按键对应起来。

于是他开始观察女3打字,虽然只能看到屏幕左上角的几行,但已经足够根据她拼音输入法的节奏,将敲击的声音,与按出的字母一一对应。

向坤的注意力高度集中,耳朵里只有一下接一下清脆的键盘敲击声,再听不见其他,而眼中只有女3头发与屏幕夹角之间那一角落变换的文字。

w的声音get√,o的声音get√,7的声音get√,h的声音get√,]的声音get√,s的声音get√……

用了十几分钟,当女3点的松饼送上来的时候,向坤终于将听到的女3敲登录密码时的9声键盘敲击声,与具体的字母对应了起来:

sunny8706

这就是女3的笔记本系统登录密码!

向坤又拿起手机,根据他看到的文档左上角出现过的四个名字进行搜索,发现这些名字都是一名还在连载的言情里的角色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于是向坤知道的女3的笔名。

他又根据笔名搜索了一下,找到了女3的微博。

到这一步,向坤已经觉得足够了,正准备关掉微博,忽然注意到女作家微博简介里的工作联络email,于是心中一动,尝试着登录了一下这个邮箱,用那个刚刚“听”出来的win10登录密码。

居然成功地登录了。

向坤没有去看邮箱里的内容,直接退出并关掉了。

虽然刚刚向坤精力高度集中,颇为耗脑,但通过键盘敲击声就推出了别人的密码,这样的结果还是让他颇为兴奋。

可惜这种方式只能适用于特定的个人,若是换个人坐到电脑前,他还得再重新进行全键盘敲击声的收集,才有办法根据键盘声推断输入的内容。

向坤的练习正在兴头上,自然不会就此结束。他继续转移目标,刚刚在他“观察”女3的时候,咖啡厅又进来了几个客人。

两个看起来小学生模样的男孩,代号孩1、孩2,一胖一瘦,t恤都扎在裤子里,在吧台点了东西后,就找了个位置坐下,从书包里拿出几本书放桌上。

书皮上有他们的班级和姓名,以向坤的视力,此时的角度,可以轻松看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好吧,没难度。

向坤一眼扫到其中一本暑假作业,嗯,小学三年级。

还有几本英语教材,现在还是暑假期间,应该是补习?

这是上午补习完,到咖啡厅来边吃午饭边做做作业?

然后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孩1、孩2同时掏出了手机,打横,然后传来“timi~~”的声音……

向坤把视线落在和他隔了一张桌子的一位身着职业套装的女性身上,代号女4。

女4扎着丸子头,穿着黑色长裤、淡蓝色短袖衬衫,还有领花,并且身上还有一丝印泥的味道,大概率是银行职员,不过她把胸卡取下来了,不知道是哪家银行的。

她穿着制服,那应该是刚下班就过来,按照银行下班的时间,她步行过来的时间大概在10分钟。

向坤拿出手机查了一下地图app,附近能10分钟内步行到这家咖啡厅的银行有四家,招行、工行、建行、中行。

考虑到女4刚刚走进门前过来的方向,应该是中行和建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于是向坤又搜索了一下中行和建行的夏季制服,确定了女4就是建行的职员。

不过现在这位建行的小姐姐似乎身体有恙,一手拿着手机在看,似乎在和人聊天,一手捂着小腹,眉头紧皱。

向坤正想通过声音和气味,看看能不能找到她是胃不舒服还是其他病症的时候,忽然闻到一丝极淡的血腥味,意识到了什么,略有些尴尬地转移了目标。

重新把注意力放到咖啡厅里新进来的客人身上时,向坤愕然发现,相隔三张桌子,正对着自己的方向,一个长得十分漂亮、扎着马尾的女生正眯着眼盯着他看。

马尾女生,代号女5。

两人对视了两、三秒钟,然后女5若无其事地低头,翻开她摆到桌上的书,开始看起来。仿佛刚刚抬头和向坤的对视,只是对着虚空处在出神一般。

这女生自然成了向坤“观察”的下一个目标。

女5是在向坤注意力都放在女4身上的时候进了咖啡厅的,刚刚点完东西拿着桌号小熊坐下来,但向坤并不确定,她刚刚盯着自己看了多久,又为什么要盯着自己看——肯定不是因为长的帅,难道是因为光头?还是她看过自己在网上“见义勇为”的视频,认出自己来了?

向坤缓缓呼气,一边观察女5身上的特征,一边在等待——等待她身上的气味传递过来。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五十八章三更半夜

身体发生变异之后,向坤已经不需要进食,或者说无法进食。

能够下肚而不吐的,只有水和鲜血,自然也不会有做饭、做菜的需要。

何况,他就是在变异之前,也几乎没怎么自己做过饭,在租屋里顶多就是泡个方便面什么的。

不过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翻找垃圾堆,找到他打包的兔尸的记忆画面,却让他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垃圾和正常人相比,差异太大了。

普通人的生活垃圾有什么?

各种厨余、用过的纸巾卫生纸、瓶瓶罐罐、各种垃圾袋、以及其他各种物品。

但向坤的垃圾呢?

除了被层层打包的兔尸外,其他的垃圾非常少,基本就只有一些包装袋、塑料袋之类,还有清理兔笼的便便和残余的食物。

因为他现在不怎么流汗,又不用吃饭,更不吃零食,不喝饮料,纸巾消耗非常少,所以垃圾桶经常都是空荡荡的。

当然,现在他们这座城市实行的垃圾分类法还不算非常严格,虽然分了四色桶,但很多人倒垃圾还是只用一个垃圾袋,全往餐厨桶里扔,所以也不会有什么人去关注他的垃圾,但总归是个隐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而且他买兔子回来,进小区的时候,也难免会被人看到。

一次两次没什么关系,反正他也不是每天要买,但时间长了,肯定会有人注意到。

他买兔子,总是该有一个对外的说法。

所以向坤这次饮血后的三只兔子尸体,没有扔掉,而是稍微处理了之后,放到了冰箱冷冻了起来。

他在网上找了几个兔肉的菜谱,今天回来的时候,特意去超市把需要的各种配料和厨房里缺少的厨具买了回来。

三只兔子,他准备用三种做法。

红烧兔肉、香辣兔肉、炖兔肉……

向坤也懒得慢慢解冻,直接就弄到热水里泡着,反正他也不会真的吃下去,只是拿来练习下做法而已。

处理兔肉,切块,最开始刀工还有些生涩,但很快就顺当了起来,虽然比起大厨还差得远,但乍一看已经有模有样,不像是从没做过菜的生手。

毕竟他现在不仅力量很强,而且控制各肌肉群的能力、力度的把握、手指手腕的灵活性,也比普通人要强不少。

现在已经是凌晨,不过对向坤而言,却正是精神的时候,身体状态也极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拿手机点开一个音乐app,按了随机播放,便搁到调料台边上。

