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3 章
说话间有男子推门进来,阿姐和他用荷兰语交谈,偶尔夹杂着日语。我只依稀听得懂“消音器”和“左轮”等词汇,不到五分钟,男子便随她走进店堂后面的小屋。我走到一旁,桌上放着《圣经》,随手翻开的一页写着:神啊,我心坚强。里面夹了很多照片,是极年轻的阿姐,穿鲜亮红裙,黑发如瀑,坐在高高的台阶上拉大提琴,背景是洁白云朵。
男子很快离去,阿姐站在我身后,我回头,扬一扬照片道:“你以前像个飞檐走壁的侠女,明艳率性,神灵活现。”
阿姐问:“现在呢?”
“看起来像废了武功的人,别说奔跑,就连剑也提不起来,所以成天木呆呆的。”
阿姐似被触动,沉默片刻,叹口气,转了话题:“刚才那个人还得过来,忙完了我就随你去医院抽取血液和唾液标本检测。”
这就是阿姐的生活了,名义上开着不大赚钱的古董行糊口,暗里却在做枪火生意。阿姆斯特丹的黑社会如果想杀死某人,一般不会从内部找人,而是雇用东南亚的杀手,进入荷兰杀人之后就走,阿姐则为杀手提供枪支,在这一行,她已具有良好的口碑。
我要用力地吃,拼命地吃,样子很凶残。
捐献者将骨髓输给患者之前,必须做人类白细胞抗原(HLA)配型,配型相合者才可以进行移植,否则将发生排斥反应,危及患者的生命。等待结果的那几天,天气好的午后,我们会在街上走走,阿姐最喜欢水坝广场一带,有轨电车和自行车来来回回,南美浪人在卖唱休息,喝啤酒,吸大麻。
在这个色情业和毒品完全合法的国度里,海鸥飞翔,歌舞喧嚣,红灯区橱窗里冶艳女郎在讪笑,吸毒者迎上来向阿姐讨十块钱。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穿军绿色长裤,裤管掖进牛皮短靴,像民国时期的少年统帅,骄矜中流露出一丝满不在乎的匪气。她正阔步走在1998年阿姆斯特丹的风里,街道阔朗整洁,天空是凡高笔下纯净饱满的魔幻般的蓝。
有那么一刻,我觉得来到荷兰并不是为了寻找她,而是为了认识她。我惊恐地发现我的女朋友海若是美人隔云端,必须小心呵护,看管好她的霓裳,不敢有丝毫怠慢,惟恐哪天就如同织女飞走。而阿姐是英俊磊落的女子,可端详,可恋慕,亲切得能够随时拉着她的手,和她大笑奔跑在这湖水和郁金香之地。
海若是我生活中的日常行为,像早晚刷牙,下雨收衣服,以及赡养父母那么自然而然。可是,令人迷恋和上瘾的往往恶习,比如抽烟,比如吃易于发胖的油炸食品,比如躺着看书。阿姐就是我的恶习吧,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终究会被勒令着要改正的,我要用力地吃,拼命地吃,样子很凶残。
阿姐开一辆红色小高富,风驰电掣,在深夜的阿姆斯特丹,冲完了一盏红灯又一盏,速度让人晕眩而愉快。她说想到画龙点睛的故事,她就是那条龙,我是点睛之人,吹口仙气,龙就活了。
唐人街的台湾馆子里,唱片机里播着闽南小调,阿姐喝了酒,忽然细细地和唱,接着说起旧事。她曾经是中国某管弦乐团飞扬的大提琴女郎,随团来欧洲演出时,偶然邂逅英俊的德国男子,并羁留在柏林。
然而后来他并没有娶她,可她再不能回国,而德国到荷兰是不需要查护照和办手续的,就这样从一个国家到了另一个国家,流落在阿姆斯特丹。
初到荷兰,阿姐尚是一把长发,当过为死者整形的化妆师,在女同性恋集会的夜店里做talk girl,还是装修公司的木匠师傅,最擅长抡起酒瓶子打人。某天路遇好心的荷兰籍女子愿意帮忙提供担保,于是在卡尔弗街买了一打粉红玫瑰送给对方,办了居留证,开了小店铺,埋名隐姓,剪去头发,改变服饰风格,从此绝口不提过往。
桌上有花,阿姐脸上有轻微郁金香的影子,她静下来,玩弄她的小手枪,退膛,上膛,子弹啪啪地响。我有些难受,才明白自己是天生的薄情郎,我为救海若生命而来,可我爱上了她的恩人,当她躺在幽寂清冷的病床上辗转反侧,我却坐在灯火辉煌的餐厅里为别的女子魂不守舍。
阿姐,海若是春天般的女孩,比我小两岁,爱玩爱闹,纯如白纸,错过她,将是我人生的遗憾。可是阿姐,我喜欢的是夏天,而我原是不知道的。
我以为什么都是来得及的,向她告白,说我懵懂而陡然明了的心意,都是来得及的。
天还未黑,街上已寂寂无人,只有酒吧和性商店的霓虹灯亮起,远处有水手的浪笑声隐约传来。夜色深蓝,令人怀想如水的中国江南静夜。而这分明是异国的漫漫长夜,一对男子在树影下拥吻,路旁有染血针管,都在提醒我已身在万里之外。
那么,阿姐是在什么时候出的事?在我拿到化验单,得知阿姐和海若的血液完全匹配的时候?在我打电话回北京报喜的时候?我只想得起那是1998年6月,阿姆斯特丹万人空巷,无数球迷涌进酒吧观看世界杯开幕式。
是那哗声惊人的嘈吵掩盖了运河两岸的枪声吧?有杀手来阿姐的店中买枪,未出店门就交上火,阿姐遭到流弹击伤。等我赶回店铺,在黑沉空气里摸到一手的血,她的血汩汩地流着,我抱起她,按着她颈旁的伤口,可血还是从我指间涌出来。我只觉浑身冰凉,怀疑举头三尺其实并无神明。而那句“神啊,我心坚强”,究竟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