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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他叫做叶景琛(1 / 2)

大溪的午後yAn光斜照在信义路上,热闹的街口一如往常人声鼎沸。

大盛银行大溪分行立在转角,三角窗的建筑在一排店面之中显得特别醒目。每天超过两百名客户进出,这里是区内最繁忙的一间分行,而沈晨心,则是这里最资深的理财专员之一。

她刚送完一位熟客,手里拎着几把空心菜和一袋白萝卜,跟在客户身旁小心地走下台阶。制服笔挺,高跟鞋稳稳落在石砖地面,每一步都走得沈着稳当。

沈晨心个子娇小,实际只有一五五公分,却因为身形b例好,加上衣着得T、气场沉稳,从来没人注意到她的身高。短发烫得俐落,耳下三公分的卷度带着设计感,乾净俐落中又透着一点不容忽视的自我。

「就照你说的做罗,希望这次也像之前一样,顺顺利利的。」王妈妈笑着接过菜,语气里带点撒娇。

晨心也笑了,左脸的虎牙一闪而过:「王妈妈,你运气一向不错,加上这次的时机点也好,该顺就会顺,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送走对方後,她转身往分行走。双眼皮下的眼神略显疲惫,淡妆难掩眼下倦意,但姿态依旧从容,是这行g久了的韧X。

手机震动。她低头一看,是久违的微信通知。

【你现在是在大盛?】

她回:【对。】简短有力,像对一个老朋友,不需多说什麽。

正要收起手机,电话忽然响起。传来的,是个低沉好听、却又带着笑意的男声——

「是新竹的大盛?你以前那间……」

晨心没有接话,只淡淡说:「我回桃园很久了,现在在大溪。」

对方语气很轻,像是随口闲聊,「我以为你在八德,刚刚去,只看到一个乖巧的小nV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微微挑眉,语气听来无波:「你回台湾啦?」

「嗯,回来几天了。」他语气还是懒洋洋的,好像只是顺路来看看天气。

「这次也是两个礼拜?」她问得不疾不徐,像早习惯他的来去。

「没有。」他顿了一下,像故意让人猜,「那边差不多了,这次……是回来陪你的。」

晨心失笑了一声,语气带点笑意又不给面子:「少来,混不下去就说一声,别把我搬出来垫背。」

电话那头,是叶景琛。

她国中同班的朋友,曾经在她人生里,像烟火一样突然灿烂、又瞬间熄灭的存在。二十几年过去,联络不多,但每次开口,总像是昨天才聊过。暧昧、轻挑、带点讨人厌的熟悉。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景琛笑了。

「那沈小姐,今天中午有空吗?」

他语气带着笑意,又懒又熟稔,「我这个混不下去的人,可以跟你吃个饭吗?」

晨心嘴角微微一g。那不是答应,只是一种「你还是一样」的笑:

「我下午一点半有约客户,你要来就快点。」语气简单利落。

她停了下来,思考了几秒——午休时间如果被看到公然跟一个男人吃饭,难免引人侧目。

「我传你一个地址,我们那里见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回到分行,她进办公室交代了一声:「我出去拜访个客户,顺便吃个午餐。」

语气自然、从容。

她打了公出,提起公事包,转身走出分行。

这是一间藏得很深的小餐馆。

位在某幢老民宅的二楼,门口没有明显招牌,只有一块磨得快掉漆的木板上写着几个小字。要进去,得先爬上一段陡得几乎看不见尽头的窄楼梯,每踏一步都会发出微弱的木声。

晨心先到。她坐在靠窗的位置,点了两份午间定食,一杯热茶。这家店是她刚到大溪时,一位客户介绍给她的,「不适合请客户,但适合放松。」那人这麽说。

她原本没打算介绍给任何人。

但今天例外。

不久,一阵脚步声从楼梯口传来。她没抬头,只听见熟悉的男声一贯吊儿啷当地响起——

「楼梯这麽陡,你该不会是故意选这种地方,好让我摔个狗吃屎?」

晨心挑眉,慢慢抬头:「摔了刚好,撞醒你那颗还没长大的脑袋。」

景琛笑了笑,站在她面前,像从昨天才见过她一样自然。

晨心抬头,目光落在他身上,心里浮出一句话——这男人,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刚「混不下去」的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穿着一件白衬衫,袖子随手卷到手肘,配着深sE长K,乾净、简单,却不随便。

头发剪得利落,脸上没什麽表情,但眼神扫过她时,还是带着那种天秤男特有的g人味道——不刻意,却知道自己看起来不错。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不是这两年唯一一次。

偶尔会在社区中庭遇上,点个头、闲聊几句,然後各自进门。熟悉归熟悉,却也不亲密。

但今天不一样。他们,很久没有这样坐下来,好好吃一顿饭了。

她还记得上次这样面对面坐着,是自己刚去大盛的时候,当时还在新竹分行。

那天,他开玩笑问她:「我现在的钱,是要继续汇去你前银行,还是要在你新公司开个户啊?」

她一派专业地分析各家汇费优惠,最後还是建议他留在原银行——民营行库,只要三百万资产就能有VIP服务,而大盛,老实说,在这方面没有太多「善待客户」的诚意。

所以那次,她陪他跑了一趟老东家,帮他处理网银权限,顺便一起吃了顿饭。

她一边教他怎麽用新版介面,一边记下他下次大额入帐的提醒,毕竟以前他都是直接汇进来,再由她微信通知。

她没料到,今天会在这样的时机、这样的地点,又坐在他对面。

而且她太久没这麽正眼看过他了——住同一个社区是一回事,被这样「看着」又是另一回事。

沈晨心和叶景琛,是国一时认识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过真正熟的,并不是他,而是他的弟弟——叶景程。

说来有点奇妙。景程是当年度的八月出生,景琛则是前一年的十月中。两兄弟年龄只差十三个月,却一起进入同一届的国中班级。那时同学们总Ai开玩笑说,叶妈妈生完小孩还在坐月子就又怀了下一个,语气充满国中生特有的嘻笑与好奇。景琛从不生气,总是笑着、带点无奈地听着那群小鬼叽叽喳喳,像个习惯了被调侃的哥哥。

那年新生报到,景程分到晨心的班,坐在她前面。他笑起来腼腆,眼神乾净。两人刚好都分到最後一排的靠墙位置——视力不好,却都没配眼镜,於是整天眯着眼睛对着黑板发呆。每当老师写新课时,他们会一搭一唱地问:「欸,那个是什麽字?」「我也不知道耶,猜应该是解啦?」

明明只要跟老师说一声,看不清楚就能调到前面去,但谁也没开口。

总觉得——这个位子,不错。风安静、光柔和,偶尔还能一起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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