音量只调了一格,就算不开抽油烟机、刀没沾案、油没下锅的情况下,普通人在边上基本都很难听清唱的什么,所以不用担心会吵到邻居。

不过对向坤而言,只要他愿意,那音乐的声音便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不会比戴着耳机差,便是做菜时的噪音,也无法掩盖音乐的细节——这不仅是他听觉经过变异加强的缘故,更是他这段日子训练的结果。

不论是从一堆噪音中准确捕捉自己想要的声音,还是从各种气味里锁定自己想要的味道,都是现在向坤的基本操作,可以本能般地做到。

手机随机的歌是向坤从未听过的,但词曲都颇为动听。

以前向坤在进行一些重复性、不太需要思考的工作时,会插上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干活。不过从身体变异后,他打开音乐app,基本都是为了测试和训练听觉,很久没有真正地“听”音乐了。

在颇有节奏感的歌声中,向坤切兔肉的速度越来越快。

“youotleavewhenyoureallywannago,

youknowtheroadbetterthantheshow,

anddarknessmakesyouglow……”

辣椒、洋葱切块,油下锅,花椒、八角、干辣椒入锅爆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hey~hey~hey~hey~it\'\'\'\'sabrandnewday,ah~ha~

hey~hey~hey~hey~it\'\'\'\'sabroundnewday……”

兔肉下锅,翻炒。

音乐切到了下一首,节奏感更强,向坤握铲的手不由得跟住了节奏,脚掌啪啪地点着节拍。

“inaworldfulloffollowers~

i\'\'\'\'llbealeader!

inaworldfullofdoubters~

i\'\'\'\'llbeabeliever!

i\'\'\'\'msteppingoutwithoutahesitation~

iain\'\'\'\'tgotnothiobeafraid……”

加生抽,加料酒,翻炒,左手一抖,锅里的兔肉翻腾而起,右手的锅铲也脱手扔出飞快转了720度后再稳稳握住,不过兔肉却是洒了一半在炤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也跟着用有些跑调和不标准的英语唱出声来:

“gonnabemakingitt~~~~i~am~soldout破音~”

加糖,加盐,出锅。

尝了一口,嚼了一会,然后吐掉。

嗯,味道……不怎么样。

虽然他现在不用吃东西,吃啥吐啥,但味觉却并没有退化。

而且因为没有食欲的影响,反而对于食物的味道,有着更为客观和清晰的判断。

直接把这道香辣兔肉全都倒到了垃圾桶里,向坤开始准备第二道兔肉菜肴。

音乐也切到了下一首,嗯,这首是他听过的歌,imaginedragons的《demons》,依然一边做菜,一边抖着肩用他那不着调的唱腔和不biu准的英语跟着哼唱起来:

“youreyes,theyshi~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iwannasavethatlight~

i\'\'\'\'tescapethisnow~~

unlessyoushowmehow破音x2~~~”

向坤铲子飞舞,快把一把锅铲给舞成了霹雳刀,而他跟着哼唱的歌曲也变成了一首闽南歌《英雄的代价》,不变的是依然跑调:

“嘿破音x3~~~~~寂寞是英雄的代价~”

“嘿破音x4~~~~~~~搁一步就是万丈深坑~~~”

两分钟后变成了粤语,跟着beyond的声音继续跑调:

“我已背上一身苦困后悔与唏嘘~~~”

“你眼里却此刻充满泪~~”

“这个世界已不知不觉地空虚破音x5~~”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嗷呜~~~不想你别去~”

红烧兔肉出锅,向坤把锅铲往头顶一扔,这柄下午才刚买的、不到10块钱的锅铲在空中飞速旋转,堪堪快到房顶的地方停滞了一瞬,然后落下,向坤把兔肉装好盘后,抬手稳稳接住。

手机里的歌曲依然继续,这次是张学友,向坤唱得慷慨激昂,当然,还是跑调:

“逆众生~~~呼风唤雨摆布~”

“抹杀苍生天理公道~”

“惑众生秋山竟自与天比高~~”

“而红叶终显出狂傲!”

忽然传来砰砰砰的敲门声打断了正准备第三道兔肉菜肴、唱歌唱得正high的向坤,他皱眉看向了门口的方向,从声音来看,门外有两个人,从气味来判断,两个应该都是男人,汗味烟味都很浓重。

他扫了眼手机,已经是凌晨3点了,这时候谁会上门?

而且他们这小区每栋楼都是有门禁系统的,按理说应该先按通话门铃才对啊,怎么会直接敲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心下猜疑着,一边关了煤气,一边向门口走去。

他倒是不担心有歹人上门,在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肉搏过之后,他很清楚,门外如果是两个普通人,除非有热武器,不然他一对二应该是没问题的。

何况以他的恢复能力,有很高的容错性。

不过经过客厅的时候,他还是把一柄螺丝刀反手握在了手中。

从猫眼看了一下外面,却愕然发现,门口站的是两个小区的保安,而且都是他见过的,肯定不是假冒。

将螺丝刀藏好后,向坤有些纳闷地打开了门。

“向先生,不好意思打扰了,我们按门铃您不开,只好拍门了。”开门后,较年长的保安说道。

向坤有些奇怪:“你们按过门铃了?”他居然没听到,莫非是太过专注于做菜、同时听觉的注意力都在手机上了?

“可能是刚在写代码,没有听到,你们这么晚找我有事?”向坤随意地说道。

“向先生,您在家里要唱歌的话,请小声一点,现在太晚了,这边隔音不是非常好,有很多业主电话投诉了,您唱得实在是太大声了……”年长的保安表情有些古怪地说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听到这话,向坤猛然愣住,脑子里仿佛有一道电光劈落。

卧槽!?我刚刚是怎么回事?

明明在放音乐前就想到不要扰民,所以只开了一格音量,为什么刚刚不知不觉就放飞自我了?

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跟着音乐已经放开了声在唱了。

“向先生,向先生?”

