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宋轩将自己里里外外洗了个干净。
毕竟,干这种事,多少有些晦气。
许是前身曾经是个军户,在战场上见过血。
宋轩第一次做这种事,便感觉十分得心应手,心里也没有半分负担。
甚至,看到那种场面,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他还记得他在学校第一次进实验室……他吐了一周!
‘过两天,胡二估计就会被野狼、野狗啃个干净。’
‘这种混蛋,平日里害得多少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如此痛快让他死了,倒真便宜了他。’
这个时代,没有监控,官府衙门更形同虚设。
这个案子,到最后估计也会成为悬案。
他只希望今天认怂的表现,能够骗过董家的人,别让他们怀疑到自己和大湾村的人身上。
没办法,这些百姓还要活下去。
董家,他们暂时还惹不起。
“别说,胡二的小曲儿唱得还不错,嘿嘿。”
他悄摸回到床上。
“芸兰,来,把红肚兜穿上,我去去晦气。”
“嗯?达令,你干嘛去了,身上好冰。”
芸兰半梦半醒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