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月镜花 作者:丝弦_东都哈士奇
第2节
然而没有任何一个人因这美丽而露出半点笑意。他们的身体削瘦,面目枯黄,眼睛里也充满了空洞与茫然,像一头头绝望待死的野兽。
百年不遇的大旱摧毁了这里的居民生而为人的一半,激发出了为兽的另一半。易子而食,析骸而炊,这样的行为频频发生,他们却只是心照不宣,视而不见。
姓吴的夫妇俩领着自己刚学会走路的幼子,站在人来人往的街边,急切地寻觅着。将那孩子卖出去,或许就能换得足够一家人填饱肚子的银钱。
有人指责道:“你真是疯了!亲生的孩子,年纪还这么小,怎么舍得哟!”
那男人脸色突变,怒道:“你胡说八道!这个怪物可不是我亲生的!”
——呵,怪物。
——真的是怪物。
他身边的孩子脸色苍白,孱弱瘦小,一岁多点儿看起来还不如别人家七八个月的孩子大。他拽着母亲的袖子,安安静静的,一点儿声音也没出。
从小到大,方思明曾无数次梦见过这个场景,听过这段对话。
那时候他年纪还小,尚不能记事。但被人在耳边详细描述了无数遍,便渐渐地勾勒出了每个细节,然后一遍又一遍地在梦里重现。
他喜欢这个梦。
他知道,接下来自己的命运就会发生绝大的转折。他会遇见那个给予他第二次生命,从此之后魂牵梦萦,心系一生的人。
方思明紧张地等待着,他听见粼粼的车马声由远至近。
近了,更近了。
那个人就要来了。
他要来接他了。
……然而,这一次似乎变得有些不同。
不知从何处,飘来了琴歌之声。琴音铮铮,伴随着男子清越声音吟唱道:“有人在梦,吾欲往之。蝶魂已去,枯桐引之。烂柯虚寄,桃源无路。玉山倾倒,朱颜摧颓。生者有尽,死者难追。此为顺者,云何不随?”
这琴歌反复吟唱,曲调古雅,又蕴浩荡之气,让人一听之下,只如居于九天云端,明月清风相伴,胸中豁然开朗。
方思明不由自主为其吸引,只听着听着,忽觉脑中一乱。等再回过神时,那辆雕饰华贵的马车已经停在了吴氏夫妇的面前。
车中人道:“……我听到有争吵之声,可是施的粥不够么?”
那是一个很年轻的声音。
姓吴的男人道:“这位爷,你买下这怪……孩子吧。他跟着我们也没法活,您跟他有缘,就出些钱带他走吧!”
车中人沉吟一会儿,掀开了帘子。
坐在车里的,是个约莫八九岁的男孩儿,穿着繁复的锦缎衣裳,有一张斯文秀气的脸,一看就知道是世家贵族养尊处优的小公子。
只不过,一条长长的布带绕过男孩的脑后,遮住了他的眼睛。以至于任何人看见,都忍不住叹息一声,这样漂亮的孩子,竟然是个瞎子。
方思明怔住了,心下震动,有如掀起惊涛骇浪。
不对!不对!这里不对!
事情不是这样的!原本出现在这里,说这些话的人应该是……
应该是……是……
是……
是……谁?
他脑中一空,恍然如坠入一片浓雾之中,身前身后皆是白茫茫一片,找不到来处,亦寻不见归处。
然而不可思议的,这时候他竟未感到一丝慌张,好像笃定了接下来自己必不会发生任何危险。甚至于,对眼前故事的走向,还产生了一丝莫名其妙的期待。
——若是时光能够倒流,也许人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
那琴歌在耳边又回荡起来。
“……生者有尽,死者难追。此为顺者,云何不随?……云何不随?”
眼盲的小公子与吴氏夫妇付清了价钱,将他们的幼子抱进车里。
车马声再次粼粼地响了起来,一点一点远离已化作人间地狱的中原之地。
小公子的脸上绽出一个漂亮的笑容,像是刚刚捡到了什么新奇之极的宝贝。他抱紧了怀中的稚儿,也不管能不能听得懂,凑到耳边压低了声音,像是在说悄悄话:“……从今日起,我就是你的大哥啦。”
……大……哥?
