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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虽如此,可看到儿子和老婆,我不免会想到,如果我失败了,如果警察找到了我,如果我现在设的所谓的局,只是成为兇手的棋子,那我又会如何,我不能只想着享受成功后的战果,我得更加充分地考虑失败后的苦果。

想到这里,我对我计划中的两方面産生了疑虑,一则那个李景涛,我怎麽想都认为过于巧合,一个x大医学院的学生,离海边虽然不算太远,可当时是清晨,他为什麽会在那边赶海,衆所周知,赶海最佳时节应是夏天,冬天赶海的只有以此为生计的那些渔民,这小子绝不可能把赶海当做一种赚钱的兼职的,可无论如何,以这小子的身份,怎麽样我也不能把他和命案联系到一起,更何况命案的法医就是他的老师,如果他是第一见证人,现场保存完好的话,那麽我那并不高明的掩饰应该很快会被发现,警察会发现这个尸体再被杀害后还遭到了二次伤害,可让人奇怪的是,不仅警察并未发现尸体脸上被毁是另一个人所为,连搬运尸体的痕迹似乎都没发现,事情进行的过于顺利,太安静了,安静得让人后怕。

至于让我疑虑的第二点,如果是第一点是明着的威胁,那麽第二点则是暗中潜伏的猎人,我看不清他的模样,甚至不能清楚地说出威胁来自何处,那就是——钻石。现在它们在我手里,已不是闪着亮光的宝贝,仿佛是某个人的眼球,直直地盯着我,这种感觉,就好像置身于深渊,明明周边都是能折射出耀眼光芒的钻石,却没有一点光明,这些钻石也就失去了意义。我当然不会傻到去丢弃这些钻石,只不过想尽快转手卖掉它们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甚至已经足以影响我正常的判断。

“嘁,真是伤脑筋。”我感觉思路受阻,走到书架旁,取下一叠我平时最喜欢看的推理小说,希望能从中找出些许灵感。

《尼罗河上的惨案》,这个案发现场太过特定,不具有参考价值,手法也并不算太过精细,不过也许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无人生还》,手法很精美,尤其是构造完全是点睛之笔,我将它单独放在一边,打算一会再好好温习一遍。

《罗杰疑案》,巧妙的第一人称叙事方法,倒是特别符合我现在的身份,更有趣的是,这个第一人称是以兇手的身份自述。翻开泛黄的纸张,书中的“我”字变得尤其刺眼,我尝试地去想杀害那个男人的兇手,心情果然轻松了不少。

我撇开这一堆书,打开另一本没那麽旧的书,《嫌疑人x的献身》,我突然发现,我在发现尸体后的紧急处理方法,在很大层面模仿了石神,可我并没有他为了爱情,不对,单方面的爱从来就不是爱情,我是为了家庭,为了未来更好的生活。

“混蛋。”一想到我这样做的意义,脑袋便会疼得受不了,可我却又无法回避这个问题,是我不够坚决的缘故,还是我一直无法有充分的把握。

“儿子,你出来一下。”

我自己吃了一惊,我是下意识的叫出这句话,我听到门里的桌子移动的声音,他也应该是完全没有料到,我们爷俩的冷战从来就不会是主动一方说话,永远是他妈站出来调节的,可我现在却特别想和他说说话。

门吱吱地打开了,他依旧板着脸,但脸色明显好了很多,我知道他和我是一个样,吃软不吃硬的,于是向他招招手,示意他坐到我旁边。

“爸,你又再看推理小说了,这些连我都看了好多遍了,你都不嫌腻的嘛。”

“哎,你觉得爸爱看推理小说的原因是什麽?”

“精彩呗,那些兇手都好聪明,不过有侦探的小说侦探会更聪明。”

“聪明又如何,愚笨又如何,愚笨的人有一颗天使般的内心,聪明的人却处心积虑想置人于死地。”

“可是,爸,你是个聪明又善良的人,你不会做傻事也不会做坏事的。”

我一时怔住了,我记得他上初中以来,就再也没有夸过我,他妈损我的时候他从来不插嘴,但有时我也能发现他那不易觉察的幽怨眼神,我知道,我从来不是一个让他自豪的父亲,可这个十多岁的少年突如其来的赞美,让我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有些不知所措。

“爸,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这一句如同白日惊雷,我忽然感觉五雷轰顶,擡起头看他,发现他手中正攥着一把钻石。

“......”数十秒的蓦然无语,我伸出手去握住他的手,“怎麽发现的。”

“爸,你以前一直都喜欢藏私房钱,你以为妈不知道嘛,妈清楚得很,还告诉了我你经常藏的一些地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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