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大的要来了!
就这个案子,老唐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发到网上让大家一起起诉!
根本没那个必要,明明有更好的办法,为什麽还要用那些旧办法呢。
就算他是唐方镜,凭藉他的号召力想让所有的投资者一起起诉,那也不可能。
贺浩宇猜的也差不多,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太多也太散了,可能有的人就是买个几千块,亏了也就亏了。
再加上这几年过去,有的人甚至都已经忘了自己当初买过这个股票-—----没办法,这几年亏得太多了。
只亏了一次的时候,那会记得很清楚。
但如果一直亏-——-就不用想了,大a那地方,真不是普通人能玩的。
也因此,就算老唐的号召力很强,但真的愿意做登记的人不一定会特别多。
只不过,老唐釜底抽薪,直接要做「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第一案。
这就是专门为证券行业维权准备的,知道那些投资者很多都懒得维权,所以就给你规定,除非声明退出,否则默认参与。
虽然因为种种原因,现在的法律对于这个制度的规定比较模糊,但再怎麽模糊,有了就能拿来用!
这制度的好处太多了,可以直接集合所有人的力量来诉讼,就算很多投资者的标的额小,但是架不住人多啊!
前世那个案子,涉及到了投资者五万五千多人,最后的赔偿金额为二十四亿,想像一下那有多恐怖!
而老唐这次联系的房总,就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一个对接工作的一个副总。
这种特别代表人不是什麽机构都能担任的,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才可以。
老唐很早之前就找到了这个公司,对方在知道他的想法后同样表示特别感兴趣。
投资者保护公司是妥妥的大国企,事实上有资格发起这类型诉讼的,要麽是大国企,要麽是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机构,要麽是证券交易所等设立的机构。
总之都是有「国资背景」的,不是说随便拉一个公司出来都能起诉,毕竟你普通的公司,根本没有权利查到投资者的信息。
对方为什麽感兴趣,因为这是「第一案」啊!
不管什麽样的事,但凡是牵扯到「第一」什麽什麽的,都会特别吸引人。
外加上有这位唐律师的参与和帮忙,已经把前期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就绪了,
相当于路都已经走通了。
后面只需要按照程序,把五十名以上投资者的相应材料整理之后,就可以直接嵌入「普通集体诉讼」。
总之一句话,鑫达公司已经被盯上了!
这方面的程序比较复杂,就是说要想发起特别代表人诉讼,先得提出普通的集体诉讼,然后在这个过程中,由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登记。
然后,之前的普通集体诉讼就可以转变程序,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具体规定是2020年最高法发布的《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这就是为什麽老唐要先提出代表人诉讼。
和房总聊了几句之后,老唐便准备买机票去帝都了。
虽然说现在已经把路走通了,但毕竟是「第一案」,牵扯实在是太过于重大,投资者保护公司那边的工作同样特别多。
要通过专门的程序来查阅这个案子的投资者数量,并且计算出这些投资者们应得的赔偿金额。
这些东西都不是他唐方镜一个人就能完成的。
而这个公司是在帝都,所以老唐还要再去帝都一趟和对方再好好研究研究诉讼的问题。
而在另一边,吕晓婉还是上诉了,虽然希望很渺茫,但上诉肯定要做。
时间很快到了晚上,鑫达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贺浩宇已经知道了一审判决结果。
他的脸色很差,手机都已经被砸了。
别说什麽领导都是心胸宽广,根本不在意这些事,仔细想想就知道,那领导也是活生生的人。
坐在椅子上生了一会闷气后,秘书开口道:「贺总,我刚刚看了半天,那个唐方镜只是提出了集体诉讼,但是他没有在网上发布任何的动态。」
啊?贺浩宇闻言一惬:「真的吗?」
「真的贺总,你看,距离对方提起集体诉讼已经过去有八个小时了,在这期间,唐方镜真的没有发布任何一起起诉的动态。」
贺浩宇接过秘书的手机看了看,脸上同样疑惑了起来。
按照他们对唐方镜视频的研究,对方是肯定会发布这个动态的,不然那些投资者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件事。
法院的公告—说实话这玩意平时有几个人会注意看的。
但人家就是有法律意义,你错过了就错过了,不可能搭上便车。
贺浩宇仔细想了想,决定还是先不轻举妄动。
毕竟是上市公司,转移财产之后他就只有一个出路,那就是跑路到国外。
但现在看起来还仍然有点希望,只要唐方镜不搞那麽大,说实话,就算起诉的原告数量上千,鑫达也依旧能应付。
「继续盯着,看看后面会怎麽发展!」
时间一晃到了第二天,老唐从床上爬起来洗漱,昨天他到了帝都已经是下午了,也没乱跑,就在房间中待了一下午。
今天就要去公司那边和他们好好谈谈诉讼的问题了。
一路打车到了地方,果然是搞证券类型的公司,看着就阔气,这办公楼那叫一个豪气!
