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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不关云初的事情,他的大军已然踏上了金牛道,沿着金牛道再走两千里也就到了成都。

金牛道之险峻与子午道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进入利州(广元)境内之后,这两百多里山路最是难行,其间山重水复,栈道相连,沟壑纵横,蜿蜒崎岖,极端的险峻。

于是云初在写给李治的密奏中曰:利州者,皇后祖地也,人与山川同。

没错,武媚生于利州,也只有利州这种穷山恶水之地,才会诞生出武媚这种性格的女人出来,这就是云初跟皇帝吐槽的话。

利州也有花熊,不过这东西在利州就没有长安花熊那样的人畜无害,就是眉眼看着也比长安的花熊来的凶恶。

这东西以前都是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自从皇帝十余年前颁布了不杀花熊的旨意之后,这东西的繁殖速度似乎变快了不少,以至于金牛道上都能看到它们的踪影。

行走在蜀道上,云初一直没有作《蜀道难》,不是这首诗不好,而是担心自己作了这首诗之后,会影响大军征服蜀道的军心。

云瑾他们背上的粮食口袋,空了装满,装满之后又不断地变空,以至于心思最缜密的温欢也不记得自己的背囊鼓起来了几次,又空下去了几次。

李思的马车被拆开了,主要是过利州的时候,到处都是台阶,没办法用了。

云瑾他们甚至在这里试验了自己的木牛流马,结果,同样是失败的,木头制作的木牛流马,在山路上颠簸一阵子之后,就立刻散架了。

在这条山路上,最好用的搬运工具是骡子,而不是马,尤其是体型硕大的马骡,因为性情温顺吃苦耐劳的性格,成了运输货物的绝对主力。

云瑾在一块滴水岩下寻找了一块不太湿的石头,铺上一个毡垫子之后,坐在石头上,脱下脚上的鞋子举起来看了一眼,果然,可以从这头看到那头,鞋底子漏了。

如今,云瑾走山路脚底板已经不长水泡,血泡一类的东西了。

温欢见云瑾的鞋子漏了,就从背囊里拿出一双新鞋道:“借你穿两天。”

云瑾摇摇头道:“我自己有新鞋,也没有心思帮你把新鞋穿到合脚了再给你。”

温欢道:“你这么想你的兄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狄光嗣道:“我上当了一次,阿瑾不要上当。”

温欢道:“我还没有说你把我的新鞋穿的那么肥大呢。”

李承修道:“穿这种双耳麻鞋吧,透气,凉快。”

云瑾看了看李承修牛蹄子一样的双脚摇头道:“我还是穿鞋子吧,双耳麻鞋穿的时间长了,脚丫子会变形。”

温欢手搭凉蓬瞅着对面山上的一群女子道:“都说蜀中出美人,这里的怎么会这么丑?”

狄光嗣眯缝着眼睛沿着温欢的视线看了一下道:“你是怎么看出来人家丑的?”

温欢道:“美丽的女子就算是隔着一千里,看过去也是自带风韵,是美丽的,丑陋的女子就算站在眼前,她还是丑的。”

云瑾道:“利州能出皇后那样的美人,说这里多美人的话,应该不假。”

此时,李思坐着一架竹子绑扎的滑杆从后面赶过来,云瑾见抬滑杆的是程式兄弟,就对李思皱眉道:“这样不好。”

李思摆摆手道:“我这样做自然有我的用意,不涉及侮辱人。”

刚刚放下滑杆的程龙也摆手道:“这是我们兄弟自愿从别人手里抢过来的活计。”

李思笑道:“远远的就看到你们谈笑风生的,在说啥?”

温欢道:“在说利州女子美如画的事情。”

李思没好气的道:“又在拿我母后作伐是不是?”

说着话从云瑾手里拿过那双破鞋子,举起来看了一眼道:“漏了,换新的。”

云瑾看着李思拿来的新鞋子,准备咬着牙套上去,这种千层底的鞋子底子很硬,穿这种鞋子走路就跟上刑一般。

穿上之后双脚却觉得暄软。

李思道:“我用木锤子砸过,穿上不磨脚,就是不经穿。”

温欢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子,自觉不会有人帮自己用木槌往软里砸,也就收了起来。

几人也就休憩了片刻,见自家的纨绔营已经慢慢的追上来,他们就继续背上背囊准备继续赶路了。

如今的纨绔营里的子弟,到底年轻,身体底子也不是一般百姓家的子弟能比的,像他们这一代纨绔,基本上都是吃肉,喝奶长大的,经过千里跋涉之后,已经开始渐渐的习惯背负重物走山路了,也渐渐有了一些军人的气质。

背上背囊的那一刻,温欢叹口气道:“我觉得我快要变成骡子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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