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认识了不到一个月,每次都是在外面吃饭或者去宾馆抱着睡个午觉。他对那女人的了解非常少,只知道对方叫筱筱,是个自由职业者,多的就再没有了。
不可能是个骗子吧?宁父在心里安慰自己,他什么都没有,那女人能从他身上骗到什么呢?就连那几顿吃饭的钱都是女人付的。
越是安慰自己,宁父越是心神不宁。他在家里坐不住了,把跟女人约会过的地方都找了一遍,自然是一无所获。一个大活人就那样人间蒸发了,宁父不信邪,还跑去派出所报了案。
一查名字是假的,宁父又没有拍下那女人的照片,人海茫茫的,要找个人谈何容易?警察同志耐着性子分析他遇上骗子了,又问宁父被骗了多少钱。
一般这种都是利用美色骗钱的,警察以为这次也是一样。结果宁父支支吾吾的,说没被骗钱。对方就是突然出现在他的生命中,骗了他的感情后又消失不见。
总结来说,就是个爱情骗子。
被玩/弄了感情属于道德方面的问题,法律管不了。别说找不到人了,就是找到了也拿人家没办法。
宁父失魂落魄地走了,回到家宁奶奶还一个劲儿地问他找到人没有。得知那女人是个骗子,宁奶奶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拍着大腿哭诉宁父命苦,怎么摊上这样的事儿。
而那女人早就拿着四万的尾款走人了,毫不犹豫地离开了这个小县城。她原先就是个洗脚城的小妹,刚成年就出来做这一行。明着是给客人按摩洗脚的,实则就是做那档子事。
小县城工资低,来往的客人也没什么有钱人,做一次顶多收个一千来块钱,这还算是收费高的。她花钱大手大脚,往往一个月赚的都不够用。
后来年纪大了,尽管保养得还行,却始终比不上娇滴滴的小姑娘,因而赚到手的钱就更少了。眼看都要养不活自己了,她打算去大城市看能不能找份正式的工作。
正愁车费还有接下来两三个月的生活费没着落呢,就有人联系她,说想与她做笔生意。内容很简单,就是让她去诱惑一个男人,让对方甘愿为她离婚。手段随意,成功后能得到五万块的报酬。
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一开始她以为是假的,对方直接给她银行卡里转了一万块,说余下的四万尾款等那男人离婚后会打进她的卡里。
女人挺高兴,这无异于打瞌睡有人送枕头。反正又不用陪/睡,就是用手段吊着那人的胃口而已,这事她最会了。果不其然花了很短的时间,那个男人就被她迷得晕头转向,跟家里的老婆离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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