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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言跟着发愁:“对啊,家养的...怎么活?”

奕炀放下手里那把苜蓿草,拍拍灰走过来牵着乐言的手,“大概半年吧,他放暑假回来,就在自家后边那片山林里,远远看到他养的白兔。它们啊,不仅把自己养活了,还变胖了不少。”

听到这儿,乐言眸光一亮,“老公,那你觉得我选的这个地方,可以让他们长大长胖吗?”

“当然可以啊,它们才到这个地方,得先熟悉环境,等它们把这里当成家,我们再来看,说不定能见到肆意的它们。”

“肆意...可以肆意...老公,你说话真好听!”乐言就地坐在草坪上,他想起了银戈山。当时费力爬出来的时候,他其实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兔子望着山林,望着潺潺溪水,问:“老公,是不是所有的生物都有很顽强的生命力啊,这种顽强就连我们大脑自己都不知道。”

所以才会时常想,完蛋了。过不去了。要死了。

奕炀点头赞同,盘腿坐在边上,一只手揽在乐言肩上,轻轻捏了捏。

他说:“生命的顽强是自然界的一个奇妙之处。其实许多生物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都展现了出乎意料的生存能力。在无望的环境里,找到生的机会。这种顽强,是绝境中的惊喜。”

“生命在适应环境、应对挑战时生出惊人的适应性,这是生命的韧性,是对活着的强烈渴望。无论微生物、植物,还是大型的哺乳动物,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了这种顽强。”

“在似乎绝望的时刻,顽强致使意外的转机,这是生命的神奇之处,一种我们还不能完全理解的力量。”

乐言说:“比超能力还要厉害?”

“是啊,生命最最最厉害。”奕炀偏头看他,风带着乐言额间鬓角的发飘飘荡荡,他抬手帮着拨开挡在眼睛边上的一缕,“我老婆也很厉害,绝境里突出重围的小兔子啊,多了不得。”

乐言突然感觉自己不是人,而是趴在草堆里,肆意呼吸新鲜空气的侏儒兔,他兴奋说:“老公,你感受到了吗?风的呼吸,像不像大自然的生命节奏?”

奕炀笑道:“它今天心情似乎还不错。”

“我要听一听。”乐言坐得端端正正,决定静下心来好好感受一番。灵敏的耳朵不仅捕捉到了呼啸山谷的风,还有擦着绿草的刷刷声,很轻很轻。

太阳挺大,奕炀抬手帮他挡着脸,就见乐言习惯性嗅了嗅,忽然睁开眼睛开始找东西。

左手边大概五十米,一只奶灰色的小兔子背对着。乐言走上前,拨开草仔细看,吓得惊叫一声。

垂耳兔,但是断了一只耳朵,脑袋顶留下一块发黑的伤口。不仅耳朵,身上被荆棘挂得到处有伤口。

乐言伸手想碰,奕炀忙拦住他的手,出于安全考虑,这只垂耳兔从上车,到宠物医院都没经乐言的手。

垂耳兔住了院,乐言照常上班,心里是挂着的,到下班的点马上就要走。才换好衣服关上柜子的门,回头望见宋宇走进来。

乐言没说话,让开他拿上背包,宋宇却忽然捏着背包另一角,紧张而歉意地说:“小言,那天的话...真的很抱歉,我说得太直接了,我没有别的意思。”

他这段时间差不多发了上百条消息给乐言,全部石沉大海,没办法只有当面来道歉,“小言,你别不理我啊...”

乐言拽不回背包,急得皱起了眉,“你先松开,我今天有事,你有什么话以后再说。”

宋宇涨红了脸,依旧没有松手的意思:“乐言,我们聊聊好不好,我把那天的话收回肚子里,你就当我没说过,咱们还像以前那样行不行?”

乐言先松了手,大不了不要背包了。

宋宇却抢先他一步挡在更衣室的门边,近乎哀求地道:“就给我一杯咖啡的时间!”

“我说我还有事,半杯都不行!”