在外面拨通了房总电话,很快一个声音响起。
「喂,唐律师是吧,你到了?好的好的,我让人下去接你!」
挂了电话,老唐一脸淡定地在门口等,这类型国企的副总,级别不用想也知道很高。
不过说句老实话,前段时间这种高级别的国企大佬,他好像送进去不少来着·————咳咳。
这脑子怎麽就想那里去了,他唐方镜这次来是谈合作的!
正想着呢,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老唐很快上前交谈,随后便跟着对方上楼。
坐电梯出来,年轻人带着进了一个办公室。
「唐律师,又见面了!」房总穿着行政夹克,看到老唐进来脸上挂着笑容道老唐同样伸出手:「是啊房总,我可是又来麻烦你们了。」
「,这怎麽能是你麻烦我们呢,其实应该是我们麻烦你,这个案子,是我们必须要做的。」
房总笑着回了一句,随即招呼道:「唐律师随便坐,那个小李,你去给唐律师倒杯茶。」
两人坐下来开始聊,房总这边主要是谈一谈目前的准备进度。
「我们公司的郭总对这个案子是大力支持的,只是你也知道,这方面的内容多,所以进度比较慢。」
「目前统计到的相应投资者已经有六万多了。」
老唐听到这里开口道:「那赔偿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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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总闻言笑道:「唐律师,这个金额你肯定想不到,估计你做的案子里也是这个案子的金额最大了,到目前为止,赔偿金额已经超过了二十个亿!」
多少?老唐闻言顿时愣了一下:「这麽多吗?」
「所以我们现在也是发现,这里面绝对不止之前调查出来的那点问题,里面的问题很大!」
「这家公司在那几年收割的钱很多,百亿都不止!』
老唐顿时往后坐了坐,他之前还觉得自己读心读到的内容比较震撼呢,现在看来人家的胆子比他想像的还要大!
金融行业就是这麽夸张,有很多经济学家都举例过,金融行业现在已经成为了食物链的顶端!
所有行业到最后都会回归到金融,同样在金融领域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割韭菜。
如果大家都按规矩来也就罢了,但如果有那些掌握内幕信息的人不按规矩来,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赢家通吃!
就别说普通的小散户了,各种意义上的投资者都是被割的对象。
仔细查那些金融领域的案件就会发现,尼玛那涉及的金额一个比一个大!
