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者的声音不小,瞬间便吸引了众人的注意,一时间便有不少人围观了过来。
亏了,亏了,早知道我就不要这个鎏金竹纹镇纸,换这块血玉了。
我倒是看不出有这等功效。
哪有这么神奇,很普通一块玉啊,都是江湖骗子吹嘘罢了吧。人们七嘴八舌地讨论道。
大哥,我也觉得怎么可能这么轻而易举就取得神器,不如我们还是要那个双鹿纹饰件吧。萧皓霆看了一眼,狡黠笑道。
萧正玺抬手一指,温文有礼道,劳烦先生,我就选这块血玉吧。
老者赞同地点点头,把玉佩取出道:公子好眼光,老朽再赠你一句话吧,道法无边皆随缘,机缘未到一点难。机缘到了,公子自会知道。
转身一看,哪里还有哪位白衣公子?
大哥,你去哪里?
纷纷扰扰的人群,喧哗嘈杂,我去去就回,你先在这里看看。萧正玺说完就挤出人群。
闺秀小姐们都呼朋引伴,三三两两地凑在一处往河里放下莲花灯。远处繁华纷扰,烟花绚烂,此处却出奇的平静安宁,潺潺的河水中漂流下一只只摇曳着光芒的莲花灯,那斑斑点点的光缓缓地向着下游飘去,萧正玺看着那一只只莲花灯漂流而下,只见微弱的光打在那位白衣公子脸上,柔和的烛光化去他身上的清冷,让他看来显得更温润如玉,平易近人。
萧正玺气喘吁吁地走到他面前,平复了一下情绪道,公子请留步。
虽然白衣公子戴着面纱看不清他的真容,但是从他微皱的眉头可看出他的不耐,只听见一道仿佛冰山深处冰水滴落冰凌的声音响起,何事?
萧正玺怔了一下,正色道:这位公子。方才在下得了一枚血玉,正所谓脱胎玉质独一品,时遇诸君高洁缘。在下觉得这枚血玉很适合你,想赠予与你。
不必。白衣公子拂袖,转身而去。
在下在下想与公子结交。在下正玺,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告辞。
那在下还能再见到你吗?
那道白色身影渐渐消失在黑暗之中。
走在路上,萧正玺心中稍稍有些失落。
第六章
萧正玺和尚书亦回到总部,报告的事就交给你了!萧正玺说罢便向尚书亦扯着嘴角笑了一下。
你竟然扔下我一个走,太没义气了吧!尚书亦正打算捉住这个逃跑的吸血鬼。
你也知道我跟老大合不来。一转眼就消失得只剩回音,况且我还要回家喂狗,再见。
尚书亦觉得这只吸血鬼真的很奇怪,明明自己超害怕狗,却在某天突然捡了一条狗回来养。
萧正玺正开门走进自己的公寓,狗闻声抬起头看了一眼后便继续缩回自己的狗窝里睡觉。
二霆想我了吗?萧正玺上前狂揉狗头。
二霆用一种不跟小朋友一般见识的眼神看着萧正玺,打了哈欠后便继续方才的美梦。
二霆是只哈士奇,褐色眼睛,外表超像狼。为什么叫二霆?因为哈士奇都很二,捡到它的那天是个雷雨交加的深夜,所以就叫二霆了。
我当初为什么要捡你回来?萧正玺走去厨房准备狗粮。
萧正玺的公寓很简洁,卧室跟大厅直接相连,只用一个屏风隔开。有一个超大的衣柜,里面却只放了几件衣服。
人们都知道吸血鬼爱喝人类的鲜血,但萧正玺却从来没有这个欲望。取而代之很爱喝红酒,有一整柜的红酒。
这些年和尚书亦搭档工作挣了不少钱,也已去过欧洲进行寻亲之旅,无果。
萧正玺换了一身衣服打算出门上天台,天台的风景很好。每天黄昏的时候萧正玺总会独自靠在天台的围栏上,听着音乐,放空自己,惬意地享受着这安静的时光。
加油阿彬,你可以的,已经看到家门了。凌稚彬气喘吁吁地从一楼爬上七楼。
这栋公寓位于人烟稀少的地区,有七层楼高,每层两个住户,没有电梯。为什么凌稚彬会买这里的房子?因为便宜,人烟稀少本来就比较便宜,加上曾经出过命案就更加便宜了。而且买七楼不亏,还送一个天台,不过要跟隔壁邻居共用就是了。
萧正玺出门看到自己的邻居便上前打招呼,邻居你还好吗,脸色很白。
放心,没你的白。凌稚彬气喘得有点说不出话。
这是天生的。萧正玺微笑地说完便走上去天台。
凌稚彬觉得他的这个邻居是个怪人,每天黄昏的时候总会一个人在天台待上一段时间。皮肤还很白,没有血色的白,甚至说是吸血鬼也有人相信。某天还突然开始养了狗,酷似狼。不过这只狗特英俊,凌稚彬种觉得很熟悉很温暖,有一种说不清的情感冒出。
