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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呀,那,你打算接下来怎么办?”
阿德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整张沙发就他一个人坐着。
哀叹一声说道:“不打了。”
林曼妙瞬间转过了身:“你说什么?”
“东掸邦耗费这么多人力、物力,刚到手的孟波都舍出去了,你不打了?”
林闵贤拦了她一下:“你接着说。”
“这个时候打邦康,就会让邦康成为一座坚城,自古攻坚城的兵力配比都是十比一,这个损失我们经受不起。”
林闵贤赞许的点头再问:“然后呢?”
“放出风去,告诉全世界东掸邦休兵整备,一边设下埋伏随时防备邦康脑子抽风下的收复失地,一边等着袁家二子相残。”
“谁的主意?”
“参谋长,张文禾。”
父子俩一人一句,相互对视后,同样的露出了阴冷笑容,相视无言。
东掸邦虽大,但是文臣却极少,可这其中有两人最得林闵贤的心意,一位,是还不到四十岁的后起之秀,叫张文禾。他在林闵贤在位期间从未得到过重用,其中,2009和2015年两场缅北大战里,张文禾两次提议均被否决,没其他原因,林闵贤不用他,只是觉着这小子心术不正,老整歪门邪道。
2009年,张文禾在缅北大战中声称让林闵贤不顾名声再次降缅,打着政府军的旗号,进军孟波,趁着所有人都将注意力放在果敢白家背叛上,狠狠啃佤邦一口。
这小子多损?惦记着佤邦的地盘,害怕别人惦记东掸邦,要先降缅在出兵,如此一来,自己家的地盘就没人敢动了,否则就是想缅军开战!
林闵贤不愿意,认为屡次反叛不是英雄所为,而且降了缅军哪怕是名义上的,也有太多麻烦;
2015年,也就是今年,南天门战争刚刚打响,张文禾就让阿德出兵,兵出大其力拿下佤邦在南部的所有地盘。
张文禾的意思是,地盘能扩大一分便扩大一分,是肉,你他妈得给我烂在锅里。
会议上林闵贤还是不同意,阿德都已经动心了,最终只能作罢。
自此,林闵贤觉着自己和这群年轻人尿不到一个壶里,他认为要打也得打邦康,拿下真正的佤邦,你要一偏僻之地有什么意思?
这不是打小算盘么?
他更喜欢另外一位参谋,古风。
此人仙风道骨,一派老学究气息,出的主意都是庄庄正正,很得林闵贤的心思。
比如,他告诉林闵贤东掸邦就得拿出知青那一套,告诉所有士兵,东掸邦就是要在缅甸打造一片天堂,哪怕经历千难万险。
林闵贤照做了,现在的东掸邦一片生机勃勃,士兵有理想、肯牺牲,都以恢复缅甸为己任,敢打敢拼。
再比如,他告诉林闵贤营收一半用来屯粮,尽管这导致东掸邦发展非常缓慢,可东掸邦两次遭灾都凭借强大的粮食储备安然度过,每一次都胆战心惊,可每一次,都有古风提前缝补。
可惜啊,古风年近70了,林闵贤的奉孝也已经老了,眼下唯一的作用,就是还能替林闵贤划拉二百人,让他进勐能搭台子唱戏。
阿德上台自然要启用自己的班底,所以一直都被排斥的张文禾,出现在了舞台上。
他告诉阿德,现在的邦康内,包少爷和众将就相当于袁家哥俩,只要咱们这儿一停手,两边就得相互找毛病,战机随时都可能出现。
与其花大价钱许诺,倒不如等着邦康内部崩溃,只要表现出外松内紧,拿出不想打了的态度,邦康唾手可得!
阿德很显然没太在意邦康的得失,只问了句:“接下来呢?”
“入城后,囚邦康管理层于会议室,部队一分钟都不停,直奔勐能,争取在他们得到邦康失落的消息那一瞬间兵临城下,在武力和心理的双重打击下,一战定勐能!”
“姓许的若死,佤邦可定,姓许的不死,他就是隔在缅军与我们中间的一道城墙。”
“那时,此人已经是缅军的傀儡了,不足为惧!”
