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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粮吃完了,她成了乞丐,流浪到附近的县城里。
以前常来,她识得这里的每一条街道,知道茶肆酒楼戏台子的所在,像一条专心致志觅食的野狗,专往人多的地方拱。
那些喝茶的,看戏的,高谈阔论口沫横飞的人,只要能靠近,她就会死缠烂打地向他们乞讨。她不惧推搡呵斥,也不挑剔食物好坏,给点就行,如果挨一脚或一个嘴巴能换来半个馍,她也愿意。
她攒着乞讨来的食物,準备往更远的地方去。
她想去上海,听爹爹说过,上海滩才是真正的黄金天堂,但是,上海在哪里,她不知道,所以她退而求其次,决定去更近的北京城。
遇到剃头挑子,她管老剃头匠借了剃刀,当街把自己剃成个狗啃头,剃头匠看不下去,主动为她修理,不要钱。以前,爹爹每天无论多忙,都会亲自给她梳辫子、扎绸花,如今再也不用了。
自下山以来,她的脸从来是污黑的,只有眼白一转时,勉强能看出个人样,她巧妙地将自己僞装起来,混入路人中,茫茫然,一路往南走。
三个月后,她来到北京。京城亦是举目无亲,好在要饭比关外小城容易,她想去酒楼后厨刷碗,或者去裁缝铺子当学徒,再不济去天桥找个杂耍班子,学艺,但没人肯要她。幸而那时的她年纪尚小,不知道八大胡同,否则饿极了也难免要毛遂自荐的。
最后,无可奈何,她决定去戏班子碰碰运气。
某个黄沙天昏沉的午后,她尾随一个戏班老板,七拐八拐,进了胡同。
“邢老板,我跟着您好几天了,人家都说您心肠好,您就行行好,收下我吧!”她哭着说完,扑通一声跪下,不要命地磕头,撞得砖地咚咚响。
就这样,她成了春秋社邢老板第一个女徒弟。
她很争气,只学了三年便登台,渐渐唱出了名声,艺名自己取的,叫小怀霜,戏迷们叫她霜老板。
极少有人知道霜老板颠沛流离的过往。这个台上风华万千的俏花旦,凭着不菲的收入,终于又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她还年轻,人美音甜身段好,再唱个三年五载,必定成为京津地界最红的角儿。
直到有一日,她又遇到了那个瘦高的青年军官。
她在台上唱戏,他在台下听戏,光听觉得不过瘾,散场后去后台拜访,一切都是那麽自然。
他第一次听霜老板的戏,不了解霜老板的脾性。他走进后台,刚好碰到卸了妆的霜老板往外走,与她攀谈了几句,不料霜老板既不关心他是谁,也不打算拿正眼瞧他,疏离地敷衍几句,拔腿便要走。
没走出几步,身后传来军官冰冷的声音:“没有人敢对本督如此无礼。”
毕竟年少气盛,并不畏惧这样的威胁,穆怀霜回身直视了军官的眼睛,挑衅地问:“口气不小,阁下是哪路神仙呢?”
穆怀霜心里门儿清,能自称“本督”的,不是一般小角色,但她不怕,从九峰岭死里逃生,每一天都是赚的,她不会忍辱负重,让自己去屈就谁。
她说罢,无意向前走了几步,微微侧过脸,斜眼瞧他,傲慢的神色,等他回答。
只这轻飘飘的一眼,她却像是光天化日见到了活鬼,登时浑身寒毛倒竖——是他!就是在九峰岭打死爹爹的那个人!她听见自己的脑子里有个声音在嘶吼,浑身血液轰的一声,一齐奔涌至头顶,让她差点没站住,往前趔趄了一下。
她耳朵里嗡嗡作响,勉强听清军官口中“谢至柔”三个字。
她仿佛被噩梦魇住,不见了刚才的盛气淩人,似被抽掉了魂魄,口中喃喃地重複着:谢至柔,谢至柔……
她癡癡傻傻,失魂落魄地,推开面前的人,踉跄着离开了后台。
谢至柔搭讪不成,见了她这反应,心中纳闷,倒是副官一句无心的马屁点醒了他:“军座,这小怀霜啊,长得真是俊俏,跟您倒有七八分相似!”
“小怀霜,怀霜……”谢至柔细品这两个字,越咂摸,越觉得不对劲,他谨慎多疑的性格,让他几乎本能地産生了一个自己都难以置信的猜想。
他立刻派人调查小怀霜的身世,一个礼拜后,下属带回消息。这下他终于知道,小怀霜就是当年被他扔给赵霜的女婴,而那些关于小怀霜不是亲生骨肉的怀疑,也终于不攻自破。
得知这个结果,一向冷酷无情的谢督军,心态绷不住了。
谢至柔心里能藏事,硬是没有告诉穆凤晚。穆凤晚自女儿被强行送走后,抑郁成疾,再没给他生下一儿半女,如今终日缠绵病榻,病歪歪地茍延残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