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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引弟弟(上 )(1 / 2)

我以为沈思南这个名字像是烟雨蒙胧的江南,充满诗意,思忆江南啊……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思南是——思男

我出生在中部沿海某城市一个不起眼的小县城,据说林婉怀我的时候,李芳白天天求神拜佛,每天烧香祈祷,只求林婉不要生个赔钱货。

刚出生的时候,沈建国从护士手里将我夺过去,急着掀开包巾查看,而李芳白只是瞥了一眼我的下身,便轻蔑地离开了医院。

再后来,我被李芳白抱回上饶村,于是,我有了这个名字——沈思南。

那时候沈建国是上饶村唯一的大学生,没有谁在村里比李芳白更神气,只可惜她没神气几年就成了全村的笑柄,为什么呢,我想你们已经知道了原因。

我真的没有任何夸大其词的成分,农村的妇女总是这样琐碎,仿佛她们只有靠生了儿子才能扬眉吐气,至于她们的男人,更是要儿子接替他的位子,继承香火,只有这样才能挺起胸膛做人,才不会被耻笑。

我从记事开始,就没有见过父母,只有李芳白,这个五十多岁的女人,磨了半辈子,好不容易送走家暴的丈夫,熬到儿子出人头地,却对孙子有着更恐怖的执念。

她不知一次用笤子抽我的背,随时随地,只要是她不高兴,我就要被打,可惜我弱小无助的哀呦,激不起她半点怜悯,只因她被村里的女人嘲笑奚落。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面容会是那样恶毒,仿佛我是什么恶心的垃圾,那时的我又小又瘦,肤色蜡黄,我的双腿比李珍芳的手腕还细,头发像是干枯的稻草,衣服也是她穿过的破烂,套在我的身上活像是裹了一层袍子。

她不止一次骂我是赔钱货,小贱蹄子。大冬天的晚上让我在院子里给她洗衣服,洗不干净她就要把我扔进井里,那时我只有六岁,手背上的伤口已经化脓,流出大滩血水,又痛又痒,而且天气又冷,我只能压抑着声音啜泣,不敢让她听见,要不然我真的会被她弄死。

就是这一次,我的手背留下了难以消除的疤,它见证着我丑陋的一生,即使后来沈川强迫我做手术消除了它,可它却还是盘踞在我的心里,再难去除。

上饶村距离县城十几公里,村里没有小学,和我一样的许多女孩子根本没有机会上学,因为她们生来就要侍奉自己的弟弟,因为她们只是赔钱货而已,像我一样的,赔钱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后来有一次过年,沈建国和林婉回来了,只不过他的怀里多了一个人,那是李芳白千盼万盼的宝贝,林婉扬眉吐气的利器,沈建国的儿子,他们沈家的根。

我偷偷去瞧沈建国怀里的孩子,他戴着针织的蓝色帽子,全身裹在大衣里,只露出一张过分漂亮的小脸,嘴唇红红的,脸白白软软的,白玉的皮肤在昏黄灯光的夜晚闪闪发光。

或许是注意到我的目光,沈建国对我招招手,我于是诺诺上前,唤了一声爸爸。却引来李芳白的嫌恶,她让我赶紧滚回自己的狗窝,因为她看见我就烦。

“妈,今天是除夕呢,您说什么呢?”林婉不乐意地嘟囔了李芳白一句,便转过头来看我。

我多么想上前去,叫一声那个我梦里想了千百遍的妈妈,可是我看她冷漠的面容,只能握紧手,然而手背上的伤口又崩开了,痛得我只能蜷缩在原地,不敢上前。

然而不等我纠结,他们一家四口已经笑着走向焕然一新的里屋。

我艰难地挪动身体也,这时候天上爆开了一阵阵烟花,五颜六色,伴着轰隆隆的响声,真是好看呐,可是明明是过年,我却觉得好冷……

当晚,我被林婉叫进了屋,她正哄着沈川睡觉,神情柔和,昏黄的灯光下,她长长卷卷的乌发闪着光亮,嘴唇红红的,像是我手背上流出的血,一如她臂弯里的孩子。

她停止拍沈川的动作,抬头望着我,神情却像在看陌生人,她对我说,“南南,你也别怪妈妈狠心,你奶奶他们就是这样……也怪你的命不好,但是马上我们就能过好日子了,到时候你就能去城里,去住大房子……”

她说了一堆,可我一点也没听进去,我知道,因为我是女孩儿,所以我继承不了他们沈家的香火。

大概是她的话吵醒怀里的孩子,他嘤咛出声,小手揉着眼睛,问妈妈怎么了,林婉立刻去哄他,“宝贝乖,你来看看,这是你的姐姐~”

那个小男孩便抬头望过来,他的眼睛真是漂亮,像是夜空里的星星,他甜甜地唤了一声,“姐姐~”

可惜,我根本不喜欢这个所谓的弟弟,他的存在,让我觉得自己的命运是如此可悲,我最大的错误就是生错了性别,如果我是男孩,也许就不会有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或许沈川真的是个福星,在他出生后,沈建国的建材生意如日中天,短短五年,他的小公司就成了县里前十强,这时候的我已经八岁,可是我还在乡下的破草房里,每天受着李芳白的虐待。