看到好像石化了一样的向坤,保安有些诧异地唤道。

向坤反应了过来,然后赶紧双手合十对他们连连道歉:“实在抱歉,对不住,对不住,我是写代码写昏了头了,戴着耳机,不小心跟着唱出了声,自己都没意识到。”

“嗯,向先生注意一下就好了。”保安也没觉得向坤的解释有什么不妥,其实他们本来是以为向坤喝醉酒了在发酒疯,不过开门后明显看得出来他清醒的很,也没有任何酒味,看起来应该真的是戴着耳机听音乐听入迷了,不自觉唱出声来。

只不过向坤唱的实在是太大声,而且没有音乐,又跑调,又破音,在夜里实在是很有杀伤力。

解释道歉完,两个保安离开后,向坤关上门,脸上表情十分凝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刚刚听觉注意力都在手机放出的音乐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有一点戴着耳机的效果,会排斥和一定程度阻断其他声音,这也是他能从一堆噪音中准确捕捉到所需要声音的能力。

这种时候,自己唱歌、发声的音量,确实有可能反馈不清,分不清轻重,变得过大声。

但向坤并不认为这是自己刚刚没有意识到现在的时间,和自己声音过大的原因,他刚刚完全进入到了一种高度自high状态中,这种状态很不正常。

从变异发生之后,向坤一直都是在尽力保持着冷静和理智,即便是之前被饥饿和饮血的欲望驱动的时候,他也依然有主观抵抗和控制的想法。

在第一次变异后,他在菜市场几乎是由身体本能主宰着去买了只鸡回来饮血,从买鸡到回来饮血的整个过程,他都记得非常清楚,身体的感受和大脑的思维,都没有被剥夺。

但他总觉得那不是由他的大脑、他的主观意识做的决定,而是身体里的更深一层的本能所驱动,那本能应该和他每次饮血的时候感觉到的满足和快意,每次饥饿时感觉到的渴望和焦躁来自同一个源头。

但刚刚那种状态,显然不是来自于那身体的本能,而是来自于他自己的主观意识。

因为他很清楚,整个过程的行为都是他自己决定的,都是他自己的意识在主导。

这反而更让向坤感到担心,因为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变异以来一直关注着身体的变化,却似乎忽略了精神上的变化。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五十九章闻香识女人

向坤回到厨房,拿起了之前他放在厨房里、连着电脑24小时进行录像的摄像头检查了一下。

之前这个摄像头是买回专门拍那四只被他注射了自己血液和唾液的兔子的,不过看起来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化了。本来四只兔子关的俩笼子都是放在厨房的调料台上,向坤要做菜的时候,把俩笼子提到旁边去了,但摄像头却没有关。

看了一下角度,正好可以把之前向坤在炤台边做菜的活动区域拍下大半。

于是他回到房间,拿起笔记本电脑,打开监控画面,将之前几个小时录制的视频保存后,打开视频文件查看。

虽然视频的清晰度很一般,摄制角度也很别扭,毕竟本来并不是要拍向坤的,不过还是可以基本看到他做菜的过程。

从视频上可以看到,向坤在放了音乐,开始切兔肉后,起初之是跟着音乐的节奏摇摆了一下身体,抖抖肩头,点点脚板。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进入第二首歌后,他就已经开始有些放飞自我了,简直就像在舞池里一样,左手的锅,右手的铲,都加入了节奏之中,抖得锅里的配料、兔肉洒了一地也毫无知觉,甚至兴头起来了,还来了个mj的地球漫步——当然,完成度相当感人。

这画面,在没有录制声音的视频里,看起来愈加的怪异。

看得向坤忍不住想捂脸。

如果是变异之前,偶尔出现这种状态,向坤并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的,毕竟他又不是失去了意识,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偶尔沉浸入某种情绪和状态中,过于专注,忽视周围环境和其他外界信息,很正常。

像小时候沉迷于网游,或是沉迷于漫画、电视剧、中,都有可能会有这种状态。

但在变异之后,出现这种状态,却让他十分警惕。

因为他很清楚,身体和心理互相之间有着很深影响,是一体而不是分割的。身体的变化会影响心理,反过来心理的变化同样会反馈到身体上。

向坤的身体在这一个月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般的剧烈变异,甚至让他已经怀疑自己还算不算人类了。

这样的变异程度,对于心理,肯定也会有影响。

只是相对于身体,心理的变化自己很难察觉出来。

向坤又听了一下刚刚听过的那些音乐,他很确定,并不是那些音乐,或是做菜本身,让他产生那种高度注意力集中,投入到放飞自我,甚至连有人按通话门铃都没听到的状态。

他之所以会进入那种状态,应该是因为他自己“想”进入那种状态,所以身体才会配合自己。

细细慢慢回想从发现变异后,直到现在一路来的心理变化。

不论是最开始对病症和死亡的忧虑、担心,还是后来对身体变异后各种加强的好奇和兴奋,亦或是发现巨型猫头鹰后的各种情绪波动,他一直以来的处理方式,都是压制、控制,尽力用理智和清醒的方式,来考虑事情、处理问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一切都是他自己承受,不敢告诉任何人。

以前虽然他也是不爱社交、应酬,但毕竟要上班,每天都要与人打交道,沟通交流。

而在变异之后,他比以前还要更加刻意地封闭自己,对所有的冲动都十分的警惕,并且主动抑制。

或许,是这段时间太压抑了,所以身体和心理都需要爆发?

他现在回想,过去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印象最深刻、感觉最痛快、状态最好的时刻,竟然是与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两次搏杀。

那种生死一瞬的感觉,不仅没有让他害怕,发而让他兴奋。

这种兴奋,也一直让他有些忧虑担心,而刻意地压制,担心自己迷失心智,变成暴戾、嗜血的怪物。

看来光抑制是不行的,应该找个什么方式,可以让自己的情绪得到释放。否则的话,搞不好自己会不知不觉地变态掉……

接下来的两天,向坤白天都会去找个咖啡厅或kfc之类的营业场所坐着,按照他重新计划好的方式来进行感官信息判断的训练。

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会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对每个目标都过于深入地“观察”,在已经知道职业后,依然还通过其他感官信息继续了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经过刻意地控制,一旦得到判断结果就转移目标,而若是10秒种内无法得出结果,也同样放弃,转移目标,着重对判断的速度进行训练后,状况有了很大改善。

现在他走进一家店里,已经能够在两分钟的时间内,观察店内环境的同时,快速对10名以内的客人进行职业判断了。

虽然尝试下来,能得出判断的成功率只有差不多50%——也就是平均10人看下来只有5个人能很快分辨出他们的职业,但已经是个很大的进步。

等到判断的速度继续提升、成功率也提高后,他便可以开始训练同时对多个目标进行信息采集和判断,训练大脑“多线程”处理信息的能力。

而到了晚上,向坤则去到之前发现死老鼠的那座荒僻小山。

他暂时找到了一个发泄的方法:

