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才休息了这么一下,四周玩耍的孩童见到衣向华也围了过来,想来是与她相熟,吱吱喳喳的说得欢快。
“衣姊姊在挖红薯吗?”其中一个绑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说道。
“衣姊姊,红薯长大了可以吃了吗?”这是其中最胖的孩子,衣向淳那体型在这孩子面前也只能算小巫见大巫。
“衣姊姊我们来帮忙。”
“我们帮你了,你就很快可以挖好!”
十余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眼中流露着童真,让衣向华忍俊不禁。也是她每回田里收获什么东西,都会做些好吃的分给邻里的孩童,如今只要看到她在田里,几个孩子就会好奇地围过来,七手八脚的帮忙,期待收获时也能跟着吃一顿。
衣向华做美食的好手艺,在这十里八乡也是出了名的。当然,不做给他们吃,孩子们也不会因此闹脾气,也就是他们乖巧才会让衣向华益发慷慨,看到他们就想到衣向淳那个小胖墩,对食物的垂涎几乎一模一样,忍不住就会多疼爱一点。
“等会儿挖好,我做炸红薯给你们吃。”衣向华笑道。
“好咧!”
几名孩子高兴地又叫又跳,全窜到了田里,他们不像锦琛还有铁耙,直接徒手挖了起来,一只只像地鼠一样,挖得可快了。
突然间,那个绑着小辫的女孩儿面露惊恐,看向衣向华身后说道:“衣……衣姊姊,我……我哥来了。”
说完,她突然缩到了衣向华身后,小心翼翼地觑着由远而近走来的哥哥。
锦琛自然也听到了这话,抬头望去便见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穿着长衫结文士髻,长得还看得过去,只是瘦得弱不禁风的模样,眼下还挂着两个黑眼圈,不知多久没睡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锦琛知道这人是谁,却是低头继续挖红薯懒得理会,因为那家伙虽对衣向华有意,却根本比不上自己的万分之一。
那青年叫林来顺,是附近林家的大儿子,有秀才功名。林家家主死得早,林太太膝下只有这双儿女,林来顺没有父亲教导,能靠自己考得功名,在镇上的风评自然不错。
林来顺暗中心悦衣向华的事,这附近的孩童们几乎都知道,所以看着他过来,每个孩子们都吃吃笑起来,偷偷地看着他与衣向华。
衣向华倒是坦然,扬起笑容问道:“顺哥好久不见,你怎么来了?”
顺哥……锦琛随即停下了手上的工作,又望向他们两人。虽说那林来顺的尊容令他放心,但这句亲热的顺哥总让他心里不太舒服。
光是听她的声音,林来顺的脸就微微涨红,腼腆地道:“我是来找妹妹回家的。那个……前三个月我留在县学里,为了来年乡试做准备,并不在镇上,才会好久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