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算要一百亿,相信江琦明和江老爷子也会给。
之所以只要了二十亿,就是为了江氏集团的股份。
比起一次性拿一百亿,显然每年坐等二三十亿的分红,更划算。
而且既然成了江氏集团的股东,她肯定不会看着江琦明失去江氏集团的掌控权的,自然会出手帮他。
她查过,江琦明虽然偶尔会包养小明星,可在事业上,还是认真有头脑的。
从他二十六岁那年进入公司,短短四年的时间,就将公司年利润提高了近五倍。
二十八岁成为江氏集团总裁,至今管理江氏六年,营业额提升了近二十倍。
可以说,江氏能有今日这般强盛,有一半功劳,是来自江琦明。
只要她能保住江琦明在江氏的地位,那么今后,她每年都能分一笔。
而且君天卿相信,有她和江琦明合作,江氏集团未来只会越来越好,她每年得到的分红,自然也会越来越多。
旁边的百里时也双目一突,不可思议的转头看向君天卿。
所以和她打电话的,是江家人?
百里时也可是百里家的少爷,怎么可能不知道江家。
江家和百里家,都是明城上九流豪门望族,同处一个圈层,不管真心还是假意,自然都是打过交道的。
江琦明这回倒是没有立马答应,他倒是想,只是现在手里的股份只有百分之三十,若是给了君天卿,他根本斗不过那些人。
君小姐,若是我拥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我一定二话不说就给你,不过现在,我手里只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再加上一堆虎视眈眈的兄弟侄儿,我可能需要回去找老爷子商议一下。
第211章 越来越控制不住的心跳
不过君小姐请放心,我一定会说服老爷子的。而且你若是治好了老爷子的病,只怕根本不用我劝说,老爷子就会给你。
这事还得找老爷子。
毕竟老爷子手里,可是持着百分之三十三的股份的。
之前江老爷子手里是有百分之五十三的股份的,后来江琦明接管了江氏后,老爷子为了压制那些上跳下窜的私生子,干脆给了江琦明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让他成了除了自己外,江氏持股份最多的人。
君天卿自然知道这些,所以听了江琦明的话,也不着急。
好,那你回去跟老爷子说说,我明天早上就可以过去给你们看病。
江琦明激动道:好的,君小姐放心,我会跟老爷子说清楚,明天早上我派人来接君小姐?
到门口接就行,我自己开车过去。
江琦明倒也没勉强,连忙应下。
挂了电话,瞧着君天卿一脸愉悦的笑意,百里时也终于忍不住了。
你跟江家人认识?
大概是马上就有一笔入账了,君天卿心情格外美好,倒也不介意回答百里时也的问题。
认识啊,这可是我的雇主。
雇主?
百里时也想到听到的内容,满眼不可思议:你会医术?
我以为你已经知道了。君天卿看向百里时也,那眼神分明在说,他问了一句废话。
百里时也这时也想到了之前在屋子里,君天卿对他戳的那几针。
不过半个小时,他花费了大半年都没有戒掉的瘾,居然平复了。
这让百里时也明白,他确实问了一个明知故问的问题。
百里时也不说话了,看向前方,认真的开着车,实则脑子里千头万绪,有无数的疑惑。
可他并没有开口询问君天卿,因为他知道,他没有身份问这些。
今天要不是恰巧他都在,根本不可能一连见证两起不可思议的交易。
这无形中,让他了解了一些君天卿的底牌,他都有些担心,对方会不会觉得他知道的太多,从而改变帮他的念头。
所以现在,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当个装聋作哑的乖乖仔,好好开车,好好听从安排。
君天卿见百里时也没有继续探究,还是比较满意的。
若是百里时也是个没眼色,看不清楚情况的,她也只能放弃这头牛了。
回到公寓,云之穿着可爱的围裙就大步走了过来。
卿卿,回来了,你云之目光触及到君天卿身后跟着的男人,声音微顿,紧接着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般,笑着继续道:出去一上午了,应该没怎么喝水吧,先喝点水,午饭已经好了,端上桌就可以吃了,还有奶茶。
云之一边说着,一边把手里的温水递给了君天卿,同时顺手接过了她手里的车钥匙,放在了旁边的置物盒里。
君天卿确实一上午都没喝过一口水。当即就接过水杯,咕噜咕噜几口就把一杯水喝完了。
水分补充后,君天卿那叫一个神清气爽,笑意敛涟的看向云之:谢谢之之。
清澈的声音,如春风吹拂,波动了云之的心湖,让他心跳瞬间加速起来,一双冷艳的丹凤眸里,渐渐有星光凝聚。
作者有话说:
第212章 云之主人家的姿态
旁边的百里时也在看到云之的时候,眼底就划过一丝惊诧。
百里时也也是管理过公司,当过总裁的,而且当初他还找过明星来代言,对娱乐圈的顶流和一线,他多少知道些。
云之名气这么大,他自然也是知道这人的。
只是他没想到,君天卿和云之竟然认识。
而且
百里时也心中浮现一丝诡异感,这里应该是君天卿的住处吧?
