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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鸽子小说(32)(2 / 2)

扫码付款前还不忘多嘴来一句:麻烦热一点,谢谢。

店老板长年在外做生意。

看着陆靳予宝贝似的牵着个小姑娘就知道这是一对儿,她拿起个空纸杯出来,和善地看向宋清颐露出一抹会心的笑,你们放心啊,奶茶很快就做好。

单都点上了,自然也不用站在人家店前挡着。

旁边就是奶茶店的堂食座椅区,陆靳予牵着宋清颐过去坐下,正好我那儿有个相机,平时我也不用,回头拿给你。

宋清颐摇了摇头,不用了,我有相机。

其实这话是骗人的。

她目前还没个相机,但刚才在陆靳予跟他说话的那一瞬间她忽然就下定决心买相机了。她是喜欢相机,她想要留住一切美好的事物,将美好定格在自己镜头里。

陆靳予坐在亚克力凳子上,两条腿就这么随意地抻在那儿,没回应她上面那句话,之前就听蒋梦瑶夸你拍照技术好,之前学过?

相较于他,宋清颐的坐姿要规矩许多,她点点头,以前我们家有个邻居姐姐是摄影师,小点的时候跟在她身后玩,她教过我很多。

陆靳予一听她小时候就有这经验,但平时也没看她表现出来啊,点点头,又说:那你当初怎么学的语言?既然喜欢摄影当初怎么不去直接选摄影专业?

宋清颐一上午,别提对那个摄影师有多专注了。

她就一直站在人家旁边,虽然没说什么话,但看人家啊拍摄却是看得起劲。

陆靳予自己是因为喜欢玩音乐,所以当初读高中的时候,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小科,高考又很坚定地报了西大的音乐系。

所以,陆靳予不懂宋清颐。

既然这么喜欢摄影的话,那当初怎么没报考本校的摄影系呢,毕竟西大的摄影系在国内也很有名。

宋清颐脸上的笑收了些。

其实很多时候,陆靳予的目光坦荡的让她有种周围有无形的白烟包裹着她,与她身上的黑色气息形成鲜明的对比,让她自相惭愧。

她做不到像他这样坦荡。

当初为什么要学英语呢?她记得是因为母亲的工作关系,导致她从小就和外语打交道。

同龄的孩子都在和泥巴玩呢,她在上外教课。

那时候她也很抗拒,想和同龄的小伙伴们一起玩,可每次和孙敏说完之后,孙敏都是冷着张脸,将宋怀安的学习事迹拿出来说。说宋怀安像她这么大的时候,看纯英的动画片都能看得懂了。不像她,人不聪明就算了,还不懂笨鸟先飞。

读小学的时候,宋清颐有的学科上课时偶尔会走神,唯独英文课不敢,就怕回头考试成绩不理想了,孙敏又逮着她数落。

那会儿年纪小,什么都不懂。觉得妈妈带自己长大很辛苦,她不能惹妈妈生气,要用好成绩来哄妈妈开心才行。

而且,别的叔叔阿姨也会夸她说:宋清颐真棒!这次又考了第一啊!真厉害啊!

这种外界的声音好像也对她产生了影响,让她变得争强好胜,小心翼翼地,不允许自己犯一丁点儿的错。

周月从倒数第一考到倒数第二,她的妈妈都会夸奖她,会开心地给她买礼物。

但孙敏不会,哪怕宋清颐考年级第一,她也不会说出一句夸赞的话。

孙敏想把宋清颐培养成一个她想要的样子。

除了她给宋清颐报的兴趣班,其余的宋清颐都不可以去浪费那时间去了解,比如相机。

高二的时候,有次宋清颐发烧,考试没有考好,才考了个年级第二。

成绩出来那天,孙敏跑到宋清颐房间劈头盖脸地一顿说,看见她课桌上的相机,直接气得把相机掼到了地上。

镜头破碎,零件损坏,散落了一地。

她甚至清理掉了家里所有的相机。

宋清颐张口解释说考试那天不舒服,状态不好。转而得到的是一句:你不要找借口!都快高考了你在想什么啊?没考过别人就是没考过,犯不着还要替自己失败找借口!

