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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媚听到这个消息,已经是半个时辰之后了。
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等前来禀报的大宫女离开之后,才对给她敲腿的春嬷嬷道:“李家总算是出来了一个不需要我来帮他背负恶名的人了。”
春嬷嬷捏着武媚腿弯处的筋骨笑嘻嘻的道:“太子是一个好的,还邀请奴婢去东宫当大宫女呢。”
武媚笑道:“你自己觉得你是当大宫女的料吗?你能统御得了内宫六尚吗?”
春嬷嬷想了一下道:“不成,奴婢还是守着皇后过活的好。”
武媚叹息一声道:“越是聪明的人就越是喜欢笨的,你是这样,太子对于娜哈也是这样……”
春嬷嬷奇怪的看着皇后道:“娜哈小娘子可不笨,五月八陛下跟娘娘就要册封人家为西域佛国女王呢。”
武媚笑着摇摇头道:“人的机遇真是奇妙啊,总以为聪明人的日子才会好过,哪里能料到,笨一些人的日子其实更加的好过。
不争不抢的,却在不知不觉间就办成了大事。
阿春,你其实应该去跟着娜哈的,那才是一个真正有福气的人,而且,别人的福气只是一瞬间,娜哈的福气却长的看不到头。”
春嬷嬷摇摇头道:“不去,我走了,就没有人给皇后捏腿了。”
武媚有些感慨的道:“我缺一个捏腿的吗?嗯,你别说,还真得缺。”
第一百一十二章 才华是遮掩不住的。
一万三千匹骆驼进入大唐地界,引发的第一个商业事件便是——骆驼的价格暴跌。
这些骆驼负重走了一万多里地之后,身体的负荷已经到了极限,想要让它们再走一万多里回到河中,回到波斯,回到大食已经不怎么现实了。
所以,从河中,波斯,大食来的那些商队们,在抛售自己的骆驼的同时,还在交换购买大量的骆驼。
走不了长途的骆驼可以换给那些走短途的商人,损伤严重的骆驼则被大食堂给当做肉食原料给买走了。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骆驼固然以吃苦耐劳著称,可惜,它走的路途太遥远,也太艰苦了。
因此上,损耗是巨大的。
然而,这些商人带到长安来的异域商品,却受到了大唐人的热烈欢迎。
其中,最受唐人欢迎的除过乳香,没药之外,便是以苏合香,龙涎香,蔷薇水最受欢迎,尤其是苏合香可以用来熏衣,熏帐,女子们最是喜欢,以至于一勺苏合香价比黄金。
大食人还带来了一种叫做鸡舌香的香料,但凡是有口臭之人含着鸡舌香,就能口吐芬芳,不用担心口臭熏人。
宝石首饰,黄金饰品,黄金器具,白银器具,也是大食人的传统货物。
然而,卖的最快,最好的却是椰枣跟阿月浑子,前者吃一口就等于吃了一口糖,后者咬一口,坚果的油香就会让人沉迷。
以上这些商品能卖的很好,在云初的预料之中,他没有想到,大食人带来的空白羊皮卷能在长安风靡起来这是他没有想到的。
羊皮卷是把羊皮从中劈开分成三层,去除油脂之后,再经过秘法炮制,就成了柔软可以书写的羊皮纸了。
大食人很会做生意,他们的羊皮卷卖的很便宜,但是在羊皮卷上书写的墨水却卖的极为昂贵。
因为一般的墨水根本就无法在羊皮卷上书写,因此,羊皮卷墨水是特制的,他们建议皇家用金子当墨水,大臣们用银子当墨水,一般的人家就用黑铁来当墨水。
没人知道这些金属墨水是怎么来的,但是呢,云初看出来了一些端倪。
他们用来展示的黑铁墨水,写在羊皮卷上是没有印记的,但是,等一会墨水就会在羊皮卷上显现。
这很明显不是酸性反应,就是碱性反应,黄金,白银这两种东西应该是金粉跟银粉加胶水,没什么稀奇的。
云初等长安人用光了大食人的金属墨水之后自家也可以开一个小小的墨水工坊,给老婆赚一点脂粉钱。
要说真正有商业头脑的人竟然是铜板这个家伙,他恳请云初帮他从大食人的商队里花大价钱卖回来了三个会写字,会读书的奴隶……
十天之后,那就拿着刊印出来的大食人根本就离不开的穆圣写的经书,去向大食人推销。
经书封面是大食人喜欢的绿色,自己也大气古朴,整部书的包装更是精美绝伦,尤其是羊皮卷封面上的烫金书名,看着都觉得神圣不可侵犯。
他还跟大食人学会了做生意,把这种经书制定成了上中下三种规格,高的卖给高贵的人,中等的卖给一般有钱人,下等的卖给没钱的人。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大食人的正使哈希姆,副使赛义德看到云初带来的经书范本,激动地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