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了梁上了椽,最后一步就是盖瓦的工序,在摞瓦片之前包工头很小心的在瓦片底下木椽之间用削的薄薄的木片一层一层铺开,像盖了一层柔软的纸那样打了底。
这样即便瓦片损坏,雨水一时半会儿也透不进来。而且木片防风透气,冬天保暖夏天遮凉,很是舒爽。
瓦片也是他们自己烧的,薄厚均匀整齐的瓦片从低往高一点一点摞了起来,一层不够又摞了一层,三十人从早上忙活到下午,足足忙活了三天才彻底盖好。
之后就是室内的抹平,用石灰浆把墙壁磨的干净平整,在地上贴了光滑整齐的石砖,盥洗室墙上地上都贴了砖,砖面打磨略微粗糙防止滑倒。
陶制的管道将污水排放到房屋后的污水池中,到此,所有的装修都完成。
看着那三进的崭新的大院子,众人脸上一派轻松。
包工头笑着拍拍自己的胸膛自豪道:叶老弟,我给你说,这是我修过最漂亮讲究的房子,你的那些点子简直太厉害了。
众人一阵赞扬,包工头又道:明天十八,是个少有的吉日,叶兄弟简单的办个礼吧,住进了新房,总该热闹一些!
本来上梁的时候就应该办礼的,可惜叶远闲不愿意同村里的人来往,便取消了这一步。包工头总觉得可惜,像叶兄弟这样雅俊的人物,什么礼都该盛大一些才是。
叶远闲不愿拂了友人面子,他也不愿留下遗憾,便笑道:正有此意,包大哥和诸位兄弟就多住一晚,明天咱们吃个便饭。
没问题。包工头拍了拍自己的胸膛:酒就包在我身上,正巧今儿赶集,我再去给咱们买些花生来下酒。
其他人也连声答应,他们没有包工头那么多银子,便有的去山里掐野菜挖竹笋,有的摘了快过季的樱桃煮甜水,还有的去那大水里头摸鱼虾泥鳅。什么都不会的索性一声不坑的去砍柴,总归都热热闹闹的忙碌起来。
叶远闲去镇上客栈里要了三桌酒席全部打包,又多买了些卤熟的肉和排骨、豆干等作为下酒菜,最后提了四坛十斤装的白酒,这才晃晃悠悠的往家里走。
路上正巧碰到了徐张两位衙役,叶远闲难得笑容和煦的打了个招呼。
两人是分开行动的,傻子去山里抓山鸡野兔。
说是明天办酒席,但喝酒吃肉等狂欢却是从今晚开始,春日里必不可少的就是种种烤肉,院子里还养着之前抓来的猎物,按照叶远闲说的,男人们手脚麻利的处理干净抹上调料,就在院子里烤起了肉。
不一会儿,采野菜的摸鱼逮虾的就都回来了,野樱桃也去了核装进了罐子里倒上水放了糖在小灶里熬着。
晚上烧烤注定是烟火味最浓的,三十几号大男人围着高高升起的火堆行酒令侃大山,说到兴起处还站起来比划几下。
于是叶远闲知道了:王家的姑娘不到三岁就已经二十多斤,是个十足的胖丫头;贺家的小子十二岁了还尿床,半夜自己抱着被子偷偷洗;孙家的媳妇儿怀孕已经八个月了,要不了两天就要生了
如此种种,大家或在抱怨或在炫耀,但总归是没抱着坏心思的,只是单纯的分享着自己的喜怒哀乐,好让他人也沾一沾这人间烟火气息。
叶远闲从来没有参与过这样的场合,在那或笑或闹的种种神色之下,他仿佛听到了自己内心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叶远闲想,原来这世间的人还可以这样,这样平凡,这样热闹。
哥俩好呀,好上加好呀一帮子大老爷们儿划拳喝酒,叶远闲看得有趣,不自觉就记下了划拳时的规则。
一旁的包工头已经微醉,一回头就瞧见叶远闲唇角角含笑,微红的火光映照在他脸上,清冷淡漠的眉眼似乎燃烧了火焰的热气,变得没那么难以接近,却又看起来异常精致。
