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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京似乎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废话。

可马健看着家里的一切,字画、古董、家具,他似乎都懂了。

茶法倒还好说,可盐法涉及到的利益链条实在是太惊人,牵扯到的财富实在是太庞大,刑部上下官员,因为掌握着对贩卖私盐的判刑和牢狱,从洪武时期开始,不知道收了多少好处,而如今到了改革盐法的时候一声不吭,像话吗?

最起码坚决反对的姿态,是要做出来的,做给那些淮商、徽商、晋商、陕商乃至粤商们看。

你看看,我们顶着皇帝的巨大压力跟国师对着干,甚至不惜以李至刚的案子来做交换筹码,想要让国师放弃改革盐法,只是我们没成功而已啊。

还能让我们怎么办?去拿头撞奉天殿柱子?那对不起,你给的钱还不够。

总之,我们尽力了。

从部门的权威上,刑部必须反对一切试图更改法律的人;从部门的利益上,刑部必须表态反对修改盐法。

这就是刑部这次为什么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跟姜星火对着干的原因。

于公于私、于名于利,姜星火都侵犯到了刑部的根本利害,所以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甚至单单是从做戏给皇帝看,让皇帝看到刑部跟国师不对付,刑部也得这么表现。

马健脸色苍白,喃喃道:“难怪……”

马健原本以为自己明白了很多,却没料到父亲早就洞悉了这一切。

姜还是老的辣啊。

马健心情跌落谷底。

原本还有一丝幻想,可现在却全都破灭。

如今看来,自己的父亲,势必要走上与国师对抗的道路了。

“你听好了,你是我们马家未来的支柱,你现在的任务,就是顺利从国子监中出来走上仕途,国子监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少参与。”

马健低垂着头,不敢抬起来。

“如今你已经快要走到最后一步了,只要你勤学苦读,再努力一点,就有希望比你的那些同学起步更高,走的更远,到时候有官身在身,我们家族才算有了传承,明白吗?”

马京看向儿子,认真道:“你肩膀上的责任很重很重,未来这个家需要你承担起来,这一切都要靠你,而且你现在年纪还小,未来的路还远着呢,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思潮而影响了自己你对这个世界,还缺乏更深入的认识。”

听到马京这番话,马健虽然觉得父亲还是觉得自己是个孩子,但心中暖洋洋的,道:“爹,您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马京拍了拍马健的肩膀,道:“好了,赶紧回去休息吧,这段时间好好准备考试,其他的事情不用你操心了。”

“是!”马健恭敬道,然后转身离开了。

出了书房后,他脚步一顿,停顿在院中,沉默了良久。

可是,国师的新学里的哪些思想,又都是错的吗?

马健不是一个非得想要证明自己的人,他很清楚自己今日的一切都来自于父亲,可正是因为清楚,他才分外纠结。

利益与理想,此刻在这个年轻人身上交战不休。

“少爷。”

这个时候一个仆从来到马健身边。

“什么事?”马健问道。

“皇宫里传来消息,陛下召老爷即刻觐见。”仆从说道。

“深夜入宫?”马健一时惊愕。

——————

“呼”

秋天一阵凉飕飕的微风吹拂,带起了地上的灰尘,马京眯起眼睛,嘴唇抿得紧紧的,显然心绪复杂。

来到奉天殿后,马京跪在地砖上,道:“臣叩见陛下!”

“平身。”

朱棣淡淡道:“马侍郎,今日叫你来此有件事情。”

“不知陛下有何吩咐?”马京恭敬问道。

马京当然知道朱棣的意图,但这时候却还得顺着皇帝的节奏来君臣奏对下去,只是他总觉得,今天似乎气氛有些不对。

“李至刚的事情,你怎么看?”朱棣饶有兴致的看着马京。

“回禀陛下臣认为李至刚确实有罪,但陛下若是对其另有任用,这种罪名,恐怕不适合交给朝廷来议,否则会引起朝野纷乱。”

“那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置李至刚?”

朱棣目光凝视着马京,嘴角噙着一抹玩味的笑容。

“这个.臣觉得.”马京迟疑了。

“说。”

“按照律令,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该杀,若是卖官鬻爵则该流放。”马京硬着头皮说道。

“哦?”朱棣似笑非笑道:“这就是马侍郎的建议?”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朱棣的目光陡然变得冰冷,他盯着马京,语气森然道。

马京浑身忍不住颤抖起来,连忙伏地请罪。

然而下一瞬,朱棣却是哈哈大笑了起来。

“李至刚是忠臣,朕不能辜负他,但李至刚毕竟犯了错误,如果不惩治他,我朝纲必乱,哪怕是小惩呢?但三法司内部要统一意见,这件案子要登上《明报》,让天下人来讨论讨论,李至刚的错误,到底证据清不清晰,是不是违背了《大明律》,到底该大惩还是小惩,知道吗?”

朱棣态度的陡然转变,如同一道惊雷在殿内炸响一般。

马京此时脑海里想法百转千回,可面上却波澜不惊,只是重重地叩首道:

“陛下圣明。”

第435章 天宪

在大明,皇帝陛下的意志不容违背。

《明报》上很快刊登了关于李至刚案件的公开讨论。

而且极为尖锐地提出了两个问题。

一,《大明律》明确规定,禁止公、侯、伯、四品和四品以上官员及其家属、仆人经商,但没规定这些人在官员成为四品以前就是商人怎么办,而李至刚的岳父是早在李至刚入仕乃至与自家女儿成亲之前,就已经是个颇有家资的商人了,这种情况要怎么判?

二,既然《大明律》没有规定这种情况的判决方法,《大诰》也没有相关案例的补充判决,那到底是按照“法无不可即可为”,还是“法无允许即禁止”?

如果是底下府县的案件判决,当然没有这么麻烦,谁管你这些?主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只要不是太离谱,根本没人追究。

但李至刚不一样,这是堂堂礼部尚书,肯定不可能随便判。

在司法程序上,明代在惩治官吏犯罪上还是比较谨慎的,虽然在程序上规定了民间控告和御史纠查两种进入诉讼的程序,但是在审判形式上,明代法律规定的就很细致了,根据官吏的不同等级规定了不同的程序,同时还规定了奏请制度,以免对朝廷的职官体系造成破坏。

而李至刚享受的待遇就是最顶格的,三法司会审加皇帝最终决断。

而且由于没有任何明确的证据能够给他定罪,只能确定他岳父经营的古董店卖的东西有“一点点”贵,涉嫌了一些疑似交易的内容,而且有几个并不算那么关键的证人。

可古董这东西,同样一件物品,有人觉得价值连城,自然就有人觉得一文不值,光靠这个是无法定罪的,证人的证词也都没有切实的证据。

据老朱亲自撰写的《醒贪简要录》规定,官吏贪赃银六十两以上者,枭首,并处以剥皮刑,衙门一侧的土地庙被作为“皮场庙”,而且每当有官员继任,都要进行一项恐怖的交接仪式,那就是把“皮场庙”里的过去贪官的人皮“请”过来,人皮内塞草,做成人形置于公堂座椅上,以此警戒继任的官吏。

李至刚如果被定贪污受贿,那这个数目的古董价格,足够他全家扒皮实草了。

可这违背了皇帝的意思,皇帝不打算让李至刚彻底从庙堂上消失,他还有用。

因此,给他定罪的思路,一直都集中在《大明律》规定的四品及以上官员的家属仆人不得经商上面。

但这样定罪也会涉及到不成立的问题,硬判当然可以判,可如今按照都察院陈瑛给的口风,三法司在“统一意见”以后,却只能把案件纠结的关键点公之于众,交给公众舆论去评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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