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边察向来缺乏忍耐力,极易生烦生厌,又无责任感与怜悯心,一旦将“宠物”划作“累赘”,便会毫不犹豫地痛下杀手。
杀害那只兔子后,他将它埋在了花园里。等到来年春天,那处花圃被它的尸T滋养得格外欣欣向荣,边察父母还因此特地表彰了园丁,他们以为是他育花有方。
唯一知情者边察,默默按下所有,直到母亲问他“兔子去哪里了”时,他才轻描淡写地回一句:“有天我发现笼门打开着,兔子却不见了,我想大概是它自己逃跑了吧。”
说出这句话时,边察正在脑海里回味着杀Si白兔的那一瞬间,动物血Ye喷溅到他手指上的触觉。温热的、粘稠的,散发出蓬B0腥气,使他感到厌恶。
兔子在他掌下动弹几下,彻底没了动静,身躯依旧温暖、柔软,边察却明白,它已真正Si去。它安静地蜷缩在垫布上,鲜血迅速染红、浸Sh了那方布匹,边察赶在血Ye在他桌面上留下痕迹以前,将尸T运到了花园、埋进了泥土里。
如今,那GU温热的、粘稠的触觉再度重演,却不止流淌在他的指尖。
他将JiNgYe弄在顾双习和他的掌心,又用纸巾仔细擦拭g净那些YeT,刻意没祛除、掩盖腥膻气味,由此留下线索、试探看看她会不会去寻找答案。
她拒绝探寻也罢,边察不在乎她是否回应他的要约。他只是有点好奇、有点不确定:若他步步紧b、穷追不舍,是她先招架不住、缴械投降,还是他先自觉无趣、鸣金收兵?
边察更倾向于认为,他会先丧失兴趣。顾双习与他昔年所养的那只白兔,本质上也许并无太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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