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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曾经到达过xx堤坝兇杀案到现场,并且目睹了尸体。”我从走进这个问讯室便已经猜的八九不离十,他这一番话更是让我确定了李景涛当时果然看到了我!
“你果然知道,为什麽不报案!”宋警官重重地拍响了桌子,双目像刚刚锁定猎物的鹰眼一般炯炯有神。
“警官,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我害怕啊!一个人就这麽死在我面前,我当时立刻就跑开了,等我冷静下来回来看时,已经有人发现了尸体,我自然也不想卷入这种兇杀案。”
“那我问你,当时你发现死者时,死者的脸上有没有被刀划过的痕迹。”
天哪!居然只字未提钻石的事,我脑子立刻高速运转过来,警察在问刀划的痕迹,很明显,警察还是注意到兇手是在死后才被人毁容,使尸体无法辨认,不过他们并没有注意到袋子的消失。这让我既兴奋又不安,不过随之而来的是窃喜,一种无与伦比的喜悦,将我想到的不安一下子沖得烟消云散。
我很快意识到,这是一个完美地倒打一耙的机会,我用刀划烂尸体的脸和离李景涛发现尸体仅仅只有数分钟的间隙,即使是再厉害的法医也无法精确到这麽短的时间,我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让李景涛死无葬身之地,而且,这本来就是他罪有应得,他不仅敢杀人,还能做出分尸这种恐怖的事,那麽多加一条毁掉尸体的容貌,警察又有什麽理由怀疑呢?我不禁在心中狂喜,无论是时间地点还是动机上,我的恶行都能完美栽赃在李景涛身上,我忽然完全不觉得那天早上碰到他不是一种不幸,反而是一种万幸。
“嗯......让我想想,我想到那个场景就会脑袋发晕,不对,我害怕的是那个人被一刀割喉的恐怖,当时那个人根本没毁容,是一个浓眉大眼的中年男子,其他器官我来不及看清,当时太害怕了。”
“真的嘛!”宋警官十分兴奋地站起身来,“那就对了,那就对了!”他缓了缓,又接连问了我几个问题。
“当时死者手里有没有刀?”
“我因为不敢看他的脸,所以眼睛只敢往下方瞟,没有看到他手里有刀。”
“你当时穿的什麽衣服,离开案发现场后去了哪里,不準想,立马说!”
“我穿着白色羽绒服,直接回到了家里,xx小区。”
他叫停做笔录的警察,“你,立刻去调监控,看下在他所说的时间段内附近所有监控有没有出现他的身影,身上着装是怎麽样的,有没有携带可疑物品。”
我在心中庆幸李景涛的贪婪和自作聪明,如果他当时就像警察告发有个白色羽绒服模样的人出现在尸体附近,那麽我即使能洗清杀害他的嫌疑,破坏尸体罪和偷窃钻石罪也绝对逃不过,现在事情过了这麽久,我当时便有意防着监控,立刻第一时间赶回了家,并在之后很快处理掉了沾有我指纹的刀和袋子,事情已经过去这麽久,我已经做好了万全準备,即便他们现在去我家搜,也不会有任何收获,包括钻石,更何况他们压根不知道有钻石的存在。
我稍稍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很快警察就带着调出的监控影像,我前后均身着白色羽绒服,也正如我所说,事发以后我第一时间返回了家中,当地警察前往我家搜证也没有任何收获,白色羽绒服没有任何洗涤的痕迹,整个家中也没有查到任何可疑物品。我的嫌疑基本洗清,证词可作为审判李景涛的辅证。
我感觉到难以言喻的痛快,我现在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去拥抱未来的美好生活,警察接连不断地问讯让我实在有些不耐烦,终于,他们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并準备将李景涛移交司法机关。
我在警局待了两天,期间我和老婆还有吴芒通过电话,吴芒很聪明,在电话里通过密语告诉了我那小部分钻石已经交给首饰店,大部门钻石他已经藏在安全的地方。我正迟疑不决要不要通过吴芒联系到Jason时,他告诉我他送过去时已经见到了Jason,我抑制住内心的激动,不过接下来的事是不能在电话里透露的。于是我让他把电话给了老婆,好言安慰她,并通过警察告诉她我只是作为证人留在警察局,她才勉强放下心来。
我在警察局里还是有相当的自由的,这两天我囫囵于此,便不断思考着之前的疑惑,根据耳边的风言风语和与谷雨的私下沟通,我大概明白了一些,不过一条惊人的消息,却又使渐渐明了的案情,变得铺所迷离。
那个不知名的男尸的身份终于水落石出,他是菲律宾人,来华经商,并住在离xx堤坝大概有数公里外的xx酒店内,由于他开了半个月的房,而且主动要求不需要客房服务,于是到期后酒店方面才发现他已经失蹤了一个多星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