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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煜林:“嗯。”

明黎叹息一声:“看来师哥的好形象,是要败坏在今天了。”

周煜林摇头:“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扛不住的难事,发脾气很正常。师哥对自己要求太高了。”

紧绷的神经,因为周煜林的这番话松懈了些,明黎随便在屋檐的台阶上坐下,望着半空也不说话。

周煜林陪着他坐下:“师哥要是心情不好,可以跟我聊聊。”

明黎安静片刻,嗓音疲惫:“好累啊……”

“我以为这麽多年了,我都已经习惯这种窒息的生活了,没想到还是觉得累。”

周煜林:“如果是不好的生活,就不要去习惯它,一旦习惯了,人创造和寻找幸福的能力,会降低。”

“就好像被压弯了腰的麦子,它习惯了弯腰,那它的顶端就注定只能面朝黄土,很难再晒到太阳。”

明黎偏头看他,眼睛逐渐眯起,随后缓缓勾起一个笑:

“要不要听听师哥的故事?我觉得,你应该不会可怜和同情我,所以我愿意跟你讲。”

周煜林就是有那样的魅力,让人能安心在他面前袒露伤疤和脆弱,不用担心被他看不起。

而且相处越久,明黎越觉得这个人,像一坛醇香厚重的酒,越品越有滋味,让人回味无穷。

周煜林:“好。师哥说吧,我听着。”

明黎:“你注意过我平时怎麽拿筷子吃饭的吗。”

周煜林简短回忆了下:“嗯。师哥喜欢把筷子拿得很短。”

寻常人吃饭,一般握着筷子的中上部分,但明黎不同,他喜欢握着筷子的中下部分,几乎快靠近吃饭的那一头了。

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周煜林还问过,这样拿筷子夹菜,不会不方便吗,还容易被饭菜的热气烫到,当时明黎只是笑了笑,没回答。

明黎看向远方,视线变得飘忽:“我小时候就爱这样拿筷子,因为那时候人小,家里父母为了追求美观和优雅,筷子是用金银打造的,又粗又滑,我拿不动,于是只能拿下面一些。”

周煜林了然地点头。

明黎:“然后父母就说,我这样拿筷子不优雅,在外人面前吃饭,会失了明家的体面,他们就训练我,一定要逼我按照他们的心意拿筷子。”

明黎:“每次吃饭,就让管家拿一把戒尺在我旁边站着,只要我拿筷子的姿势不对,就打手。”

“起初的时候,一顿饭下来,手都被打红了。再长大一点,我终于学会了正常拿筷子,挨的打就少了,但这个规矩,一直被保留了下来。”

“直到我二十岁,在家里吃饭,还是会有管家拿着戒尺站在我身旁。那种窒息的感觉……”

周煜林听完,心情複杂地叹了口气。

拿筷子只是一件特别微小的事,小到平常人都没注意过,但明黎尚且被这麽严格地规训,其他事可想而知。

周煜林:“后来呢。”

明黎:“后来,我父亲去世了,终于轮到我当上家主了,当家的第一天,我就在吃饭时,当着我母亲的面,故意不好好拿筷子。”

这不仅仅是筷子的事儿,而是他对这麽多年窒息的生活,无处不在的规训和压迫,做出的反抗。

明黎笑起来:“我妈那天看我的眼神,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种匪夷所思的表情,真的很好笑。”

“她就问我,她说,这麽多年了,你不已经改过来了吗。我说,不,我从来没改过,只是以前我在家没有话语权,不得不听你们的。现在我要自己做决定了。”

周煜林轻声:“然后呢。”

明黎喃喃着:“然后啊,然后她什麽也没说,只是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但是第二天,我的经济来源就被切断了,那时我还在上大学,只不过放假回国在家,我自己搞了个珠宝设计的工作室,没钱后,一天都过不下去。”

明黎自嘲道:“我当时才明白,我这个家主,就是个屁,什麽也不是。名义上好听罢了。只要不让他们顺心,分分钟就能让我下台。”

他们需要的也不是明黎,而是一个家族的象征,这个象征需要足够体面,足够优秀,能为家族带来足够的荣誉,而从小就是家族里最优秀的孩子的明黎十分符合。

明黎这个家主,说白了只是一个在家族这面墙上,高高挂起的徽章。

周煜林擡手,拍拍他的肩,想给予他一点安抚。

明黎吸了吸鼻子:“他们要的是我好好拿筷子吗?不。我怎麽拿筷子,都影响不到家族的荣誉,也影响不到家族的生意。”

“他们为什麽就是抓着我这件事不放呢?因为他们要的,是我听话,完全听话。所以哪怕是在拿筷子这麽小的一件事上,都绝不允许我叛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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