沈建国说要来接她那天,我正在院子里洗她的衣服,大老远在院子外面就听见她的笑声,与村里人交谈的言语间,尽是对她儿子出人头地的得意,以及对这个村子的怨恨。

她侍奉了沈大海和他爸妈半辈子,在上饶村里给沈家当牛做马这么多年,终于能在别人面前神气一回,别提有多舒坦。

那天她破天荒给我下了碗面,虽然只是小小的一碗,而且面煮得发白透明,没有任何调料,但我还是很惊讶,诺诺地说了句“谢谢奶奶”,然后默默端了面去墙角蹲着吃。

几天之后,李芳白在村口众人羡慕嫉妒的目光中大摇大摆上了轿车,而我提着她的布包也上了车。

汽车缓缓地启动,从墨黑的车窗往外望去,红白的砖瓦房,破旧的院子,满满远去,上饶村离我越来越远,可是这能怎么样呢?什么也没有改变。

当我到了沈建国的家,再次见到沈川已经是两年后,这时我已经八岁,而他已经五岁,沈建国和林婉牵着他的手,站在别墅的楼下等着李芳白到来。

两年不见,他已经长得比我高了,眼神亮亮的,穿着黑白的小西装,漂亮得花园里的玫瑰,而我呢,穿着蹩脚破烂的衣服,手背上盘踞着让我恶心的伤疤,我像是一堆烂泥,而他是寄生在我身上的花。

从这以后,我在沈家的小别墅住下来,得到一间小小的房间,边上有一扇窗户,全屋只有惨白的墙壁,一张不怎么新的木床和床头的小柜子,除此之外,再无装饰。

我这个沈家的赔钱货,是不能和沈小少爷比的,我曾偷偷去看过他的房间,比我的大了三倍不止,里面放着一排排的飞机模型,积木,还有好大好大的床,涂成星空的天花板,甚至还有一张一家三口的合影,照片里的女人男人,还有那个小男孩,眉开眼笑,在洒满阳光的草坪下是那样温馨,真是幸福的一家人。

这年我快九岁了,沈建国送我去上了小学,九岁的我却和六岁的沈川上了同一间小学。

沈建国说我在学校一定要照顾好弟弟,所以我和弟弟成了同桌,他好像特别高兴,认真挺直了腰板上课,像个严肃的小大人,我只觉得他真是会装。

或许人类总是会为美丽的事物迷住,哪怕是六七岁的孩子,沈川过分漂亮的容貌,让他成了班上男孩女孩们竞相追捧的对象。他们会把兜里的奶糖,自己好看的玩具带给沈川,希望能和他做朋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桌子上堆了那么多,还要放在我的书桌里,他总是弯着漂亮上挑的眼睛,笑眯眯地把‘朋友’们给他的礼物送给我,然而都被我拿回房间砸了稀碎,这些东西我才不稀罕,真是恶心!

那时沈建国生意有些起色,可还是舍不得花钱雇保姆,只是请了司机接送我们上学。

林婉为了照顾沈川,每天早起亲自做饭,然而李芳白每次都对林婉做的菜百般挑剔,两人还吵过好几次,但每次沈建国都想息事宁人。

沈川他只有七八岁还不明白奶奶和妈妈为什么要吵架,然而他每次都站在妈妈这边,这让李芳白气得面容扭曲,我哆哆嗦嗦站在角落,心中却在笑,巴不得她们吵起来。

这几年在沈家,都是我给沈川背书包,我知道我在这个家里什么也不是,也许只有巴结好沈川,我的日子才会好过点。

他是家里的小少爷,他们手里的掌中宝,在学校是,家里也是,我读一年级时已经九岁,对从没上过学的我来说,简单的算术题也像外星文一样难以理解,直到我花了很多时间,才终于理解这些知识。然而沈川却总是能考满分。

从我来沈家的第一天我就想明白,我的恨只会让我在沈家待不下去,既然沈建国愿意花钱供我读书,就是给沈川当狗又如何。

在沈家这几年,我终于摆脱了营养不良,蜡黄的肤色慢慢变得正常,身体也长高了很多,等着沈川十岁的时候,我已经是班上最高的女生了。

李芳白再也没有虐待过我,或许是她良心发现,但我更愿意相信是她要在沈川面前做个好奶奶。

————

第一次来月经的时候,是在十四岁那年。

突如其来的疼痛,让我不得不摊在床上,却将床单染上了血迹,我明白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我更知道,这个家里不会有人管我,也不会有人帮我。

我挣扎着爬起来,去厕所垫了些纸巾,想着先去厨房给自己倒杯热水,等疼痛缓一缓再去超市,可是却不慎手滑打翻了杯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哐当的声响突兀地回荡在客厅,我忍着疼蹲下身来,想要将玻璃碎片捡起来。

啪嗒一声,客厅的灯开了,我艰难地抬头,恍惚间看见一张白到发光的脸,红红的唇像是血一般。

……是沈川。

他见我捂着肚子,急忙跑过来扶着我,“姐,你怎么了?”

我该怎么说呢,沈川他太聪明了,红着脸问我是不是姨妈来了,扶着我去了他的房间。

“南……姐姐你先躺着休息,我帮你去买药和…用的东西,马上就回来!”我还想说什么,却见他一溜烟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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