那么云之怎么会在这里?
还这么温柔贴心,就像一个单纯奶萌的等待妻子归家的小煮夫
百里时也怀疑,这不是他认知里的那个云之,或许是巧合的拥有一模一样的脸?
云之状似无意的看向百里时也,随口问了一句:卿卿,这位先生是?
君天卿想到接下来一段时间,百里时也都要住在这里,而云之这段时间,每天都会过来做饭给她吃,便介绍道。
百里时也,我出门捡回来的小可怜,这是云之,你应该认识吧?
前半句是对云之说的,后半句则是对百里时也说的。
百里时也没想到还真是那个云之,只觉这前后反差太大,实在叫人有些接受不良,深呼吸一口气,才开口道。
听说过,你好。
百里时也并没有多说,他现在已经不是曾经的百里时也了。何况现在危机四伏,也不宜说的过多。
云之眼底划过一丝深意,面上淡笑:你好。
百里先生随意,不必拘束,人多一些,倒也更热闹。
这屋主的姿态,让君天卿眉梢微挑,瞥了云之一眼,唇角勾起若有似无的笑意。
这话怎么听着,有些言不由衷呢?
三人走进客厅,已经竖着耳朵听了半天墙角的北临琛和兰尘幽,在看到百里时也的时候,眼底都掠过一抹沉思。
这男人胡子拉碴,穿着陈旧,头发也长的遮住了脸。甚至脏的发油发亮,一根根扭在一起。
个子倒是挺高,就是太瘦了些,看起来有些不正常,就好像
那些毒瘾子。
而且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穷困潦倒的颓废之气。
几人实在不明白,君天卿怎么带了这么一个人回来。
北临琛觉得,君天卿这么做,肯定有自己的道理,便杵着拐杖走上前来。
卿卿,你带这位先生回来,是打算让他住在这里吗?
否则君天卿是不会把人带回公寓的。
这句话,瞬间让云之和兰尘幽看向了君天卿。
兰尘幽满心不可思议,君天卿这小神医,到底玩什么把戏?
兰尘幽倒也没有因为这男人糟糕的外表,就直接定义。
因为他接触过的君天卿,可不像一个会将流浪汉或者是毒瘾子捡回家的人。
云之在门口询问君天卿的时候,就从她话语里有了几分猜测。
这也是他没有表现出任何排斥的原因。
君天卿见几人都看着自己,便点了点头道:我要帮他治病,所以这段时间,他暂时住在这里。
还好当初南州帮她找房子的时候,考虑到北临琛的情况,肯定会请阿姨,所以找的公寓特别大,有五间卧房。
君天卿和北临琛一人一间,还有负责卫生和做饭的李阿姨住了一间。
君天卿又单独留了一间稍微大一点的,作为实验室,就是之前专门用来制作智能银针的那间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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