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1 / 2)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30 章

这一年,方庭十六岁,夏橙十七岁。

5.

大三冬天,方庭迷上了一种梅酒,是在路边的小摊买到的。不是什么出名的牌子,滋味却很好,清冽爽口,瓶底卧了一颗金色话梅,搁得越久越入味,又酸,又甜,又不太酸,又不太甜。

有个夜晚,她提瓶酒去操场尽头喝。那儿有成排的木棉,像记忆中的七街,绿树流水,鸟兽安乐。风很凉,酒很好味,方庭很惘然,像在水中穿行,夏橙,你走后,谁来照顾我,谁担心我的冷暖,叫我与谁说话?

惘然的人醉得快,抱着空酒瓶仰面躺倒,星子澄明得像要自天际掉落。许久后,似乎有脚步声过来了,青草沙沙响,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爸,这儿有人!”

方庭就这么认识了吴晓桐,他念研二,学的是很冷僻的学科,专门研究古脊椎动物。那天,他陪父亲到操场寻找名为“绿云散”的野草,无意救起了一个酒鬼。也许是他的专业特别,令方庭想起夏橙,当吴晓桐请她吃了几顿饭,表达了喜欢她的意思,她也就应承了,和他慢慢交往。

吴晓桐家就住在校园内,他母亲过世得早,父亲是这所大学的教授,教生物学,在校外一家公司做营养顾问,收入很过得去。老爷子很健谈,业余爱好是下围棋,爱看中央台的探索节目,收藏了很多酒,,装的全是酒。

这些酒引得方庭一次次去吴家做客。既然是要喝酒,当然不能空着手,她每回都要带些水果和菜去,起先吴晓桐还和她客气,渐渐地就不了——方庭做菜好吃,而且,他们已是一家人了,不是吗。

寻常的饮食关系,反倒更易于让人扯到人间烟火的婚嫁上来。方庭大四毕业,老爷子帮了忙,她得以留校,分在团委做行政,这在那届学生中,算是很好的出路了。室友们都羡慕她,上铺的姑娘问:“你和吴晓桐很浪漫吧?他有没有像荷西对三毛似的,送个羊头盖骨给你做礼物?”

大家都笑了:“我们方庭要的是恐龙脚趾!”

方庭也笑,可内心还是很惘然。这就要定下来了吗?她没有想好。可她还能怎么办呢,这么大的城市,她只能承认,她是真的找不到她深爱的男孩子了。

夏橙是在高考前夕消失的,他走得匆忙,课桌里还有半包薯片和一根玉米香肠,书本也都在。方庭慌了神,去他家找,门前一把大锁。她的爱人在五月十一号这天,像是科幻片里的高楼,凭空升腾,不留痕迹。

只有他走后的空地,还开着暗绿的叶子,暗红的花,溪水还很静,苹果还很香,天上还有皎洁的月亮。

几天后,方庭才从夏家的邻居处得知,他父亲的作坊出了事,不晓得哪个环节不对了,酒水送到人家的喜宴上,竟发生了中毒事故,几十桌宾客无人幸免,据说有两个人当场死亡。

这则消息上了本地晚报,而肇事者逃之夭夭,一家三口就此消失。

这一年,方庭十七岁,夏橙十八岁。

6.

方庭的书是在她二十五岁生日前出版的,广告词挺肉麻,称她是“少年往事行吟者”。收到样书后,她裁了牛皮纸,包了新封面,盖住这些字。

不是别人所以为的,那是她生命中最好的时光,因此忍不住反复吟唱和回味。恰恰相反,她的少女时代,贫瘠寂静如古城的宵禁,除了一轮明晃晃的月亮,长风空荡。

之所以一再书写年少,在意的,也只是年少本身。只有在十几岁的时候,人才能够恃龄而娇,而邀宠,而理直气壮地作天作地,不管不顾地胡来。

成年后再那么做,难免沦为尴尬和不合时宜。

什么年龄做什么事,二十五了,不要再胡闹了。因此,在一顿平常的晚饭后,她答应了吴晓桐的求婚。她的书也没有给他看的必要,那是她给自己的一个小纪念,当成是给旧日光阴送送葬的纸钱吧。

就像吴晓桐,也从来不会把他研究的古生物的残骨送给她一样,工作是工作,感情是感情,两码事。他是个理性的人,她每次都带菜来,他就把超市的购物券交给她,那是父亲的福利,正好派上用场。逢年过节则陪她去买衣服鞋子,拿上票据去刷卡,她给父母寄补品时,他加一份自己买的。

相敬如宾,举案齐眉,也就是这样了吧。出嫁前,方庭回了一趟故乡,父母老了很多,欢喜地张罗着饭菜,她在从前住的房间里清理东西,外婆把篮子拿进来,一边择着菜,一边和她说着话。

东西也不算多,却收拾了许久,每一本笔记本,每一盒卡带,包括每一张写了字的纸片,都要拿起来看看。于是便看到了当年夏橙写给她的信,他喜欢用纯蓝色的墨水写字,写错了,顺手就画个大叉叉,像他这个人,简单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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