宋清颐从小最听孙敏的话。

逆来顺受的时间多了,好像就真的没了替自己辩解的权利。

她看着地上自己最喜欢的、此刻变得破损不堪的相机,眼泪像是串珠一样流落不停,嘴巴张了张,在对上孙敏犀利的目光后,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可能从那时候她就知道了自己的喜欢与不喜欢根本就不重要。

孙敏不仅毁掉了她的相机,还跑到了邻居姐姐那边说宋清颐现在学习紧张,让人家以后不要再带着宋清颐出去了。

孙敏会在宋清颐面前凶巴巴,但她对外的时候总是有理、温婉且很有态度的那一种人。

学生的职责是好好学习,这些她说得都没错,邻居姐姐很体贴地应下。再后来看见宋清颐的时候,都会好心地让宋清颐先回去写作业,说写完作业后可以再来玩。

一次不察,第二次宋清颐也能感受到邻居姐姐对她不再那么亲昵了。

她很生气地去找孙敏,但是孙敏却告诉她:可能你现在会不理解,会讨厌我,但是妈妈这是为你好,等你以后就知道了。

其实过去了那么多年,宋清颐也没有理解孙敏。

以前自己的思想领域不够强大,总是顺着别人的想法去放弃自己喜欢的东西。

这其实很痛苦。

就在她以为自己会永远被束缚着的时候,陆靳予忽然出现在了她的生活里。

没想到时隔那么久,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这样义无反顾地站在她的身后。

他说:喜欢又不丢人。

他说:我的心是狂野的鸟,我只会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

他会指着自己心脏位置说:做什么都遵循着自己这儿就行。

陆靳予总是会把所有让她觉得复杂无比的事情变得简单化。

别人都说他混蛋,就连他亲弟弟都这么说他,但宋清颐却觉得不是。

陆靳予是性子率真,不容易妥协。

他会对自己喜欢的东西付出百分的精力,无论是交朋友还是谈恋爱,又或是对待自己喜欢的音乐,他的心都是炽热的。

真诚是必杀技,真诚是他最拿得出手的一样东西。

可能是受着陆靳予的影响,宋清颐只要和他在一起,就能感觉自己这颗心脏滚烫,血液活络,好像自己还活着。

以前是她想法狭隘,虚假地活在别人眼里。

和陆靳予在一起后,宋清颐更加明白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

宋清颐不想再按部就班地按照宋长闵和孙敏给她指定的那条路线走,尤其是最近,这种想法越发强烈,她想放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但这些是她的秘密,秘密就该压在心底下,她谁也不想告诉。

哪怕是陆靳予也不行。

奶茶店的老板娘将做好的热奶茶给他们送了过来,宋清颐看着陆靳予轻车熟路地扎着奶茶吸管把奶茶朝她这边推过来,她语气放轻,没再看陆靳予的眼睛:没有,就最近才感兴趣。

作者有话说:

早上好~

虽然前面打过补丁了,这边再打一次哈

我的心是旷野的鸟出自泰戈尔《园丁集》

第49章 喜欢

喜欢宋清颐这件事, 大概是陆靳予做过最多妥协的事儿了。

他也是第一次谈恋爱,没什么经验。

虽然表面上两个人都开开心心的,但心底却总感觉和对方有着一道怎么也跨越不去的鸿沟。

更多的时候, 都是他一个默默消化完这些, 再去找她。

宋清颐的钝感力太强了。

不是说她不好, 而是她一直以来的自我防范意识过盛,从来都不会透露太多自己的喜怒哀乐。

大多数的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的喜怒哀乐放在脸上。

比如难过的时候,抱着好友哭泣, 又或是丧着张脸。不得已的时候, 强撑着难过劲儿维持社交。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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