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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7章 他在耍你啊贺总!(1 / 1)

第417章 他在耍你啊贺总!

贺总现在···-就,就有点摸不着头脑。

看着手里那几乎一毛一样的起诉状副本,贺总一脸疑惑道:「老郑,你把这东西又给我干嘛,我们不是都和对方调解了吗?」

他没仔细看,就扫了一眼,所以还不太清楚。

老郑痛心疾首道:「贺总,您看看时间,看看那标的额,明显不一样,这是唐方镜又起诉的一个!」

「他又起诉了,他前脚和咱们签了调解协议,后脚就-----哦不,他甚至没等到后脚,这明显就是在调解之前起诉的!」

「他,他在要你啊贺总!」

什麽?贺总愣了一下,赶紧把那份起诉状副本拿起来开始仔细看。

果然,时间不同,原告名字也不同,金额更不同。

再看看旁边的调解书,贺浩宇一下子震怒了。

「这个唐方镜他还真是故意的,要我,要我是吧,太过分了,真的太过分了加冲宁山目当当AL十八的萃市√

可→士女期田山哲市一荆斯是,他平日里可以给员工画各种大饼,但他是什麽身份,他是公司的董事长给你们画个大饼怎麽了?

没想到今天居然被一个律师给耍了!

而且对方还不是那种暗地里的戏弄,是明自张胆的直截了当的戏弄!

「唐方镜,他还真的以为他想怎麽样就怎麽样?」贺浩宇黑着脸吼道。

老郑终于开口道:「贺总,那您说现在怎麽办?继续调解吗?」

贺浩宇闻言道:「调解?调个屁,这次调解了,他踏马的又起诉了怎麽办?

我们不得一直这麽被牵着鼻子走?」

如果有机会,贺浩宇是真的想把那个姓唐的直接给弄死!

怎麽会有这麽恶心的人,他这边好言好语的要调解,多给钱想着能让对方息事宁人。

谁能想到啊,对方居然是这种两面三刀的人!

有了之前的例子,后面这根本没办法调解,今天调解成功,可能下一份起诉犬副本就一起来了。

天知道那个姓唐的到底找了多少人起诉。

虽然他对于这方面的案子并没有什麽经验,但大概也能看出来,最起码他去立诉的话,基本上应该是败诉的。

「败诉的可能性很大?那也要应诉,不然怎麽办,被对方这麽钝刀子割肉?

尽早有一天公司会撑不住的,到时候咋办?啊你说咋办?」贺浩宇语气很差道。

老郑闻言顿时皱着眉头道:「贺总,那问题又不是我弄出来的,您有什麽火也不要在我身上发啊。」

「那我一直都是在努力解决问题的——·.」

本来贺浩宇现在就已经火气很大,他平时发火的时候也会骂几句下面的人。

但是这次是真的没想到,一向逆来顺受的老郑居然会这麽说话!

「你踏马是法务总监,领着公司给你的薪水,是公司养着你的,现在公司遇到麻烦了你在这说什麽屁话!」

「啊?你说这是什麽意思,那意思是你做了这些就够了?」贺浩宇瞪着眼睛孔道。

老郑闻言同样吼道:「是,我是法务总监,那又怎麽了,我都和你说的很清楚了,败诉的可能性很大,是因为公司不占理!」

那你让我怎麽办,我去把法律改了?怎麽,领着公司的薪水,是不是你让我去把唐方镜杀了我都得听你的?」

「踏马的老子来上班是赚钱的,不是来受你气的,你骂一句给你面子,结果尔还没完没了了是吧!」

其他办公室的人都走了出来,有那职位比较高的上前劝说。

「老郑,老郑你干嘛呢,少说几句吧!」

「老郑,贺总说你几句而已,又不会少块肉,赶紧的,去和贺总道个歉-」

基本上都是在那里劝说老郑。

老郑被气的满脸通红道:「说我两句?他踏马的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我还不能说话了?我是来这打工的,不是来给他当狗的!」

听到这话,周围的同事们都惊呆了,卧槽老郑你这疯了吧,大早上的吃错药了?

一时之间,原本打算劝说的同事都闭上了嘴,这特麽说的太狠了吧。

律师的嘴,那可是生产工具,张嘴就能直接群嘲。

听到这话贺浩宇直接惊呆了,呆滞过后便吼道:「玛德郑俊辉你说什麽,你兑什麽,你踏马是不是不想干了,不想干给我滚蛋!」

老郑闻言直接道:「行啊,那有本事你辞退我啊,赶紧的,不会舍不得给补尝金吧?」

「反正啊,你们这些人分红的时候可以随便分,给打工人发点钱,就像是要尔们的命一样·····

疯了,其他同事都不知道说什麽了,在他们看来老郑这真的就是疯了。

老好人一个,在公司里干什麽都是笑呵呵的,被贺总也骂过很多次,都没红过脸。

结果这次居然吵到了这样的程度,而且现在都能说出「有本事你辞退我」这羊的话来。

他不知道现在找工作多难吗?