……啊,对了。
是大哥。
我天生残缺,为父母所弃,那年是大哥途经洛阳,从父母手中收养了我。
他叫原随云。明面上是中原无争山庄的少庄主,暗地里则是海上销金窟蝙蝠岛的主人。……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那个不知道建来作甚的极乐宗的宗主。
这些年来,我一直跟在大哥身边。
他对我很好。
虽然有时候我做错了事情他也会罚我,但总体而言,还是很好。
琴歌之声又渺渺然响起,还是那般优美的曲调,但到现在已听得有些耳熟了。
“有人在梦,吾欲往之。蝶魂已去,枯桐引之……”
方思明睁开了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原随云正俯首拨弦的身影。他穿着一件月白色长衫,边角绣着繁复的卷云纹,坐在琴台一旁,整个人显得优雅而贵气。
这是一间陈设雅致的卧房,大开的窗户透进明亮的阳光,传来鸟雀清脆的鸣叫。那人沐在光晕之中,面庞镀上一层薄金,似真似幻,如同梦中的场景。
方思明怔怔地望着他。
原随云道:“你终于愿意醒了?”
“……”方思明张了张嘴却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仍只盯着他瞧。
“怎么了?”原随云站起身走到床边,“莫非我……莫非大哥的脸上有什么?”
“……大哥?”方思明重复着这个称呼,神色有些疑惑。
“……对,大哥。”原随云笃定道,“可有哪里不对?”
方思明又怔了一会儿,脸上的疑惑渐渐散去,转而化为某种懵懂的喜悦。
他忽然笑了起来:“……大哥。”
原随云微微一顿。
他面上毫无波澜,心下却如同被一头小兽重重一撞。他知道此刻的方思明笑得必然十分好看,嘴角弯起的弧度有如初生新月,而琥珀色的眼里则盛满了灿然阳光。他记得幼年之时看过的新月与阳光,那曾是最喜爱的景色,而待年长之后便只能时时于梦中回忆。
他忍不住地再一次怨恨,为何自己会变成个瞎子。
原随云轻轻嗯了一声。
方思明道:“大哥,我为何会躺在这里?这又是哪里?”
原随云想了想,回答道:“这是我在江南的别院。你被仇人擒住,受了伤,我便把你带到了这里养伤。”
养伤?方思明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浑身上下都在疼,不由发出一声轻哼。
原随云在他身边坐下,柔声问:“疼得很厉害?”
方思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还好。”
原随云喉间溢出一声轻笑,道:“你只要醒过来,就总会好起来的。”
他将方思明背后垫上软枕,扶着半坐起来,又问:“你躺了很久。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方思明干脆地道:“要。”
下人低着头走进屋内,端来了一直温在灶上的米粥。雪白的米粒悬浮在浓稠的汤水之中,表面还洒了几粒鲜红的枸杞。
方思明正要去端,却发觉自己的十根手指上都缠裹了厚厚的绷带,连弯一下都费力。
原随云道:“你别动,我来。”说罢将粥碗拿在手里,一手执勺,在粥中搅动几番,随后舀起,递到方思明嘴边。
这一连串动作流畅无比,执勺的手平稳而笃定,几乎要让人怀疑,他是可以看得见的。
但方思明却莫名觉得,面前之人的内心远不及外表那般平静,似乎有一丝紧张。
他凑头过去,叼住勺子,咽下了那口粥。
原随云淡淡一笑,重新舀了一勺,又递过来。如此,一碗粥渐渐喂完。原随云站起身,将碗放回桌上。方思明望着他背影,忽然轻声道:“大哥很久都未曾这样照顾过我了。”
原随云道:“是吗?”
方思明道:“是啊。上一次还是我犯错挨罚,被刑堂的鞭子打得起不来身那次。那时候大哥也是这样喂我吃东西的……”
“我罚过你……?”原随云喃喃道:“那,你可曾怨恨大哥?”
