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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两分钟回也叫看不见?”

兔子拙劣地找话反驳,言辞凿凿道:“要立刻,马上。”

“不仅拿我当保姆了,还当奴才使,胆子真大!”

奴才这个词兔子还没听到过,只大概知道不是好形容词,他点头,心里叛逆得很。不过是想跟着奕炀去一趟研究院罢了,一定要想方设法,每天都来警察局寻找机会。

他想得入神,垂着眉眼,样子别提多可怜,奕炀看着看着,心底一沉,生了许多的负罪感。

这只兔子没朋友,几乎没事做,生活极其单调,如果不是每天出门买菜,很可能一整天都没机会和人说话,或许他每天买菜就是为了不那么孤独。

不知道乐言一天的时间到底是怎么消磨的,或许发呆,或许睡觉,或许一个人走在某条街上,走走停停,悄悄观察他觉得新奇的事物...

好可怜。

奕警官的手指轻轻在乐言的脸蛋上绕圈圈,他喜欢捏乐言的脸玩,乐言还从来都不反抗,乖乖给捏。

哎哟,又乖又可怜...

奕炀收回手臂,问他:“你工作的事怎么样,考试定在哪天?”

“二十二号,后天。”

晚霞挂在天边,迎着乐言的脸照,刺得他眯起眼睛,奈何眯着也不舒服,他凑脑袋过来,躲在奕炀身前的阴影里,“你们什么时候去研究院啊?”

“去过几次了,人家说没有照片。”

乐言不信,皱眉说:“你骗我…”

“干嘛骗你?”

“就是骗了…”

乐言天天都来,没看到他们出发去研究院…

兔子把脑袋杵在奕炀面前,直勾勾盯着他的眼睛,嘴巴会说谎眼睛不会,“为什么你天天……”

‘都在局里’四个字还没出口,那位天天帮他喊奕炀出来的白警官不知什么时候来了,叉腰站在他们面前,夸张地啧了好几声。

“行啊奕队,公费恋爱!”烟单町

白微坐到乐言的左手边,不怀好意地笑:“乐言,穿这么正式,今天和咱们奕队要去哪约会?”

“嗯...”乐言坐正身子,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但凡聪明一点的人类都不会问出口吧。

他和奕炀是两个男人,怎么谈恋爱呢。

兔子大概知道恋爱和约会的意思,但还不够透彻,仅仅停留在一男一女,亲手亲嘴,逛街看电影。

如果合得来甚至可以结婚领证,然后生小孩。小孩再按照父母的人生轨迹大差不差地走一遍,再生小孩,再走一遍,如此循环没有尽头。

所以人类的一生听起来还挺没有意思的。

虽然并没有规定标准,要求必须这么做,但大家好像都心照不宣地按照一种方式,或长或短过完一生。

乐言有点难过了。

“别逗人家。”奕炀的手越过乐言给了白微两拳,收回来时把兔子的脸转回来,“别看他。跟好人,学好人,跟着老虎学咬人。”

乐言不仅不看,还挪远了。

“有点晒。”奕炀跳下地,看眼时间五点整,手头上的事到五点半下班也不一定能弄完。而这只小兔子回家后除了吃饭就再没别的事可做了。

奕警官随手又捏他脸一把,说:“去办公室里等我?晚上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乐言跳下来,他长记性了,欢呼抬手会显得很迷惑,所以他把感谢和开心的表达方式换成了拥抱,“奕炀,今天还吃鱼吗?”

奕炀随便他怎么抱,带着往局里走,“不吃鱼,换个新菜。”

“可是我想吃鱼。”

奕炀:“糖醋小排骨怎么样,味道酸甜,你应该会喜欢。”

“好。”

白微原地不动,抱着手臂摇头啧个不停。

这他妈不是谈恋爱他把头拧下来给他们当球踢!

乐言进来又见到那位问他读高几的女警官,特意挺直腰板,忽然记起眼镜没戴,慌乱扯下来戴上,然后和人家打招呼。

奕炀一把把人捞回来,接了杯水安顿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手上的工作大概要再忙一个多小时,肚子能等吗?”