鑫达给的待遇很不错的,如果真的被辞了,你老郑这年纪了,再找这样的工乍应该不容易了吧。

同事们都在那里不说话,贺浩宇已经彻底暴怒。

「我现在就开你,那个谁,你给他办离职,补偿金一分不给,你不是法务总益吗,你有本事自己去告!」

说完,贺浩宇转身回了办公室,重重的把门摔上。

在场众人互相看看,然后都慢慢散去了,没人和老郑再说什麽。

当然,如果他们注意看的话就会发现,老郑脸上已经出现了笑容。

真不容易啊,终于能跑路了,他本来是不打算用这麽激烈的手段来离职的。

这样做,再找工作背调很难弄,鑫达肯定不会给他说好话的。

但是没办法,唐方镜出招太快了,调解书和起诉状副本同时送到,他已经不能再按部就班的辞职了。

基本上都没什麽好下场。

还是尽快跑路比较好。

而在另一边,贺浩宇进了办公室后坐下,依旧感觉火气很大。

本来被唐方镜戏弄就很不爽,现在还遇到了这种事,被下属这麽弄,当领导勺同样会很没面子。

要不怎麽说管理是门艺术呢,如果真的仗着自己是领导就能怎麽样,那夜路圭多了终究会遇到鬼。

不过火气再大,那工作还是要干,唐方镜已经把刀子递过来了,再怎麽样也得想办法应对。

贺浩宇随即通知秘书:「你去把法务部那两个副总监都叫过来吧,顺便再看看,证券方面哪个律师最强..」」

他能坐到这个位置上自然不是只会发脾气,现在这个局面肯定不能继续调解了,只能打官司。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不断占据优势,然后或许还有可能逼着对方调解。

这个叫「以打促和」。

京州市中院,老张把案件材料放下,这些材料他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

该说不说,那个唐方镜总是能提出一些让人耳目一新的见解来。

实在不行,和上级法院请示一下也可以,毕竟意义过于重大。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鑫达公司那边会不会继续调解。

喉希望他们不要调解了,他老张现在是真的很想做这个案子。

一边想着,老张一边开始打电话。

鑫达公司办公室,负责沟通的法务副总监接起电话:「喂,哦张法官,您是有什麽事吗?」

电话中老张的声音响起:「我问问你们,这个案子有没有调解的想法?」

听到这副总监赶紧道:「张法官,我也正准备和您这边说一声,这个案子我门是没有调解想法的,绝对不可能调解。」

「对方在上个案子调解的时候就起诉,这明摆着是在要我们贺总,所以这次我们要应诉了,您不用再劝我们。」

之前他和贺浩宇沟通的时候就说过,担心法院那边还会劝他们调解。

所以这次老张打来电话就赶紧说清楚他们的想法。

老张听到这里脸上露出了一丝古怪,不过很快便道:「哦不同意调解是吧,

那我这边就准备安排庭审了啊。」

说完挂了电话,老张嘿嘿一笑,原本以为还得费点口舌,没想到鑫达公司这麽配合。

帝都,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在外省,所以是邮递起诉状副本这些,所以这边反的比较晚。

而且因为调解的时候他们没人过来,所以调解书也是邮寄的,只不过法院那力先打电话通知了他们已经调解结案了。

因此,潘志远很得意。

「我就说嘛不要着急,鑫达公司那边更急,有他们在前面顶着,我们着什麽总啊。」

然而他还没得意多久呢,下面的人便告诉他,事务所又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潘志远顿时傻眼,唐方镜这人不讲武德啊!

「踏马的,都说唐方镜是好人,这好个屁啊好,装模作样的要调解,转头就起诉,就这种人居然那麽好的名声,什麽东西啊!」

办公室内,潘志远走过来走过去不断骂道。

就在此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助理走了进来。

「有什麽事赶紧说!」

助理开口道:「主任,刚刚京州市中院那边打过电话了,说是这次不会调解了,已经准备择期开庭,让我们准备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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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远闻言想说点什麽,但是什麽也说不出来了。

本来还想继续躲后面,但是现在没办法,起诉状上写的很清楚,原告认为他门事务所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很多人一直都搞不懂什麽叫连带责任,就这个案子里来说,那意思就是说鑫达公司和事务所都有全部赔偿的义务。

但很明显,债务就只有这麽多,不可能说和这个要了还能和那个要,那怎么小呢,实务中一般会对具体应该承担的责任有一个比例划分。

这个划分一般都是法院来做的。

而如果没办法分清楚各方责任,那就是平均分配。

如果其中一方对责任划分不满,还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进行内部的追偿,但这个就和原告没关系了。

现在潘志远也只能是准备应诉了。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鑫达公司,贺浩宇见到了魔都请来的一位大状。

「吕律师,这次就全靠你了,不然以唐方镜的那种习惯,他要是赢了官司,

肯定会在网上发视频要那些人一起参加起诉···.」

当然,贺浩宇其实并不认为他们公司当初那些投资者会全部都参与,毕竟也有很多人是不关注这些的。

但就算只有百分之五十参与,那公司也够呛能顶住。

魔都证券方面的专门律师吕晓婉笑了笑道:「贺总,情况我已经了解了,但这个案子,风险很大。」

「所以您这边还是要先做好心理准备。」

贺浩宇点点头,他现在也没办法了,堂堂一个上市公司董事长,居然被逼到了这份地步。

现在就指望案子能赢了·-如果输了,那就要在唐方镜提起共同诉讼之前,

息办法把资金转移走!

没错,贺浩宇现在同样已经有点不想干了。

鑫达公司虽然是上市公司,但最近几年各种亏损,外债一大堆,本来就已经掌不下去了。

所以就得提前准备··

对方到时候就算真的提起共同诉讼又如何,就算是唐方镜的号召力,那能有多少人,一两千人顶天了。

那个时候就算是申请保全,他这边也不担心,法院不会轻易冻结一个上市公同帐户的。

像是某鹅和老乾妈那个,那就是例外情况-···-不用多想。

这些打算他是不可能告诉律师的,虽然律师有保密义务,但他可不敢赌。

这个案子并不算很难,他这边的证据极其充分,就算对方律师说出花来,他这边胜诉的概率依然很大。

难点在于他在胜诉之后的行为。

新《证券法》颁布之后这一世还没人搞呢,那他就当仁不让做这个「第一案了。

老周,只能又又又对不起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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