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 / 1)

小勋在同学眼中是个怪咖,他老是不来上课,即使偶尔出现在教室,也都抱着吉他在弹。他从小就不合群,人家都在看MichaelJordan,他加入兄弟象後援会,在台北市立bAng球场挥舞大旗;在酒吧,别人都点a加柠檬,他偏要点WhiteRussian。

校庆活动在一个多月後,吉他社的学长们讨论着要表演BonJovi的〈Always〉,但是没有鼓手。小勋没有考虑,立刻去报名了爵士鼓课程。这时他已经在海国乐器的音乐教室学习民谣吉他三月有余,他的演奏能力远超其他一年级生。而他是个天生的冒险家,有好玩的事情绝不犹豫。有人对他说佩服他主动做和别人不同的事,他却不懂对方在说什麽--没有鼓手,那就我来,没什麽大不了的。

人生中第一次的乐团表演,在学校大礼堂。教官训斥着:「乐团就是服装要统一,看你们穿得像什麽样子……」谁理他啊。当天表演了〈Always〉和〈Livin''''onaPrayer〉,小勋只学了一个月,但还好这两首歌的鼓不难,打错也没人会发现,反正有伟哥负责弹吉他Solo,交给他就ok了。

学长们都在玩GunsN''''Roses,听伟哥弹〈SweetChildO''''Mine〉和〈WeletotheJungle〉,对他的听觉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他觉得伍佰弹〈秋风夜语〉、〈Ai情的尽头〉超级厉害,但此时他看到、听到的,完全超出自己对吉他的认知。

和平东路上的阿通伯乐器,小勋挑了一把Samick的渐层红body、黑檀木指板,搭配FloydRose大摇杆的电吉他和Peavey的15瓦音箱。因为已经在准备打烊,店员阿丹豪爽地打了折扣。对Ssh的崇拜,让小勋义无反顾地改练电吉他。

这时他已经不是南港高工的学生,因为旷课太多,被学校要求自愿退学。又一次联考,小勋进了台北商专夜间补校。

第一次的电吉他课,留着长发的张桓维老师,拿着一把所有琴格都做成凹槽的Feratocaster。他的手指如疾风般在指板上飞舞,六弦的sweep,听不清楚弹了几个音的legato,那是小勋第一次听到YngwieMalmsteen的riffs,他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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