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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笙沉默了一会,把自己的□□小号发了出去。
很快许言的好友通知就发了过来,鹿笙加上了许言后,他就把周六见面的地点和后续的安排发给了鹿笙。
鹿笙浏览了一遍,确定没有问题后,给他发了一个可可爱爱的小鹿ok表情包。
鹿鹿鹿:周六见!
刚发过去,鹿笙就听到下面桌子边许言深呼吸的声音,下一秒,他手机亮了亮。
许言回了他一个酷酷的表情包,然后是简单的几个字。
言:周六见。
发完后,许言从桌边噌地一下站了起来,同手同脚的往床上走去,因为许言睡得晚,这个点已经熄灯了,所以昏暗的视线里,鹿笙就着窗外昏黄的月光,依稀看到许言的耳朵尖红的像要滴血。
他将自己的被子拉好,翻了个身——
怎麽总觉得这几天许言怪怪的。
上次彻底解决了林氏生物和胡家那边的事情,这段时间鹿笙可以说是悠閑的很,他彻底体验了一把男大学生上课吃饭回寝室摆烂的幸福生活,终于在周三想起来了自己还有一件正事要干。
林知栩的悬疑小说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和编辑商量好了所有细节,即将开文连载了。
鹿笙刚刚上完训练课,难得的有些空閑,他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去食堂窗口打好了晚饭,準备一会一边吃一边追文。
他这回说不定还是林知栩的第一个粉丝呢!
怀着一点点激动的心情,鹿笙擦了擦手,将之前早就下好的某阅app打开,认真的在框里搜索林知栩的笔名。
木秀于林...
找到了!
鹿笙点开作者专栏,果不其然,刚刚发表的一本‘悬珏’正静静地躺在书架上。
林知栩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考古专家获得了一块漂亮玉佩,但是由于破损的太过厉害,所以他找到了自己研究化学药剂的老朋友,希望他能帮助他保养玉佩,但是化学教授却在玉佩的遗留痕迹上,找到了埋藏多年的秘密,甚至解决了一桩曾经一直悬而未决的盗墓冤案。
这是这几本书里鹿笙最喜欢的一本,当时为了追他连着熬了好几个大夜,甚至掏空家底搜集周边,足以见他对这本书的癡迷。
看还没有人点赞,鹿笙马上点了收藏,然后认真在留言板上留言。
一只小鹿:啊啊啊啊太太太太写的太好了我直接旋转跪地三百六十度举玫瑰求婚。
而和鹿笙就隔了一个桌子的林知栩,刚刚将手里的存稿发出去,就看到了自己的留言板多了一条,接着瞬间就是满屏的玫瑰。
他在看到求婚两个字的时候忍不住抿唇笑了笑。
现在的年轻人啊....
林知栩摇了摇头,唇角噙着温和的笑意,低头整了整自己的衣领,就準备继续吃晚饭。
他刚刚拆开筷子,一个高大的身影从他身边路过,穿着背心和短裤的少年手里抱着篮球,眉眼锋利俊美,垂下眼帘的时候显得疏离又冷漠。
但是他在看到食堂另一边,刘海长长低头吃饭的少年时脚步顿了一下,似乎有些纠结的样子,他拧了一下眉,还是朝他的方向走去。
林知栩和他们隔得不算远,在这里能很清楚的听到他们的对话。
“鹿笙?”
听到有人喊他,一直低着头的小蘑菇倏然擡头,一双眼睛瞪得溜圆盯着他。
许言声音远远传来,还带着点慵懒的沙哑,随口调侃:“你还看小说呢...”
“悬玦?”
林知栩拆筷子的手骤然一顿。
许言咬了一口饼,又和鹿笙调侃了几句,林知栩只能依稀听到许言的声音:“你们现在都流行对太太求婚吗....”
他低头,看着手机里‘一只小鹿’的玫瑰花和求婚留言,他想起来实验室里,鹿笙那双漂亮的眸子倒映着白炽灯的灯光,漂亮的好像载满了星河一样。
林知栩握着筷子的手一紧,神态自若地继续品尝晚餐,像是没听见他们说的话一样。
但他垂眸时,那双眼睛里压抑着的笑意终于喷薄。
鹿笙没想到许言也在这儿吃饭,自从之前俩人一块去买东西后,感觉就就跟建立了什麽神奇的革命友谊一样,许言有时候撞上他,会自然而然的跑来蹭桌。
这回被许言发现他看小说,鹿笙老脸一红,大胆的挥了挥手机让许大佬离他远点。
“偶,偶尔看。”
许言没在意这个问题,他坐他对面不紧不慢的吃着。
过了一会,他冷不丁问道:“你说,女生都...喜欢什麽,咳什麽风格的男生?”
鹿笙差点没把自己刚刚咽下去的粥再咳出来,他不可置信的看着刚刚问他问题的许言,差点都以为面前这个人被夺舍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