脱了鞋、赤着脚、光着膀子,直接从山脚往山上全力冲刺狂奔。

他所冲的方向根本没有路,想要上山,需要他在夜视模式下,手脚并用地攀爬。

虽然他现在力量强健、身体素质极好、体能更是超群,但全力以赴地一路爬到山顶后,还是会十分地狼狈,身体被杂草、荆棘、树枝刮得浑身是伤。

到了山顶后,他不作任何停留和休息,直接换一条路线,又全力冲刺下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同样是全力冲刺,下山比上山还要危险和困难得多。

需要向坤高度集中注意力,全神贯注地控制身体的平衡,利用夜视能力和自身的反应速度,来躲避路上的树干、枝杈、岩石以及各种各样的障碍。

一个不好,就是直接滚下山或是撞到树的结果。

他第一次冲刺下山,没跑几步便被勾倒,整个人滚落在地,好在是靠着强悍的身体素质,没滚几米,就借着旁边的树干又翻了起来。

第二次更惨,跑了一半,到了半山腰,速度最快的时候,没躲避及时,直接撞在了一棵大树的树干上。

整个人就像散架了一样,差点直接晕过去,在山上躺了二十多分钟,等伤势全都恢复了,才爬起来。

要是换了普通人,应该也是直接送医院急救了。

这两天晚上,他都要这么来回冲刺个三趟再回家。

这种近乎作死的方式,确实让向坤找到了一丝当初和巨型猫头鹰搏杀时的感觉。

当然,这种方式即便是对向坤,其实也是有一定危险性的,若是下冲的时候没躲闪开,正好撞到了某些断折后前端尖锐的树枝,又正好刺进了头部,那搞不好也是有嗝屁的可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毕竟他也不知道,大脑受到致命创伤后,能不能在挂掉前及时自愈。

但也正是如此,才能在冲刺下山的过程中,整个人进入到一种注意力高度集中、运动系统和视觉能力都全速运转的亢奋状态。

22日上午,向坤接到了唐宝娜的微信,问他晚上有没有空,去她家打牌。

既然是早就答应好的事情,向坤也不扭捏,约好了时间,在晚上7点的时候抵达了唐宝娜家。

在注意到自己的心理状态可能有问题后,向坤也开始觉得,与人进行一定程度的交往,或许对他也有好处。

唐宝娜和杨真儿所住的小区,明显和向坤那小区不在一个档次上。

不单是地段差了很多,整个小区的环境、各种设施配置,也要好得多。

在路过小区边上的一家中介门口时,看到张贴在外窗落地玻璃上在售的房屋均价,都在每平10万左右,而且还都是动不动就140平起的大套豪宅,一套买下来,都是一两千万的天价。

如果是以前的向坤,看到这些信息,在感叹的同时,也会心生羡慕和向往,想着努力工作、yy着公司上市后发大财,也能住上这样的房子。

但现在,他的想法却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周围还是太热闹了,监控摄像头好多……”

到了唐宝娜家,给他开门的是杨真儿,不过在进门换拖鞋的时候,他却一下愣住了。

他看到了脱在门口鞋柜边上的一双篮球鞋,这球鞋是刚刚上市的lebron17,他前几天才刚刚查过。

本来这种公开发售的鞋,到处都有可能出现,没什么好奇怪的。

但偏偏向坤从那鞋上闻到了一丝熟悉的气味,他又捕捉到了从房子里传出来的味道,确定和两天前在漫咖啡看到的,那被他定义为代号女5的马尾美女一样。

“嗯?琦玉老师,你对这鞋有兴趣?你也喜欢lbj?”杨真儿注意到了向坤的反应,眼睛一亮问道。

“噢,我朋友喜欢,就是唐小姐的姐姐的同学的男朋友。”向坤随口说道。

“我去!拐这么一大串,我差点没反应过来!你说的是涵姐的男朋友吧!”杨真儿一边把他迎进来一边说道。

“对。”向坤点头,换了拖鞋后走进门,转过玄关,果然看到了宽敞的客厅中,坐在唐宝娜旁边的漂亮女生,正是两天前漫咖啡见到的“女5”。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六十章斗地主

坐在客厅的“女5”看到走进来的向坤,和唐宝娜一起站了起来,表情并没有任何变化。

但向坤还是从她看向自己的眼神,和瞳孔微微放大的变化,判断出她也认出了自己。

“这是我表妹,夏离冰,医科大学的高材生,有两个硕士学位哦!现在在**大学附属医院实习。”

杨真儿先替向坤介绍自己的表妹,然后跟表妹说道:“这就是我说的‘琦玉老师’啦!虽然是程序员,但是身体超壮,还练过功夫!”

“都说过了,我没练过功夫。”向坤无奈地说道。

“好好,没练过就没练过,那就算你天赋异禀、天生神力!”杨真儿笑着让他坐下,然后去冰箱拿饮料。

看到向坤坐下后,唐宝娜问道:“你身体好点了么?”

“好了,基本没什么事了。”向坤点头,然后扫了一眼她的脚踝:“你呢?脚好了吧?”

唐宝娜伸出之前扭伤的脚,很灵活地转了转脚踝,说道:“已经没事了,对了,之前你背我回来,还没好好谢你呢。”

“不用谢了,就算没有我,那天也有的是人排队背你回来,我都能感觉到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了羡慕嫉妒恨。”向坤笑着摆手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唐宝娜白了他一眼,也没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道:“你这段时间在忙什么呢?是在开始找新工作了么?你之前说的,和制药、生物有关的方面?”

“噢,没有找工作,我是想着有没有可能自己创业,有个简单的思路。”向坤随口诌道。

正说着话,杨真儿已经拿着饮料和一碟切好的西瓜过来了。

看到递给自己的是一瓶依云矿泉水,向坤把拒绝的话又吞了回去,道了声谢接过来。

“怎么忽然想到要玩牌?”向坤打开矿泉水喝了一口后问道。

唐宝娜笑道:“我们以前就经常一起打牌了,不过这两年大家出国的出国、工作的工作、成家的成家,都凑不够人了。还有就是老夏这丫头,老是说和我们玩没劲,嫌我们太苯,我琢磨着你是程序员出身,数学应该挺好,打牌估计也挺厉害的……”

杨真儿也说道:“你别看我们家老夏年纪轻轻,可是个智商140的变态……噢不对,天才……14岁就有好几所重点大学想要她了,结果她还不去,硬是到高考,用全省前三的成绩,去了个我都没听过名的医科大学,本硕连读,然后硕士毕业后……她又考了个研,又读了个硕士……‘琦玉老师’,你虽然打架厉害,但是玩牌还真不一定玩得过她哦!”