凌稚彬连忙打住自己的思绪,总之邻居跟他的狗都很奇怪,还是少接触为好。
凌稚彬进屋后直接陷进了沙发里,为什么我一个吸血鬼猎人要像普通上班族一样每个星期都要回公会开会报道,这个该死的会还要开一整天。
拖着疲惫的身体进浴室,把隐形眼镜脱下后洗了把脸。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异色瞳,左眼红色,右眼黑色。心情平复后,左眼慢慢变回黑色。他只要心情激动眼睛就会变色,所以日常出门都要带上隐形眼镜。
凌稚彬最开始的记忆是在一个陌生的医院醒来,后来慢慢找回了一点记忆。他的同事在一片废墟里找到了他,地上满是干枯的血迹,边上是一间破旧废弃的小屋。同事推测应该是和某物搏斗,现场也有打斗过的痕迹。
凌稚彬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身体上的细微变化,比如激动时会变色的眼睛,皮肤不再光滑而是有点皱皮,月圆前夕的几天身体会开始变虚弱,月圆当天会更加虚弱。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萧正玺牵着二霆出去散步,进行每周两次的遛狗活动。
你已经是条成熟的狗了,要学会自己遛自己。萧正玺松开牵绳,在公园里的长椅上坐下。
二霆不屑地看着主人,咬着自己的牵绳开始消失在黑夜中。
别把自己走丢了,早点回来。萧正玺对着空气说。
凌稚彬在附近的便利店走出来,提着一堆生活用品和一条纸巾。家里竟然没厕纸了也不知道,早知道回来的时候就去便利店里买了,不用现在又要爬多一次七楼,他对自己的愚蠢感到很懊恼。
凌稚彬穿过公园的时候一个黑影出现在自己面前,啊!他发出一声惨叫,手上的东西掉落一地。黑影用锋利的指甲划伤了凌稚彬的手臂,手臂血肉模糊地出现三道伤痕。
你是吸血鬼!凌稚彬按着受伤的手臂连忙向后退,习惯性地摸自己的后腰。糟糕,忘记带匕首了。而且快到月圆之夜,身体也开始没有那么敏捷。
身为吸血鬼猎人的凌稚彬,总会有很多想要取他性命的仇家,因此不出任务的时候都必须带着匕首防身,毕竟带枪错手杀死了任务外的吸血鬼也很麻烦。
你杀了我弟弟,我要你偿命!吸血鬼不断进攻,招招致命,凌稚彬只能东躲西藏。
吸血鬼捉住了手无寸铁的凌稚彬,放心,我不会让你那么快断气的,我要将你身上的皮肉一块块划开,慢慢折磨你。吸血鬼一只手掐着凌稚彬的脖子,另一只手用指甲轻轻划过凌稚彬的脸蛋。
喉咙中的空气被强制扼住,凌稚彬觉得自己快窒息了,不停痛苦地挣扎着。
当力气准备耗尽的时候,凌稚彬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后,便有大量的空气拥进喉咙里。他跌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气,朦朦胧胧中看见一条大狗咬着吸血鬼的手臂,吸血鬼拼命甩开未果,只见大狗猛力将手臂扯了下来。
狼人!吸血鬼落荒而逃,被扔在地上的手臂慢慢化作黑色的灰飘散了。
被称作狼人的大狗慢慢走向自己,双眼发红,凌稚彬本能地向后缩了缩。
这只大狗走到凌稚彬身边,舔着他手臂上的伤口。凌稚彬顿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安心感,小心翼翼地伸手摸了摸大狗身上的毛。
因为等了很久都没见二霆回来,萧正玺便去找。等找到二霆的时候,他觉得眼前的这一幕很诡异。二霆倒在邻居的怀里睡着了,邻居手臂上满是血。
萧正玺本来打算请邻居回家帮忙处理伤口的,可无奈家里根本就没有处理伤口的药品,只能先把二霆扛回家再去邻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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