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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帕眉头紧锁,表情是鲜有的严峻:“我不管你们是从哪里得知这个名字的,也不想知道你们打听他的目的是什麽,无论如何,最好不要再问。这个人是我们村庄灾祸的来源,他的名字也因此成为了我们塞勒涅的禁忌。”

迟衍:“如果我们坚持要问呢?”

沈英岚再度扶额:小老弟,能不能把“们”去掉?

老帕的脸色越发阴沉,他盯着迟衍足足看了有半分钟,叹了口气,转身向周围聚作一圈的村民们招手吩咐:“你们先去羊棚工作,我待会带他们过去。”

迟衍心说:有戏。

果然,老帕向他们三个点了点下巴,示意:“走,去你们住的地方说。”

房子里,张世嘉和周成蹊倍感无语。

他们是真的一点都不想插手这个牧羊村的破事,好不容易蹭上新人的便车,分到难度系数仅为0.5的任务,等于说只要小心茍一茍就不会有任何生命危险,简直是天大的好运气。

但谁能想到这次的新人比老人还不要命?

系统追着给饭吃,他可倒好,直接飞起一脚把碗踹翻了?

张世嘉的白眼几乎要翻上天,没好气地说:“我能不能不听?”

迟衍微笑着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他立刻气呼呼地摔门出去了。

周成蹊看看迟衍,又看看解昭和沈英岚。

前者手插口袋面无表情,一副“我就看戏你随意”的神态,另一位则是深表歉意地不停给他打手势,表示她实在管不动这俩货。

他连连叹气,想着就算是被迫开啓高级任务,难度也只有2.5,不到3的都还好说。

再不济也是这俩不怕死的新人首当其沖,说不定忙活成了还能混个2.5的系数加成。

犹豫再三,周成蹊跟着留了下来。

老帕将屋门关上,拐棍搁在墙边,顺着桌边坐下,目光严肃地在屋内四人脸上扫视一圈后,缓缓开口道:“好吧,如果你们一定要听。但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这个人……他的名字,他的故事,都被诅咒了。”

周成蹊的脸色唰的一下变得惨白,随即开始后悔起自己贸然留下的找死行为。

解昭瞥了他一眼,心里莫名其妙多了几分恶意的快感。

他不给周成蹊反悔的时间,向老帕扬声道:“没关系,您直说就是。”

塞勒涅村的村民祖祖辈辈都是牧羊人,他们世代生活在这里,入夏和入秋各剪一次羊毛,送到外面的市场里换成必备的生活用品,或者将羊毛处理干净后加工成漂亮精致的手工艺品,兜售给隔几个月来一次的小贩。

几百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变故。

直到四十年前的某一日。

那天早上,在河边放牧的村民们,发现了一只小小的竹篮,顺水漂下。好奇的人们将竹篮打捞起,惊诧地发现,竹篮里卧着一个睡容平静、衣不蔽体的男婴。

没人知道河水的上游在哪里,也更不可能有人能找到这孩子的父母家人,村民们猜测,他是被遗弃了。

好心的塞勒涅村村民们决定收养这个可怜的孤儿,经过商议,他们将这孩子送到了村里一个名叫克洛罗娜的寡妇身边抚养。

寡妇没有孩子,便将这男孩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子对待,给他取名为“奥菲斯”,并一直照料到他十五六岁。

奥菲斯长大后,在村子里负责牧羊。渐渐地,村民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在音乐上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天赋。

人们常常能听到,奥菲斯边驱赶着他的羊群,口中唱出动听的歌曲,歌声美妙到连空中的鸟儿都会忍不住停在枝头,静静聆听。奇异的是,他的羊群也永远比别人的听话,从未出现过走失的情况。

从来没有人教过他,他是天才歌唱家,纯粹的自学成才。

奥菲斯的歌唱天赋被小贩们越传越远,名声越来越响,最后落到了王室的耳朵里。国王派人来将他接去了都城,在一衆王公贵族面前表演。

表演大获成功。

但是,奥菲斯竟然拒绝了国王的盛情邀请,放弃了留任宫中御用歌唱家的身份,孤身一人回到了塞勒涅村,继续当他的牧羊人。

他说,他热爱他的家乡,想念他的亲人。

说到这里,老帕的情绪明显更加激动起来,他用力一拍桌子,震得桌面上的碗筷都随之颤抖,怒声骂道:“他才不是!我们都被他骗了!这混账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想好了要成为魔鬼的信徒……是因为待在王宫里行动不便,所以才千方百计想要回来!”

当时,整个塞勒涅村的村民都被他的真诚所感动,将他奉为为村争光的英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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