方思明摇了摇头:“我怎会怨恨大哥?身上虽然疼痛,但心里却是高兴的。因为我知道,大哥……大哥终是关心我的。后来……后来我甚至期盼,能被多罚几次,哪怕伤得再重,只要大哥愿意多看看我,在我身边多呆些时候,都是值得的。”
原随云返回床边,执起方思明受伤的手,像是有些痛惜似的,指尖轻轻抚过层层绷带。
过了片刻,他温声问道:“那倘若大哥一直这样照顾你,你会一直听大哥的话吗?”
方思明点了点头,毫不犹豫地答:“大哥要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的。”
原随云微微一顿,他脸上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神色,只是握着方思明的手用力了些。
“……乖。”
简单地说,就是明明用引梦术把自己封在了梦境里。于是原总就同样用了引梦术,篡改了明明的记忆,厚颜无耻地把“义父”改成了“大哥”。
另外原总唱的词是瞎编的。结合了白居易《无可奈何歌》的内容和一些其它的典故。有趣的是“云何不随”这句,本意是“为何不跟随而去”,但原总,他正好叫原随云233333。这段词翻译过来大概就是原总在叫人起床:
“你在做梦喂!听见我弹琴了吗!听见了就赶快醒过来!接受现实吧!沉迷梦境是没有好结果的!你真的快死了喂!”
第六章
(作大死之后痛并快乐着的原总。)
再次苏醒后,方思明恢复得很快。不过数日,便能下地,再过月余,行动举止已与寻常无异。
原随云起先有些担心。毕竟先前也曾听说,云梦门派严禁利用引梦术修改他人记忆,盖因此法十分凶险。若用得好,自然可借人之梦医人之心;但倘若用得不好,轻则导致性格扭曲,重者甚至可致人发疯发狂。他虽知晓百家武学,但并不擅长医道,这引梦术又是第一次真正在人身上使用,没有多大把握。暗地里观察许久,方思明除了确实把“大哥”当做了“义父”之外,并无什么异常,自觉这一次应当是用得好的。
然而渐渐地,仿佛又有哪里不对。
方思明虽然对他的义父忠心赤诚,但在江湖上绝大多数传说之中,万圣阁少主都还是y沉狠辣、冷心冷情的。故而原随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留在他身边的这个方思明,为何竟是这样的……这样的……
那是个温暖的春日,原随云正在屋内抚琴,忽隐隐约约听到狗吠之声。循着声音走去,发觉自家院子门口,不知为何竟聚集着数条流浪狗。大的小的,公的母的,有的躺在草地上慵懒地晒太阳,有的互相追逐打闹,还有的一个劲往人身上蹭——那个人是方思明。
方思明看见原随云过来,一开始似乎想躲,闪身就绕到了一棵大树后面。但见原随云站在原地没有离开的意思,又不得不自己绕了出来,小心翼翼地行礼:“……大哥。”
原随云下巴朝那些狗点了点,语气温和地问道:“思明不妨与我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方思明有些忐忑,仔细观察了原随云,觉得他并不像是生气的模样,这才指了指个头最大的那条黄狗道:“我这几日外出散步时常常遇见它,便随手喂了喂。哪知转天它就将全家老小都带来了,走到哪儿都跟着。”
“哦……”原随云一只手托着下巴,仍然十分温和地问,“想养?”
方思明有一瞬间的诧异,但马上便开口否认:“不,大哥误会了,我从未这样想过。”
“当真?”原随云顿了一顿,“思明……莫与大哥说谎。”
方思明微微一震,低下头道:“是。思明知错。”
原随云仍在沉吟。事实上,他方才一瞬间的确在心底深处涌起了无数种黑暗的想法,他可以让这些小家伙瞬间消失得一只不剩,或让它们的鲜血铺遍门前这条石板路。毕竟将他人心爱之物像垃圾般撕烂揉碎,再把残骸仔仔细细展示在对方面前,欣赏那些哀嚎与痛哭,是他向来最喜欢的事情。
但话一出口,却变成了:“想养便养罢。我蝙蝠岛生意往来多年,不至于几条狗都供不起。”
方思明猛地抬头,不可思议道:“大哥?!”
