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走近听一听,可是刚靠近茶水间的门, 又听见里面的人好像在哭。
她仔细听了几秒,意识到里面的人是想用歌声掩盖她们的聊天内容。
唉遥遥你别哭了。茶水间内有一个女生安慰道。
可是安慰对那个叫遥遥的女生并不受用。
她哽咽着说:这事儿换你你受得了吗!好不容易等到Eric升职,本来Eric说好了提拔我当总裁秘书!结果直接空降了一个!
Eric,余笙回忆起这个名字。
他是余筝之前的秘书。
余笙马上反应过来,这位遥遥口中抱怨的人就是她。
她就是那个空降的。
另一个女生叹气:那可是董事长的女儿啊这也没办法。
董事长的女儿怎么了?学历又没我高!经验又没我丰富!她凭什么?遥遥的声音因为盛怒而异常尖锐,像是钢铁划过黑板发出的噪声。
女生吓得要死, 赶紧让她小声点。
这可是在公司里诶!被人听到怎么办?你不想要工作了?!
遥遥人在气头上, 已然无所畏惧:有本事就开除我!这种徇私情的破公司还有什么好待啊!亏我干了六年,最后就是这个下场!
她又愤愤吼道:千金大小姐不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当花瓶,来社会上体验什么生活!赶紧给我滚回去!
她的朋友说:那个人以前就是, 没干多久就走了, 这次我估计也长不了。等她一走, 董事长秘书还是你。
门外, 余笙掉头想走。
她的脚步很轻,像是怕被人发现自己来过。
可是走远了几步,她又猛地折返, 毅然打开了茶水间的门。
屋里顿时鸦雀无声。两个女生瞪圆了眼, 仿若大白天见到鬼。
这位女鬼极为谦逊地随和一笑, 从饮料柜里买了两瓶饮料, 递给她们。
女鬼问那个遥遥:你是蒋遥对吗?
蒋遥根本不领余笙的情, 抓起饮料就往地上摔:别装了真恶心!我就骂你了!怎样?!
碳酸饮料触地炸裂, 崩得到处都是。
蒋遥的朋友吓得小脸煞白, 浑身发抖。
余笙对那个女生摆摆手:你先走吧, 麻烦叫保洁阿姨来一下, 谢谢。
女生忙不迭跑出茶水间。
她走后,余笙不紧不慢地问:蒋遥,你认为是我影响你升职了,对不对?
蒋遥翻了个白眼。
可是余笙接下来的话让她大跌眼镜。
余笙说:你曾经在同学群里扬言,如果当了董事长秘书,就一定能当上董事长夫人。你还记得吗?
蒋遥脸色骤变。
余笙对她的反应毫不意外:不用惊讶,我知道的不止这些。你还在高管会议上偷拍过董事长,把他的照片发在了大学的同学群里。
蒋遥矢口否认,余笙料到她不见棺材不落泪,亲手给她造了棺材:消息截图我都留着,你那个同学群里,有人和我还挺熟的。
这下蒋遥没法嘴硬了,她只能垂死挣扎:私下里开玩笑还不让吗?又不是只有我这么说!
嗯,如果仅此而已,确实没什么。余笙神色凛然。
可她突然话锋一拧:但是,你偷拍董事长的时候,他正在和高管沟通明年的战略安排,一部分内容就投影在他身后的屏幕里。你拍下照片以后,没有任何遮改就发出去,造成了泄密。
蒋遥的嘴唇霎时没了血色,白得像是蒙了一层霜。她踉跄扶墙,哆嗦着看向余笙,对方十分冷漠地睨视着她。
好在这次泄密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念在你是老员工,决定不予追究。
余笙轻蔑笑道:如你所言,我们公司总是徇私情。不然你应该已经被开除了。
就算没被开除,你认为,董事长还敢把这样的人放在身边当秘书吗?
