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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玉华瞅着娜哈的马车慢慢的道:“我不喜欢戈壁,不喜欢沙漠,更不喜欢西域,之所以进入了沙漠戈壁,唯一的原因,就是娜哈姑娘要去西域。
为了她,我重新喜欢上了沙漠戈壁……从今往后,只要哪哈姑娘踩踏过的地方,你就能看到我的脚印。”
阿凡提从驴子屁股上马包里取出一柄破烂的胡琴,坐正了身子,调试几下琴弦,叮咚扒拉两下,然后对肖玉华道:“我给你弹琴,你去给娜哈姑娘唱歌,好多好多英雄就是这么获得美人芳心的。”
肖玉华摇摇头道:“虽然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觉得不对,至少,对于娜哈姑娘来说不对,她不喜欢唱歌,如果喜欢的话早就唱了,哪一个美丽的姑娘会不喜欢唱歌呢。
哪哈姑娘喜欢英雄好汉,那一晚钟馗将军杀了那么多的妖魔鬼怪,娜哈姑娘就欢喜的抱着钟馗将军的手臂不松手。
而娜哈姑娘的哥哥也没有介意,这说明,只有成为英雄好汉,才有资格亲近哪哈姑娘。
阿凡提,我会成为英雄好汉的。”
阿凡提抽着一张满是褶皱的老脸道:“你打不过钟馗将军,也打不过这里的很多人。
要怎么样才能成为英雄好汉呢?”
肖玉华道:“我听梁英说,他们要在泪海的那一边,去找这沙海,这戈壁上最凶狠的强盗跟马贼,到时候,我会像个英雄好汉一样去杀那些强盗的。”
阿凡提拍一下手里的胡琴道:“到时候我会为你唱赞歌的,这样,哪哈姑娘一定会喜欢上你……”
沙漠上的闲话,很快就被风给吹跑了,这里没有树,也没有草,自然挂不住这些闲话……所以,说跟没有说,其实都大差不差。
第九章 寻常事
在一个小的环境里,当律法,道德完全不存在的时候,人就会变成世上最残忍的一种动物。
群居动物中很少有同类相残的场面,哪怕是狼都不会干出这种事情。
在大海道上,一个人类聚居的地方,同类相残,同类相食的场面却变成了人们的日常。
大自然是非常神奇的,在一片寸草不生的盐碱地后边,居然出现了一片绿洲。
绿洲不大,长不过十里,宽不过一里。
之所以是长条状分布,完全是因为这里有一条地下河,地下河顾名思义就是从大地下涌出来的河水,水质清澈不说,还不会干涸,只可惜这条河的水量终究不足,在大海道上绵延十余里之后,就被这里干燥的气候给抽干了。
哪怕这条河已经存在了很多很多年,它的辐射范围依旧只有这么大,养育了一些胡杨,红柳,沙枣树,青稞地,葡萄园之后,就没有多余的精力养育别的东西。
西域的人,每个人都期望获得一个除过自己知晓,再无人知道的牧场,他们会把自己路过的水源地牢牢地记下来,然后独自享受。
甜水河就是被一个冒险的强盗看到之后,并且牢牢记住,最后被很多强盗知道,强盗头子很想把知道这个秘境的强盗杀死独享,结果,一群强盗就把强盗头子给弄死了,然后把这里当做生育小强盗的基地。
肖玉华的红柳林都知道弄两具破烂的尸体当做标记,顺便威吓一下后来者。
等云初的前锋钻出泪海,看到一大片树叶金黄的胡杨,准备欢呼的时候,胡杨林里突然爆发出一大片更加宏大的欢呼声。
然后,为首的梁英就看到一大群身着皮袍,挥舞着刀子兴高采烈地向以他为首的军队杀过来的强盗。
如果,仅仅是成年男子强盗还好,梁英这个出身自正规将门的年轻人自然会高兴地迎上去,拿走属于自己的荣耀。
现在的问题是冲上来的人中间,男女老幼都有,没有任何章法,连快要老死的老人,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都举着千奇百怪的武器冲上来了。
就在梁英还在考虑要不要把这些人都杀光的时候,肖玉华已经挥舞着横刀,从沙坡上冲了下去。
不仅仅是肖玉华跑下去了,就连阿凡提也一边大喊着“冲啊”一边催动他的驴子往下跑,就是速度有些慢。
只要不跟钟馗打架,肖玉华的本事还是非常不错的,他的身手极为灵活,在马上经常盘旋跟回纥人似的,一柄横刀之下,片刻功夫就制造了无数的杀孽。
梁英见肖玉华已经开始战斗了,就挥挥手,带着前锋骑兵顺着坡道杀了下去。
眼看着肖玉华的大队人马杀下来了,阿凡提的驴子就兴奋,带着他也跟着梁英的大队人马,跟那些强盗们撞到了一起。
等云初,温柔,钟馗,张东海带着巨大的驼队赶到甜水井的时候,这里的战事已经结束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