包工头咽了咽口水,再次在心里感叹:我滴个乖乖,我这大兄弟生的真好看,比我家那口子都好看。
然而这话他不敢说出来,就着手里的杯子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却忘了杯子里头装的是酒,被呛得咳嗽了好一阵。
酒令行到一半儿,傻子被几个喝的醉醺醺的年轻小伙子拉起来硬要跳什么「戈舞」,据说那是从战场上流传下来的战舞,是战士们英勇身姿的最好的展现。
傻子忘记了动作,但看那几个年轻人跳了两下后,便不由自主的跟着跳起来。叶远闲看着他灵活矫健的动作,突然想起了幼时学过的诗经里头的一段音律,音律十分简单。
莹润有力的手掌拍在了倒扣着的木盆上,发出了沉闷的「咚」的声音,正好随着舞步落下,意外的契合。
于是极其简陋的木盆成为了今晚唯一的乐器,傻子不知想到了什么越跳越猛,几个年轻人纷纷退后将最中心的场地留给了他。
跳着战舞的男人褪去了眼睛里褪去了孩童稚气,留下的只有金戈铁马般的肃杀。
春日稍薄的衣衫被他扯下丢在一旁,上身肌肉紧实不夸张,满是力量的美感。他随着节奏大开大合,展现出惊人的力量。
不知不觉间,男人们的眼睛紧紧看着场地,连手里的酒都忘了喝。
知道男人双脚猛地一蹬,稳稳落在地上,沉闷的咚咚声狠狠地敲击一下之后随之停了下来,这随性而来的一舞才停止。
好沉默了十几息,众人齐声高呼,手中酒碗碰在一起发出脆楠`枫冽的声响,一饮而尽,豪迈至极,仿佛此时,他们就是战场上拼杀的战士。
叶远闲眼神从未在场中之人的身上离开过,直到那人带着满身大汗像只归家的狼一样带着满身的锐气和萧杀踏步而来,却又在接近他时收敛了身上所有的锋利,重新变回了那个无害的眉眼间带着同稚的年轻人。
远闲,我跳的好不好看?
好看!叶远闲点头,抬手给他拂去额头上的汗:跳的很好,我都有些不认识了。
傻子憨憨一笑:嘿嘿,我认得你啊,我一直都认得你的。
这句话如同重锤一般敲击在叶远闲心上,惹得他一个恍惚。
一群人是什么时候歇下的没人记得了,只知道第二天清早,林间鸟儿的鸣叫声叫醒了他们,众人这才发现,他们安稳地睡在帐篷里,身上疲惫全消。
包工头揉着眼睛走出帐篷外,看着已经挂在山头的太阳立刻清醒过来:坏了,快到吉时了,酒菜还没准备呢!
说着,他三步并作两步往窝棚处跑去,却见那窝棚外面已经摆了四张方桌,最上头的方桌上摆着三牲和祭品,檀香味飘散,烟雾随着微风消散在半空。
叶远闲抬头:包大哥醒了,洗漱一下就可以吃酒了。
包工头笑着揉了揉额角:好,我去喊他们。
正说着外面又传来铃铛声,是许久不见的何千骑着马过来了,还没进门就听他大笑一声;叶兄弟,我是不请自来了,你可莫要将我赶出去!
说着,将手里绑了红布的盒子递了过来:恭贺乔迁之喜,这礼你必须得收下。
叶远闲笑容真切:多谢何兄,请上座。
几人叙旧的时候,帐篷里的众人也都纷纷起床换上了他们最干净体面的衣服,然后默默的将自己的行囊收拾好。他们知道吃完这顿酒席,就该到了和主家告别的时候。
客栈里订的酒席份量和规格都是最好的,众人吃的畅快至极。
午时过半,包工头同众人一起站起来告辞,叶远闲直到他们归家心切,便不再挽留,众人装着这段时间挣来的银子,雀跃着离开。
桌上只剩下叶远闲傻子和何千三人。
吃足了酒饭,何千才犹豫着开口:今日是叶兄大喜的日子,我本不该说这些,但今晚我就得去县里叙职一时半会回不来,怕就迟了。
叶远闲轻笑:我不大在意这些,何兄便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