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庆城可是以后新王朝的国都,到了那里再想如何立足就行。
连瑾这个东风都刮到家里来了,再不收下就说不过去了。
她不认识红水村的集市在哪里,所以当天回去就让余氏带她过去。
余氏看着这个越发琢磨不透的儿媳道:你去那里干嘛?
买些粮食。苏翎回答简单。
余氏脸上不由好笑:买粮食?你手里有几个铜板就夸下这海口?你知道南面打仗死人一层层的,粮食价格现在高到离谱,咱们家也是年前攒了些粮才磕磕绊绊的活了下来,以前的糙米才六十钱一石,现在一两银子都买不了一石。咱们都是些穷苦人家,哪里有那么多银子就买贵的要死的粮食,都勒紧裤腰带指望着这战乱赶快平息,好恢复正常的价格,不然饿也得饿死了。
傻大个扒拉两下碗里的糙米饭,看着苏翎不说话的模样连忙将自己的碗给她推了过去:媳妇,吃我的,饿死我可以,不能饿死媳妇。、
苏翎抬眼看着傻大个,傻大个依旧傻乎乎的笑着。
平心而论,这个傻子对原主还真是没话说,难怪临死了都是原主心中的意难平。
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给你,都给你!余氏哭哭啼啼的将自己碗里的东西都一下推到苏翎跟前,转眼回了自己屋。
留下苏翎和傻大个面面相觑,苏翎无奈的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顺带着又点了点傻大个的:那是你娘啊,你都不知道孝顺?
傻大个依旧傻乎乎的看她:给媳妇吃,和媳妇好。
果然,娶了媳妇忘了娘真没说错。
苏翎想了想,将余氏的碗端起来,走到她房门口敲了敲,里头没人应,苏翎便直接推门而进。
余氏还坐在床边兀自垂泪呢,看到苏翎过来,忙不迭的擦了擦眼睛,语气不是太好:你来干嘛?
给你送吃的啊,还在生气呢?苏翎笑着问道。
余氏一把年纪了,却因为这个新娶的媳妇让傻儿子和自己离了心别提有多委屈了:我哪里敢生气啊,这个家都你在当啊,我若是不识抬举,赶明儿该是你和阿牛将我赶出家门了。
我可没有这个意思,今天问这话就是想多买点粮食,红水村咱们快待不下去了。
余氏的动作一顿,这下哭的有些情真意切了:的确是待不下去了,你看看你将村长和徐大河得罪成什么样子了,他们肯定变着法的挑刺让我们滚出村子,你说说你,怎么就非要逞那威风呢,以前阿牛累是累一点,但在这个乱世咱们总还有一处容身的地方,现在好了,连最后一个容身之处都没了。
我不是因为得罪了徐家人才说要离开,叛军快打到这里了,再不离开这里我们会死的。苏翎语气平淡的说出这些让余氏毛骨悚然的话。
余氏本来就是因为战乱逃荒到红水村的,怎么不知道战争的恐怖,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亲人和村人被叛军的屠刀一一斩杀,自己则躲在柴草堆里才侥幸逃脱一死。
叛军虽然没有在柴草堆里找到自己,但他们的刀剑为怕漏掉一个活人,在柴草堆里不断刺进去戳着。
第363章 我的傻子夫君(15)
而她的腿就被刀剑刺中,她硬是死死咬住了嘴唇,才没让惨叫声出口,否则哪还有现在的余氏,早已经是一具骷髅了。
她亲眼见到过叛军的凶残,所以才会红水村最后一块净土如此看重,如今苏翎告诉她这里也不再安全,马上叛军又要来了。
再经历一次叛军,无异于再经历一次生死,好不容易死里逃生的人如何还愿意再回去那阿鼻地狱!
余氏虽然是将近五十岁的妇人,但这会的牙齿仍是害怕的咯咯作响:苏翎,你说笑的吧,叛军远在南方作乱,怎么可能跑到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
余氏这话听起来像是要反驳苏翎,但更多的则是在安慰自己。
苏翎看着她:你是怎么定义叛军的?南方的叛军才叫叛军,北方的叛军不算?流民和流寇有一个字的区分,没了活路的通通都会落草为寇,咱们红水村因为地质不错能种得出庄稼,暂时不会饿肚子,那你看看别的地方的人呢?如果都要饿的吃树皮,靠吃人肉果腹和打家劫舍果腹你觉得他们会选哪一个?
