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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呢,恰巧是一个特别会帮人敛财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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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老来伤怀,不肖满门
昔年由塞北而入中原大地的盗墓组织, 共有四个首脑。
二十年前,在八大派的围攻下,死了三个, 只剩下一个盗王之王,在一息尚存之时, 被前往天涯海阁盗取“兰陵入阵”十八式的墨游, 意外救了下来。
为了盗王宝藏的安全, 也为了往后余生的安稳,他当着墨游的面金盆洗手, 此后不再涉足江湖之事,举家迁往无双城, 成为了无双城的首富。
但, “盗王宝藏”终究是一个雷。
江湖中人只道盗墓组织已被八大派剿灭,而“盗王宝藏”不知去向。
元末明初之际, 各地起义的首脑人物,为了得到这一笔富可敌国的宝藏, 暗地里没少派人四处搜寻。本就军功在身,雄志在心的燕王朱棣,也为了这笔宝藏筹谋多年。懿文太子薨逝后, 他看到了光明前景,对“盗王宝藏”更加志在必得。
这些年来, 阎天铮没有睡过一天的安稳觉。
他不想害人,不愿强拉一个人,跟他共沉沦在这数千个提心吊胆的日子里。因而,他没有娶妻生子。他想啊, 他还有两个弟弟, 阎家总归不会绝后。
每一个无法安眠的夜晚, 他都会独自来到佛堂,诚心诵经,为阎家的未来祈福。
可是,他的两个弟弟太不争气了!
阎二是个好吃好喝又好色的老饕,年轻时候染了花柳病,坏了子孙根,任他娶了一房又一房的姨娘,也未能诞下半个子嗣;阎三是个无头无脑无担当的废物,喜好戏文,喜好男风。
这些年来,他越发觉得,他独立为阎家撑起了一片天,将风雨都格挡在阎家高墙之外,不舍得两个弟弟吃哪怕一点点苦头,这一做法,是不是错了?
但到了这把年纪,已来不及后悔了。
他的秘密,从前只有品善老爹一个人知晓,而品善老爹是绝不会出卖他的。
可这世上,原没有不透风的墙。
那个粉面玉颜,常伴在阎三身边的戏子——方宴生,是燕王朱棣圈养在身边多年的男宠;那个每晚来给他送夜宵的粗使丫头——青阳,是倚红楼的人利用了薛管家,安插在阎府上的眼线……
这些一个个进入到阎府的外人,都是些什么人派来的,阎天铮心里有数。
他近年来佛性渐生,不会去为难这些棋子。
只能苦了自己。
壮士暮年,忧患实多啊!
有一天,为舒缓他心中的焦虑,已化身品善的墨游给了他一个建议,“不如,你就把这些不义之财都捐出去,捐给穷苦百姓们,说不定,你就能睡好觉了。”
阎天铮听罢,却摇了摇头。
若不是为了阎家子孙世世代代的安稳富贵,他年轻时候,何必那么拼命?
散尽家财,金山成空,这跟白活了一场,又有什么区别。
不久,足智多谋的品善,又为他想到了一条出路。
品善老爹提议,九州大地上,不乏擅长经商、以钱生钱的年轻人,但他们大多缺少初始的资本。越是年轻,越是如此。阎大老爷可以给他们一笔钱,资助他们创业。待生意做大,赚了银子,再取利润的十分之一,连息带本回报阎大老爷。这“息”,是盗王宝藏生出来的钱,归阎家;这“本”,便是盗王宝藏,通通用于布施穷苦的百姓。
阎天铮道这个主意不错,但有一点,万不能资助了心术不正之人。
早年干盗墓行当,他收门生只看能不能为他所用,并不在意其品性如何。对他来说,甭管黑猫、白猫,能抓耗子,就是好猫。
但如今不同了,挖坟掘墓、业障缠身的他,不能再添新孽了。
品善颇有眼光,推荐过来的年轻人,十之有八都是可以成事的。数年下来,已为他赚到了约有原“盗王宝藏”一半的财富。
其中,有一佼佼者,姓沈名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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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又一次与品善老爹对江垂钓,长谈过后,他把沈万三借给了方幼鱼。
不到半个月的时候,大食楼起死回生,生意红红火火,成为了无双城里人气最旺的食楼,赚得方幼鱼一扫失恋阴影,心怀大开。
她果如沈万三所言,像喜欢金元宝一样地喜欢上了他。
她好奇问起沈万三,他是怎么做到的,沈万三半开玩笑地说,“因为,我有一个聚宝盆啊!”
她当然不信。
但没时间跟他计较了。
万里云与游青青夫妇即将离开无双城,前往“长安”,安家落户。
临走前,把幸来当铺的地契留给了她,并道了一句肺腑之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