向坤注意到,从他进来后,夏离冰的视线就一直在他身上。

他当然不会觉得是自己的男性魅力爆棚,让夏离冰看上了自己,那眼神更多的是审视和观察。

“读了两个硕士……这是真学霸啊!”向坤感叹了一句,然后对夏离冰问道:“请问一下,夏小姐读的是哪两个专业的硕士?”

夏离冰回答得言简意赅:“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应用心理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唐宝娜拆了两副新扑克,交给夏离冰洗,然后对向坤问道:“斗地主?”

“都可以。”向坤点头。

夏离冰洗牌的手法看起来很专业,就像那些赌场的荷官似的,居然颇为赏心悦目——当然,最主要是洗牌的人长的漂亮。

一边抽牌,向坤一边问道:“夏小姐是杨小姐的表妹,那应该年龄比你们小才对,为什么叫她‘老夏’?”

唐宝娜笑道:“因为她从小就跟个小大人似的,要么抱着本书在读,要么就坐着听姑婆姨婶们唠嗑,从来不调皮捣蛋,连青春叛逆期都没有过,我们都说她是少年老成,不知不觉就都叫她‘老夏’了。”

旁边的杨真儿插嘴道:“你别‘夏小姐’、‘杨小姐’、‘唐小姐’的了,听的我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你看我们都叫你‘琦玉老师’。”

向坤点头应道:“好,那就叫你真儿。对了真儿,我听娜娜说,你在制药公司工作?是做研究工作的么?”

杨真儿晃了晃手中的牌,对向坤眨了眨眼说道:“先玩牌,这局你赢的话,可以问输的人一个问题。”

“那万一我要是和你是队友怎么办?”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杨真儿说道:“那你也可以问输的人啊,我的情况他们俩都知道!如果你是地主,你可以一人问一个问题哟!对了,你要是输了,我们也可以问你问题!”

向坤点了点头:“好吧。”

于是他们的斗地主,就成了真心话大冒险,输的一方要回答赢的一方的问题,必须说真话,或者选择按赢的一方的要求做一件事,当然,做的事也不会太出格,比如唱首歌,讲个笑话什么的。

斗地主向坤之前在学校,过年的时候回老家,也都是偶尔有玩过的。

说白了,大部分这种牌类游戏,要玩的好,除了运气和基本的出牌技巧外,最重要的还是记牌、算牌的能力。

两副扑克牌108张,地主33张,农民一人25张。

可以从自己手里有的牌、已经出过的牌、别人的出牌方式,来判断对手和队友手里的牌,从而打出最符合己方利益的出牌顺序和组合。

向坤以前记牌就记的还不错,现在几次变异后记忆力和运算能力又有了大幅提升,记牌自然是很轻松的事。

而且在记牌的同时,他还可以同时观察出牌的人,以及其他两人的表情变化。

在这个距离下,向坤甚至可以听到其他三人的心跳声,清楚地感觉到她们的呼吸节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特别是唐宝娜和杨真儿,打牌打到投入后,情绪的波动很明显,不仅可以从表情、心跳、呼吸来判断,还能从她们紧张或兴奋时,身体气味的微微变化来判断。

向坤坐在杨真儿的下家,当杨真儿出牌的时候,他就可以通过察觉自己下家的唐宝娜情绪的变化,以及记牌的情况,来判断她有什么牌,自己应该出什么牌了。

唯一让向坤比较难通过观察得出有效信息的,是坐在他对面的夏离冰。

这位在杨真儿口中智商140的天才学霸,玩牌的时候一直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即便是拿到了六条a的炸弹,心跳、气味、呼吸的变化也很小。

不过通过她瞳孔的微微放大和收缩,向坤还是可以确定,她并非是完全没有情绪波动的。

第一局做为地主的向坤,险之又险地赢了,他的牌其实并不好,如果不是杨真儿作为他的上家,有几次明显的失误,他即便能大概地算到她们三人手中的牌,也是赢不下来的。

“好吧,‘琦玉老师’,你赢啦,你有什么问题要问,问吧!小女子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杨真儿端坐好,面对着向坤说道。

“我想问一下,你的公司叫什么名字?你在公司做的是什么工作?你们公司的制药研究主要是哪个方向的?你们公司有几个实验室,有哪些设备?你们……”他一口气直接问了十几个问题。

杨真儿翻了个白眼:“你这是要问几个问题啊?算了,既然都是有关我工作的,我都答了吧。嗯,我在公司是做财务工作的……”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六十一章真心话大冒险

虽然杨真儿并不是研发人员,但对向坤的问题,她还是能回答不少。

她所在的制药公司虽然按规模、市值和知名度,在全国排不上号,但还是有几种比较有名的、治疗流行性感冒等上呼吸道感染的药物,公司在研发上的投入相当可观,本市和邻省都有研发中心。

不过向坤问的这几个问题,只是带出个引子,既然杨真儿不是研发人员,那很多他想要了解的东西,应该是问不出来了。

向坤又看向夏离冰,作为地主赢了后,他可以对她们每人问一个问题。

他其实比较想问这位有精神病、心理学双硕士学位的学霸,一些有关心理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身体变化与心理变化之间的关系,这方面的东西,他在网上没能找到多少有用的。

不过他刚刚才问了杨真儿有关工作的事情,现在又问这些,好像会显得目的性太强、也太过无趣了点。

于是他对夏离冰问了个很没营养的问题:“你是詹姆斯的球迷?”

然而听了这问题后,夏离冰却是看向了杨真儿,后者笑道:“看来这还是得我来回答,我才是詹姆斯的球迷,她的鞋……”顿了顿,指了指夏离冰的衣服和裤子:“还有衣服、裤子,甚至袜子,内衣……全他喵的是我送的!”

杨真儿一脸惆怅地感叹道:“我们家老夏和一般的女人不同,从小就对穿衣打扮什么的不感兴趣。我姑姑、姑父太忙了也都没管她,给她钱让她自己买衣服,结果她全用去买书和各种乱七八糟的器材了,然后一条牛仔裤,从初中一直穿到高中,因为两条大长腿越长越长,穿不下了才换你敢信?

