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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诺德的长相很好看,再加上他极为注重打扮,在雌雄比例100:1的虫族社会中,理论上也不乏喜欢他的雌虫。
但是他偏偏自卑又自傲,看不起平民虫,不止是雌虫,他也不屑于跟平民雄虫打交道。所以原主其实也没什麽朋友,要不然也不会是那只雄虫来通知他要退学的事了。
时初将衣柜翻了个遍,也没找到能穿出门的衣服,他现在还穿着医院里的睡衣呢。
不得不说虫族社会对雄虫的偏爱,即使在医院,给每一位娇贵的雄虫提供的病号服也是价值不菲的成套病号服。
叩叩——
“雄主,您醒了麽?”路斯恩不想像上次那样吓到小雄虫,这次就没有直接进去。
“醒了,进,进来吧。”时初看着被自己找衣服弄得乱糟糟的房间,有点不好意思了。再大大咧咧的Omega,被有点好感的alpha看到淩乱的房间也会有点脸红。
“那个,路斯恩,我找不到可以穿的衣服。”时初挠了挠脑袋,干巴巴道。
路斯恩看着满床华丽的衣服愣了一秒便开口道:“隔壁为雄主準备的衣帽间还没来及更换……”
还没等路斯恩说完,时初便小跑过去了,毕竟退学这种事对优等生来说太可怕了。
雄虫的审美也变得这麽快麽?
路斯恩没说,这是诺德搬过来之前,身为雌君的他为雄主準备的。诺德搬进来后,只扫了一眼,便说这堆垃圾配不上尊贵的雄虫,只是路斯恩还没来得及更换,诺德就出事了。
上将虽然对雄虫没有好感,但是表面功夫还是会做足。嗯,除了没有像雌君手册上那样,在雄主醒来之前跪在床边,等待被雄主鞭笞,服侍雄主起床,路斯恩觉得自己还算合格。
雄虫虽然与刚来的时候有些不同,但是如果不影响到自己,上将愿意将小雄虫纳入自己的羽翼之下。路斯恩将自己这两天对小雄主奇怪的感情归因于雌虫对雄虫天生的保护欲。
很显然,雌虫的审美比雄虫正常一些,时初很快挑了相对简单的一套。说是正常其实也比雌虫的衣服複杂,不管是工艺还是设计上。
时初没有忽略自己走出来时路斯恩眼里的一抹惊豔,小Omega有点骄傲的走在上将前面。
餐桌前路斯恩和昨天一样为他準备好了可口的食物,时初看着笔直站在一旁的alpha不可抑制的有点心动。
他对上将的认知便是武力值和他哥哥差不多。虽然时初也认为自家哥哥是很有魅力的alpha,但是不得不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路斯恩这种又温柔又能打的alpha。
“咳,你不和我一起吃吗?”时初咽下嘴里的粥,擡头望向路斯恩,阳光透过玻璃照在上将身上,为上将披上一层柔光,显得整个人柔和了起来。
“雄主,雌君手册上有规定,雌虫没有资格与雄主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路斯恩的回答不带一丝波澜,仿佛只是在说寻常的话,只是紫色的眼眸暗了一瞬。
他在回答时初的同时,好像也在告诫自己,你要重蹈那群可怜虫的覆辙吗?醒醒吧,那不过是雄虫无聊时的乐子罢了。
而此刻在时初眼中的却是,温柔矜贵的alpha平淡诉说完自己的惨状便垂下眼眸,破碎感拉满。
如果是认识上将的军雌知道时初的这种形容,一定会用力摇着他的肩膀,破碎的是我们才对啊!
上将一拳能打的我们破碎到躺床上好几天,当然他们不敢摇雄虫的肩膀。
反射弧超长的Omega此时也终于意识到不太对劲了,他还没听说过alpha和Omega结过婚就要被这样对待,比佣人还不如。
如果时初了解虫族的现状就会知道,雌虫的地位甚至比不上佣人,佣人至少还有人权,或许用奴隶形容更为贴切。
“什麽雌虫雄虫的?你不是alpha吗?”时初看到路斯恩愣在那里便继续开口道:“你的老师没有教过你,ABO只有身体上不同,大家都是平等的,没谁比谁高贵。”
失忆会连自己是雄虫都忘了吗,平等这个词也会从雄虫口中说出来吗?
“雄主,您是雄虫,而我是雌虫,雄虫是虫族的瑰宝,是所有雌虫都要用生命保护的珍宝。”
说到这里,路斯恩眼里闪过一丝嘲讽,或许用生命供雄虫取乐才更合适,“至于您说的ABO等级,很遗憾,虫族向来重视精神力等级,精神力等级低的雌虫甚至活下来都不容易。”
时初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心是有多大,从在医院他就在被叫雄子阁下。他还以为是这里的礼仪本就如此,小Omega脸色突然变得难看,所以他是穿越到了与ABO截然不同的虫子的世界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