原随云道:“嗯。怎么?”
“不……”方思明像是想说些什么,但又把那些话语都咽了回去,转而问道,“大哥抱着琴,是要出门?”
原随云道:“是啊。……有点事情要办。”
“可需要护卫——”
“不,此行并无危险。”
方思明点了点头道:“那么祝大哥一路顺风,快去快回。”
原随云便打算离去,刚踏出两步,忽又转过身来:“没有别的什么要与我说?”
“没——”
“嗯?”
方思明微一犹豫,终于道:“大哥归来的时候,可否带些r_ou_干?”
“r_ou_干?厨房里没有了吗?”
“这……”方思明的声音小了一些,“这几日,都已经被我用完了。”
原随云没有说话。他隐约记得,不久之前负责采买的奴仆还提到过厨房里新储了十几斤r_ou_干,大约够用一季。
——怪不得那狗把全家老小都给带来了。
“大哥?”方思明不安地唤了他一声。
“……好。”原随云答。
他面上依旧是风度翩翩波澜不惊的模样,但心里却已经不知把自己唾弃了多少遍。
也许那个中了引梦术导致性格扭曲的人是自己才对。
原随云办完事回来的时候,带回的不仅仅是r_ou_干。熟食铺子的老板推销的本事十分厉害,也许可以考虑招募到蝙蝠岛去。
方思明在门口等他,仍旧是不安的模样。原随云将手里的东西扔了一包给他:“你要的东西,拿去。”
方思明立刻接过,打开瞧了瞧,声音里透出压抑不住的欢喜:“多谢大哥!”
原随云听见他快步走出院子,外面立刻响起一片嘈杂声,狗吠,争食,还有轻声的呵斥。
原随云避开声音的方向又退了几步,他现在一点儿也不想出去。自己好好的别馆,当初布置的时候都是一草一木亲自规划,花了绝大心思的,怎么忽然之间便变作了养狗场?
若有机会再见到朱文圭那个老匹夫,或许得旁敲侧击地问问,当初方思明跟在他身边时,是否也这般……这般……
……讨喜?
过不多久,方思明回到屋里,见原随云正坐在桌旁等他,手边还放着另一个鼓鼓囊囊的油纸包。
“大哥,这是……?”
原随云道:“喂完了狗,接下来自然得喂你。”他打开那纸包,将里面的花生米、卤豆干等物分装在ji,ng巧的小瓷碟子里,又指挥道,“……去洗手,换件衣裳,然后过来陪大哥喝点酒。”
他停了停,又强调,“一定洗干净,一根狗毛都不许带过来。”
回答他的是另一人含笑的一声“是”。
自从院子里多了几条狗之后,方思明起先还有些警惕,仿佛觉得他的大哥可能随时会对这些小动物出手。但后来见那人并无这个意思,甚至有时候还会帮着喂一喂,或者逗弄一番,便渐渐放下心来。
……然后胆子越来越大。
原随云发觉自己还是低估了方思明,仅仅把家里变成养狗场是不够的。
过不了几天,屋后的角落里忽然多了一窝雪白的兔子。再过几天,屋檐下架起了两个木头鸟窝,整天有燕子叽叽喳喳地飞来飞去。
再后来,当方思明抱着一窝喵喵叫的n_ai猫望着他时,原随云终于用一种几乎是恳求的语气道:“……狸子会与院子里的狗打起来。千万莫再养了。”
渐渐的,方思明对“大哥”的敬畏淡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一日胜似一日的亲昵。像是个颠沛流离多年的孤儿终于找到了失散的血亲一般,昔日那些被小心翼翼收敛的感情全都爆发了出来。
但原随云觉得,这样的感情,自己仿佛有些耐受不住。
两人一同去逛过一次严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