她的头发还是高中毕业后和我打赌输了才不得不留长的,不然她从小就是不过耳的短发!跟个假小子似的。

她大学后,所有衣服鞋子都是我给她包办的!你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我给她送这么宽大的t恤、运动裤,还送男码的篮球鞋?因为这丫头她不穿裙子!她不穿高跟鞋!她不喜欢太紧的衣服!她脚还大!我能怎么办,我他喵的也很绝望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白长这漂亮脸蛋了……”杨真儿说着一脸恨铁不成钢地伸手去掐她表妹的脸颊。

向坤听得有些懵逼,没想到他这么简单一个划水式的问题,杨真儿竟然一下说这么一长串出来,显然平常就是一肚子怨念。

不过他刚刚进门的时候确实注意到,那双lebron17,还真的挺大的,估计有40或41码了吧。

当然,夏离冰本身也长得挺高,之前站起来的时候,目测应该有173、174左右,脚大点也正常。

待杨真儿和夏离冰这对表姐妹闹腾完了后,向坤又看向唐宝娜。

结果还不待他开口,唐宝娜赶紧喊道:“我选大冒险!”

“啊!娜娜,你这个胆小鬼!!”杨真儿十分不满地叫道,她本来还挺期待看向坤会问唐宝娜什么问题呢,这问题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来判断,向坤对唐宝娜的态度,没想到娜娜竟然怂了,直接选大冒险。

“那就……唱首歌吧。”向坤自然不会为难唐宝娜,随意说道。

杨真儿立刻说道:“不能随便应付,要唱足两分钟!嗯,就唱……”

唐宝娜赶紧打断道:“又不是你赢,你无权指定!”

“那‘琦玉老师’你点歌,点难的!”杨真儿转而开始鼓动向坤。

想起第一次和唐宝娜在咖啡厅见面时,她曾经提到过一首歌,向坤便说道:“就唱《春泥》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唐宝娜笑了笑,也不扭捏,直接唱了起来。

“漫天的话语,纷乱落在耳际,你我沉默不回应。

牵你的手,你却哭红了眼睛,路途漫长无止尽……”

不得不说,她的嗓音很不错,唱的也非常好。

这首歌其实的非常难唱,特别是还没有配乐只能清唱的情况下,没有跑调、走音,相当不错了。

虽然向坤可以从她的心跳、声音的细节,判断出她心里其实有点小紧张。

两分钟唱罢,向坤忍不住鼓了鼓掌,诚心地表示赞赏。

牌局继续,向坤觉得这个场合,玩“真心话大冒险”如果咨询太详细的心理学方面的问题,显得有些怪异,而且也没法问的太直接。决定今天结束后,加下夏离冰的微信,另外再找时间私下咨询。

所以接下来的斗地主中,向坤便不再刻意追求胜利,不再去记牌或观察三女的状况,就只是按着手中的牌面去打,不时和三女找话题聊天。

特别是对夏离冰,总得稍微熟悉一点,回头才好找话题去咨询心理、精神方面的问题。

不过相比起杨真儿和唐宝娜,夏离冰确实是不怎么健谈,基本上只有明确地问她话的时候,她才会回答,否则不会主动开口。

但向坤注意到,夏离冰的视线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身上,那种眼神,似乎就和自己观察她的时候一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向坤不由得又想起了几天前在漫咖啡,隔着几张桌子,和她两次对视的情况。

当时似乎是她先盯着自己看,自己才把她当成观察目标的?

……

很快,向坤就意识到,这牌局还真不能输。

他输的第一次,是地主唐宝娜赢了,他选了大冒险,唐宝娜也没为难他,让他唱一首歌了事。

结果他唱了首毛不易的《消愁》,但因为跑调,没满一分钟就被受不了的杨真儿强行喊停了。

然后他输的第二次,依然是唐宝娜作为地主赢了。或许是因为上一次向坤唱歌实在太难听,便没再让他唱歌,而是直接要求他把剩下的三块西瓜吃掉。

这要是对其他人,或许不算什么,以成年人的胃口,一口气吃三块西瓜,不要太简单。

听到这要求的杨真儿都在抗议,觉得唐宝娜太放水了,这不是“大冒险”,而是“大奖励”。

然而这对向坤而言,却是要了命了……

强行吃下去?

然后借去洗手间的机会,再把西瓜吐出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犹豫了一下,向坤还是没有选择吃西瓜,而是对唐宝娜说:“我还是选‘真心话’吧。”

这下子让杨真儿和唐宝娜都是有些吃惊,这世界上还真有讨厌吃西瓜的人?

唐宝娜马上想到了向坤曾经跟她说过,他吃饭有怪癖,看来果然如此啊。

“娜娜,这次你可不能再放水了!”杨真儿威胁道。

唐宝娜想了想,也觉得既然向坤自己选“真心话”,那应该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于是问道:“你总共谈过几次恋爱?”

向坤想了想,却是说道:“这得看怎么定义恋爱……”

“这有什么好定义的?就是男人和女人谈恋爱啊!”杨真儿又忍不住出声了。

“只是写情书,但没有见过面,算恋爱么?”向坤回头问道。

杨真儿愣了,然后瞪他:“当然不算了!得现实里,最少牵过手,亲过嘴的!单纯网恋不算!”

“一个。”向坤回道,他觉得自己还是不要陷入这种被迫回答问题的局面为好,特别是有杨真儿在,鬼知道如果她赢了,会提出什么稀奇鬼怪的问题来。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六十二章观察者

向坤又重新开始认真玩了,继续认真地记牌,认真地观察对手、队友,甚至开始从几女拿牌的方式、抽牌的位置来协助判断她们手里的牌。

然而……

不得不承认,斗地主还是一个运气占很大成分的牌类游戏,当对手的牌就是好,就是能碾压你的时候,技术什么就没那么重要了,你就是能直接开天眼看到其他三人的牌,也没什么卵用。

特别是当夏离冰是对手的时候,向坤要赢,就更不容易。

如果是他当地主还好,一切自己掌控,如果是他当农民……带着杨真儿、唐宝娜,还得把她们俩人的出牌习惯也加入计算,不能只按自己计算和推测的牌面走。

杨真儿喜欢自己跑牌,偏偏坐在他的上家;

唐宝娜出大牌和炸弹总是很犹豫,经常已经结束了,手里还一个甚至两个炸弹没出。

所以不可避免的,当夏离冰当地主的时候,向坤若是牌太差了,或是没有“配合”好左右两位大小姐,就基本没有获胜希望。

也自然的,他得面对夏离冰的“提问”。

也许她不像杨真儿那么难缠,可以指定个唱歌或者做俯卧撑之类的“大冒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然而当向坤刚想选“大冒险”的时候,却看到夏离冰幽幽地瞥了一眼桌上还剩的三片西瓜——三女都很默契地一直没有再去动过它们,仿佛专门留着威慑向坤的。

“问吧……”向坤无奈叹道。

夏离冰视线紧紧锁定着他的脸,语速很快地说道:“1秒内快速回答,你会用什么动物来形容你自己?”