余氏抖得更厉害了。
苏翎了然的拍了拍她的肩膀:不要问谁告诉我叛军要来了这种废话了,覆巢之下无完卵,我们都是乱世的浮萍,能让自己活得长久,好好的活着就是最大的目标了。
余氏的脸变了几变,这下彻底将苏翎当做主心骨了:那那怎么办?
苏翎不假思索:当然是跑啊!
跑?余氏心里下意识的存在侥幸心理,她好不容易在红水村安定下来,不能因为苏翎三言两语就被说服。
而且,她一个逃难来这里的孤女,怎么可能知道的那么多,该不会是她的蓄意,想要逃离红水村,不做她傻儿子的媳妇?
我如何相信你?余氏狐疑的看着苏翎。
苏翎知道要想带着余氏走的话,就必须能有说服她的理由,余氏和她傻儿子对原主都有救命之恩,所以她不可能在逃难的时候舍掉余氏置之不理。
先前还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不过今天连瑾来了,算是给她瞌睡送枕头的。
苏翎从腰间拿出一块暖玉玉佩,上面串着的穗子鲜亮丝滑,是上好的丝绸制成,余氏做惯了针线活,尤其还会在集市上的店里接些针线活回来补贴家用,怎么看不出光是这穗子就值十几两银子,加上这温润到几乎在他们家昏暗的土房里都能散发出亮光的暖玉,价值更是不可估量。
余氏眼睛都看直了:这这这是只有滔天富贵家的公子小姐才能戴得起的暖玉啊,怎么可能在苏翎的手里呢?
要说是苏翎的,余氏肯定不相信。当初苏翎流落至此,饿的就差一口气了,瘦骨嶙峋,身上都快衣不蔽体,她买下了苏翎之后还是亲手给苏翎洗澡更衣的,身上有没有佩戴之物她最是清楚不过。
再者余氏虽然是农家老妇,却也绝对不傻,饿到那种程度,在这之前肯定是有多少银子都会花了去买吃食,人不能揣着银子活活饿死。
所以这玉佩一定不是苏翎的,既然不是她的,她怎么会有呢?
这玉佩不是我的。苏翎言简意赅的说。
余氏肯定点头:这肯定不是你的,那是谁的?
有了引子,那逃难的事就更好解释了。
苏翎回答:是连大将军之子连瑾的。
余氏茫然:连啥?
这倒是苏翎没在意的地方,余氏再怎么说也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农妇,怎么可能会知道连城将军的事,她只知道叛乱,乱世,以及烧杀抢掠的叛军。
北面有个连城大将军,他所在的庆城是这乱世中唯一安全的地方有重兵把守,固若金汤,不少流民纷纷都逃难去庆城,他的儿子连瑾奉他的命带领军队连消灭我们这里的叛军,我偷偷在后山听到他和他的手下说不日就会将叛军引到我们这一片灭杀,到时我们村很难幸免于难,所以为了安全着想,我们应该在叛军还未打来之前早点收拾东西逃命才是。
余氏听后身体哆嗦,定是又想到了那些叛军的残忍:可可
苏翎都被她急到了:娘,可是什么呀,千真万确的事情啊,这块玉佩就是我在偷听他们谈话的时候捡到的,回头那连瑾发现玉佩丢了肯定来找我们麻烦,说不定为了掩人耳目还会杀人灭口。到时候因为你的犹豫不决,我、阿牛还有你都会因你丧命!苏翎将结果说的恐怖一点。
余氏急了:怎么就因我丧命了呢,我可什么都没做。
你就是什么都没做,让我们的性命白白的被送了,那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就是了!
余氏这会也六神无主,毕竟是一个妇道人家,家里也没个主事的男人,平日里让她闹一闹倒是无伤大雅,可现在生死攸关了,自己要是再闹,指不定小命都给闹没了。
这儿媳妇自从生病醒了后就和变了个人一样,现在笑眯眯的样子让她看起来都怵的慌。
好!苏翎等的就是她这句话。
这块暖玉玉佩虽然是好东西,但苏翎见到的好东西多了去了,自然不放在眼里,她现在只想迅速变现,然后用其购买马匹和粮食,能够让她们一家三口顺利挺到庆城。
离这里最近的集市是没有典当行的,都得到几百公里以外的镇上,按照苏翎的脚程来回最少也得要六七天。
时间已经很紧了,再不能浪费一点,苏翎决定后天就带着傻大个去镇上一趟,将连瑾的这块暖玉卖了,换成马匹和粮食带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