……
勐能,我在夜秀端着酒杯搂着姑娘,莫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第381章 你不是舍不得么
我喝多了。
多到什么程度已经忘了,就记着昨天晚上老鹞鹰好像是拿他那张嘴当成了无底洞,举杯就往里倒。
更牛逼的是,他搂着一个女的去了厕所,一进去就他妈是整整四十分钟。
说实话,那一刻我是羡慕的。
等那女的出来,老鹞鹰又开始奔另外一个女的使劲儿时,我冲旁边的女孩问了一句:“真那么猛么?”
事先声明,我这是纯好奇,嗯,肯定是。
那女的看老鹞鹰走了进去,问话的又是我,摇了摇头,伸出一根食指,原本这根食指是直的,随后弯曲了下去:“爷,明白没?”
我看着厕所灯光下,磨砂玻璃处的人影,突然扭回头问道:“那这是……”
“姊妹们挣俩钱,陪着演场戏,这活又轻松又不用遭罪,哪不好?”说完还补充道:“爷,您可不能给我们说出去啊?”
我明白了。
一切都是老鹞鹰自己想的!
他觉着自己挺行,拉着个姑娘就去了厕所,然后在近乎幻想中不停忙活着。
我这才明白过来,这人啊,最狠的活法就是连自己都骗!
哐。
老鹞鹰搂着那个姑娘推开门打厕所里出来了,人家姑娘衣服都不带乱了,老鹞鹰一手搂着姑娘,一手抢过了话筒:“今儿晚上上座的,一人一万!”
“额外小费!”
我笑出声了。
人狠起来不光能骗自己,而且还能骗高兴了。
老鹞鹰的裤腰带松松垮垮的挂在腰上都没系,搂着姑娘回到了沙发上冲我说道:“爷,怎!么!样!”
“咱这老腰,鱼头那身板子都得羡慕!”
我举起了大拇哥:“那是。”
心里话道:“你他妈干噶悠不出工,那谁能整过你啊?你晃悠一个点儿也能晃悠。”
“哎,要不然你能当爷呢?”
“我们几个一喝酒,那帮小子都不服,真事。”
“你就看着他们不服?”
“那我能让么?”
老鹞鹰松开了搂着姑娘的手:“那我给他们一宿一宿摁沙发上讲道理,啥时候服了,啥时候拉倒。”
轰!
屋里的所有姑娘全乐开花了,很显然,他们太知道老鹞鹰什么样了。
至于我,只是笑着,端起了路易,又干了一杯。
我不太明白的是,这有钱人怎么就那么爱喝洋酒呢?
洋酒进橡木桶都是哪辈子的事了,比咱们的发酵差着一大截,而且这酒不说别的,进了嘴就有一股闹不登的味,虽说咽下去的时候滑顺,但我还是觉着不如茅台的留香绵长。
嗨。
我怎么还比上了,这不就是小年轻为了追时髦,追起来的么。
“干啥,想喝?”
我瞧着身边的小姑娘瞅我手里的路易,那叫一个没起子,眼珠子都快扎进去了,就又拿了个杯,给她倒了一杯。
那姑娘端起杯来一饮而尽,喝完还咂吧咂吧嘴唇,随即撅起了嘴:“也就那样。”
“不然呢?”我反问着。
然后舒服的将自己窝在了沙发里,她就像是只猫,钻进了我的怀中:“我觉着这么贵的酒,怎么还不得有点不一样的地方。”
我没回答,把手顺着领口掏了进去,喝多了的时候,就喜欢握点软乎的。
关于好和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是,在最底层的位置,大家看法一致,那就是坏的东西和好的就是比不了,而到了中层,好的为什么好,就各说纷纭了。
就如同天青色和湛蓝都好看,这个世界上有喜欢天青的,就得有喜欢湛蓝的,本没有道理可讲。
可两种颜色的粉丝怎么能抬高自己喜欢的颜色呢?
既然在理论上不行,那就干脆把对方踩下去好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