向坤微皱了下眉,然后说道:“牛。”

夏离冰点了点头,表示问题结束。

向坤松了口气,这个问题倒是简单。

不过她为什么问这问题?这丫头是在对我进行心理学测试呢?这种问题好像那种微信公众号上判断性格什么的心理测验啊?你好歹是俩硕士头衔,也来点有创意的啊!

结果又过几局,向坤再次作为输的一方面对夏离冰的问题:

“1秒内快速回答,用一种动物分别形容我们三个。”

又是这种问题?

向坤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看向左手边的杨真儿:“猴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胳膊被掐了一下。

看像对面的夏离冰:“狐狸。”

对面面无表情,眼睛微眯,看着确实有点像只狡黠的狐狸。

看向右手边的唐宝娜:“梅花鹿。”

唐宝娜抿嘴一笑,伸手扶了下眼镜。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向坤看了眼时间,便想要告辞,结果又硬被杨真儿留着玩了一个多小时,到快十二点才离开。

至于夏离冰,则留在她们家里一起睡了。

“你真的不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吃夜宵?我们吃的都很清淡的,蟹肉粥、虾肉粥什么的,你应该也可以吃吧?”唐宝娜在门口看着向坤换鞋的时候,忍不住又问道。

“我晚上一般不吃东西。”向坤穿好鞋,笑着摇头道。

“那……回头联系?你路上小心。”

“嗯,回头联系,拜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看着向坤进入的电梯下行后,唐宝娜关门回到屋里。

杨真儿已经在追问夏离冰了——今天把她叫来,就是为了让她来“看看”向坤的。

“怎么样,看出什么来了么?你说‘琦玉老师’到底怎么想的,居然不敢吃西瓜?就算他痴迷热量控制,这西瓜也没多少糖分吧?”杨真儿拉着自己的表妹问道。

夏离冰却是直接拿起桌上的西瓜吃了起来:“我怎么知道他怎么想的?”

“诶?你不是心理学的硕士么?”

“心理学又不是读心术。”

不过看到走回来的唐宝娜,夏离冰还是把吃完的西瓜皮一扔,擦了擦手,开始说道:

“他不论是说话还是打牌的时候,都很喜欢盯着别人的脸看,警戒心比较强。”

“从打牌的过程来看,他明显能够记牌,而且并没有盯着自己的牌或桌上的牌多看,记得很轻松,对数字的记忆力很强。”

“在第一局之后,他明显开始放水,胜负心不强。后来被娜娜姐问完问题后,又开始认真,开始想赢,为了避免被问问题或吃西瓜。但就算他想赢,却被你们俩猪队友坑的时候,也没有说过一句抱怨的话,性格不强势。”

“但不论是被问到不想回答的问题,还是被要求做他不想做的事,都没有说过一句软话,自尊心比较强,也比较固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聊天的时候,对以前发生的事情描述得很清楚,有条理,很少用可能、好像、应该这类语气模糊的词,对自己的记忆很有自信。”

“他的身体素质很好,腰腹、肩背等核心力量很强,坐姿很挺拔,而且可以保持很久不用换姿势。”

“他的精神也很好,玩了四个多小时牌,又一直都在算牌、记牌,没有露出一点疲惫。”

“喝了一瓶500ml的矿泉水,四个多小时没有去过一次厕所,而且看不出刻意忍着的样子,他的膀胱很好。”

前面杨真儿和唐宝娜还听得一脸认真,听到这里却是都满冒门黑线,这是什么跟什么啊!

不过好像还真是,向坤从进门后到离开,就没有离开过沙发,没有去过一次洗手间,他可还喝了一整瓶矿泉水啊。

“那个动物比喻的问题呢?那个看出什么了?”唐宝娜又问道。

杨真儿马上说道:“这我知道!他用牛来形容自己,证明他认为自己和牛一样老实,而且工作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他用梅花鹿形容娜娜,是觉得娜娜可爱!他用狐狸形容老夏,觉得老夏太聪明!他用猴子……哼哼,这光头仔是怕了本宫了!”

夏离冰没理她的猴子表姐,对唐宝娜说道:“他形容自己之前,皱眉、抿嘴、视线向下,有一瞬间的犹豫,说明对自己的现状和未来,有忧虑和怀疑。”

唐宝娜点点头:“也能理解,毕竟他干了的公司刚刚倒闭,现在又还没有确定以后的工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夏离冰继续说道:“至于对我们三个的判断,他对表姐的判断是最确定的,对我和娜娜姐的判断有些不确定。对我很好理解,但听你们说,娜娜姐比表姐还要先认识的他,而且是通过相亲,那就证明他对娜娜姐的观感一直在变化。”

“这是什么意思?”唐宝娜有些不解。

杨真儿说:“你就直接说,‘琦玉老师’对娜娜有没有意思,喜不喜欢他。”

唐宝娜皱眉,拍了好友一下,嗔道:“我就只是单纯想做朋友好不好!”

夏离冰摇头:“看不出来,反正从晚上的表现看,除了你们让他吃西瓜的时候,表现出了一点厌恶和抵抗的情绪外,其他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负面情绪,你们和他一起玩的时候,只要不让他吃西瓜,应该都没什么问题。”

然后忽然想到了什么,夏离冰又补充道:“哦,对了,他说只谈过一次恋爱的地方,可能有些隐瞒。”

“难道他不止谈过一个?不过他都三十岁了,有过五、六次或七、八次恋爱经历也很正常吧,总不能谈了二、三十次了?”杨真儿有些不解地看向唐宝娜:“如果真是个感情经验过于丰富的花花公子,你彬哥和涵姐不可能介绍给你吧,而且他看着也不像……”

夏离冰没有再多说什么,把大长腿缩到沙发上,拿起手机翻看一篇英文文档,并不加入两位姐姐对向坤的讨论。

对于向坤,她还有一些判断并没有说出来,因为她自己也不太确定,而且她知道两位姐姐对那些并没兴趣。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坐着看http://m.zuozhekan1.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第六十三章意念训练?