她说完这些便抱起手臂,静静等待蒋遥说话,但是对方已经说不出一个字了。
好吧,我话已至此,你要是没什么想说的就算了。
余笙抬步迈过地上的一滩狼藉,打算离开茶水间。
蒋遥大概是铁了心不想再要这份工作,破罐子破摔,冲着余笙的背影喊道:你拿我出气又能怎样!全公司看你不顺眼的人多了去了!
余笙转过身对她微微一笑:工作中难免会有人看你不顺眼,不管我是不是董事长的女儿,结果都一样。
当晚,余笙去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
大概三天前,老同学郑馨给她打电话,请她来自家新开的KTV,给另外一位同学庆生。
余笙不想去,可是转念一想,过生日的同学是某个老板的女儿。
那位老板是个爽快人,之前跟星恒合作的时候,让星恒拿到了很划算的价格,省了一大笔钱。
她还是决定给那位同学一点面子,便答应到场。
郑馨说都是熟人,随便聚聚,余笙一听,也就没把这场小聚当回事。
下了班,她没补妆,也没回家换衣服,直接按照同学发来定位过去了。
到了地方她才发现,这帮人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仿佛马上要去走红毯了。
只有她,米色衬衫搭黑色长款半裙,披着一件粗花呢外套,规规整整的职场装扮,连个稍微闪亮点的首饰都没有,眼影也只是薄涂了一层大地色。
和其他穿成人间富贵花的同学一比,她确实只是个秘书。
余笙嘶地倒抽了一口冷气。
这是在干什么?
生日会,地点是KTV,穿得这么隆重至于吗?
这就是所谓的随便聚聚?
她意识到自己好像被耍了。
不过没关系,她也不太在意这种事。
别人要百花争艳,争就是了,她甘愿当一株无名小草。
余笙拿着礼物走到寿星面前:小雅,生日快乐啊。
寿星开开心心接过了礼物:谢谢余笙!听说你最近很忙,谢谢你还愿意抽空过来。
不用谢,这点时间总是有的。
郑馨就坐在小雅边上,她煞有介事地捂住嘴:哇哦!余笙,你今天穿得很贵哦。
余笙蹙眉,紧接着听见她和边上的人说:你们不知道,上回我跟几个朋友在恒隆见到她,她背着一个几十块钱的包包。
郑馨身侧,一个手戴鸽子蛋的女人嗤笑道:哟这么节省呢?
余笙疑惑地看着她,没想起来她是谁。
女人一会儿撩头发,一会儿抹脸,屡屡在不经意间亮出无名指上巨大的钻戒。
郑馨提醒余笙:这是白斯晴啊,人家前阵子嫁了个国外的富豪。
余笙努力思索:白斯晴是?
白小姐对她翻白眼:高一下学期我们同班,你忘了?!
余笙诚挚地认错:不好意思,高中同学那么多,毕业太久,有些确实不记得了。
眼瞅那位又在秀钻戒,她只好说:新婚快乐,祝你们百年好合。
郑馨言语奉承:白斯晴的老公可厉害啦,在欧洲那边是排得上前几位的富豪。
白斯晴半睁着眼,傲然得像一朵雪莲花:还行吧,和比尔盖茨差得很远。但我觉得太有钱了也很麻烦,出门得跟着好几个保镖,很不自在。
余笙强颜欢笑。
她估计今天晚上又要听一群人吹牛,真是换汤不换药。
忽然,白斯晴把话题转移到余笙身上:你怎么不说话?以前就属你家最有钱,你现在可真低调。
白斯晴这话里透着一股高人一等态度。
表面上是夸余笙低调,实际上是嫌她没有来捧自己,损她不懂事。
这阴阳怪气的水平还是低了一些,余笙马上听了出来。
她说:我爸经常讲,没钱的人更喜欢炫富。
她故意笑得虚情假意,希望别人能看出来她根本不想参与这个话题。
白斯晴马上不乐意了。自从她成为豪门阔太,所有人都得舔着她,她哪还受过这份气?
我老公有钱我怎么不能炫?他爱我,给我花钱是他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