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高中才更盛产这样的篮球少年,高个子,长手长脚,笑起来单纯灿烂,一个个都像淌着热汗的小太阳。那年的夏橙就是如此,一下课就来找方庭,打饭,聊天,斗嘴,他打球,她看。周末就去看场电影,吃大捧爆米花,喝很凉的冰红茶,散场时沿路踢踢踏踏地哼着歌,多快乐。
自然也是会问的:“哎,为什么喜欢我?”
夏橙的回答十年如一日:“你好看。”
“真的?”
“真的。”
一个人喜欢你,是因为你长得漂亮,听起来真肤浅,可方庭还是美滋滋。她长痘,脸上冒油光,平凡如你我她,可对夏橙的睁眼睛说瞎话,她照样得意地笑纳。哪怕全世界都说她是个麻子脸身高一米三八有张阔嘴巴,只要他说她美貌,她就抖得不可一世。小时候,她老嫌他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变得很迷信他,他说什么,她都信。
他指鹿为马,她就说,我们杀了它,吃鹿肉吧,烤着吃,他指桑骂槐,她就说,你爬上去摘朵槐花给我好吗。在夏橙身边,她根本不用思考,把思维空出来,用他填得满满当当,全心全意满脑袋。
认识了那样久,要好了那样久,方庭从不怀疑将来她会嫁给夏橙,被他带着玩,当个大米虫,胸无大志,不思进取,做一份蒙混过关的工作,下班逛街做美容,打点小麻将,有人照顾,有人承担,过寄生虫的日子。
第 2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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