“能。”乐言喝完半杯水,咧嘴不好意思道:“想上厕所。”

兔子回来办公室里多了三个警察,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听到‘银戈山’几个字,他轻手轻脚进去坐回沙发。看似认真翻看手里的防诈骗宣传,其实灵敏的耳朵已经捕捉到‘偷’,‘跑’等字眼了。

什么?

乐言忽然意识到不对,拍宣传手册而起。

兔子的那组照片被人从研究院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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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肉:奕警官喜欢揉你的脸,这件事你自己怎么看?

乐言:有求于人,就得能屈能伸!

第21章 手撕兔肉

说好一个半小时,真正忙完天只有灰蒙蒙亮。头顶一整片黑洞洞的云,压得很低,衬得对面的写字楼高耸入云。

刚还在办公室坐着的兔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的,奕炀保存完文件关机电脑,微微偏头,视线在窗外的空地巡了一圈。乐言又坐在花坛边,低头像是在玩手指。陪他一起坐着的是没事做但是要值班的白微。

白警官说了什么好笑的,用肩膀杵一下乐言的肩。乐言似乎并不觉得好笑,低着头,脸上的表情大半笼在灰蒙夜色里。从玩手指到紧张地扣银边眼镜的边框,放松的两条腿也不晃了。

雨前的凉风裹挟傍晚的余热,一股脑灌过来,乐言头顶上的发被吹得乱跑。

白微看着乱飞贴在乐言眼睛上的一撮头发,强迫症犯了,抬手拨开后接着刚才的话说:“兔肉的口感真的还可以,蛋白质比猪牛鸡肉的含量高,还没脂肪,人家都说兔肉是美容肉。”

美容肉…

乐言默默决定,从现在开始他不会喜欢白警官了。白警官好像一个兔肉狂热爱好者,喋喋不休地给他科普怎么杀兔子最方便,还恶劣的推荐一只兔子也去吃兔肉。

苦在这是乐言自己的秘密,他不能控诉任何人……为了显得礼貌,乐言即使再不开心也极力控制好了情绪,“比起去‘鲜味兔’吃兔肉,我更喜欢在家吃自己做的素食。”

“自己做?”白微毫不掩饰的惊讶睁大眼。

乐言看着像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二代,竟然还会自己做饭?他眸光一亮,顿时更来劲儿了,“自己做也行,红烧兔,干锅兔这些都简单,不过我最最推荐的还是手撕兔,家里有烤箱的话一定要做,太香了。”

“啊?”乐言不敢看白警官了……

这些菜的前提一定是把兔子去毛或者直接把皮剐了。乐言很难接受自己变成餐桌上的一道美味,不管红烧还是干锅,都不能接受。另外,手撕兔光听名字就很疼!乐言在心里对白警官又怕又恨,闷闷地嗯了一声。

这一声比平时快一倍的“嗯”,已经把他的生气表现得很明显了,乐言希望白警官能够快点听出来。

可惜白警官并没有听出来,上班之余他最爱做的事就是研究厨艺,上几个星期还真亲自做了一道手撕兔肉,这会儿热心的把方法传授给感兴趣的乐言。

白微:“改花刀用盐泡半小时去腥去血水,这样更入味。之后你再弄些姜蒜洋葱——”

乐言皱着脸,打断道:“奕炀说洋葱不能吃!”

“吃不了洋葱也没事儿,换成其他的料也行。你把这一堆佐料抓匀腌个一小时,最后放烤箱,两百度——”

“在聊什么呢?”奕炀手指圈着车钥匙,老远过来就注意到乐言的表情不对。

奕警官被那对敏感的兔耳朵实打实折磨了几次,现在他比那对耳朵更敏感。

白微说得专注,脸都不抬回道:“准备把我传家厨艺传给乐言。”

而此时的乐言已经很不开心了,悄悄瞄一眼奕炀,特别想让他马上带自己离开这里。奕炀一时没能会意,也不清楚他们在干嘛,于是在乐言的左手边坐着,催促道:“要说赶紧说,我俩得去吃饭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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