乐言真的生了气,甩开他的手。宋宇却跟牛皮糖似的,乐言用了很大的力才把胳膊从他手里解救出来,见他还想抓,乐言转身就跑,没估摸好位置,撞上没关的铁皮柜门。

哐嘡——

乐言的额头破开一道口子,一条血线顺着鼻梁蜿蜒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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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的微信999+消息,群消息居多。

兔子理所当然:所以我根本看不到消息。

肉:奕炀的呢?

“老公是置顶,永远看得见!”

(这周都会是双更,但具体时间不一定。)

第65章 我没有不开心

撞声震耳,外边路过的人都听到了,折回来推门,就见小宋拿着乐言的背包嘴巴微张,愣愣站着。

乐言‘嘶’了一声,头晕眼花,低头晃脑袋。地板上的白瓷砖下雨似地冒血点子。他不知道自己流了那么多血,无措地抬手摸了一下,再拿下来沾了满手的红艳艳。

撞的那一下很疼很疼,乐言都以为自己的脑袋要炸了。

如果只是破开一道口子,流点血也不是什么大事。乐言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伤口愈合能力。

现在就是能走的好时机,他不等小宋开口说话,一把抢回自己的背包,捏着没来得及穿上的外套,一边跑一边想把脸上的血抹干净。

今天急着去宠物医院,乐言没等地铁,直接在路口拦了一辆出租。他打开门上车的时候,司机扭头看他的那个表情有点耐人寻味。

“去医院?”司机一秒不耽搁,主动问。

“对,我去三月桥下来那个田甜宠物医院。”

乐言后知后觉脑袋上的血止不住,道理说从动物园下来那条路就该愈合的...

兔子的心底升起一丝疑惑。

仔细回想,这种反常出现得有段时间了。伤口愈合得明显越来越慢,不只是这一次,上上个星期他切土豆切着了手,当时的伤口整整三个小时才完全愈合。

这要是放在最初,最慢也会在一分钟之内……

“你确定是宠物医院而不是市医院?”司机大叔先踩了油门,无论去哪,这俩地方都在同一个方向。

“对,要去的是宠物医院。”乐言把外套团吧团吧举起来用力的按在脑门上。

外套的布料偏硬,擦着伤口太疼了,而且应该是防水的,乐言感觉自己的额面蓄了一滩,湿漉漉的,血就要顺着额头滑下来。

这个时候,背包里的手机振动几声,奕炀打电话问他到哪里了,如果还没出发就过来接他。

“还在出租车上,”乐言已经过了特别痛的劲儿,他估计伤口在慢慢愈合,所以脑袋昏沉非常,“老公,你来三月桥路口等我吧。”

“好,有点堵车,不急慢慢来。”

乐言手脚冰凉,脚也有点发麻,不知道能不能顺利走下车。这强烈的眩晕感只在上次义城出车祸,浑身伤痕的时候出现过…

司机大叔从后视镜里看到他白色的休闲裤上沾着点点血迹,那颗心竟然比受伤者本人还揪得厉害,“我给你直接送去医院吧?血流得太多了!”

“我没关系。”乐言在心里默默求这个伤快点好,就算不能马上愈合,也请把血完全止住才好。

身子出现的反应太大,兔子不免有点好奇到底是多大的伤口。于是,他拿开羽绒服,打开手机的前置摄像头看了一眼。

他还没出声,司机大叔从后视镜里看到了,哎哟叫一声,“怎么弄的,这么大个口子!得缝多少针哟!”他皱着眉,抽空把手边的纸巾抛到后面,“没别的东西了,你直接抽出一团,叠一叠按住伤口,按紧点!”

“哦…”

乐言放下手机按照司机说的做,按上去疼,他不敢下死手,所以那团纸只起到吸血的作用...

司机大叔再次和他确认去哪里,乐言依旧执意要去宠物医院。乘客是上帝,别人不想看的病,他也没办法,于是只想开快点,别到时候把责任赖在他身上。

奕炀果然在路口等他,乐言隔着车窗老远看到人,终于放心了,一只手抱着外套捏着包,另一只手抓着一团半红半白的纸按在脑门上,双脚一落地,险些跪在奕炀面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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