离开唐宝娜家的小区后,向坤没有马上叫滴滴,而是在路上慢悠悠地散起步来。

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在晚上于比较繁闹的区域“巡街”了,即便是已经临近十二点,这边附近的很多餐馆、便利店、小吃店也都还开着门,路边也随处可见送外卖的小哥、刚刚娱乐归来或正要去娱乐的行人。

这段时间,经过针对性的训练和几次变异后,他的感官能力有了很大提升的同时,大脑处理这些信息的能力,也同样突飞猛进。

就好像现在,漫步在街头,他的脑海里就依靠着视觉、听觉、嗅觉的各种信息,将以他为中心的、周围直径十米内的全息图构建、想象了出来。

当然,想象出来的图像和实际还有很多细节上的差距,但已经足够他判断周围的情况了。

而当他在路上看到人,也都会下意识地用最快的速度判断出对方的职业以及可能的目的地。

比如刚刚和他擦肩而过那个脚步踉跄的小哥,穿着白色短衬衫、深色西装长裤,身上汗味的程度表明他今天一整天应该都在室外活动,所以大概率是一位需要在外奔波的业务员。身上的酒味和烧烤味,则表明他应该刚刚和朋友或同事撸完串,现在要回家。

做出这个判断,只用了2秒多钟的时间。

当然,向坤不敢确定自己的判断就一定正确,反正这只是他对周围环境和人的初步“扫描”,就好像雷达一样,只有明显的异常,才会引起他的着重注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相信,随着他针对性训练的加强,以及饮血次数的增加,身体继续变异,他的判断速度和准确度会进一步的提高。

如果他听到夏离冰对他的第一句判断——“警戒心比较强”的话,一定会深表赞同。

他确实有着很强的警戒心,特别是在变异之后。

警戒心来源于不安全感,而不安全感的根源是未知和不确定性。

在知道能够通过有针对性的训练引导饮血后变异的方向后,向坤便不断地加强自己的感官能力,以及对感官信息快速处理和判断的能力,为的就是获取更多的信息,减少周围环境的“未知”,让自己时刻处于一个能够掌控和了解的环境中。

不过真正的“未知”并不在外,而在他的体内。

相比于对外界的信息收集,向坤的不安全感更多的是来自于自己的身体。

这具一直在变化的、超出普通人太多的身体,有太多的“未知”和“不确定性”。

哪怕向坤已经记录了大量身体变化的数据,总结了大量变化的规律,甚至已经可以用针对性的训练来引导变化的方向,还弄了个“吸血鬼变异模型”,但事实上,对于自己身体的异变原因,依然知之甚少,也不知道这变异最终会将自己导向何处。

如果可以的话,向坤其实希望能和一些权威医疗机构、研究机构合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互联网上没有找到任何相似的“病例”,没有找到任何相关的信息,却让向坤暂时打消了这个想法。

在收集了自己身体组织所化成的灰色粉末后,他也想过把样本送去一些对外营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红外、核磁、xrd、元素分析一系列做下来,差不多也能有结果了。

但他担心,若检测出来是某种已知、常见的物质还好,若是一些特殊的、奇怪的东西,那很可能会提前暴露他的秘密,引来麻烦。

他也曾想过干脆再去读一个生物类的研究生,自己研究自己?以后搞不好还可以得个奖什么的……

不过这想法也很快被否决了,他现在的情况并不适合与人一起学习,而且对于现在5-6天就是一次变异周期的他而言,这个学习过程可能太长了。

自学?

其实从变异刚刚开始,他就在大量医学、生物方面的基础教程和各种相关的前沿资讯,为了能找到解释自己身体变异的理论和方法。

只是那些内容太过于浅显,套用在普通人身上还好,在他身上却行不通。

所以他偶遇李教授的时候就聊了很多,听到唐宝娜说杨真儿在制药公司工作、晚上还有个医科大学的硕士,就立刻答应过来一起打牌,就是希望能够通过与这些“专业人士”的交流,知道自己应该往哪个方向去的学习。

虽然杨真儿是财务,夏离冰是精神病和心理学的研究生,今晚的交流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不过和三女打牌、闲聊,倒是让他感觉回归了一丝正常生活的节奏,他觉得这对自己的心理调整还是有益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而且晚上在他的刻意引导下,他们谈到了一些超能力、吸血鬼、变异方面的电影,比如斯佳丽约翰逊的《超体》。

讲的是女主角吃了药大脑开发度飙到100%变成超人类存在的过程,当然,“普通人大脑只开发10%”这个问题已经被很多文章辟谣过了,就是扯淡。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大脑的潜力并未被完全激发。

而对向坤而言,他已经发现,他的大脑,或者说思维能力,其实也是受到“变异”影响的。

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注意力更加集中、精神状态更好、记忆力更好、和思考的效率更高,这些和整个的身体状况都有关系,还不能说明什么。

但随着他对感官能力的不断提高,大脑处理信息的能力出现了瓶颈,于是又进行了针对性的训练。

这些针对感官信息处理能力的增强,实际上都是大脑能力的进化。

向坤不由得想,通过针对性的训练,让记忆变得更好、计算能力更强、反应速度更快,应该是没问题——因为这事实上已经发生了。

他可以想办法让自己变得更“聪明”,学习能力更强,以方便攫取更多的知识,来理解和研究自身的变异。

但同时……他有没有办法,通过意念的训练,让大脑通过变异进化出一些原本没有的功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想到这点,向坤停下脚步,也没叫滴滴,直接拦了辆出租车回家。

虽然理智告诉他这种想法很扯淡,可能性也很低,但既然身上都已经发生这么扯淡的事情了,试试说不定有惊喜呢?

于是回到家后,他把门窗关上,不开空调,不开风扇,保证家里没有大的气流。

然后把一张面巾纸放在桌上,端坐桌前,紧盯着那张纸,想象着控制它移动。

然而盯了没一会,他就发现自己总是不由自主地变换焦距,拉近视线,甚至清楚地看清纸巾上的纹理。

纸巾的气味也十分清晰地传递到大脑中。

而盯得久了,意识便不受控制地开始发散,甚至下意识地开始计算这纸的大小、厚度、重量,根据气味判断纸浆原料,可能的产地……

赶紧甩了甩脑袋,清空掉这些想法,把注意力重新放到“移动它”上面来。

向坤在面巾纸前一坐就坐了八个多小时,从凌晨坐到了太阳升起,视线紧盯着纸巾,但纸巾依然分毫不动。

对此他倒也不气馁,本来这就只是“训练”而已,要看有没有效果,得等到饮血之后。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因为昨晚那心血来潮的想法,向坤对着一张纸巾坐了整整十六个多小时,只在中间起身活动了几分钟,喝了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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