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像她最初相见的时候一样美好,甚至,远远超出她的想象。
当然,他在某些方面,也远远超出她的想象。
他果然是言出必行,两人在御景苑的屋子里厮混了半个月,美其名曰好好休养,其实什么呀,每天变着法儿地折腾她,从日出到日落,从客厅地板到厨房。有时累了,赖在床上勾肩搭背地看电影,他叼着草莓喂她,一勾动火又周而复始。
不是说要让我好好休养吗?她后仰在流理台上,呜咽了声,我的腰都要断了。
他偏笑得一脸恶劣,这种时候完全不像个好人,轻笑着去吻她,侧过头和她接了一个缠绵的吻,那边不是炖着汤嘛。
电磁炉上的汤锅咕嘟咕嘟地响,交织着这个厨房里的其他旖旎的声音。
原来缠绵也可以是这么烟火气的。
她略一分神,他就像恶作剧似的着重,咬着她的耳朵尖,嗓间逸出轻笑。
专心。
你......
她低低地嘤了声,偏过头承受,眼睫扇动,眼底氤氲着水雾,咬着唇,背后流理台的冰凉和炽热有着鲜明反差。
他用手轻捏住她下巴,让她正过脸来看他,那只手在火场里被烫伤了一些,所幸复原得好,但还是留下淡淡的疤痕,他原先的手太好看了,以至于她一直为他可惜。
她浑身都没了力气,软成一团,睨着他的手说:你的手像是好了一些。
你的嗓子也是,他的手握着她的腰侧,喉间发燥,怎么那么好听。
他笑起来眼尾微微垂下,此时却浑然没有无辜无害的感觉,眼眸里盛满了窥伺猎物的光,莫名地勾人。
就这么厮混了半个月,宋天晴彻底明白了一个词语的含义:夜夜笙歌。
某天她提出要一起出门,去超市转转,正讶异他居然一口同意,谁知他唇角一扬,一肚子的蓄谋已久藏都藏不住,那个,好像用完了,得去超市补点货。
她简直是服了这个男人,又明白了另一个词语的含义:衣冠禽兽。
作者有话说:
想了很久孟雨过最终究竟会怎么选,是选择继续披露那些黑暗面?还是另一条出路?我想,经过了之前化工厂古宅案件之后,孟雨过对新闻业的坚持应该还是在的,只是做哪一种新闻的想法会发生一些变化,事实上,前面的一些新闻能够被他爆出来,已经是理想化的写法了。总之,社会新闻调查确实充满困难,这是一群很值得佩服的人!苏苏又扯远了,不知道有没有读者看到这里,后面几章确实不是纯粹的甜,有一些社会思考吧,如果纯粹要撒工业糖精的话不会那么写,但苏苏还是希望这不只是一本小甜文,能看到这里,十分感谢!
第79章
江城的春暖花开,总是最让人期待。
空气氲着南方的潮湿,行道侧的悬铃木和法桐有了新的嫩绿,春雨皮得很,闹脾气似地一阵又一阵,树下落了零乱的樱花瓣,花开花落,年年如此。
这已经是他们毕业第五年。
来,新郎搂着新娘,所有人都过来,咱们拍个大合照!摄影师招呼着人们,宾客席上众声喧嚷,朝礼堂的舞台走去。
好,现在新娘准备扔捧花了,还没结婚的姑娘们赶紧过来接咯!!!司仪高呼一声,人群瞬间沸腾起来。
捧花的颜色是淡粉淡紫叠喷的配色,风车果、小盼草、浅色玫瑰,用蕾丝带捆成一束。
星黛露的配色,是宋天晴喜欢的配色。
新娘站在离人群几米远处,笑容清甜,笑眼弯弯:我要扔咯!
捧花在空中旋转,跃出一道曲线,在众人的目光里,落在了一个女人的怀里。
她身上穿一件雾霾蓝的飘带衬衫,搭一步裙,衬得气质知性又温柔,怀抱着那束捧花,转身朝男宾群里的某个人晃了晃,用嘴型说了几个字。
看,见,没。
那男人眉眼清隽,看向她的眼神却分外温柔,唇角勾起一抹笑,同样用唇语回应。
我,娶,你。
宋天晴,怎么样?拿了我俩婚礼的捧花,你跟孟兄什么时候结婚?方远难得一身西装笔挺,今天更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眉眼都沾染了几分喜庆。
那要看话剧女神什么时候有空嫁我,这不最近又排新戏。他拉着她的手,指腹摩挲。
众人:一天吃两顿狗粮可还行?!!
你们俩这喜酒我们可等得久了,份子钱早就给你俩备下了,就等这请帖一来啊,分分钟给你俩送出去信不信!方远乐呵呵地说,诶这么说起来我想起一事儿!大学咱们不是有个什么三行情书比赛嘛,我好像看到你名字了宋天晴,你那情书,嘿嘿,有什么秘密。
方远这人啥都好,话多且热诚,就是没什么眼力见这点,这么多年都没改。
她皙白的脸浮上红晕,终于坦然承认:给......他写的。
她不再是那个只能在身后默默看着他背影的人,也终于可以坦荡地说出来。
越过了九年的时光,翻过生命里一座座山丘,她站到了他的身旁,也并不是借他的光辉,她早已活成了一颗自转的小小星球,发着自己的光芒。
他俯下身,在她额上印上一个吻,笑对众人说:但...我追的她。
众人:嗑生嗑死所以今天婚礼的主题是暗恋成真?!!
香槟酒啵一声流金,大厅忽地陷入漆黑,黑暗中礼花炮响,彩条四散,化作漫天星河落下。
他再不必惧怕或是厌恶黑夜,只紧紧握着她的手。
因为他的星星,就在他身边。
*
找了个周末,两人回了趟卧龙墨湖。
现在里头住的是孟母和林爸,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孟澄住校,不是每个周末都会回来,今天碰巧没在,孟母正愁闲得慌,见孟雨过带天晴过来,欢喜得直说要帮佣阿姨多做两个菜。
你们俩有空的话多回来看看,孟母拉着天晴的手,先叙了一会儿家常,儿子你看天晴是不是越来越漂亮了?赶紧地,把这媳妇给娶过门。
自从他们熬过异国那两年,孟母也就默默接纳了他们两人的感情,谁知这两人竟毕业快五年了还不结婚,让她一颗想喝媳妇茶的心,煎熬得很。
他垂眸,像是挺委屈,嘴角却浮笑:她大约是不想嫁我,看不上你儿子。
她薄嗔,小声嘀咕:谁说的。
他凑近她脸庞:这么说,是答应了?
她浅笑:这怎么能算?
他扬起眉:上回去你妈那儿,你妈都叫我女婿了怎么不算。
她只顾莞尔。
孟母看看孟雨过,又看看天晴,笑道:蛮好,我这混世魔王儿子,脾气犟得很,终于碰着一个能拿得住他的了。
又问孟雨过,要不要上楼去看看林爸,他最近大概是到了男人更年期,整日里看谁都不顺眼,逮谁都来气,关在屋里研究起了什么机械组装,把家里的那台自鸣钟拆了,在那儿拼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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