我们普通人赚一万工资,那就已经很不错了,但是放在金融市场,感觉钱都已经不是钱一样.····
「不过我们这边也是一样的想法,先把案子做了,然后由法院来移交公安机关。」
说到这里房总笑的很开心。
老唐沉吟一番后开口道:「所以现在要考虑最后一个问题,那就是执行问题了。」
官司不用想,肯定能赢。
但是赢了能不能执行这是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所谓的「第一案」搞到最后搞成了一地鸡毛,面子上看着很牛逼,结果钱到不了手中,那就尴尬了。
房总听到这里点点头:「是呢唐律师,我们这边的法务团队同样也说过这个事,这个案子不单单要赢,而且还要保证执行到位!」
「唐律师你是这方面的专家,你有什麽好的建议吗?」
老唐笑了笑,随即道:「我的建议是,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独立董事,财务方面的高管,以及会计师事务所,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什麽?房总闻言道:「唐律师,你这是想一网打尽?」
老唐点点头:「对,如果单纯是起诉鑫达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那这段时间里对方有很大的可能会转移财产。」
「而且,就算对方不转移财产,房总不知道您有没有看过鑫达公司的半年财报,他们已经连续亏损而且要有债务到期了。」
「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赔偿是有很大可能执行不到位的。」
这是老唐早就想到的问题,对方可能会被逼的狗急跳墙转移财产来跑路。
不过跑路是跑不掉的,投资者保护公司起诉后,就可以申请将对方的实际控股股东这些纳入边控。
转移财产是个隐患,所以老唐要把这些凡是可能有牵连的都纳入被告名单。
鑫达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直接申请保全不太容易,法院也怕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
但是个人真的是随便拿捏,
「可是唐律师,法院那边会同意吗?」
老唐开口道:「我们这样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法关于审理证券行业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里都列的很清楚。
第十四条里明确规定过了,很长,大概意思就是说,公司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勤勉尽责,仅仅说自己不懂,相信其他人等等的话,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就说明这些人同样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也说了,证据是什麽,就是这些人如果在重要信息披露的时候投了赞成票,那就会被认定为存在过错。
以及第二十条·—·
前世那个案子就是这样,从控股的股东,再到财务主管等等,没一个跑掉,
全部都得承担责任。
这意味着什麽,意味着他们就得以他们自己的财产来承担责任了。
别说什麽公司是独立法人,当初的虚假陈述是公司做的----那如果不是你们这些股东和高管乱搞,公司这麽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怎麽可能会自己虚假陈述呢?
所以,这些人一个都跑不掉!
财务就是这麽坑,凡是涉及到钱的,财务必须签字,签了字,那就等着吧,
都是问题。
「房总,我这也只是建议,具体的工作需要你们公司的法务部门进行专门的细化。」
房总点点头:「行,这案子可是弄得越来越大了,不过第一案,肯定要大一点才有意思。」
「唐律师,咱们随时联系,这周应该就能起诉!』
老唐闻言笑了:「房总,那我在京州等你们。」
如果到时候真的起诉,那就肯定不是中院来管辖了,至少也得省高院。
老周—--没办法啊,实在是我的层级越来越高了,你在基层法院,咱们之间不对等。
老唐回了京州,开始安心做准备。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倒是贺浩宇这边已经有点懵逼了。
奇怪,这都第五天了,怎麽唐方镜依旧不发任何的动态啊,他是不准备起诉了吗?
就在贺总这边一筹莫展之际,吕晓婉来提醒了。
毕竟是专业的证券法律大佬,吕晓婉同样想到了关键所在。
「吕主任,你是说对方可能提这个———这个特别代表人诉讼?」」
「对,特别代表人诉讼,新证券法的规定,以前还没有人做过,我曾经打算做来着,但是很难—」
「依你的说法,唐方镜如果要做普通的代表人诉讼,那现在法院应该已经发了公告,但事实上现在法院没有任何动静。」
「唐方镜同样没有动静。」
「那就说明他这只是虚晃一枪,真正的目的是特别代表人诉讼———」
听了吕晓婉的讲述,知道了这个制度下「明示退出」后,贺浩宇真的慌了。
「不是,这什麽意思,只要他们那边起诉,所有人都是默认参加?这,这还讲不讲法律了!」
「意思是那些人躺在家里就能天上掉钱?」
吕晓婉闻言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真的是这样,对于那些人,真的就是躺在天上掉钱。」
五十个以上的投资者就可以撬动,保护机构全程主导诉讼,不需要投资者们出一分钱,全部搭便车。
甚至对于保护机构来说也不用出太多钱,要找律师的出律师费就行,不找律师他们公司自己的法务团队也能做,
至于天价诉讼费,抱歉,特别代表人制度不需要预交诉讼费·
这就是新证券法对于普通投资者的保护,真的是从头到尾都弄的明明白白。
听着吕晓婉的解释,贺浩宇再次开始想跑路的事了,这太恐怖了,默示参与,踏马的这是纯粹不把公司当人看!
然而贺浩宇并不知道,此时此刻,一个脸色煞白的靓仔已经带着投资者基金保护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了京州市中院的立案庭。
虽然这个案子肯定要高院管辖,但因为之前的集体诉讼在这立的案,所以要先来这转程序,然后再由中院提请高院管辖。
看着面前被那材料给震惊到无以复加的工作人员,老唐笑了起来,大的终于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